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孩女事件看中国如何 根除重男轻女的陋习
八孩女事件充分曝光就说明了从政府到民众对这些社会丑恶现象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反应, 舆论界对该女的同情和对丑恶现象的愤怒是前所未有的。舆论界和政府也有空前的重视。有几点需要考量:
1. 此类事件不是一日之沉,有其历史和文化的沉积:
中国崛起前的落后,贫穷;妇女地位与经济息息相关, 经济不发达, 妇女依赖男子的程度越高, 男女平等就是空谈。世界上不知还有那个国家法律规定子女有瞻仰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中国这个有其历史根源, 老人依赖后辈养老, 没有男孩养老就是问题。不重男轻女可能吗?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说明,封建 父系社会谈男女平等是不可能的。 女子嫁于夫家, 一切服务于夫家, 依赖于夫家, 经济上 完全依赖附从, 男尊女卑的传统习惯使平等不可能。 尤其贫穷地区妇女生存依赖性很大。
几千年封建文化的深远影响;女方家长收彩礼是封建习俗,不知存在多久, 但具有普遍性, 这是社会结构决定的, 养女孩有成本, 嫁人后为夫家服务,传宗接代。 从经济学看收彩礼是补偿,理所应当。 不然谁愿意养女孩?不养女孩, 男人无妻,这是社会基本矛盾。 矛盾激化引发战争, 族群之间为争夺女子和财富而战斗, 牺牲一大批男人后再平衡。历史上中国内部的诸侯国之间以及和北方游牧民族战争的本质就是如此。
买卖婚姻在中国有一定基础, 肯定存在严重的侵犯人权, 男女不平等的问题。那些边缘农村地区拐卖, 非法拘禁妇女的现象比较严重。前去解救的警察甚至被打出来, 推出来, 全村动员维护村落,族群的利益。如果强行禁止买卖婚姻是不现实的, 村里人娶不上媳妇 就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有人说那就让其自生自灭, 对啊, 那就放开让他们为生存竞争, 像动物一样不择手段争夺配偶, 这可行吗?
中国农村买卖婚姻是历史形成的,是经济基础不发达的必然结果。从严格定义看,收彩礼就是买卖行为。几十年前农村买卖婚姻是普遍现象,现在恐怕依然广泛存在,但肯定是越来越少,这就是进步。 法制不能立刻解决所有问题,根本要靠经济,文化发展来解决。所以,对二十年前的事件不能以现在的眼光和标准看待。
3,法制建设发展和政府执法和官员的不作为
肯定是有政府官员不作为和懒政的问题,现在问题暴露,肯定会有一些相关人员企图掩饰, 蒙混过关的问题。但同时也需要考虑执法的难度。比如最初的拐卖和收彩礼的界定就有一定难度,拐卖是犯罪,但收彩礼就不能以犯罪论处,不然中国多于半数人就该判罪了。对拐卖妇女也存在此类问题,外地人领来一个女孩说介绍对象,也要收彩礼,但其中有的就是拐卖妇女,中国过去很长时间对此是得过且过,法不责众的。
计划生育法的执行,也是十分两难的问题。总不能既批侵犯人权,又批刁民无视法制。
4. 此案具体问题
此事件越抄越热, 但说到底是一个别事件, 虽然反应了社会问题,不具有普遍性。只是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一个阴暗面。世界各地类似的恶行犯罪,比如西方国家的食人魔,吃掉几个几十个妇女,长期囚禁妇女的案件不是非常罕见,这种恶性案件对社会的危害比此八孩女案件大多了吧,也没有见哪个国家政府人员对此类案件负责。
5. 根除陋习的根本办法
首先是发展经济, 解决全民养老保健问题。逐步摒除子女养老法律和制度。
严厉打击惩罚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
提倡男到女家落户或者自由独立, 姓氏自由, 在农村实行利益平等制度, 如宅基地, 分配等。
实行生女孩奖励制度, 纠正男女失衡。
近期可宽松, 优待外籍女子归化入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