有一种歧视叫“把你当做替罪羊”
[这是去年(二0一五年三月份左右)在微信上与朋友聊到梁警官走火误杀人案时所写]
有一种歧视叫“把你当做替罪羊”
梁案在我看来确实是一件种族歧视案件。而且是在现有法律系统下合理实施的种族歧视。估计这种制度允许的歧视事件还不是独一无二的,说起来不知是应该愤怒还是悲哀,或者两者皆有。我们需要表达自己的看法、担忧、诉求。我们同情无辜丧命的Akai Gueley, 但也要指出事实即梁毫无intension 至其亡故。
关于梁案与陈案,我倒是觉得两者的类比性比较小。陈案与崔旺马丁案倒是很有相似性。两案都是平民对平民(无警察),被害者白白失去生命,作案者逃脱惩罚。人们质疑法律系统哪里出差错。而梁案,则显得比较tricky and twisted,它需要把它放置在一个更大的拼图图像中来看。它只是整个美国种族关系拼图碎片中的一个小piece,得从全盘来看。从个案来看,只是一个新警察出了一个意外,造成不经意的伤亡事件。该罚吗?该。为什么要出意外?但我觉得是个值得记过处分的问题。如同浓雾天气开车,看不清道路时无意开出道路撞上路人造成死亡,是个意外过失。对于肇事司机是件痛悔莫及的事。我相信梁警察内心一定也是痛悔莫及。但是被定罪为二级杀人等六项罪名(second-degree manslaughter, 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 reckless endangerment, two counts of official misconduct and second-degree assault)我还是觉得过份了。联系刚刚出现的由于两次发生的白人警察杀黑人平民而判无罪引起全美抗议种族歧视,美国警察与黑人社区的形成紧张关系,办理梁案的起诉官想用重罚来平息黑人社区的愤怒(类似于国内在严打期间从重从严从速判案,但那是众所周知的“人治”而不是“法治”啊),正如我上次说过的,梁案起诉官确实不管梁警察是黑是白是黄,不管是谁,反正他都要严惩,以平民愤(这就是找替罪羊了),但正巧是个华裔警察,模范族裔的成员,估计驯服顺从,所以处心积虑使大陪审团大笔一挥,定六条罪状。美国的种族关系问题多多,确实应该好好抓一下,好好处理一下,但是不应该是用一个梁案来解决,这样对梁警察本人不公平,对华裔社区也不公平。可以说美国的种族矛盾积重难返,抓一个华裔警官当替罪羊(不管办案者如何想,如何否认,梁确实被陷落在替罪羊的角色中),也解决不了深重如山的种族问题。我也不知梁案最终会有何结果,但我觉得华人社区发出声音(喊冤)是必要的,是让办案者和整个社会了解华人的想法和担忧以及愤怒,而不是先入为主地认定你会安安静静服服帖帖接受任何定罪。
陈案:陈果仁案件
椰子:纪念陈果仁被害30周年
My comments:
wxc1414 发表评论于 2016-02-21 11:29:38
华人的牌子就是软弱和逆来顺受,是砸碎它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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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人的牌子是“模范少数族群”,有人对这块牌子沾沾自喜,游行就会砸这块牌子于是忧心忡忡,于是反对华人游行。
类似于忠厚是无用的别名,“model minority"就是沉默而勤劳再加软弱和逆来顺受。勤劳我们继续保持,沉默软弱逆来顺受--这个早就该砸掉。
2/20全美47个城市上万华人集会抗议的行动,不大受主流媒体报道,说明华人被忽视的程度。媒体认为华人软弱可欺正是这个现象的诠释。所以这样的牌子必须砸碎,游行发声正是砸牌子的行为,让全社会看到和听到,在人人生而平等的美国社会,华人与其它族群平起平坐,我们不歧视其它族群,也拒绝接受任何歧视。受到不公正而发声抗议,天经地义。
梁案更新五(220纽约集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