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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访美写的杂记(中美对比)————天人合一

闺蜜访美写的杂记(中美对比)————天人合一

博客
注:闺蜜是武汉一所中学语文教师,她09年被评为武汉市优秀班主任,去年武汉市教育局组织武汉市优秀班主任于11月至12月到美国从东海岸到西海岸参观访问20天。回国后,她写了诸篇见闻录并传给我,声称班门弄斧。 我们久居国外,对身边发生的许多事已经无动于衷,见怪不怪;但闺蜜是头次出国,又是语文教师,她用第三只眼看中美之间的差别,不知各位读后是否同意她的看法和观点,欢迎参加讨论,我是征得她的同意,转帖她的文章。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曾有媒体报道,四个美国自行车运动员因为北京的环境污染问题,抵达北京时戴着黑色口罩。此事当时影响很大,很多人指责他们傲慢无礼。这几个运动员后来迫于压力,以信件的形式向中国奥委会官员和中国人民致歉:“我们没有意识到戴口罩会引发的影响,从我们自身的角度看,这只是为了避免潜在的健康危险。”当时我也十分不理解这几个美国人的行为:我们中国的空气质量再差,又会比你们差到哪里去呢,至于做到这个份上吗;何况,我们北京为了这次奥运,已经尽到最大的努力了,汽车限号出行,许多建设项目停建……还要怎样呢?

2012年11~12月我有幸得到20天的访美机会,让我多少理解了这几个美国年轻人。中美国土面积差不太多,人口,中国却比美国多出十个亿;美国是发展到相当高程度的成熟发达国家,而我们,却是苏醒不久的“发展中国家”,建设的摊子铺得很大。所以,要讲环境质量,我们与他们相比,差得实在太远。 在美期间,除了在洛杉矶碰上了几个雨天,其他城市基本都是晴日。他们那瓦蓝瓦蓝的天空给我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每一天,蓝天都像刚刚凃染的崭新画布,新鲜洁净得你没办法表达。它清亮清亮地在你的头顶,好像离你特别特别远,又好像离你特别特别近;或者说,你好像就在它的怀抱中,它是你的一件明净透明的水晶襁褓,包裹着你,温暖着你,通畅着你;你感到自己好像是它无垠空间中的一粒微细轻盈的尘埃,又仿佛是一个玲珑剔透的婴孩——所谓“赤子”,你的身体仿佛在升腾,心也变得轻松,什么都飘远飘远,上到透明的蓝天。

太阳好像一颗没有外罩的灯泡,就那么逼人地直射你,让你睁不开眼睛,让你觉得这早已入冬的天气仿佛还在六月。但你并不想戴上帽子防晒,跑进树荫避热。你感觉那是阳光,却也是温腻的乳汁,它温柔地漫过你的头,你的身,你的五脏六腑,你的心,你的灵……抚爱你,也穿透你;你享受这种抚爱,也享受这种穿透,淋漓透彻,很痛快。要承认,在这样温润煦暖的环境里,在这样通透明亮的阳光下,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都会变得绵柔。

出国之前,根据从好莱坞大片得到的有限印象,对美国城市的繁华,有个大概的想象。到达之后的所见,却让人大跌眼镜。我们为了追赶发达国家,拼命平山填湖占林,把参天树林变成了参天楼林,以实现“城市化”;西方发达国家,却正好相反,努力把城市变成“乡村”。它们有高楼,数量却很有限。一个城市,也就那么几个相对比较集中的地区有几座很高的楼房,其他地方,竟是三层以下的平房居多。特别是他们的民居,一栋一栋,低矮低调,很朴素,很安静,佷幽秘,像一个个离群索居的隐士,身在树林,却透出难以掩抑的高贵。这些house整齐地散落在城市或市郊里的树林里。我就不由自主地会想,住得这么散淡宁静,这么宽大轻松接地气,心会是怎样的状态呢?当然不会因为左邻右舍的麻将声、孩子哭闹声、宠物吠叫声、门前喇叭声、街道喧闹声而神经衰弱而失眠的。

他们的城市,不仅树林里的居民区有很多很大的老树,繁华的商业区、政治活动区域,也随处可见参天大树。城市的高速立交网络,就是建设在草地树林之上的。这些树林和草地,大都保持着相当原始的状态,大树沧桑,草地“荒芜”。他们因地制宜、随形就势地建设公共休闲、健身场所,没有刻意地修整和装饰,也不立什么“不许”或“温馨提示”的牌子,民众可以自由地踩踏、踢球、跑步、打滚……汽车行驶在高速立交桥上时,那些大树和小草就在桥下安详地呼吸,现代化的交通设施与古朴的自然馈赠是那么和谐地融合在一起:参天树木、绵延的草地以宽容而温和的胸怀容纳了现代文明,现代文明也以收敛而恭敬的态度尊重和维护着原始自然……所以,即使在最为繁忙的时段、最为拥塞的地段,现代冷冰冰的“钢铁动物”与古朴的自然老者之间,也让人觉得充满了温情。

我们经常行经一些完全可以称之为原始森林的地方,它们基本上就是城市的一部分。里面常常可见横七竖八地倒伏着各种各样的粗壮树干。有的已经开始朽烂,很显然躺了有些年头了;有的则能看出是不久之前刚刚倒下的——导游说,这是刚刚过去的飓风造成的。为什么没有人把这些倒伏的树木收捡回去“废物利用”一下呢?——那是不可以的。他们任随这些断枝折木躺在那里回归泥土,如果有人去捡,就有可能面临“滥伐树木”的指控。

我们到过的每个城市,几乎有树有草的地方就有小松鼠出没嬉戏,就有小鸟下地啄食。它们不怕人,不避人——在同一片蓝天下,大家都是自然之子,各自享受自然馈赠,没有高低优劣之分。

导游介绍,高速路行经的森林地区,常常有汽车撞伤撞死动物的事情发生。发生了这样的事故,肇事者打电话报警,将受伤或死亡的动物交给警察处理,即可离开;但如果你“肇事逃逸”或敢贪图“美味”——他们的文化也不可能使他们产生这样的欲望——把伤亡动物拖运回家,一旦被人举报,就将面临“谋杀动物”的指控,准备吃官司。别人撞了不管,你正好碰上,捡回去吃可不可以呢?同样会面临“谋杀”指控。

对生命的柔性尊重,除了信仰之外,还有法律的刚性建设和保证啊。

在纽约,我惊讶地发现他们的公共墓园竟然建在几乎是市中心的地方,而且墓园周围还是繁庶的居民区,在我们中国人的文化里,这可是鬼气阴森的地方,他们难道不忌讳吗?

导游说,美国人跟我们中国人不一样,他们不仅不惧怕鬼,反而觉得鬼是灵异吉祥的东西,因而愿意亲近。所以越是墓园的地段,越会被视为吉祥区,地价房价越高。我不知这位华人导游的话是不是真的,但我知道美国人有一个“鬼节”——万圣节。在这个特别的节日里,他们不分男女老少,会特意把自己化妆成奇形怪状的鬼怪,去参加特别的“派对”,既表达对鬼神的敬意,也表达自己特别的快乐。我们去的时候,万圣节过去不久,很多街道上特意布置的鬼怪精灵的偶像尚未拆除。

对许多美国人来说,鬼怪和妖精可不仅仅出现在万圣节的装扮或服饰上,他们坦承自己相信超自然灵异事件和鬼魂现世。民调机构针对2100位成年人开展了一项调查,其中37%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相信世间确有鬼魂,另有23%的受访者称已故亲友曾经回来探访。甚至有22%没撞见过鬼的受访者也表示知道其他人有亲身体验。近半数受访者称,如果自己也可以变作鬼,他们会选择以自己本来的样貌现身人世。

是不是可以这样说,美国人对逝去的亲人,对自己的来世,对所谓的神鬼世界,抱持着一种十分坦然亲切的态度。活着当然更好;但死去,在他们眼里,可能也不意味着彻底地消失,逝去的亲人或许会以其他形式陪伴着活着的亲人。因此他们不惧怕鬼神,不怕他们的坟墓就建在住宅区旁边——或许他们甚至希望逝去的亲人能够“住”得离自己近一些,便于彼此“来往”,让他们可以继续关注甚至参与自己的生活?

敬畏天,天常蓝;敬畏地,地恒绿。尊重植物,尊重动物,尊重一切生命,并让尊重成为习惯,成为信仰,也就会被自然特别厚待,特别垂青。 生者在现世,而逝者在天界,尊重逝者,亲近亡灵,达观生死,沟通阴阳,神灵也就会特别佑护他的后人吧。

天人合一,物我相与,这样的境界应该叫做“和谐”。而和谐之境显然要靠虔诚的信仰养得健康的人心,健全的法律立得良好的习惯换来,与自己的行动完全背离的标语和口号,是喊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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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微波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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