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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异(1-4,再修稿)

镜异(1-4,再修稿)

博客

镜异 (豫章篇之二)

一.青枫歌

古诗云:“不用凭栏苦回首,故乡七十五长亭”,我总是用它来安慰我这颗可怜的孤心。

二零零五年的夏天,我回了一趟老家。在出门之前,我和丈夫终于把离婚协议签了。说起来似乎简单,它带来的丝丝缕缕的余痛,却使我经常午夜梦回,难以入眠。我有时在想,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可以安慰我的了:父母虽亲,朋友虽好,却都不是我,也许只有故乡的湿润,故乡的炎热,故乡的水域,甚至故乡傍晚时分传出的饭菜的香气,故乡那些被汽车扬起的烟尘,才能抚慰我之疲惫。故乡具有慈母般的力量,你却不用担心当你将自己和盘托出的时候,会伤害她的柔心。因此这次回乡,除了去民政局把绿本本领回来以外,我还打算在整个故乡作一次漫游。我最好的朋友招娣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我,只好拉着我的手说:“海莲,我去搞辆车,陪你一起转转,怎么样?”我当然觉得好。于是在一个夏天明朗的清晨,我们便从豫章城出发,由浔阳,经鄱阳湖口,到了浮梁镇。

浮梁是一座秀丽的城市,与城市的清俊不同的是,市面上充斥着大量丑陋的瓷碗瓷瓶瓷杯瓷壶。不过,倘若有心,还是能从里面挑出一两件好东西的。我和招娣都爱收集瓷器,招娣找到了一套百子迎福的薄胎茶具,净瓷上烧着各样嬉戏的童子,色彩憨美;我找到了一套雪溪图,却是白雪中掩映的村落。我们一边逛街一边聊天,眼看着日上中天,招娣满头的长发都被汗濡湿了,相信我也好不了多少。我停下脚步擦了擦汗,却见不远处一对情侣正把自己手里的雪糕塞进对方嘴里。我望着他们,想着十年前的丈夫与我。岁月真是一样可怕的东西,它把所有的美好,都蒙上了不堪的灰尘。

招娣拉了拉我:“想什么呢?我饿了,我们吃饭去吧!嗯…… 鄱阳湖的银鱼炒韭菜,好吧?” 

我们踱进一家小饭馆。老板是一个殷勤的挺着雪花肚皮的胖子,他打着赤膊,一手拿一把大蒲扇,另一手操着个鱼捞子,里面一条鲫鱼泼次次地挣扎着,笑着对招娣说:“小姐,这条鱼怎么样?”我看见他的汗从下垂的乳房里滚下来,留下一道汗迹,最后滚进了肚脐眼。这让我忽然觉得烦躁不已,连头也开始痛了起来,耳边招娣还在聒噪:“你别把鱼给我换了,我认得清的哦!”

这热死人的瘟老天!

等那条鱼端上来的时候,它已经死了,很心不甘情不愿地死了,凸着一双白眼,像八大的画一样,冷冷瞠视着它的坟墓。招娣欢呼一声,小心翼翼地将鱼眼摘了下来,一个放我碗里,一个放她碗里,然后对我说:“来,你一只,我一只,吃完鱼眼更聪明,再也不上那帮臭男人的当了!”

我“啪”的一声把筷子一摔:“我不吃鱼眼你不知道么!”

招娣瞪了我一下,将鱼眼一口一个放进嘴巴里:“那我吃两只,今后我比你聪明,你可别嫉妒。”

饶是我一肚子无名火,听到这句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到一半,又忽然想哭,所以到后来,我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怎样的心情。

吃完饭以后,我们又在饭馆里吹了好久的空调,才懒洋洋地蹭出了门。那些樟树撒下的广阔的浓荫,与夏蝉催命般的嘶鸣,领着我们穿街过巷;白花花的太阳烤着不远处街心公园里的荷塘,蒸发出一阵一阵的浮萍气。“这么腥,该往里面放点老酒了,”我昏昏沉沉地边走边想,正在此时,招娣扯了扯我,指着路右的橱窗说:“海莲,你看那个壶子,可爱不可爱?”还没等我定睛看个清楚,便将我拉进了商店。

这铺子小而整洁,一进门,便见一室白净孤腻的瓷器,满眼浓艳淡雅的青花,却是一家专卖青花瓷的小店。店四周皆为博古架,正中单摆着一个粉彩莲花大瓷缸,内养一金一乌两条尺余长的鲤鱼。我走近架子,拿起一具扁壶细看,只见那釉色细润晶莹,上面单烧着一株碧枫,下余四只小杯,绘着几笔远山,甚是崇邃,落款却是没头没脑的“柱上鬼”三字。我心中一动,抬起头,却瞥见店北墙上悬着一面漆背银镂小镜,镜中正巧映出了门口的雕花门扇,其上刻着的图案倒有点不寻常,乃是一只独足夔龙。那夔龙雕得甚是古拙,却活灵活现,仿佛随时要挣脱门扇的束缚,飞回天上去似的,惟一美中不足的,是夔龙的左耳像崩断了一般,缺了一角。正呆呆傻看的时候,忽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便听有人笑吟道:“爷娘送我青枫根,不记青风几回落。当时手刺衣上花,今日为灰不堪着……小姐,我看你的样子,可是喜欢这碧枫壶?”

我吓了一跳,手里的壶好险没栽在地上。回过头去,却发现是一位年约六旬的老者,拐着一只脚,曳杖而行,着白衣,穿黑鞋,颈垂一串青珠,容貌清癯,举止俊逸,使人见而忘俗。我正想着该如何回答,却见身畔的招娣站了出来。她将我手中的壶放回博古架,朗声说道:“老先生,您这店可真有趣,青花锦鲤,古镜游龙,再加上您如此风采,所有的青年才俊与您一比,那都是庸脂俗粉,都得靠边站。”她不动声色地先拍了一通马屁,为待会杀价做准备,我忍不住在肚中暗笑起来。

“哦?”老者一听果然脸色一亮,正待谦虚几句,我就慢悠悠地截过了话头:“只是……只是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几多识货之人,且就算识货,又有几个愿意将您这些宝贝请回去,那还是个未知数哩。”说着将头一摇,显出甚是惋惜的样子。我和招娣是前门大栅栏西单劝业场一起长大的,我还能不知道她的路数!

“喔?”老者一听,却不上当,只将手往店里一指,嘿嘿笑道:“小姑娘莫使激将法。我辛道远做生意的规矩,全浮梁镇谁不知道?不对我脾胃的人来买这些宝贝,给一千万我也能不动心,若是投了我的缘,就倒送我也情愿。我看你们俩一个口吻甜似蜜,一个口气大过天,倒像有点门道的,来来来,你们且先说个子丑寅卯出来我听听。”

我见那老者精明若此,便也不好嬉笑下去,只缓步踱到墙西的一溜博古架旁看了起来。那墙上挂着 “瓷辞”二字,每件瓷品上都烧着极细的落款,有“雨霖铃”者,有“踏谣娘”者,有“箜篌引”者,有“蒿里”者,皆是褚遂良笔法,甚是腴润丰丽。每件瓷品都釉着不同画面,有峻岭里的孤驿,有且歌且哭的美女,有欲赴河自沉的老丈,有正提剑自刎的将军。我便指着那只“箜篌引”酒壶,笑道:“老先生的心血自然与市面上的俗品不同,我说无人愿买,只是觉得它们有些不祥而已。您烧的是各样词牌,曲子虽已无迹可寻,老先生却想以辞入瓷,确实有一番玲珑心思。只是这几件瓶钵壶盅,绘的不是失志,便是死亡,不是悲怨,便是讽谏,且人物看来皆有冷峻之气,非人间气象,就算釉色再甜,画工再美,又有几个人肯买了回去,徒增晦气?——不过老先生刚才也说了,不靠这个养家糊口,纯粹以瓷会友而已,只是老先生的待客之道却叫我们寒心——您那面镜子正对着门扇,可是将我们都当作妖怪犬豕之流,要照出原形么?”

老先生先还怔怔听着,待我说到那照妖镜,眼中精轮一闪,便哈哈大笑了起来。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你可别多心,那镜子是给你们这些姑娘用的,却不为照妖——小姐你叫什么名字?果然有点意思!”

老者的手极重,我被他拍得忍不住往后一退,便苦着脸小声说道:“老先生,我叫应海莲,你也可以叫我甄英莲,因为我最近很是倒霉,急需各种安慰。”

老者一愣,便听他自语道:“海上哪有莲花?真是胡闹!”说完一个转身,却将刚才被我细看的青枫壶连同四只茶杯取了下来,又从柜台后面掏出一只细瓷茶荷,对我们说道:“我轻易不饮这青枫茶,今天遇到二位,心里高兴,来来来,你们都来尝尝,看我这茶味道怎样,可合不合青枫杯?”

招娣大眼珠子一转,我担心她又有什么鬼主意,便踢了她一脚,警告她不许乱说话。正拳打脚踢之际,却听老先生说:“你们怎么不过来啊?快来品品!”招娣连忙收了伸到我胸前乱摸的手,老老实实地走了过去,边走边说:“老先生,我看我喝的不止是青枫茶,还有吓煞人香,嗯,好香啊……”

老者将泡好的茶倒入杯中,奇的是那茶却是冷的,茶叶棱棱支在汤上,在嘴里一转,但觉冷冽清寒,如一块冻石一般,待那极峻涩的感觉一过,却有一股幽绝的芳香胶住口舌唇喉,使人欲罢不能。我还未觉怎样,便听招娣大声赞道:“哎呀,老先生,您这茶简直绝了!依我看茶还是其次,您哪儿搞来的这好水?告诉我,我也去弄点来?”

老者得意地笑道:“哈哈,叫你笑话了,我这店后院有一口井,水便是从井里打上来的,虽算不得绝佳,泡茶倒也够了。”

我因不懂品茶,便不觉得那茶汤有多么奇绝,只把茶在嘴里涮着(罪过,罪过!),一边听招娣一句一句马屁递过去,一边在店中随意踱步,不经意却走到了那粉彩瓷盆旁。两条鲤鱼见着人影,便有些人来疯的样子,游得越发欢快了,长须左右摇摆,倒没有寻常宠物鱼的痴肥之态。我看他们游得有趣,便忍不住打断招娣说:“辛先生,您这两条鱼倒养得好。”

老者便道:“吓,两只不中用的东西,只配在盆里当当宠物罢了。”

“您这养鱼的水,可也是井水?”

“没错,”老者说:“虽然有自来水,我们这些老家伙还是喝不惯,平常洗衣做饭,浇花养鱼,都是用的井水。”

招娣一听,便过来凑趣道:“那鱼倒是比我们逍遥许多,它们一天到晚能喝这么好喝的水,真是有福之鱼。老先生,您说这鱼吃起来,会不会格外的鲜美……”

老者不禁失笑:“鱼喝水?哈哈哈!姑娘这你可就不懂了,这水对它们来说和我们的空气一样,你只好说它们住的地方空气格外清新罢了。至于吃鱼,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看来两个丫头对这水感兴趣得很。怎么样,我带你们过去看看?给你们装一瓶带走?”说着便推开北墙上的一道门。那门一开,便见里面框着好豁朗一个庭院,其内散种着玉兰、栀子、牵牛、金桂、葡萄、枇杷等各色植物,更有一株丰茂的李树,碧叶中藏着颗颗绛红的果实。院子正中摆着瓷墩瓷桌,旁边一口青苔古井,还没走到井边,就觉一股冷气扑面而来。我背后是炎阳,前胸是寒水,再加上肚内的鱼片肉片冷茶,里外交加,便觉不好受起来,耳边只听招娣一声欢叫:“哇!海莲,这井水真清,你快过来,咱们洗把脸吧,我都要热死了!”

我忍着不适,勉强走到井前,探头一看,却见那井水极是平静,如一面铜镜一般,反照出天上白花花的日光。只是太阳落水,不觉灼热,反是一片森冷。井中的那个我,却又不太像我,少了眉宇间的暮气,多了些许跋扈的神采,让人十分向往。我探头想将那个年轻时代的我看个清楚,却猛然一阵头晕目眩,只觉背后有人轻轻一推,便直挺挺地栽入了井中。

. 杀妻

他对这个世界最初的记忆,是与声响有关的。

那个晚上,他听到宫门吱呀一声,被轻轻地打开了。骡马蹄子上包了布,踏在青石板路上,别人听不见,他那年幼而纯洁的耳朵,可是听了个一清二楚。他想提醒父亲:“父亲大人,皇上走了。”可是父亲那焦灼的目光只是一味盯着地舆图,看也不看他一眼。随后,他听到家中的大门被人砸响了,有那极有风仪的中宫贵人——此刻身上的紫袍却被汗湿透了——一脸惊惶地奔了进来,边跑边喊:“房大人,皇上逃了,我们也……”话音未落,平日清雅的父亲却突然暴怒起来,抽出一把剑,便将那男子当胸钉在了地上。这是他幼年经历的第一次死亡,奇怪的是,他同时感觉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情绪:寒冷,与沸腾。大哥用自己的衣袖将他的眼睛与嘴紧紧地捂住,透过柔软的丝袍,他听到父亲阴沉沉的声音响了起来:“今后有谁胆敢再散布谣言的,这便是榜样。”

但是很快就不再有人散布谣言了,因为谣言变成了可怕的现实。陆续有与母亲相好的宫嫔敲响了他们家的门,想要在这里歇歇脚。她们秀美的足踝裹着轻薄的丝履,可是她们马上就要用这双可爱的小兽一般的足,去丈量大唐帝国的八千里地了。她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没能逃出长安,而是流落到了北里。没有人能辨明她们的身份,只有当那些突厥将领把她们的衣裳撕开以后,才能看到她们的雪臂上刻着一方鲜红的印章——“风月常新”——证明她们是被玄宗皇帝宠幸过的宫人。

接着他便听到了马蹄急促的,鼓点一般的怒号。那是大理寺卿张均大人与他的兄弟张垍,他们纵马跳进了大门,乱发在狂风中飞舞,他们的声音也在风中颤抖,他们喊着:“房大人!房大人!再不走就来不及了!那逆贼就要进城了!”父亲纵身上马,回身一鞭,就要离开深深的宅院。可是父亲的马缰被大哥抓住了。大哥的脸与他的眼睛一样灰白,他轻轻地问道:“父亲大人,你真的要走么?要抛妻弃子,什么都不管了么?”

盛怒中的父亲给了大哥一鞭子,血从头上涔涔地流了下来。他听到父亲大声说道:“孽子!食君之禄,分君之忧,我焉能为了你们,忘了世上的大忠大义!你且让开,等我陪着皇上从蜀地杀回来,除了逆贼,再说家中之事不迟!”说着便纵马飞出了庭院。他听到那马蹄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轻,如流星最后一刻寂静的尾翼。大哥双唇紧闭,左手虎口狠狠地掐着他的胳膊。他想哭,一抬眼,却发现大哥没有瞳仁的双眼像那晚的夜空一般,布满了阴霾。

但是不久之后,当那些突厥人打进长安以后,他也踏上了逆旅。清油布蒙着的骡车,走在秦岭阴森森的驿道上。他的耳朵接受到了那么多丰富的声响!那些狂乱的马蹄,那些娇媚的哀求,那些野鸟不祥的低鸣,那些老虎惊天的呼啸,还有大哥房乘轻言漫语地哄他入睡,还有二哥宗偃在他身边的嬉戏,还有车轱辘滚在戈壁上扑扑的闷响,还有雪花碰撞发出的极轻微的叮咚之声。在他幼小的心灵之中,这一漫长而艰辛的旅程,其实充满了奇妙的乐趣。以至于当他到了灵武,与父亲见面的时候,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已经长大了,长大到足够用一双早熟的双耳,来倾听这个忧郁而罪恶的世界。

那一年,房孺复两岁。

他很快就被大家誉为神童了。父亲房绾对这个六十岁上才得的儿子充满得意之情。他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刚鸷暴烈,与这个孱弱的文人家族形成强烈的对比。没有人知道这样的性格是从哪儿继承来的,可是他却能听到父亲对门客谈论:“清河房家总算出了个能干的人了!此子能文能武,将来成就或不可限量!”父亲喜宾客,好清谈,打仗却是外行。肃宗皇帝给他兵去打安禄山,他却两次都孤身跑了回来,也许正因如此,父亲才格外看重他的桀骜不驯。他从幼年最初的记忆开始,便觉身体里似乎隐藏着两种强大的力量:一种温文尔雅,一种野性嗜血,一种想要恭顺,一种想要破坏。这两种力量一天到晚争斗着,使他幼小的额头长期疲惫不堪,只有一样东西能使他安静下来,那就是音乐,和谐而悦耳的声响,董亭兰的琴声。

董亭兰可以在任何他意想不到的时候奏响那叫做忽雷驳的古琴。卵色春分天,琉璃夜色水,他听到霜降的声音与寒鸦的悲啼,他从琴声中找到了幼年的回忆:首先是马蹄与烈火的嘶鸣,接着是突厥人巨大的箭矢发出的咻咻之声,这唤醒了他的恐惧,可是随后,凉滑的琴声却如大哥的丝袍一般 ,将他裹在了怀中。董亭兰的琴从来都是冷的,可是那一种冰寒却叫他身上两种野兽都蛰伏了。他会将头倚在父亲的膝头,闭上眼睛,用内心的触手小心翼翼地抚摸那胶结于夜色,或春风中的透明的音符:不能太重,因为它们如最细幼的瓷器,一触即碎。

他随董亭兰学琴,也学吹笛。学了没几年,董亭兰却在一天忽然消失了。家里人都说,此人琴弹得好,人却甚是猥琐,仗着清河公的势力收了不少贿赂。收钱倒是小事,只是却连累了父亲。上元元年的时候,父亲接连被贬,先是在晋州做刺史,接着又被贬到汉州。父亲宦情不得意,唯一的收获,却是在汉州,半靠权势半靠财富,给大哥娶了一房正妻。新嫂子唤做卢氏,过门的时候,大哥摸摸索索地牵着她的手,他听到卢氏发出了很大一声抽泣。

这是父亲为这个清贵却正在走向衰败的家做的最后一点贡献,因为不久之后,他便死在了阆州一家无名的僧舍里。他一生中总有一半时间,花在了走马上任的旅途之上,这一次他终于彻底停住了脚步。是杜少陵将父亲的遗骨运回来的。这个穿着补丁衣服,拈着雪白胡须,不要命的吃牛肉,住在破烂草堂里的肮脏老汉!父亲的骨灰安放在一具凉薄的瓷盒里,上面布着流水纹。他觉得那些纹路就好比琴弦一样,在缓缓歌唱着盒内父亲的一生。

那一年,房孺复八岁。在还未跨入少年之际,他已经失去了生命中两样很重要的人事:给他以安静的琴声,与给他以赞美的父亲。诚然他懂得琴韵,也有不少叔伯兄弟,可是所有这一切都无法代替他曾经有过的短暂的快乐时光,并且这快乐在与现实的映照之下,使他越发感觉无所适从起来。

他就这样成长着,到了二十岁,便长成了一个风貌明秀的少年。他的诗做得不算太坏——“来自三湘到五溪,青枫无树不猿啼”,为他赢来不少风流。可是大家都看不出隐藏在那白皙文雅外表之下真正的房孺复,那个阴郁的,低沉的,狂疏傲慢,任情纵欲的房孺复。 他如当时所有的贵胄子弟一样,娶了一房正妻,纳了内院有姿色的婢女,接着便开始了漫长的仕途之路。他的文名与家世很快使他做上了杭州刺史。可是好景不长,二哥宗偃却得罪了刚继位的德宗皇帝,被贬岭南,很快便死在了崇山峻岭之间。他心中恨极二哥连累他,宗偃的灵柩过扬州之时,他连看都不曾去看一眼。这件事很快引起了时议,嫉恨他的人借机排挤,将他赶到了连州做司马。从文采风流的杭州到荒蛮幽寂的连州, 这是对他极大的侮辱——他是一向有倜傥之志的——可是他没有办法对抗那一纸诏书,只好收拾起行囊,雇了几条官船,由扬子江顺流飘了下去。

他是在一个能听到夜鸟不怀好意的鸣叫的夜晚遇见那个少女的——事实上,那只鸟跟了他一路,从杭州到浮梁,再南下鄱阳湖,在每一个漆黑的夜晚它只懂得唱两个音符:变徵,和变宫,像刺耳却凄凉的讥诮。那时他的夫人郑氏刚给他生了一个孩子,产蓐几日便随他出发,这两个弱小的生命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哭泣:从早到晚,从东到西,眼泪和着燕脂撒入扬子江,成了江豚的美食,这让房孺复经常处在狂躁的边缘。孺复的保姆是个老得像鹦鹉一般的老女人,她说,这都是那只可恶的鸟闹的——其实,那根本不是什么鸟,而是夜行游女。有妇人失了孩子,悲痛而亡的,就都会变成夜行游女。白天,她们在大唐帝国的八千里河山上透明地飞翔,寻找可吞噬的孩子,到了晚上,她们会飞回终南山,披上她们的羽衣,将那些被看中的孩子带走:她们先把孩子抱在怀里,再一点一点地吃进肚子去,今天吃胳膊,明天吃耳朵,后天吃脚趾——因为她们觉得,只有母腹才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保姆说,这是最厉害的一种鸟祟,没有人能真正地降服她们,哪怕是一行和尚,或者罗公远,就算是东方朔来了都没有用。但是有的时候,乡间的人们的确是有一些秘术的。保姆说,她可以告诉孺哥儿,唯一的条件是,请孺哥儿在她死去的时候,给她做一件五彩的寿衣,她想穿着它,去娱乐在暗河里等了自己许久的双亲。还没等孺复答应,她却又急急忙忙地凑近他,仿佛害怕他拒绝似的。从她干瘪的嘴里散发出朽烂的棺材板的味道。她说,其实这个方法很简单,既然夜行游女对日光无能为力,那么只要在保保儿和郑氏的船舱里挂上一面镜子,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她说,夫人有一面好镜子,是陪嫁过来的,她偷偷翻过夫人的体己,那可真是一件宝贝,漆背,银镂,青铜镜面,可惜现在叫水汽蒙住了。她说,孺哥儿去找个磨镜人来磨磨罢!一准有用。说着她冲房孺复睒了睒眼,“磨镜”,她又重复了一遍,接着便嘎嘎嘎地尖声笑了起来。

“磨镜”,房孺复也跟着重复了一遍,可是他没有笑,而是站起了身,走到舱外。当天,便有一个缺了左耳的磨镜老汉,领着自己裹着黑纱,戴着黑幂的孙女,登上了他们的船。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在鄱阳湖转着。这是一个叫房孺复感到亲切而又情怯的地方,每当他想到父亲也曾在这里,领略同样的水汽氤氲,发出同样的低吟浅唱之时,他便觉得那迎面的湖风如父灵,叫他起了拳拳恋恋之心。“父亲”——他会在清晨低唤这给了他生命的人,而小船驶在迷茫的水面上,像一个找不到归路的句号;“父亲”——到了夜晚,月色满湖,星垂万野,岸边的芦苇发出银山一般的光芒。但是在所有这些风景之中,只有一样是父亲不曾经历过的,便是那只煞风景的鸟儿,现在她领来了自己的同伙,整晚歌唱着那个可怕的和弦。房孺复坐在船头,对着云物之外的一块畸玉,他觉得自己一定要被这声响压死了,于是他朝着那群鸟恶狠狠地扔出手中的酒杯,他一定是醉了,因为那只杯子既没有掉下来,也没有将那些该死的鸟砸死,无法可想,他便只得指天大骂起来。正在这时,临船传来一声娇媚的轻笑,他一低头,就这样遇见了那个叫蜜陀僧的少女。

他还记得那晚的每一个细节——因为一个人在醉中,总是格外清醒的——少女半挽着青布帏帘,露出一张苍白的莲瓣脸儿。她有一双长长的,长长的眼睛,好像要漫出脸框一般的长,可是真美!又大又黑,目光闪烁,右眼角用青蓝色勾着一朵细小的莲花,像是特别的稚弱,又似乎特别的艳冶。房孺复什么样的女人没有玩过?可是他从没见过如此奇特的少女。他一定是盯着那女子,呆愣了许久,惹得那女子又是一笑。她对着孺复指了指倒扣在案几上的镜子,道:“公子,镜子磨好了,快给夫人送过去罢!”

房孺复一定回答了什么,可是他已经完全记不得了。女子松开布帘,房孺复以为她一定要出来了,可是不,她躲在幽黑的船舱里,像一颗埋在淤泥中的莲实。出来送镜子的是那老者,着青衣,腿微拐,他将镜子递了过来,说:“喏,公子。”那面镜子果然被磨得晶莹雪亮,将蓝溪一般的夜空一照,似乎月光也黯淡了几分。房孺复茫然接过镜子,不及发话,便听见“咻”的一声,抬头一看,却是那些游女急飞了出去,有一根羽毛打着转飘落下来,落在镜子上,变成一片幼小青碧的槐叶。

从那以后,房孺复像中魇了一般对那女子着了迷。 这是他第一次知道,什么是——什么是一种近乎痛苦的欢乐,近乎童贞的肉欲,和近乎神圣的激情。他一天到晚都想着那少女,这思念使他如幼年时代一般,再次变得筋疲力尽。“蜜陀僧”,他会甜蜜而苦涩地念着这个名字,品尝着这名字如同突厥人的箭矢刺入心脏一般的讶异,与狂喜;“蜜陀僧”,像风吹过圣善寺的铁马一般的短促和清脆。可是她的爷爷说,蜜陀僧是有病的,她比瓷器还要娇弱,比蝙蝠还要怕光,所以在大部分时间里,她必须安静地呆在黑暗中。只有一种方法可以治好她的病,就是吞食眼珠,各种各样的眼珠。蜜陀僧已经尝过了大部分走兽与飞禽的眼珠,这使她可以偶尔在阴云密布的夜晚散散步。现在,蜜陀僧正在吃游鱼的眼珠,这个时期特别的危险,因为水面是会反光的。那一夜,她对着公子你,做出那样大胆的举动,实在是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可是公子你不该再去招惹她,她必须吃完所有游鱼的眼珠,再……老者没有说完,因为有什么东西正在夜空下轻轻触碰他们的船舷。房孺复低头一看,原来是数条尺余长的鲤鱼。此刻老者突然身形暴起,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法,便将鲤鱼操在手中,只一扣,便将双目扣了下来,不一会身边就多了一小堆滚圆的鱼珠。 他将珠子隔着船帘递给蜜陀僧,房孺复在门外默默侧耳,似乎听到了它们在蜜陀僧可爱的唇齿间迸裂的声音。

蜜陀僧,蜜陀僧,你这 黑暗中吞噬眼珠的,神圣而邪恶的处女。

船渐渐南下,离连州越来越近,而房孺复现在是无论如何不会让蜜陀僧离开了。他每个白天都徘徊在少女的船舱外,每个夜晚都被自己疯狂的想象与肉欲搞得虚弱不堪。有时,他听到她在睡梦中发出一声呢喃,有时,她也愿意隔着帘子同他说上几句话,到了晚上,他偶尔能被允许将手伸进帘子,静静地触碰她那长而凉的眼睑。每天他都会问出同一个问题:“老丈,蜜陀僧的病何时能治好?”老者总是捻着胡须,似笑非笑地答道:“还早哩!等到了连州,我们还要继续南下入海,等从海里回来,这世上还有……”他将嘴凑到房孺复的耳边,轻轻说道:“还有人……还有人的眼珠,是世界上最好的补药。”

“人眼?”

“没错啊,没错啊!”老者在夜风中摇荡着自己的身体,说道:“人乃天地之灵物,吃一双人眼,抵百颗鱼目。只可惜,只可惜我搞不到人眼,没有人愿意给我他们的眼睛。”他转过头,将一双小眼紧紧盯着房孺复,悄声问道:“大官人,你可搞得到人眼珠子?”

房孺复摇了摇头,老丈却轻轻地笑了:“大官人又何必不承认呢?我丁碧霄心里清楚得很,你是搞得到眼珠的……”他将下巴朝房孺复住的官船抬了一抬,低声道:“你家大娘子,听说要不好了呢,大官人,蜜陀僧若是能吃一对人眼珠子,怕是夜间与你相见已无碍了——只是要快,若是那已死的眼珠子,可就没效了。”

蜜陀僧,蜜陀僧,你这吞噬眼珠的,如幻梦一般隐秘而贞洁的处女! 像野桃花一般丰肌弱骨,就连你的名字,都带着来自异乡的野性与端庄。

在船到连州的最后一晚,房孺复终于下定了决心。他揭开郑氏的纱帘,这个苍黄脸色的女人吐着带有死亡臭气的呼吸,静静地躺在那里。青铜镜虽然吓走了游鸟,可是不久之后,他那羸弱的孩子还是被她们带走了,裹在斗篷下,吸着她们丰盛的乳汁。从此以后,郑氏似乎铁了心也要成为她们中的一员,她拒绝一切汤药,闭着眼,默默等待她们的召唤。 房孺复不无厌恶地想着:可是她怎么还在苟延残喘呢?——可是幸好你还在苟延残喘——随后他取出小刀,小心翼翼地,像剔荔枝肉一般将郑氏的一双眼珠子剥了下来,那悬在帐中的青铜镜子反照出他手上的两朵眼珠,在黑暗中它们像鲜红的枫脂中包着的两汪水,又寒冷,又沸腾。他将眼珠子放入怀中,随后抱起郑氏,一脚踹开舱门,将她远远地抛了出去。

三.莲生

从天边传来的潮汐之声,忽远忽近,忽大忽小,它们如蚌壳一样裹着我,徜徉出单调而神秘的节奏。我张开眼,却见天地一片幽阒辽敻,恰是鸿蒙之初的宇宙。正疑惑间,却听到一阵剪刀似的哭声,随后身体便像纸鹞一般凌空飞起,那一种失速叫我惶恐之极,我张嘴欲喊,却猛然觉得自己被人摇晃起来,浑身的骨头也开始嘁哩喀喳乱响。我呻吟了一声,抬起左手,想要推开那个人,手腕却被另一双纤细的手抓住了,那是招娣,连同她抽鼻子的声音:“海莲,你怎么这么傻啊!你就算再不高兴也犯不着轻生啊!大不了我和你结婚就是了,反正我总不会抛弃你的,你要是出个三长两短,我……”

招娣还要絮絮叨叨地说下去,我却感到头痛欲裂,阳光和她的声音像一把把利剑,刺得瞳仁与耳膜生痛,于是我只好换了一只手捂住眼睛,断断续续地说道:“招娣,我没事……求你了,别摇我了,我不是自杀,是……是不小心摔进去的。”

招娣一听我开始说话,止不住开始又哭又笑:“你这个笨蛋,你要吓死我吗?我还以为你想不开了呢!”

我呻吟道:“我这么一把年纪若……若是还想自杀,那可真不像话了。放心吧!好死……好死不如赖活着——招娣,咱们在哪儿?”

招娣道:“在医院啊,我和那位辛先生看你跳井,吓得不得了,赶忙七手八脚将你救上来,又打了120……你也算是拉风一回,多少人围观你这睡美人哦!”

我忍不住吞声一笑:“睡美人还是落水狗?哈……哈!”只是身体虚弱,头发透湿,笑得委实更像落水狗一些。一笑之下,牵动太阳穴,却感觉又一阵天旋地转,无奈之下,我只好抓住招娣说:“招娣,我看……我多半是中……中暑了,你替我刮刮痧吧。”

招娣骂道:“就你这样还经得住刮痧?还是先喝点粥是正经!”说着便往我嘴里灌了几口熬好的稀饭,又待了一会,见我精神好点,才找来风油精和瓷勺,一勺下去,就听她倒吸一口凉气,说:“你看来中暑中得确实不轻,这都快成青龙白虎了。”

我不禁一笑:“尽胡说八道!”那风油精的味道往鼻子里一冲,再加上浑身血脉渐渐畅通,便觉灵台清明起来,身体也有了些力气。回想落井前的一幕,越发觉得不对头,便扭头问招娣:“招娣,我怎么感觉当时谁在背后推了我一下……难道是那辛先生要……要谋财害命?”想想自己实在不具备谋财害命的条件,说到后来,未免底气有些不足起来。

果然招娣“嘁”了一声:“你可真糊涂了。我在你旁边看得真真儿的,你就忽然眼睛发直,秤砣一样栽了下去,拉都拉不住,这孩子!”说着把脸凑到我耳边,摸了摸我的头发,柔声道:“别多想了,好好休息一下,等光荣出院了我就带你回家,好吗?”

“别,别!”我赶紧拒绝:“回去干嘛呀!多无聊,你也晓得我挺结实的,休息几天肯定没事,咱别为了这个扫兴——我出来一趟多不容易啊!”

招娣一副拿我没办法的表情,摇头叹道:“吓,你是不到黄河不死心,罢了,我也不和你争,到时候看你恢复得怎么样再做决定罢。”

喝了粥,刮完痧,酣畅一眠,隔天我便出了院,随后几天安静躺在宾馆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倒是养了个红光满面。招娣见我越来越生龙活虎,也就不再提回家之事。过得几天,我们便退了房,继续东行歙宿县。这个时节的歙宿虽然没有油菜花,好在那些古旧的建筑被热气一熏,越发幽奇了。招娣是学建筑的,我一边转悠一边听她慢慢给我讲解,倒也兴味十足。只是病后不知为何,经常头痛眼痛,几欲成了曹贼——因而颇有自怜自伤之感,稍不如意便唧唧歪歪,算是旅途中的小瑕疵。我们在歙宿玩了几天,便南下乐平,经万年到了归溪,准备一游龙虎山。

龙虎山在归溪不远处,旁边有一座上清古镇,我们到达时已近傍晚。那镇子远看很有些古意盎然,进去才觉得粗糙忸怩,且民居、古庙、店铺与大大小小的旅馆交杂在一起,颇有不伦不类之感。我们有心回鹰潭,奈何身体倦乏,只得随便找了个干净旅社,先安顿下来再说。一来二去之间,那天便渐渐地暗了。 极目远眺,可以看到天际压着一道密实的云线,世界似乎被它们粘住一般,愈发显得闷热不堪。稍微梳洗之后,我们又趿着拖鞋重新出了门,在街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逛着。旅馆不远处是天师府,附近却有一户人家正在办丧事。从堂屋里拉出的电灯,照着花圈奴马明器青钱,以及石板路上燃过的爆竹,和稚子脸上的油汗,再加上收音机里的采茶戏和道观的香烟,倒是将夜色中的小镇晕染出一种活泼来。唯一美中不足的,还是那铺天盖地的炎热——活像一条热情的狗舌头,叫人无处可逃。我的太阳穴和眼睛又开始抽痛起来。

逛了一会,便觉有些倦饿,于是找了一家河边的吊脚楼吃夜饭,还未坐稳,老板又招呼我们去厨房看菜。那厨房里腥味极大,倒熏得我越发头痛了。赣菜在国内并不出名,招娣又是北方人,所以对原材料颇感好奇。我不欲扫她的兴,便强忍着不适,为她一一解释,这是上清豆腐,那叫簪鱼——因为骨骼疏大,过去可以用来绾头发的;这些香菇一看就老了,那个黄黄的腌菜浆,想必是蒸鸡蛋羹用的,弄得招娣狐疑看着我,奇道:“平常也不见你下厨房,怎么这会儿倒像百科全书了?”

我手按太阳穴,强笑道:“君子身远庖厨而乐识其法,可乎,招娣?”

当下我们点定了一个余江茄干,一个三清豆腐,一个簪鱼煲,与一个空心菜,又要了四特酒,便走回二楼,在临着泸溪河的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我头上重新抹了些风油精,感觉好受了点,便安心享用起晚餐来。那三清豆腐极是鲜嫩,簪鱼汤汁雪白肥美,我们埋头苦吃了好一会儿,才放慢速度,干了一杯酒,相视而笑,我便多夹了一条簪鱼在碗里,说道:“我对赣地了解不多,龙虎山读中学的时候却来玩过。记得那次认识了一个与我差不多年纪的男孩——说是认识,其实连话也没说过的——我很是暗恋了他几天……那也是我第一次吃赣菜,吃簪鱼,总不能忘。现在年纪大了,各地的美味也尝过不少,觉得湘鄂赣三省,虽然同属楚地,饮食习惯大同,细微处却值得玩味。湘菜稍嫌激进,鄂菜略偏丰润,赣菜却更显俗常——油渣炒了辣椒,值三大碗饭。”

招娣停下筷子,望着我嘻嘻一笑:“你记忆深刻,怕不是因为赣菜,而是少艾情怀吧!”

我不理她,将那鱼从头到尾啃了个干干净净:“第一次吃簪鱼,暗恋对象在身旁,我不好意思多吃,只夹了一条最小的,今天我可要放开肚子了,”说着从锅里捞出最后一条簪鱼,继续摇头晃脑道:“龙虎山山清水秀,我到现在还记得。特别是仙水岩、莲花峰,明天我们顺水漂过去,又凉快又好玩,你可要好好看看。看完以后我们再南下赣州,北上井冈,再……咦,你怎么不吃了?”

招娣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面前摆着的整整齐齐的鱼骨,半晌才道:“海莲,你向来不吃鱼头,怎么今天连眼睛都吃了个干干净净?”

我一怔,才反应过来自己正津津有味地吮着鱼头,一惊之下,赶忙将鱼吐回碗里。那簪鱼头崎岖多骨,本是无法入口的,却不知自己发了什么神经。唇齿间尤觉两颗珠子在滚动,呆呆一咬,便听得很细微的啪嗒一声,随后一种无法言喻的甘美汁液便随着舌头滑进了喉咙。

我打了一个哈哈,道:“这个……‘吃哪补哪’,这句话果然有道理。你看现在头 眼都不痛了。”

招娣莞尔一笑:“早和你说过鱼头好吃,多吃聪明,你偏不信,非得自己吃了亏才转过这道弯——你就和这鱼头一样,死硬派!”

我们边喝边聊,大觉畅快,将近十点才回到旅馆。我喝到半醉,睡得极好,连当晚丧事之家做斋醮之声都没吵醒我,隔天便起了个绝早,赶到竹筏码头,准备一游龙虎山。龙虎山为丹霞地貌,平地中突拱出朵朵峰崖,虽不及桂林之瑰奇,倒也别有一番风韵。唯一有些败兴的还是阴沉郁闷的天气,所以等我们一上船,那沁凉的江风一吹,秀窈的绿水青山便扑面而来,真叫人心中得意,恍然便生出持竿叟之志,只恨无酒佐景而已。偶尔竹筏也会靠岸,我们便上岛去看庙宇寺观——龙虎山是《水浒》里备了名的,只可惜过去许多精致,现在独剩一个正一观,放走了一百单八条魔君的石碑,却是再也找不到了。

继续顺流而下,就是龙虎山的“十不得”景了。山成物形,如云锦、石鼓、仙桃、剑石,及到了仙女峰,船娘便做出一个别具风味的笑容,催促我们道:“两位小姐上岸看看去吧!”那岸上原有做好了的栈道,一路迤逦而上,却是一具天然女阴石。我和招娣颇觉无趣,便早早下来,船娘一见我们,忍不住惊奇道:“咦,你们这么快?”

招娣打了一个哈欠:“无聊得很!大姐下次这种景不要叫我了,连到此一游照都不好拍的,有什么劲?你只将那些稀奇古怪的传说多给我们讲讲就好了,还有,倘若有什么地方野趣多游客少的,也可以停下来,让我们上去玩一玩。”

那船娘便笑眯眯地说:“嘎两位小姐大城市里来的,有什么没听过!那里还相信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撒!”

招娣摇摇头道:“相信不相信是一回事,喜欢不喜欢听是另一回事,大姐你一副好口才,就别谦虚了!”

船娘听了此话,肚子里的故事便一个接一个地往外冒,什么孙大圣的桃王母娘娘的梳,尽是些不着边际的神话,听得多了,就觉有些瞌睡,我觑了个空儿,笑着打断船娘说:“大姐,你讲的那些不好玩——岸上标识牌上都有哩,我还不如自己去读。要不然你给我们讲讲你们村里的家长里短吧,我们最爱听八卦了!”

船娘便笑着说:“要是去年碰到你们,那还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熊建设家老婆被拉了去结扎,应彩妹家崽俚考上了大学,不过最近我们这里倒出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可以给你们讲讲撒——”说着便指着船前一座形似莲花的山峰道:“那个叫莲花峰……”接着又是一个传奇故事,不再赘述。说完以后,又道:“这莲花峰,你们也晓得是个石峰,没什么东西,因此我们都不爱去。前几个月,万家村的万世福上去找香菇,却发现里面长出好多荷花——你们说,那石莲花上生出活莲花,可不奇怪么!”

招娣笑道:“是不是你们那万世福带了银耳莲子汤去,不小心撒了,你们这里又湿,长出莲花不稀奇,哈哈!”

船娘却摇头道:“小姐说笑了。我们生在这里的人,却觉得心里有些害怕的!万世福发现莲花以后,几多人都看到了奇怪的东西哟!什么看家狗整夜乱叫啊,夜里撞了不干净的东西啊……哎呀,多了去了!现在我们看到这莲花峰都绕着走哩!”说着摆出一副端容,摇着橹作势便要继续往前划去。

我和招娣对视一眼,心中都是同一个主意,我便走上去,从兜里掏出五十块钱塞到船娘口袋里,道:“大姐,我们正想去那莲花峰玩,麻烦你带我们过去,好不好?”

那船娘估计张好了口袋等我们钻进去,如今银钱到手,如何不喜?又不好表露出来,只是皱着眉头踌躇道:“男仔子想上去,我肯定不拦的,只是你们两个女仔子上去,我却有点担心……”正说着,船已驶近莲花峰,却见那峰底还停着几艘快艇,里面坐着数名满脸皱纹,精瘦精瘦的中年男子。船娘一眼瞥见,便松了口气,笑道:“看来上面已经有人了,这样我也能放心——你们好好玩,只是别玩得太晚,我看这天色,怕是快要下雨了。”说话之间已靠近山脚的浅滩,我和招娣答应了一声,便选了一块平地,跳了上去。 

那莲花峰确实难爬,好在我和招娣不赶时间,走走停停,也慢慢爬到了半山腰。 正埋头朝前走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叫住了我们:“喂!你们哪个单位的?有介绍信吗?”

我和招娣吃了一惊,一起抬起头,却见一个年轻小伙子拦在我们面前,国字脸,黑紫皮肤,唇上一抹软须,竭力作出老成的样子。招娣淘气,便绷紧了脸,冷道:“你谁啊?你的证件呢?”

那小伙子大约没怎么与年长而漂亮的女性说过话,此刻听招娣一通抢白,便涨红了双颊,显得有些不知所措。见他一窘至此,我只好笑着打了个圆场:“我们是随便上来玩玩的,怎么了?难道里面出了什么事情,不让进吗?”

那小伙子见有台阶下,便松了一口气,露出讪讪的笑容:“也不是不让进,只是最近有人报告说这里发现了新的岩棺——你们大概不晓得,悬棺多数集中在仙水岩一带,这里从来没有发现过墓葬。我们考古研究所听说了这件事,领导很重视,就派了我们过来,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招娣和我都是饱读灵异小说的有识之士,现在听说发现了文物,岂有不凑趣的道理?招娣马上抛开了横眉冷对,捡起了风情万种,红唇一张,舌灿莲花,把小伙子哄得不分东南西北,原本是要劝我们下山的,现在倒领着我们,向莲花峰深处走去。那男生大约刚毕业,聊着聊着就露出小孩心性,脚上跟装了弹簧似的,蹦蹦跳跳,极是可爱。走了一会儿,我忽然想到一件事情,便问了他一句: “对了,你们挖出了什么好玩的东西吗?”

小伙子摇摇头说道:“还在清土,但是看起来不像重要的墓葬,而且年代也没有那边的岩棺久远。只是——可能你们也听说了,大家都觉得这棺材有点骇人呢。”

正说着,便隐隐看到前面三三两两带着棒球帽的人群,随后一个大嗓门响了起来:“让开!让开!要上来了!”我心里着急,便往前紧赶几步,正好撞见一具棺木被起了上来。

那棺木看起来只有四尺多一点,已不见原来的漆色,破破烂烂,勉强维持着长方形状,此刻正被人扫去淤泥,摇摇晃晃地起出地面。古墓附近果然像那船娘说的,长着好几十朵青裾白衫的旱莲,颇显怪异。那灵柩大约原先也深陷荷丛中,此时盖上还顶着一株极丰茂的白莲,随着人们的动作,左右摆动。突然之间,柩板撑不住了,便“哗啦”一声四散开来,却见里面一具骷髅,已然石化,那一捧旱莲的藕根却从骷髅头的眼睛里长了出来,看起来又是美丽,又是妖异。我吓得忍不住低呼一声,躲到了招娣的背后。

四.猪视

蜜陀僧终于露出了她美丽的容颜。

连州的八月初一,气候仍像暮春一般温润。那个暄妍的夜晚,夕霞只剩天边最后一道残红。枝上鹧鸪,池中鱼豆,房孺复静静等在门外,闻着满城桂子的甜香浸透天地。他感到自己的心也带着同样甜腐与醇熟的气息,那是用太长的等待与想象酿成的酒味。房内传来侍婢的轻声细语,他禁不住侧过头,竭力分辨蜜陀僧的声音,可是没有,她一声不出——她或者正低着头,柔顺地等待着那两个少年女子为她的头发抹好没药,足上洒满香膏,随后如景教经变画里的娑殚女一样,以甜馥的姿态,等待他的到来。

夜渐渐深了,两个侍婢打开房门,走了出来。她们曾是房孺复的宠妾,一个叫水精,一个叫春条,以往她们爱梳精巧的发辫,服短襦广袖之衣,光彩照人,可是今天她们只短髻薄妆,显得没精打采的,就连眉梢鼻侧的花子,都失去了昨日的鲜妍。她们远远对房孺复投来哀怨的一瞥,却只能在螽斯的秋鸣声中缓步离开了新房。

房孺复定了定神,举步走向等待着他的青庐。有几朵积云从西边上来了,慢慢卷过天空,遮住满天星斗。房间里黑漆漆的,可是等他逐渐适应了黑暗,便觉一股微光从窗棂中透了进来。他忽然觉得,自己原本并不在人间,而在天堂,那满城的桂花便是一丛一丛的群星,而灰白的云层,不过是一汪湖水,折射出流萤一般的星光。他走到蜜陀僧身边,探出双手,小心地触碰着这个细长而洁白的女子,她恰如一具刚出土的陶器,滑腻之极,其上沁出肌骨的鲜润。他的手最后停留在一双红唇之上,透过帐顶悬着的古镜,他看到蜜陀僧轻轻地笑了,张开嘴,用频婆果一样的双齿,咬住了他的指尖。

现在房孺复终于得到了蜜陀僧,可是另一个无解的难题也同时出现了,那就是更深的迷恋。她比先时魏征酿的翠涛醁还要叫人欲罢不能,却只能在无星月的夜晚畅饮,白天她灵巧地躲进黑幕,像重新沉回水底的鱼。她越是疏远,房孺复就越感觉心痒难挠,他每时每刻都希望见到她,见到她丰丽洒脱的身体,以及那双长眸投射在他身上的光芒。为了打发没有蜜陀僧的时光,他找过其他女人,却惊奇地发现她们个个都变得蠢笨不堪;他也试过琴诗唱和,纵情酣饮,可是这些也无法填补那二十几个夜晚的空虚。于是他便持续地消瘦了下去,不是因为纵欲,倒是因为痴情,那双眼睛日夜闪烁着烽火一般的饥光。同时他也变得更加暴戾了,仆役稍有小错,便被随意鞭笞,只有一个人是他仍维持着最后的礼貌的,那就是他的老保姆,但是就连她也日益失去了他的欢心,因为这个老女人对蜜陀僧总带着无法掩饰的憎恨——诚然她憎恨房孺复所有的女人——在夜晚;可是在白天,她仍然是后院不二的主管;蜜陀僧却不一样,蜜陀僧让她觉得失控了,何况她除了憎恨以外,对这个刚侵入她领地的女人,还带着说不出的忌惮,与恐慌。

归双鲤——这是这个养育了房家好几代男婴的老仆的名字——现在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就是会在任何出其不意的时候,出现在房孺复身边,手里拿着殷桃饼,弓着身子,窸窸窣窣,像一只老鼠。她会拉着房孺复的袖子,叫他弯下腰来,对着他的耳朵低语。孺哥儿,她说,你真是疯了,这个女人你不应该碰,她会毁了你的,你不应该碰她——郑氏,水精,春条,福耳,金钝,她们都是些绵羊,可是这个女人不老实,什么都瞒不了我!孺哥儿,她神秘地说,小眼鬼鬼祟祟的,口气吹动房孺复耳边的碎发:我看了好久,终于明白过来了,她不是人,也不是寻常妖物,她……她是一头猪,你看她的眼睛,又长、又细、又狡猾,孺哥儿,这是猪眼,猪视者淫,这是相书上说的。她会把你榨干的——你别碰她,你看看你现在的脸色,你那些年轻女人讨厌得很,总是有求于你,但是我归双鲤不会害你,你听你姆妈的话——她自以为说得隐秘,可是这个聋得老天拔地的女人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的嗓门有多大。房孺复感到厌恶至极,因为那些粪除的、研墨的、奉琴的上菜的婢女,虽然低眉敛目,可是她们早就竖起了耳朵,将她的话听了个一清二楚,并且房孺复也知道,不出一个时辰,她们就会将这些话传遍整座宅子。他耐下性子,冷冷地震了震袖子,将老保姆的手挡开,不发一言,可是归双鲤并不在意,因为所有的老人都是这样被对待的,所以她只是锲而不舍地靠近孺复,举起殷桃饼,作出伤心的样子。就算孺哥儿不听我的话,我这个老家伙也不会放弃的,我要天天吃斋念佛,求菩萨保佑哥儿——但是哥儿至少要把这块殷桃饼吃了。殷桃是个好东西,去邪避恶,哥儿,你快吃了吧,快吃了吧!

同样的情景每隔三五天便会出现一次,房孺复感到狼狈不堪,心中的怒火却与日俱增。真是给脸不要脸,他总是这么冷冷地想着,每当他疲于面对老保姆的夹缠不清之时,他往往只有一个地方可躲,那就是丁碧霄住的后院。现在这个磨镜老丈换上了青色长衣,戴纱巾,拄葛杖,倒显得很有些风骨。而房孺复也渐渐发现,在无法与蜜陀僧交合的白天夜晚,与老丈相伴也极能消磨时间:首先他不会像苍蝇一样喋喋不休,更重要的是,他是蜜陀僧的亲人,这让房孺复心中产生了复杂的情感:孺慕与亲近,与此同时,心中又往往升起嫉妒与戒备——因为他并不想同任何人分享蜜陀僧。然而不管怎么说,丁碧霄还算识趣,他往往会突然消失好久,等回来的时候,腰间的葫芦里多半装满了各种不同的珠子,房孺复喜欢看他耐心地将那些眼珠分类,这是海马的眸子,像一滴凝在笔头的墨点,那是水母的瞳仁,如一抹颤动的桃瓣;这是喂了朱砂的守宫,那是碧叶化成的蛱蝶,他甚至还捕到过蜃的眼珠,它们如一颗颗用愁思打成的死结。每次他分完眼珠,都会送到蜜陀僧房里,亲自喂给她吃,而蜜陀僧也会苦着脸,撅着嘴,从老丈手心里叼起珠子,一颗一颗地吞进喉咙。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滑了过去,到了转年冬至的时候,矛盾终于爆发了。其实那天清晨还平静得很,像以往一样,老保姆又开始了老调重弹——可是这也没什么稀奇的——她将殷桃埋在饺子里,逼着房孺复吃了下去。而当房孺复摆脱了保姆,紧闭双唇,怒气冲冲地走进丁碧霄的院子的时候,他发现丁碧霄正在解一个锦皮包袱,房孺复好奇地跟过去一看,只见里面装着两颗巨大的夜明珠,“这是鲸眼,”丁碧霄解释道。房孺复很难想象蜜陀僧该怎样将这两颗药吃下去,也许她的肚子会像蛇一样拱起一个大包。他饶有兴致地继续盯着丁碧霄的包裹,有几样东西从里面滚了出来,这次却是数枚羊角竹笋。丁碧霄说,乡野之人,不爱锦衣玉食,唯有故乡旧物,叫人恋恋不忘,今晚他要请郎君吃清笋,饮……还未说完,便听内院传来一声长长的尖叫。

房孺复与老者对看一眼,脸色齐齐大变,不及多话,便急步奔向内院。走不了几步,便听得更清楚了,是老保姆哓哓的诅咒,与蜜陀僧尖细的哭喊。一个婢女跑了出来,跪在两个男子面前,惊慌失措地解释着,原来是归双鲤不知什么时候备好了桃枝与桃汤,只等房孺复一走,便闯进蜜陀僧住的院落,她先用桃汤泼了新夫人一身,又跳上床,扯过夫人最喜爱的铜镜,只管对夫人照着,嘴里骂骂咧咧,接着拿住桃枝将夫人打个不休,现在已经被人拦下了,正在伺候新夫人换衣哩。此刻相见不便,请大人与老先生先略等一等再进去罢。

房孺复感到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怒到极处,反而笑了起来。真是胡闹,他冷冷说道,随即唤人将老妇人带了出来,又低声另下了几道命令,便等在了庭院当中。

归双鲤被人拉了出来,现在她就在房孺复的身边,正午的阳光撒在她凌乱的白发上,她蜷缩成一团,像一个长着老人脸的婴孩,猥琐可憎。哥儿,我可是为了你好,她反复说着,那女人不是什么好货色,可是这些话都像灰尘一样被掸落了,不留一丝痕迹。依次有婢女青衣回来复命,他们带来了五彩的寿衣,和一具薄薄的桦木棺材,这两样东西让归双鲤终于闭上了嘴巴,她被皱纹包裹住的小眼中,也闪出了一丝惴惴不安的神色。

“看来你已经活腻了,”房孺复轻声说道:“那便不要再让你的父母多等待了罢!”

他走近老保姆,伸出保养得极好的,长长的指甲,将她的双眼挖了出来。那双眼睛像早就等不及了一样,轻轻一碰,便欢呼着跃入他的掌心。老女人先是愣了一愣,随后便突然爆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唤,她挣脱了他的手,在地上打起滚来。“竖子!竖子!”血糊住了她的嘴巴,可是并没有糊住她的声音:“你不听我的话,终归不得好死!你不得好死!”可是房孺复对她的诅咒充耳不闻,他只是命人捉住了归双鲤,给她穿上寿衣,将她活活钉入了棺材之中。

“她说父母在暗河等着她,我不便违了她的心愿——罢了,罢了,让她顺水飘走好了。”

“自去自来人不知,妙极!妙极!”丁碧霄在房孺复身边转悠着,喜滋滋地搓着双手:“——这种人瑞的眼睛可是修炼到家了,大补!大补啊!”随后他从房孺复手中夺过眼珠,三步两步抢进了门,在昏昧之中,房孺复瞥见他将仍是半裸的蜜陀僧搂进了怀里,为她遮挡住暗哑的阳光。

从那天开始,所有仗着房孺复的宠爱,敢在他面前卖弄的男女老少都闭紧了嘴巴。老仆人那怒张的双眼赐给了蜜陀僧,这看透世情的眼睛似乎一下子补全了她的智慧,她如一株野桃,突然绽放出青年女子所有的心性,娇憨,狡黠,嫉妒,放率。她消除了最后一丝疑惑,看清了自己在房孺复心中的地位,于是很快成了后院新的统治者。她说,所有的女孩子,一个月都只能得到一豆燕脂,一钱妆粉,那么所有的女子就只能挺着清水脸儿四处晃悠;她还说,所有的女孩子,都不准露出一寸肌肤,那么所有的女子就只能用白帛将胸部紧紧束住。确实有人不服她的管教,水精与春条仗着自己美艳,不免多用了几粒胭脂,蜜陀僧将这件事情记在了心里,等房孺复与她一道过夜的时候,她便将两个侍妾唤了过来,笑嘻嘻地为她们梳妆打扮。她先是取出一把小刀,将她们的眉像刻印一般一点一点挖去,又烧掉眼角的皮肤,再以青黛填眉,朱砂傅眼,到下一个新月初升之时,便命人将痂揭去,那些瘢痕,便成了永久贴在她们脸上的花钿。

当然水精与春条并没有活下来,她们曾经善睐的明眸,终于成了蜜陀僧的甜食,随后她们被人用乱棒打死,埋在了院中的老梅之下。

可是所有这些残酷的行为,在房孺复看来,不过淘气二字而已。这个明秀白皙的少年从小见惯人命的轻贱,仆役死了,再买就是,有走脱的,捉回来便在额头黥字,叫他们哪里也去不了。他无父无母,无兄长无儿女,皇上远在天边,本人又任司马,那么家中人口与犬豕又有什么区别?无非是蜜陀僧的目奴罢了。他应该感到满意了,可是蜜陀僧那些消散的疑虑却在他心里生发出来,叫他日夜不安。他总也无法忘怀处死归双鲤当日看到的祖孙二人的亲密。他安慰自己说,两人相依为命,行迹脱略也属寻常,可是他无法对此仅仅付之一笑。在与蜜陀僧相见的夜晚,他被欲念烧得体无完肤,无暇顾忌其他,而在那些明媚的白日,疑心却如阶上青苔,一片连着一片,拱满他的身心。此念一生,便再也无法斩去,家人躲闪的眼神与婢女之间的只字片语,也成了供养这朵恶之花的肥料——因为归双鲤虽然死了,她那些谶言并没有随着她一道离开,它们如蛾子一般在房宅里飞来飞去,“那贱人眼白极多,瞳仁与四围都不搭靠,眼有四白,五夫守宅,哥儿难道你心甘情愿戴绿帽么?”——可是他不愿深想,也不能细究,因为在这院落所有的活物当中,他乃是第一个害怕蜜陀僧威严的人,她一个娇媚的眼神,便能叫他丢盔弃甲,甘愿交出自己的权杖。

于是现在,虽然没了老仆的聒噪,他却也不敢再去丁碧霄的院子了,因他是情愿沉醉,也不愿知晓的。那么转了一个圈,他又只好回到了原地,在那些孤寂的夜晚,房孺复唯一能做的,就是远远地逃离出去,纵情另一种声色。他会端正地系好银鱼袋,穿上绯红袍,再用一把银锁,小心翼翼地锁上蜜陀僧的房门。出门向左,那是连州最繁华的地方,在那里,他的各位同事也像他一样,从四面八方蚁聚过来。刺史、别驾、长史,这群披红着绿的官员在悲田坊的旗亭汇合,随后叫上几个女子,便开筵共醉。连州地僻,勾栏内多卑屑女,然而也不是找不到漂亮的官妓,只是下手要快。房孺复却是不在乎的,所有不是蜜陀僧的女子,在他眼里都没有分别,可是因为他的秀美,这些女人对他却是青眼有加。她们头戴红蝙蝠,额贴蜻蜓花钿,胸佩鸲鹆足爪,给他斟满一杯杯鹊脑酒,然而所有这些传说中的媚药,都无法俘获他的欢心。在他看来,她们都是可憎的,就连俯在他唇边的口舌,都带着宿酒的臭气。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没有她们,又让他逃到什么地方去呢?——房孺复恶狠狠地灌下一杯酒,将身畔的女子拉向了自己的膝头。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像在接近一个终点,又或者是起点,像在接近一个真相,又或者不过是谎言。清明,谷雨,盂兰盆,七夕,中秋,重阳节,房孺复用节日来数算自己的年月,而不久之后,便到了正月十五。那天的天气洋洋明瑟,初春一般,等夜色渐渐浸透之后,月亮便如一颗独眼缓缓张开了,它不动声色地注视着漆黑的尘世。那群顾影自怜的官员想起以往官中盛事,心中但觉怅惘,便有意在连州也拟一个小京城:他们架起了宫灯:攒星阁,白鹭转花,银燕金凫——只是此地工匠手艺粗糙,未免有些不伦不类;他们还奏响了《月光分曲》,只是曲调转承之间,未免多了一些咋,可惜的是他们不能像以往那般撒荔枝取乐,因为在连州,荔枝并不是一样稀罕物件,于是他们便笑嘻嘻地撒起了铜钱,戏噱嘻闹。

于这人声鼎沸,笑语喧哗的团圆之夜,房孺复是喝得大醉了,似乎有人扶他进了房间,又似乎一具温暖的身体靠在了他的身边,可是他醉得连小指头都抬不起来了。他昏昏沉沉地躺着,隐约只觉夜越来越静,越来越深。到了后半夜,却开始起风了,它们从西天卷来,扑打着窗户纸,簌落落的一阵追着一阵,渐密渐急。房孺复被风声吹开了双眼,他只来得及瞥见皎月最后一丝微光,随后那颗银白的眼珠,便翻滚着离开了世界。

像是被一个习惯盲目地驱使着一般,他没有多想,便从床上爬了下来,打开门,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天黑了,蜜陀僧正等着我呢,他想着,于是眼前又出现了她的模样,体态风流,媚姿惊人。他孤零零地走在街上,一只野猫游魂一般窜过他的身畔,停在不远处,回头,用碧眼一双,默默打量着他。那么就连你也想与我一道分享蜜陀僧么?他扯下腰间的鱼袋,恨恨地朝野猫扔了过去。他走啊,走啊,慢慢地,坚决地朝家的方向走去,像一个无知无畏的人走向未知的终点。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他终于摸到了院侧的角门,打开门,穿过被风吹折的竹柏,拨开蜘蛛编好的密网,跟着游蛇留下的银涎,蹒跚着朝蜜陀僧的房间走去。那尊长眼丰唇的菩萨哟!叫人日思夜想,神魂颠倒。可是他终于停住了脚步,茫然地站在院子当中。西风满袖,他觉得自己有如一具曲颈的琵琶,被风拨索成了一首子夜悲歌。

蜜陀僧的房间反常地点起了一根蜡烛,两个身影叠合在一起,窗户上映出了他们最隐秘的动作,与最低沉的呢喃。

房孺复的泪,终于缓缓地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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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出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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