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社会无契约,教育没诚信
中国人社会无契约,教育没诚信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把宗教教义区分为伦理预言和楷模预言,伦理预言(Ethische Prophetie)属于禁欲主义宗教性质,而楷模预言(Exemplarische Prophetie)属于神秘主义宗教,不同的宗教都致力于达到某种“与神合一”的状态,差别在于禁欲主义宗教认定人是神的“工具”,而神秘主义则认为人是神的“承载体”或“容器”。
基督教的律法和契约思想,上帝的十戒是法律精神,圣经是由新约和旧约构成,体现出了契约精神,这些对现代社会的形成至关重要。基督说: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每一个子民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都要服从上帝,欧洲在世俗君权外,有神权制约,这是欧洲没有出现东方式集权的主因,这也是现代宪政的基础。
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成全好友巴萨尼奥的婚事,向犹太人夏洛克借款三千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如果逾期不还,夏洛克有权从安东尼奥身体上割下一磅肉。在借款以后,由于安东尼奥的商船失事,导致其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借款。夏洛克诉至法院,要求安东尼奥按照约定以割肉的方式履行契约。为救安东尼奥的性命,巴萨尼奥的未婚妻鲍西娅假扮律师出庭,她答应夏洛克的要求,但要求所割的一磅肉必须正好是一磅肉,不能多也不能少,更不准流血。夏洛克因无法做到这一点而败诉。
在这个故事里面,莎士比亚把夏洛克塑造成一个唯利是图、贪婪和冷血的高利贷者,他试图利用各种机会盘剥他人。同时,把安东尼奥刻画成一个乐于助人的男子汉形象,并对鲍西娅的机智、勇敢品性给予了赞扬。数个世纪以来,人们阅读这一故事后的第一反应通常是批评夏洛克的残忍,很少有人对夏洛克借出的钱未获清偿的遭遇表现出一点同情。
然而,在不同场合的学术讨论中,对夏洛克的评价并不限于人性的“贪婪和残忍”。人们从这个故事中其实还可以发掘出很多复杂的问题,而各个学科的学者也对其做出了不同的解读。宗教学家从中看到了新约和旧约的不同,即在这两个文本所描绘的宗教世界里,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的对立直接表现为“愤怒的化身”同“仁慈的化身”之间的对立。但在历史学家看来,这个故事反映了作者以及当时社会的一种反犹太人情绪。社会学家则看到了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即该故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早期商业资产阶级与放高利贷者间的矛盾,其中也包含了部分民族与宗教间的矛盾。 法学家则看到了契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冲突。
圣经体现了契约精神,卢梭强调“社会契约”是人类追求社会平等的产物, 通过社会契约限制个人“奢欲的冲动”, 使个人“服从人们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
中国人普遍缺乏诚信的契约精神,以及对作假行为的认同,说明了中国人更在意输赢,而不是善恶。没有哪个国家会把作假、不诚信、违背契约精神作为大智慧来传承。如果聪明是一种天赋,那么诚信就是一种选择。没有人不希望自己聪明,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选择诚信。
说到诚信,就不得不提到契约精神。基督教文明是契约精神的最初根源。《圣经》分为旧约和新约。在耶稣降世之前,上帝与犹太民族所立之约被称为旧约。而在耶稣降世之后,上帝与人重新的所立之约被称为新约。这种神圣的契约精神,便是西方传统文化的根基,也是促成西方商业文明的发展。正因为此,彼此遵守约定规则的传统观念,在西方国家根深蒂固。
在中国却大不相同,国人更崇尚聪明,而非诚信。中国人把聪明和才智,基本都用在挖空心思地走捷径,把制度看成是限制他人而不是自己。能绕过规则,便是聪明的表现。
中国没有基督教传统,就失去了无所不在的监督者和保证契约正常履行的中间人,一切只能靠自己内心的道德律令,何其难也。
其次,中国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限制了契约。契约精神产生于人神约定,孕育于商品交易。中国一直是农业社会,农业社会自给自足,而且,中国历代都是重农轻商,对商持贬抑态度,商品交易极为贫乏。偶有商品交易,也常常在熟人世界中运行,陌生人交易所需要的契约精神自然很难产生。
最要命的是,中国在于变通的文化基因。契约精神就是诚实的信守规则,但中国的文化往往在乎聪明,在乎变通,在乎兵不厌诈。
因为社会不讲契约,导致中国的诚信教育,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社会无契约,教育没诚信。教育中的诚信不可能白手起家,凭空建造。退一万步,就算这样的诚信建立起来了,将来孩子们走上社会,也会不断碰壁,以致头破血流,惨不忍睹。诚信是最低的交易成本,也是最高的人格魅力。诚信是最引以为荣的聪明,更是最引以为豪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