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穆勒的调查报告和后续走向。
穆勒的调查报告大体会有几个重点
第一条,特别检察官未发现特朗普团队与俄罗斯勾结的证据
第二条:对于特朗普是否妨碍司法,特别检察官穆勒未作出结论。
第三条,有关特朗普的行为是否触法,由司法部决定。
第四条,该报告未作出结论特朗普违法,但也未证明特朗普无罪。
其实就两条,通俄查无实据。是否妨碍司法没有结论。
如果第一条,通俄这条,穆勒也来个我不做结论,那肯定交不了差。因为让你忙活了两年,你说你不知道?你是干什么吃的? 如果还没有结论,你可以而且应当继续调查嘛。所以这一点,穆勒必须回答,而且必须明确答复,有还是没有。“查无实据”是经常法律引用的结论性词汇。
为什么第二条穆勒可以说,“我没有结论”? 因为当时司法部任命我调查时的任务就是,查通俄。没有让我调查妨碍司法。这一条我可以不管,我没有调查是否妨碍司法,不算是我的错。我不想狗逮耗子多管闲事。你们大家看着办吧。
再说了,如果妨碍司法要有个结论,是不是商业行为,钱财来往,报税,男女关系,甚至拉屎撒尿我都要调查,要给出明确的结论?
关于是否妨碍司法,穆勒的“没有结论”也是一种结论。既然没有结论,这事只能不了了之。司法部或者国会都不可能形成新的结论来。人家检查官没有达成结论,自然有达不成结论的原因,难道让一个新人多看一遍, 就会有结论了?
按常理推论,除非有新证据,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穆勒的“没有结论”的结论基础上,重新得出个“脱罪”,或者“有罪”的结论。要有新证据,就必须重新任命新的special counsel,从头来一次,哪怕做做样子也是必须的。至于会不会重新任命新的检查官,大家可以猜。
如果要任命新的检察官,不但要查川普,还必须要调查穆勒和川普的串通之罪,看看穆勒有没有枉法循私。哈哈,那才热闹呢。
当然公开报告后,大家会“各取所需”,再打打口水仗罢了。总的来说,这次调查对川普是正面的,特别是对大选连任,因为很多民众都很烦这种不着边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