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文化不同,比如在对人的称呼上。中国文化尊重长者,有名字不能直说,叫做名讳。现成的例子就是红楼梦中黛玉将母名敏念成密,写的时候也少写一两笔,这还是小的。大的呢,自然是皇上的名讳,明写明说是要杀头的。想像中文里,同义不同音不同型的字都是这么衍化出来的。只是皇上的名字少写一两笔叫做讳,其他的字少写一两笔叫错别字。
中国文化又讲谦虚,对自己称为小人,鄙人,愚夫等等。等到愚夫当了官,做了管,手里有了决定他人生死的权力,小人成了长者,用当官的名字就犯了忌讳。可天下大大小小的官太多,都讳起来这中文就没法说了。于是人们开始用职位称呼当官的,宰相,统领,县太爷,捕头。到了现代,变成了张部长,王主任,李组长,赵老板等等。
美国文化也尊重长者,有了名字要翻来覆去的说,生怕忘掉了。心里不踏实的,一世,二世,三世,长子长孙,一代一代地往下传。比如洛克菲勒三世,就算不知道他家底的人,看了也好奇。难免上网翻翻家谱,原来一世是靠石油发起来的实业家和慈善家。感恩戴德拍马屁时,用你爹的名字称呼我儿子,管保对方眉开眼笑。
美国文化还讲尊重自己,所以“我”就一个字母“I”,还是大写,往那儿一站,顶天立地的。同样有了名字要反复叫,省得人家不知道功劳是他的。用职务称呼,尊重的是职位,不是个人。如果你称我为A主任是尊重我,我明天不当主任了,你是不是就不尊重我了。
美国人跑到中国去,不管主任部长,一概称为某先生,某女士,让人觉得不懂规矩。财大气粗的,人们为了赚钱忍了。没钱没势的,难免遭人白眼,事情办不成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同样,在美国的中国人,用职位称呼人时要注意了。当年念书时,有位中国来的博士后,对主研毕恭毕敬,开口必称A教授。后来有人给他解释,美国大学不兴称教授,原因之一教授是职位,不是学位。于是这位老兄改了口,A教授成了A博士。实验室里一大帮人,自我介绍起来,人人都和汤姆一起工作(I work WITH Tom),就他为A博士干活 (I work FOR Dr. A),听上去总是比别人矮了半截。别说同事们觉得他差,连A博士自己也不放心让他独立做事。
工作之后,遇到一些中国同事,习惯使用“我老板”“你老板”“他老板”。沟通起来,尤其涉及到第三方时,实在是一头雾水。比如开会时,我要提到约翰·史密斯,人人都心知肚明。我要说张三的老板,恐怕没有几个人能耐心听我解释谁是张三。同时,老板一词,在英文的习惯用法里有雇和佣,支配与被支配的意义。用“老板”而不用名字称呼自己的主管,尤其是别的同事们都直呼其名时,自己先在精神上垂下头弯下腰来。
前两天提到,人在美国,要做个昂首挺胸的美国人。除了走路时抬起头直起腰来,还要如乡随俗。称呼看似小事,但小事累积起来就成了大事。职场上不一定每人都有救危难于水火之中的机会,往往是不起眼的小事,决定了一个人的成功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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