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这十年】三十六岁的花季
这两天在看《吸血鬼日记》,讲的是一群美国高中少男少女的故事。很喜欢里面的女主角,神似当年《流星花园》的大S,忒纯情忒青春。好羡慕剧中的少男少女们,风华正茂,青春洋溢,思绪一下子飞过二十年,想起当初十六岁的自己。。。。。。
十六岁,花一样的年纪,所有的梦才刚刚开始的年纪。一切都是陌生而遥远的,一切都是未知而朦胧的,一切却又都是新奇而美妙的。
她就坐在身前,触手可及,一次次鼓足勇气想去向她表白,却又都在最后一瞬间失去信心。
第一次不经意地触碰她的手,滑滑的,凉凉的,同时又伴随着麻麻的感觉,从指尖传入心脉。生怕她会注意到自己泛红的面颊,却又期盼着她也会有同样的感觉。
和她并肩坐在家门前的小花园里,伊人桃花相映,只盼能永远留在这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伊甸园,任青春流逝。学校后面的小山上,我为她歌唱,她为我哭泣,问着那个已经问了几千年的古老问题:你是真的爱我吗?
十六岁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悄悄地变成日记中的一叶书签。
弹指一挥间,二十岁,她已经不再是她;二十一岁,晚自习前总要再刷一次牙,期盼着她的初吻;二十二岁,再有三天就是二十二岁生日,清晨醒来,她偎在我怀里:希望你喜欢今年的生日礼物;二十四岁,独自背着行囊,腰上还系着她送的红腰带,踌躇满志地来到美国闯荡,电话那一边:我们分手吧。。。。。。
记得小时候看到过一个故事,一个小孩在森林里摘到一朵七色花,每一个花瓣都能够满足他的一个愿望。当时就幻想,如果有人能满足我的任何愿望,我会要什么呢?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第一个愿望就是:永远二十五岁!二十五岁,在当时的印象里,意味着青春,成熟,和潜力,就好象米开朗基罗的“大卫”,是完美的象征。
飞机在夜幕中就要降落在我来美国念书的城市了,越过一片漆黑黑的海,刹那间,一片灯火辉煌。我坐在舷窗前,一种凄凉的感觉:这儿就是我将要生活一辈子的地方吗?热闹似乎都是属于别人的。
凌晨三点,时差还没有倒过来的我,坐在宿舍窗前:明年就是二十五岁,梦想中的二十五岁,富于青春,成熟,和潜力的二十五岁,到那时候,一切都将是完美的。。。。。。
不知不觉中,又是一个本命年,当初书生意气指点江山的风华少年,已然沦落为萎琐“大叔”。
早已不再是当初天真的十六岁,幻想着贾宝玉娶了林黛玉,终日厮混怡红香帐,梦醒时分,依稀记得梦魇时呼唤的却是:可卿救我;
也已不再是那个愣头的二十四岁,指望着在美国赚上百万美金,挥金如土地买下情敌的公司,重新抱得美人归;
三十六岁,幻想不再,怡然地倚在属于自己的天地里,生命中的女孩子们就象茶杯里漂浮游弋的碧螺春,每一颗展开都是一幅精美的山水写意,幽幽地散发出旖旎的清香,在生命的茶水中倾注出酸甜苦辣。
早已不再是当初天真的十六岁,迷惘着看不清未来的方向在哪里,幻想着有一天被星探发现,成为一代天王巨星;
也已不再是那个愣头的二十四岁,指望着在美国功成名就,花园洋房,香车美女,保姆管家,早日在资本主义的土地上成就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
三十六岁,幻想不再,尽情地享受着每一天的每一分钟。虽然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有什么比享受生命的每一分钟更惬意的事情呢?我爱过,我哭过,我迷惘过,我跌倒过,而恰恰是因为经历过这些生命中的乐章,我才会自信,才会充满阳光。将来我还会爱,还会哭,还会迷惘,还会跌倒,三十六岁的大叔,会更加阳光,更加自信。
如果有一天,我突然死去,变成一只游荡在红尘中永远不老的吸血鬼,如果我能选择,我希望是三十六岁,因为“大叔”俺,正绽放得绚丽多彩,繁华浓烈。
不再怀念青春洋溢的十六岁,不再羡慕踌躇满志的二十四岁,我希望每天都是三十六岁的花季。
如果有一天,七色花只剩下最后一片花瓣,我会许愿:能够和她永远,执子之手,一起慢慢地变老,一起品味四十六岁,五十六岁 ----- 直到在天国的车站再次相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