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女儿, 再让儿子到越南购买非法贩卖的新娘?
根据2013年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80后”的非婚人口男女比例为136:100,而“70后”的“剩男现象”则更为严重,非婚人口男女比例达到206:100。
中国男女性别失调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
很多人认为, 这都是计划生育惹的祸。
这种简单而直接的结论其实对计划生育的政策有失公平。事实上, 国家为避免选择性堕胎的行为, 早在计划生育执行之初就明令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但是,在B超和堕胎都合法的前提下,根本杜绝选择性堕胎在实践上没有太大的可能性。而且, 即便国家能做到对胎儿性别鉴定100%的禁止,还会有更为残忍的杀婴和弃婴现象出现。所以归根结底地说, 只要国人不改变重男轻女的观念, 就无法阻止选择性堕胎和杀婴弃婴的行为, 只要还有选择性堕胎和杀婴弃婴行为存在,男女比例就会一天比一天更严重地失调下去。
重男轻女观念的形成有很复杂的原因,有经济上的,有文化上的,也有惯性思维和集体无意识式的盲从。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 是国人的传宗接代观念。
照说国人那么重视生命的传承,应该更强调母亲血脉才是, 因为从生物角度讲,对谁是亲生母亲的史实纪录要比谁是亲生父亲靠谱很多。但奇怪的是, 越是重视血脉传承的国人就越是盼子心切,理由是:女儿生的孩子随别人姓, 是外人, 儿子生的孩子随自己姓, 是自己人。
原来,那么多为生儿子而绞尽的脑汁和耍遍的手段,其实不是为了血脉,而只是为了姓氏。“后代”不是血缘意义上的“后代”, 而只是家族姓氏上的“后代”。
认为“有了男性后代家族才得以传承, 只有女性后代还是断了根”,说到底这只是咱们老祖宗犯下的一个常识性错误。 计划生育的国策在很多地区不能顺利执行, 常常是因为有那么一大群生了迎娣生盼娣,生了盼娣生招娣, 直到生了一个代把儿的才肯罢休的民众,宁肯冒死充当超生游击队,也不愿背“无后为大”的不孝罪名。城市居民不敢明着超生的,只能把怀上的女儿打掉,或者把已经出生的女婴杀掉或扔掉。这么一来, 人口虽然控制住了, 但男女比例一天比一天失调,“老婆荒”眼见就要成为“饥荒”之后人类的第二个灾难。卖淫,性暴力以及人口贩卖等违法活动只能会越来越难以遏制。
不就是一个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吗? 国家完全可以制定法律,强制性改变家族姓氏传男不传女的封建传统。 比方说,硬性规定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在注册户口的时候是随父亲姓还是随母亲姓, 以抽签方式随机决定,个人意志不予以考虑,姓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以法律形式确保男人的姓氏和女人的姓氏具有同等的传承机率。
肯定有人会怀疑:这个措施有可行性吗?
提这样问题的同学肯定还没有完全信服咱们党和政府力量的强大。
在计划生育贯彻执行之前, 有谁会相信我们的政府能在短短三十年时间内把“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的国策进行到如此程度? 我们能在每一个单位,企业,街道,村组都设立计生委,为什么就不能在每个户口注册处放一个抽签设备,设置一个姓氏登记公证人员? 我们能把育龄女人强拉去结扎, 把怀了8个月大的胚胎引产打掉, 为什么就不能强行要求我们的男同胞们,把姓氏传承的功能分出一半,让给既贡献了基因也贡献了肚子的母亲们?
如果你不想让你的儿子将来冒着犯法的风险到越南或其它的什么地方去购买新娘, 请和我一起向政府建议:把“掷骰定姓”的制度做为补充,和其它计划生育的政策一起贯彻执行。
中国男女性别失调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
很多人认为, 这都是计划生育惹的祸。
这种简单而直接的结论其实对计划生育的政策有失公平。事实上, 国家为避免选择性堕胎的行为, 早在计划生育执行之初就明令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但是,在B超和堕胎都合法的前提下,根本杜绝选择性堕胎在实践上没有太大的可能性。而且, 即便国家能做到对胎儿性别鉴定100%的禁止,还会有更为残忍的杀婴和弃婴现象出现。所以归根结底地说, 只要国人不改变重男轻女的观念, 就无法阻止选择性堕胎和杀婴弃婴的行为, 只要还有选择性堕胎和杀婴弃婴行为存在,男女比例就会一天比一天更严重地失调下去。
重男轻女观念的形成有很复杂的原因,有经济上的,有文化上的,也有惯性思维和集体无意识式的盲从。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 是国人的传宗接代观念。
照说国人那么重视生命的传承,应该更强调母亲血脉才是, 因为从生物角度讲,对谁是亲生母亲的史实纪录要比谁是亲生父亲靠谱很多。但奇怪的是, 越是重视血脉传承的国人就越是盼子心切,理由是:女儿生的孩子随别人姓, 是外人, 儿子生的孩子随自己姓, 是自己人。
原来,那么多为生儿子而绞尽的脑汁和耍遍的手段,其实不是为了血脉,而只是为了姓氏。“后代”不是血缘意义上的“后代”, 而只是家族姓氏上的“后代”。
认为“有了男性后代家族才得以传承, 只有女性后代还是断了根”,说到底这只是咱们老祖宗犯下的一个常识性错误。 计划生育的国策在很多地区不能顺利执行, 常常是因为有那么一大群生了迎娣生盼娣,生了盼娣生招娣, 直到生了一个代把儿的才肯罢休的民众,宁肯冒死充当超生游击队,也不愿背“无后为大”的不孝罪名。城市居民不敢明着超生的,只能把怀上的女儿打掉,或者把已经出生的女婴杀掉或扔掉。这么一来, 人口虽然控制住了, 但男女比例一天比一天失调,“老婆荒”眼见就要成为“饥荒”之后人类的第二个灾难。卖淫,性暴力以及人口贩卖等违法活动只能会越来越难以遏制。
不就是一个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吗? 国家完全可以制定法律,强制性改变家族姓氏传男不传女的封建传统。 比方说,硬性规定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在注册户口的时候是随父亲姓还是随母亲姓, 以抽签方式随机决定,个人意志不予以考虑,姓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以法律形式确保男人的姓氏和女人的姓氏具有同等的传承机率。
肯定有人会怀疑:这个措施有可行性吗?
提这样问题的同学肯定还没有完全信服咱们党和政府力量的强大。
在计划生育贯彻执行之前, 有谁会相信我们的政府能在短短三十年时间内把“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的国策进行到如此程度? 我们能在每一个单位,企业,街道,村组都设立计生委,为什么就不能在每个户口注册处放一个抽签设备,设置一个姓氏登记公证人员? 我们能把育龄女人强拉去结扎, 把怀了8个月大的胚胎引产打掉, 为什么就不能强行要求我们的男同胞们,把姓氏传承的功能分出一半,让给既贡献了基因也贡献了肚子的母亲们?
如果你不想让你的儿子将来冒着犯法的风险到越南或其它的什么地方去购买新娘, 请和我一起向政府建议:把“掷骰定姓”的制度做为补充,和其它计划生育的政策一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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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lanliu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