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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需要沉淀 —— 从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受审说起

历史需要沉淀 —— 从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受审说起

博客
 
赖昌星


历史需要沉淀

—— 从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受审说起

 

赖昌星这个名字是在1999年底进入公众视野的。那个时候人们知道了厦门有个远华公司,他的老板是赖昌星,他和他的公司被控犯有涉嫌走私等重罪。后来又陆续知道这个案子涉案人员500余人,有300多人被起诉,被一审判死刑16人,当即执行了8人。

 

该案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涉案官员多,级别高。上至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总参二部少将部长姬胜德,下至福建省委副书记,公安厅副厅长,厦门市副市长,海关关长等,都因为厦门远华案被逮捕法办,有的被枪毙。

 

主犯赖昌星在最后一分钟逃离厦门,回到香港,再逃到加拿大。可是他的亲属就没有那么幸运,他的司机,秘书等也都被从香港抓回,他的岳父岳母也被关进监狱,他的哥哥、弟弟,侄子等也没有幸免,他的大哥甚至死在狱中。

 

因为这个案子是1999420日中央政法委批示查办的,所以负责办案的这支队伍就叫做4·20专案组,由中纪委一个副书记挂帅,从纪检、海关等部门抽调上千人组成。这个案子被定性为建国以来最大的走私案。非常高调,非常轰动。

 

当时的总理朱镕基就曾公开呼吁加拿大政府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受审。他甚至这样说:我知道赖昌星有钱,可以聘请最好的律师为他辩护,但是我们中国有1600多亿美元外汇储备,可以和赖昌星把官司打下去,一定可以把赖昌星引渡回国受审。

 

先不说作为一个堂堂的中国总理以这种方式,与一个逃之夭夭的阶下囚叫板是不是有失体统?也不说他用国家外汇储备来与一个赖昌星斗狠是不是应该?但是他当年扔下的狠话如今应验了。

 

今年721日,赖昌星被引渡回国,可是这是12年之后的事情了。物换星移,时过境迁,朱也离开权力中心快有八个年头了。不知道朱现在的心情如何?是不是还会同当年那样充满了激动与愤恨? 

 

随着赖昌星的回国受审成为事实,赖昌星和当年的远华走私案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线里来。不过,经过12年的岁月沉淀,许多证据的真实性已陆续浮上水面。人们对当年这个惊天大案也开始有了自己的思考与判断。

 

比方说当年对赖昌星的一个重要指控就是他贿赂了很多高官,在法律上说是犯了行贿罪。其实12年的光阴下来,这个指控并没有占得住,就连当初一审中被判死刑的人的口供中,都找不到确实的证据能够证明赖昌星犯有行贿罪。

 

赖昌星是认识不少高官,但赖昌星认识他们的目的是与他们交朋友,并不是利用他们,也从没有向他们提出过什么要求。因为赖是个重交情的人,又有相当的经济实力,送点东西给他们也是人之常情,那是赠予,不能当作贿赂。没有法律规定普通百姓不可与高官交朋友,更不能说他们之间正常的人情往来就成了行贿受贿。在没有利益交换的前提下,这样的交往,这样的友谊是应该被法律保护的。

 

还有,被大量报道的那个所谓红楼,简直就是一个拉拢腐蚀高官的黑窝,在里面什么淫乱的事情都有。可是在那里工作过的人却并不是这样说的。他们说那里就是一个很正常的宾馆,只不过是不对外营业,只是为远华公司的员工与客人服务。赖昌星请客人吃饭都是在这里安排的。

 

在经济蓬勃发展的国内,一个有经济实力的公司拥有自己的内部宾馆是一件很普通,也是很普遍的事情。因为这也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在外面的酒楼请客人吃一桌饭,再唱歌,要几千上万的费用,可是在自己的宾馆里就就不必付出这么昂贵的代价,这会为公司节省很多应酬上的开支,而且又方便体面,有利于公关。

 

赖昌星是个很会交友的人。别人也愿意同他交往。为什么呢?他为人谦和,从不跋扈。而且他头脑聪明,记忆力甚好,认识了一个人,知道了他的名字,可能他不会写那几个字,但这个名字他却能牢牢地记在脑子里。

 

这样的人就具有了相当的人格魅力。可以想象,一个与另一个人,仅仅是在一个应酬的场合下彼此相见过,但在下次见面时,却能被那个仅有一面之识人一下子叫出名字,这个被叫出名字的人会有多么得惊喜!所以赖昌星很有亲和力,是一个能让人很快产生好感的那种人。

 

赖自己说,对于那些张口向他要钱的高官他是很讨厌的。这样的事一旦发生,他就再也不会与他做朋友了。他所交往的高官都是他感到与他很合得来的人,而且这些人从来不会跟他索要什么。赖昌星的这个说法是很有道理的,是可信的。

 

赖昌星是一个普通农民家庭里排行第七的一个孩子,小时候生活很苦,常常吃不饱饭。9岁才上学,念了三年书就不念了,回到家里种田,后来就出外当民工。改革开放以后,家境才逐步改观,赖昌星也就开始展示的经营才华,一步步地建立起自己的商业帝国。因为生意做得好,又很慷慨,乐善好施,20岁开始,就在当地出名了。

 

可是有钱后的赖昌星并没有忘本,他的朴实真诚还在,他对穷人的同情心还在。他在家乡出钱修路,造福乡里。他说:我一直都很同情穷人,因为我自己也是穷人出身的。我有了一些钱,我就想尽我的一点能力去帮助那些穷人。比如,我如果看到老人,我会自己给钱他们,不用他们找我要,我会主动给。

 

多年来赖昌星捐助希望小学和家乡地区学校共30几所,还有资助医院,办公益事业,赈灾等共支付了至少4800多万元。一个人有这样的境界,他怎么能同贪官搞在一起呢?肯定不能。所以他说要是哪个高官张嘴向他要钱,这个朋友就做不成了,将心比心,我认为这话是真实可信的。

 

再看看他的所谓走私,在厦门海关竟然查无实据。一个被指控走私金额高达800多亿元人民币的大案,竟找不到证据来证实这个指控。说起来都是匪夷所思的怪事。其实也不难理解,这个案子从抓捕的高官来看,更像是一场以反贪为名的政治运动。风暴过后福建省的班子尽数被换。至于赖昌星的罪状,除了行贿,自然就是走私了。

 

因为赖昌星所做的是进口生意,厦门作为一个沿海经济特区,在当时的年代有许多政策优势。很多人就利用这一点把生意做得很红火,赖就是这里面很有代表性的一位。他利用转口方式,将货物由保税区运至公海上,再交与下家买主,至于下家把货再卖到哪里?他不必知道。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赖昌星只负责他这一段的生意符合政策法规就行了。

 

不能不说赖昌星或是他手下的人很聪明,不是什么人都会想到和利用这个方式来赚钱的。这在当时叫打擦边球。就是利用政策的灰色地带,做一些非常规的生意。这在当时的经济特区是很多公司都在做的事情。是公开的秘密,这样做不是违法,是在钻政策的空子。

 

后来有人干脆就见单不见货,做起了虚开增值税发票,利用假报关单去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从而赢得暴利。对此,赖昌星说,他坚决不做,因为他认为这是在挖国库的钱,挖国家的钱他不做。可见他是个做事有底线,并深明大义的人。决不像很多唯利是图的人,只要能赚钱,什么手段都可以用上,什么黑心钱都敢赚。

 

由于赖昌星有能力,为人又正派热心,便被国安部门吸收成为情报人员,让他在香港以闽籍商界领袖的身份为国家做事。因为赖昌星舍得花钱,很快他就为国家做了很多事情,比方说在香港回归前,就把国内情报部门急于得到的香港入境处的几大箱抵港人员登记表负责偷运回国内。

 

还有,赖昌星在香港同台湾国民党方面的人也有往来,为国家做了很多事情,既出力,又出钱。当4·20专案组开始调查赖昌星时,国安部的人对他还拍着胸脯打包票,说: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走私算什么!只要你不杀人,不倒卖毒品、枪支,就不怕。我们会替你说话。当然,最终这个包票并没有兑现。

 

赖昌星此刻被关在秦城监狱,正等待对他的审判。根据中国政府对加拿大政府作出的承诺,不会判他死刑,不会虐待他,并会公开庭审,而且还允许加拿大的代表每个月探望他一次。同那些已经被处死的人和还在监狱里服刑的人来说,赖昌星是幸运的。该案的从犯都死了八个了,他却得到了免死牌。



这究竟是对他网开一面?还是因为他罪不至死?这是个原则问题。相信经过十二年的沉淀和过滤,有关方面对这个案子的看法会更加客观与理性。赖昌星有罪吗?又罪在何处?当年对远华案的定性和处理站得住脚吗?



那些被抓和被处死的高官真的都是赖昌星的后台吗?而且他们真的就是贪官吗?即便是,贪污金额比他们大得多的人也并不是人人都被处以极刑,可是他们为什么那么匆忙地就被处死了呢?那种轰轰烈烈的办案方式是不是该偃旗息鼓了?



这些个问号,相信随着赖昌星的被审判,会一个个地得到答案。
历史是一面镜子,有它自己的规律。时间越久它越清晰,也越真实。赖昌星一案也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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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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