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的世纪之战——约翰逊对杰弗里
写完下面的文章后,我就一直盼着奥巴马签字,但他一年年令我失望,失望了七年。我更没有想到川普会签字赦免约翰逊,也就不再关心这件事了。昨天,偶然看到川普总统2018年5月24日赦免约翰逊的消息,并看到录像。再次让我感到,我错误看待了川普总统。
2019年12月2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5u_GKzXWXc
百年前的世纪之战——约翰逊对杰弗里
廖康
二十世纪三次最著名的重量级拳击比赛无疑是:阿里对弗雷色Ali vs. Frazier (1971), 路易斯对施迈凌Louis vs. Schmeling (1938), 约翰逊对杰弗里 Johnson vs. Jeffries (1910)。阿里对弗雷色是美国的自由派与保守派、反战与越战对决的象征。路易斯对施迈凌是民主与独裁、普通人的尊严与亚利安种族优秀论决战的象征。约翰逊对杰弗里似乎只是黑人与白人的比赛,但其重大的历史意义远在另外两场以上。那是黑人第一次得到无可争议的重量级拳击冠军的称号,响当当地向全世界宣布,作为一个种族,黑人丝毫不比白人逊色。那场比赛才是当之无愧的“世纪之战”。
约翰逊的全名是John Arthur Johnson(1878-1946),但他以Jack Johnson驰名拳坛。他出生于美国德州Galveston,父母曾是奴隶,在南北战争后获得自由。他父亲在码头扛大包,供儿子上过五年小学。约翰逊身高1.87米,这在当时就算非常高大了,因此而得到外号“盖尔夫斯顿巨人”Galveston Giant。他从小就自信不凡、桀骜不驯,但他不像泰森那样在街头打架,而是在地下拳击场比赛挣钱。野路子也照样出好汉,约翰逊极少输,渐渐打出了名。在有史可查的第一次被击倒失败后,得到了胜利者“菊花白”Chrysanthemum Joe Choynski的指导,遂发展出善守待攻、后发制人的聪明打法。
在19-20世纪交接之时,美国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仍很严重。约翰逊虽然已经在近五十场正式比赛中取得胜利,而且于1903年得到有色人种世界重量级拳击冠军的称号,但当时的世界拳王杰弗里James Jeffries(1875-1953)因种族歧视而不屑于和约翰逊比赛。杰弗里1905年退休后,加拿大小个子彭斯Tommy Burns(1881-1955)成为拳王。虽然他成功地卫冕了13次,但他也不肯和约翰逊比赛。约翰逊追着他走遍当时可以合法拳击的各个大国,他还是不肯。直到1907年约翰逊在第二个回合就轻易击倒了前世界拳王、英国人 Bob Fitzsimmons(1863-1917)以后,舆论压力越来越大,而且澳大利亚人Hugh McIntosh同意付彭斯三万美元的高价(约翰逊只能得五千美元),他才和约翰逊于1908年底在悉尼进行了比赛。那是黑人第一次和白人争夺世界重量级拳击冠军,但哪里是什么争夺呀?约翰逊一直在痛打彭斯。到了第14回合,很多观众看不下去了,一个劲叫停,警察终于走上拳台,制止了比赛。这场比赛让白人感到太丢脸了,竟然不准播放所拍摄的纪录片。在赛后采访中,彭斯说约翰逊堪称全世界第二号拳手,仅次于已经退休的前拳王杰弗里。
此后,约翰逊多次卫冕,轻而易举地打败了所有前来挑战的白人拳手。终于,不仅全世界拳击爱好者都把眼光放在杰弗里身上,而且大多数白人都期待着杰弗里重返 拳坛,击倒约翰逊。这事关他们的荣誉;他们深信,白人比黑人优越。杰克•伦敦那些年一直在报道拳击比赛,尤其是有关约翰逊的比赛。虽然他声称自己是社会主义者,但他与受压迫阶级的联盟是有种族界限的。他的种族偏见在那些报道里毫无遮掩。他称杰弗里为“伟大的白人的希望”并不断怂恿杰弗里出战,把“约翰逊的笑容打掉”。杰弗里也是个巨人,与约翰逊不相上下。他力大无穷, 握手能捏碎对方的骨头,确曾打断过三个拳击对手的肋骨。而且他身手矫健,跑百米之只需11秒,跳高能跳1.8米。杰弗里正式参加拳击比赛以来,从未输过。赢得世界拳王称号之后,七次成功卫冕,光荣退休。而且他相貌英俊,宛如走下希腊神殿的太阳神阿波罗雕像。自然,好莱坞不会放过这样一位天神般的人物,请他参加过几部影片的拍摄。在白人心目中,他具有完美的英雄形象,是男子汉的典范,是不可战胜的。为了白人的荣誉,杰弗里终于同意和约翰逊一决雌雄。他说,他要为白种人夺回拳王的桂冠,要向全世界展示白人至上。他为此做了艰苦训练和充分准备。
比赛于1910年7月4日在内华达州赌城瑞诺Reno举行,有两万人在特意为这场“世纪之战”而建的户外拳击场观看。那年头还没有电视转播,无数观众站在旧金山和其它一些城市搭起的台子四周,观看演员们根据电台传来的现场解说所进行的同步表演。为了维护秩序,在所有的看台都额外布置了全副武装的警察。
现场观众大多数是白人,他们用极其下流的种族歧视词语呼喊着辱骂约翰逊。不难想象,约翰逊面临的压力有多么大。有人威胁:他如果不倒在杰弗里的拳下,就要倒在我的枪下。但约翰逊始终微笑着,根本不在乎众人的敌意。他灵巧而有效地躲避、格挡杰弗里的进攻,几个回合以后才开始还击。渐渐地,杰弗里连招架之功都没有了,只有挨打的份。他两腿颤抖,不得不依靠在约翰逊身上,才能勉强站住。打到第15个回合,杰弗里接连三次被击倒后,他的教练扔毛巾表示认输,以避免更尴尬的结局——被击倒并且站不起来。裁判宣布约翰逊以技术击倒赢得这场比赛的胜利,观众们丧气地、默默无声地离去。约翰逊向全世界证明,他是当之无愧的重量级拳王。有些人仍认为杰弗里的失败是因为他早已退休,六年没打拳了。但是杰弗里自己坦率承认,约翰逊比他最佳状态时也要强得多。他就是再练一千年,也打不过。
其实,这场“世纪之战”从技术角度来看,远不如许多比赛精彩,更无法和阿里对弗雷色那场比赛相比。但在精神上,在情绪上,却是空前绝后的。在其它比赛中,双方都有支持者,而约翰逊在拳台上可以说是绝对地孤独。两万观众,没有一个人为他叫好。他们哪里是去观看比赛?他们分明是期待着观看如何碾碎黑人的意志和信仰,他们恨不得亲眼看到如何撕碎这个黑人代表的肉体。设身处地替约翰逊想想,在那震耳欲聋的咒骂和喊杀声中,他必须得有多么坚强的信念、意志、毅力和勇气,才能面对那么巨大的敌意。观看过这场“世纪之战”或其黑白影片的人,也许不会记得约翰逊是怎样对打的,但决不会忘记他那始终如一、镇定自若的微笑。那才是“杀入万马军中,如入无人之境”的英雄气概。如果真有上帝,那时,约翰逊的精神一定是与上帝同在;眼前只有对手,耳边旁若无人。
百年前的这个国庆节令当时大多数白人伤心郁闷,他们最后的希望破灭了,他们受到了奇耻大辱。黑人则连带着庆祝独立日一起狂欢。他们直观地感到约翰逊证明了黑人与白人相比,毫不逊色。这对黑人建立自信,对他们确信自己与白人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生理上也是平等的,起到了无可估量的作用。郁闷和狂欢的云团在美国的上空滚动。第二天,暴乱在25个州的50个城市发生了。有23个黑人和2个白人被打死,数百人受伤。但黑人诗人库尼William Waring Cuney骄傲地宣称:“我们宁愿为赢得尊严而死,也不愿窝窝囊囊地苟且偷生。”他写出一首热情洋溢的短诗欢呼:“我的主啊,这是多么美好的清晨!”他的诗不胫而走,立即传遍了美国。
那些年,拳王约翰逊对黑人来说就像圣经里的力士参孙对以色列人一样,他是黑人的尊严、力量、勇气和自信的形象体现。不巧的是,也同参孙一样,约翰逊有一个致命弱点——好色。而且他喜欢白人妓女,而且他无所畏惧,不仅公然嫖妓,还带着白人女友堂而皇之地出入公共场合,如入无人之境。为此,不仅白人恨他入骨,黑人也在报纸上公开指责他。对此,他视若罔闻;而且他毫不掩饰自己的龙马精神和驭女之术,在回答他何以能够战败那么多职业女人而金枪不倒时,他坦诚答道:“吃鳗鱼冻(平时),想天边的事(战时)。”但人们把他诚实的回答当作玩笑,还把他的坦然当作敌意。种族主义者多次威胁并企图谋杀他,但没有成功。
正如对付参孙一样,约翰逊的对手——种族歧视的白人政府,找来现代迪莱拉帮助降伏这个盖尔夫斯顿巨人。第一次他们没有成功,因为约翰逊居然和妓女Lucille Cameron结婚了。第二次,1913年6月,他们终于得逞了。妓女Belle Schreiber出庭作证约翰逊三年前曾经嫖妓。虽然他的罪行是在相关的法律Mann Act通过之前犯的,约翰逊还是被判定有罪,要服刑一年零一天。
约翰逊不肯入狱,他交保后逃到加拿大,又去了法国。随后在欧洲、南美和墨西哥流亡了七年。在此期间,他正式参加了14次比赛,只有一次输了。那是1915年,他已经37岁,没有认真训练。而这次的白人对手威拉德Jess Willard (1881-1968)是个真正的巨人,身高两米有余。比赛安排在古巴首都哈瓦那举行,有两万五千人观看。现代的重量级拳击比赛最多为15个回合,而那场比赛定为45个回合。组织者一心要利用新手年轻、体力好的优势打败约翰逊,为白人争回面子。他们把威拉德也称为“伟大的白人的希望”。前20个回合按击中点数计算,约翰逊都赢了,但他无法击倒这个巨人。二十世纪的力士参孙筋疲力尽了,第25个回合后休息时,他让助手告诉妻子他累了,请她走开。在第26个回合,约翰逊被威拉德击倒了,没有能够站起来。白人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此后11年,约翰逊和17位不同选手进行过正式比赛,皆大获全胜。但他再也没有得到机会与拳王角逐,拳击组织者们妥善地安排,成功地避免了“世纪之战”悲剧的重演。出逃七年后,约翰逊思乡心切,他宁愿服刑,也不愿永远流亡国外。他于1920年7月回国,受到黑人兄弟凯旋般夹道欢迎。他自己开车去监狱,一年后,刑满出狱。
除了拳击以外,约翰逊还喜欢赛车。平时开车,他也总是超速。有一次,他被警察抓住,当场罚款50美元。这在当时是很大一笔钱。他掏出一张百元钞票,警察说找不开。他回答:“不必找了,反正我回来的时候还会开这么快。”因为喜欢捣鼓车,他在坐牢期间改进了一种板子并获得专利。约翰逊可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人。他酷爱读书,出版过自传。他尤其喜欢历史,喜欢歌剧,还在纽约参加过《阿依达》的演出。他最常看、常听的是威尔第的《游吟诗人》。就像这歌剧主人公运交华盖一样,约翰逊也注定要以悲剧结束自己的生命。他68岁那年,因一家餐馆拒绝为他服务而与之争吵,他和朋友愤然离去。他车开得太快了,失去控制,撞在电话线杆子上。朋友甩了出去,仅受轻伤。约翰逊当场死亡。
在种族歧视的时代,约翰逊为黑人赢得荣誉、尊严和骄傲。他的成就和自信鼓舞了无数黑人。后来的拳王阿里最崇拜的人就是约翰逊,并认为他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 拳击家。约翰逊蔑视种族主义者的威胁,不听朋友的劝告,我行我素,也为其自傲付出了沉重代价。嫖妓当然不是可炫耀的行为。但无论如何,以事后的法律来判决 约翰逊违法是不公正的。那个判决是种族歧视的结果。百年回首,美国的民权运动走过了漫长艰苦的道路,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黑人和白人在法律上平等了、种族隔离取消了、种族歧视不仅犯法,而且广大人民发自内心地厌恶种族歧视。平权法案照顾黑人和少数民族在政府部门和受政府资助的机构就业。当年杰克•伦敦在报道中使用的种族歧视词语如果在当今的正式刊物里出现,就会受到起诉。美国人还要纠正他们所犯的错误,以示悔改。美国国会于2009年通过了决议,向总统建议,为约翰逊平反。严格地翻译,是特赦他1913年被判定的罪行,但实际意义则相当于我们说的平反。但奥巴马总统还没有照此办理,还没有合上这页历史。
2010年6月10日
在YouTube上也看到这段录像,有打败彭斯,也有那场大战的结尾。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UqhJzgSj4M
这是Ken burns 在 America Experience series里关于 Jack Johnson的一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