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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议“子产不毁乡校”

重议“子产不毁乡校”

博客

自中共十九大以来,国内网络上的敏感词越来越多,逼得大家重拾几千年的老传统,又玩起“避讳”的把戏,添划减笔,同音假借,字母代替等等,以图蒙混过关,顺利出笼。同时,封号锁群也越来越常见,弄得失联频频,诸多不便。

“弭谤”大概是古今上层统治者的美梦之一。明白人都知道,这个梦仅仅是个梦,是个绝望的希望,就算下手很重,派能够臆测乱咬的“卫巫”一类特务监谤,把人割喉,将嘴粘牢,仍然管不了道路以目,但总有人梦得很勤,梦得很沉,“以为自古莫及己”,无所不能。

每当遇到以言获罪的时候,按照国人的思维,自然会想起古时候一些名人先贤们令人仰慕的言行。那个人有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宽容,多么多么有雅量。其中春秋时的郑国执政公孙侨(字子产)是经常被表扬的一位。孔子就曾把吝于赠人的“仁”字锦旗慷慨地送给了子产,称他是“古之遗爱”。

子产最为人称道的是“不毁乡校”。“乡校”是春秋时期郑国城郊兼具教育与乡间公共聚会的地方,郑人“朝夕退而游焉”。有点像我插队时村里的民办小学,每到晚上,乡亲们便来看报纸、谝闲传。大家聚在一起干什么呢?当然和今天一样,少不了聊家常,谈国事,交流信息。话一多,难免各种声音都有,你说是,他道非,我则无是无非。跟现在的网络差不多,无足怪。自古以来只要有人就有这习惯。

当时郑国有人建议封了“乡校”群,免得人们聚在一起胡乱议论执政。公孙侨不同意,认为,人们喜欢的,我照办;不满意的,我改,他们都是我的老师啊。而且只听说要用宽松减少怨愤,没听说高压能防止怨言的。(后一句话只说对了一半,高压的作用肯定有限,仅仅宽松而不更改错误的政策言行也不会扭转国民的恶评)。此话确实漂亮,没大毛病。建议封校的大夫然明立刻换了一副面孔,改口夸起子产来,好像建议毁校的人不是他。这是第一个推崇子产的人。最初的赞歌,怎么看都不像是出自真心。

子产不毁乡校,固然值得肯定。但查遍典籍,找不到一条有关他接受并改正了来自乡校的建议或批评,倒是有他在执政初期顶住舆论压力一意孤行的记载,因此有理由认为子产不毁乡校,只是把它虚置,让人们有一个宣泄的出口,并没有真正听取那里的声音。有点像文革结束后,老邓容忍着,让西单民主墙热闹存在了一段时间,并不能说明那时普通人有参政议政权一样,更不能由此赞扬老邓尊重民主,广开言路。

一味吹捧子产的会遇到避不开的尴尬,因为子产有不听人言的明确记载。为了增加军力,“作丘赋”,国人不满,抵触情绪很大,甚至进行人身攻击,咒骂子产父亲没得好死,自己也像恶毒的蝎子尾巴。子产不为所动,认为民不能放纵,定下的制度不能更改。这也可以说明他保留乡校言论自由空间乃是面子活儿或一种手段,骨子里是你说你的,我干我的。跟周厉王比较,一个是公开封杀,一个是隐性搁置,结果没有不同。“何恤于人言”,没必要听,故没必要封,跳蚤顶不起被窝,自信满满,这才是子产的真实态度。

子产确曾明白表示过。公子嘉当政期间,为了专权,制定盟书,要贵族们都放弃直接参政权利,引起统治集团其他人不满。公子嘉准备镇压,子产劝阻,请求烧了盟书。理由是“众怒难犯,专欲难成”,若不顾不管,则将陷国于危险之中。烧了盟书,照样可以实现你的欲望,其他人也会感觉好一点了。可见不犯众怒,只是子产的治理策略,跟民主、雅量、胸怀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毁乡校也是不犯众怒,避免激化矛盾的做法,实际上还是自“得所欲”。

向子产提议毁乡校的然明,在历史上活动不多,曾以准确预测晋国宠臣程郑的命运而引起子产注意。子产向他请教为政之道,然明主张:“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鸇之逐鸟雀也。”子产听了,“喜”。因为这和他一向实行的宽猛相济的治国方略一致。他在临死前还不忘告诫继任者妥善使用宽猛两手政治手腕。继任者实行了几年宽松政策后,出现了民众反叛的局面,于是后悔没按子产的政治遗嘱办,不该给民众太多好脸,便出动军队很快镇压下去,而且是“尽杀之”。这应该同样可以说明子产没有把乡校中的议论看作郑人的权利,不毁只是他采用的统治术之一面而已。就子产个人的政治思想来讲,他比较注重法的作用,是春秋时期较早把法律条文公之于众,用法和礼严格约束国人的。古人重法就不会特别讲究宽容,管仲、吴起、商鞅,哪个是?

也许有人说,子产的宽猛相济总比只猛不宽好吧。单论国民的感受,此说不差。但从国民的地位来说,则没有丝毫提高,仍旧没有参政议政权,仅有在公共场合议论的有限自由。就是这点自由,让长期没有自由的人羡慕不已。古代国人没有想过民主、权利等更深层的利益,仅仅需要得到说话的自由。现代人也不想吗?

在中国古代,曾经有另外一种传统,一种早被淡化遗忘零零星星散存古籍中的传统,即原始民主传统。它可以追溯到远古国家尚未建立或者刚具雏形时。据说在尧舜部落联盟时曾经为了及时收集听取意见,特意树立“诽谤之木(形状类似后世的华表)”(见《吕氏春秋/自知》《史记/孝文本纪》等),让部落成员们把意见写在上面绑的木板上。这种做法和实行过的“进善之旌(在某种旗下直陈己见)”“欲谏之鼓(击鼓宣告有意见要说)”等原始民主措施一样都成为部落联盟的习惯法。商代还流行着不管是否百姓的错,都由首领一人承担责任的做法。这是与首领的权利相对应的义务。后世把这种义务概括为“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或者叫“国君含垢”。作为一国首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也要忍受人们对国事的责难甚至辱骂和蒙难。商末虽然出现了专制的帝纣,但统治阶层中还有人把民的意愿依旧看得很重,“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泰誓》)的观念仍然未泯,执政者有问题不仅需要向公卿大臣们询问,还要向社会下层包括“庶人”征求意见(《洪范》)。西周时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一整套监督规劝制度或传统礼制,它是由周厉王朝重要大臣召公表述出来的:

                        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士谏, 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国语》)

从召公的介绍可以看出,在周天子的周围,有一个庞大的网络(也可以叫群),从高官到平民,从亲戚到外人,几乎毫无遗漏的动用了所有能发挥点滴能量的人,运用了所有文字与思想载体形式,从各个方面、不同角度规劝、警戒、监督、修补和规范天子的言行。先哲们在设计这个网络时,思路之缜密,用心之良苦,不能不让人感叹。

然而,这个古制里面也包含着不可克服的缺陷。一,所有人的做法都是规劝、说服,光摆事实,讲道理,仅仅是礼制上的义务。这一点削弱了古制效力,使之不具备权威性。二、对规劝、说服、意见,建议,王要通过自己的“斟酌”,决定如何行事。这一点进一步保证了王权,使任何对王权不利的舆论起不到丝毫作用,沦为表面的摆设。如果遇到商纣这样雄主,“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那么古制遭到颠覆就是必然的了。

商纣、周厉都是向古制发起冲击的人。建议毁乡校的然明也是企图彻底消灭古制以加强专制的一员。

战国时齐威王曾下令: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

由此可看出这时已经不是强调参政权或制度,而是需要靠奖赏刺激提意见了。早年的制度不再是需要遵守的常规,而是靠最高统治者个人的品质来维持,要用悬赏鼓励人们行使已经不存在的批评权利。当然齐威王的胸襟还是令人赞赏,他的智库----稷下学宫里集中了当时一批顶尖级大师,不是仅凭房子车子高位拉来的。

从秦朝开始,便容不得半点批评意见。李斯说每逢新政策颁布,文化人便从各自立场出发评论,“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率群下以造谤”,主张“禁”“烧”“弃市”和“族”(中国历代统治者心里都这样期盼的吧)。汉代人路温舒一针见血地指出,秦时,“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

古人总结的历史教训之一,言路壅塞是亡国的症候;最大的理想是言路开放顺畅。所以,他们对子产不毁乡校赞赏有加。今天我们再看历史,应当比古人的认识更全面一些。

国人、庶人的民主权利在先秦时期呈逐渐萎缩或减弱的趋势,是有迹可寻的。商代还保留了对国人的声音“听”和“必从”的意识,国君有问题要向庶人征询意见和建议,国人和庶人具有参政权。西周时国人、庶人具有议论批评执政者治国举措的权利。压制取消这种权利,有可能激起反弹。当年西周都城的国人忍气吞声了三年,还是把周厉王赶走了,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审判权和罢免权。而满朝大臣与军队是认可这种传统权利的,所以无人反对,也没人认定违法暴动(这是后来的学者强加的),采取镇压,而是实行长达十四年的和平过渡。厉王之子即位后,也未见有抱复找后账的措施。春秋时的郑国对言论的压制已经相当严厉。子产在年幼时曾对郑国侵蔡战役的胜利不以为然,提出了不同看法。其父生气地说,国家大事,有正卿负责。你个娃娃乱说话,小命不保!子产是郑穆公的孙子,父亲也是大官,尚且不能自由发表意见,何况一般国人。《左传》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这里的郑人应属于国人或庶人的阶层,这时的郑人已经没有多少议政权,只是拥有残留的议论有限自由。按然明所说,发现“不仁”,还是要“诛之”。“仁”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孔子对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解释,也就是说可以任由统治者解释定罪。

子产不毁乡校反映的是原始民主从习惯法到观念,再到制度,终成虚置的历史进程。孔子说子产是“古之遗爱”,也说明他认为子产还带有古代原始民主(仁爱)的影子。如果今天还在高度赞扬子产,那是说明本该成为现代文明人对待不同意见的正常态度,以及最低的修养,还没有被人,特别是社会高层当作自觉行为,还不具备雅量、宽容的思想基础:承认无人能享有不得触碰、不得批评的特权,仍然停留在野蛮无理性的黑暗中世纪中。

中国古代的国人民主权利发展到子产所处的春秋时期已经是在退步,如果跟同时的希腊罗马公民所享有的参政权、议事权、选举权、审判权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能否与比希腊罗马公民低一等的自由民(无公民权利,但人身自由,有财产)相当都不无疑问。对一个没有权利,仅在统治者睁只眼闭只眼的统治术笼罩下保留说话自由的阶层有啥可羡慕的?对时刻准备以“不仁”名义扑杀“鸟雀”的“鹰鸇”有啥可歌颂的?

古代从容许国人自由发表意见,认识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逻辑联系,把政治目标的中心设定在“民心”,“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堕落到愚民,不可使民知之,把不同意见斥为“诽谤”、“妄议”,连心诽腹议也要治罪,一步步走向衰亡的必然道路。难道还不足以警示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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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大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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