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些结束美国政府关门的可能性解决方案,很想知道联邦最高法院能否在其中发挥作用。请行家释疑,谢谢!
今天已经是美国联邦政府部分关门的第28天了,目前依然看不到总统与国会达成解决问题的一揽子协议的曙光。
不错,美国实行的是小政府、大社会,是服务型政府,是自由市场经济、国有企业占比很低,而且美国搞的是联邦制、州政府等各级地方政府享有极大的独立性、自主权。。。所以联邦政府的短期部分关门并不是天大的事情。
但是,这次联邦政府部分关门在时间上已经创下了历史记录,其对美国社会生活和经济运行的严重负面影响已不断显现。如果再不能尽快将联邦政府拉回到正常运作的轨道,其对国家和社会造成更加巨大的损失和伤害将无可避免。
这些天我读了一些讨论政府关门的文章。总结起来,结束关门的可能性解决方案有这么一些:
1. 总统与民主党主导的众议院各退一步,双方达成妥协。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也具有客观可行性。
2. 分歧的双方一方向另一方完全让步。这种可能性极小。
3. 美国突发重大变故或灾难性事件,需要政府立即恢复运作。这是难以预料的小概率事件。
4. 在没有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性事件的情况下,总统宣布美国进入紧急状态,从而无需国会批准、直接从军费预算中得到建造美墨边境墙的经费。这样做要冒极大的政治风险,甚至可能会最终导致总统位置不保。
我感到很失望的是,没有看到哪个评论认真讨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可以扮演怎样的角色以帮助促成结束政府的关门。
具体来说,利用政府关门作为政争、党争的手段和工具,是极为有害、绝对不值得鼓励和支持的。联邦最高法院能否在一定的条件下判定政府必须恢复运作?甚至,在必要时联邦最高法院能否从国家利益出发对总统和国会领袖予以一定的约束甚至处罚?
在过往的经验中,我们已经深切体会到在美国民主制度下的总体权力制约机制是相当精密、完善和有效的。联邦政府关门是一个很特殊的事件,不知美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否有相应的机制设计以助解决这个问题。谨就此求教于网友中的相关专业人士和博学者,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