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n新闻
>
感受神奇, 跑友起死回生记(续)

感受神奇, 跑友起死回生记(续)

博客

考察一下心搏骤停患者的“生还链”(chain of survival)【注1】就能知道,那天Roger是多么幸运。跑友LynnJeff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但不能不提到的是配有半自动【注2】便携式除颤起搏器(AED)的警察迅速赶到。这又引出一个传奇故事。

One week later, Roger and Lynn, his Guardian Angel (Photo credit: I.E.)

两年前笔者的一位跑友汤姆讲了一个故事: 多年前他有一位患心搏骤停的邻居是第一位被警察用AED救活的,或者是首位被警察“shock back to life"的人。汤姆的喜剧个性总使人对他的话多少有些疑问:难道本地的警局这么早就配备有AED了?由于过去30年间曾在多个北美城市居住过,笔者对这信息颇感意外。我不得不上网去考证他讲的故事。

汤姆的话的确是真的: 明尼苏达州的罗彻斯特市警局世界上最早配备有AED装置的警察局。而真正的故事是起自于一位的医生的观察和思考。

90年代以前发生在医院外的心搏骤停病人基本上是不能救活的,全美平均存活几率在5%上下。身为Mayo Clinic急救医师的罗杰怀特大夫认为当时最快的EMS【注3】反应时间可能过慢,以至错过了最关键的抢救时间。怀特医生了解到巡逻警车总能先于急救车两三分钟赶到现场。这短短的两三分钟也许就是生死之差。 那为什么不能把AED配备在警车上?为了验证自己的这一设想,他联系了Mayo Clinic所在地罗彻斯特市的警局,向他们探询是否愿意参与他的研究项目,他向警局保证如果病患疗效不佳他会终止这项课题。出人的意料的是警方对怀特大夫的研究表示出极大的热情和积极参与的意愿。警方表示“我们从70年代起就参与急救,所有警员都会实施人工呼吸。这是我们的工作之一。 AED只不过是给我们增添的一项设备”。就这样,配备有AED的四辆执勤警车从199011月开始分别巡逻于全市四个不同区域。

两年后的初步统计显示,市内发生的心搏骤停患者的存活率出现了大幅度上升,而作为最初施救者(first responder)的罗彻斯特警局的成功率达到了惊人的50%。随后警局的所有的警车和消防队的救火车都配备了AED

怀特大夫是位细心人。他亲自检验了每部参与救护的AED装置,把接到911求救电话的时间和装置开启第一次电击(”call-to-shock“)的时间记录在案,并把几年来一百三十余例涉及AED急救的第一手资料并进行了统计分析。他第一次证明如果这个时间不超过5.7分钟患者绝大多数会生存下来,而超过6.7分钟的案例患者基本上都没有生还的可能。这项研究的深远的意义在于, AED不仅仅是抢救心搏骤停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而且它完全可以由非急救专业人员操作使用。这为AED后来的普及提供了最初的理论根据。

90年代中后期怀特大夫将研究结果发表后,世界震惊了。只有10万人口的罗彻斯特市小小警局接到了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咨询:“什么是你们的早期除颤项目?”而警方却一头雾水:“我们只不过用AED救活过不少名患者,从没听说还有什么项目”。

如今在机场或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只要留心的话您就会注意到AED的存在。这当然都是后话了。

上世纪90年代中随着AED制造技术的提高和价格的逐步降低,怀特大夫曾预言AED会普及到象机场和购物中心这样的公众聚集的场所。200011月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签署了国会通过的CASACardiac Arrest Survival Act)联邦法案. 该项法案要求联邦政府设施包括管辖的机场必须配备AED设备和受过培训的人员,这使得怀特大夫的预言成为现实。

配置在亚特兰大机场候机厅内的AED设备。

就在4个月前20131023NBC的晚间新闻报告了这个小城传奇。 Dr. Roger D. White成了一位感动美国的人。

注释: 

【注1】生存链由4个必要环节组成,1)先期求救报急 ;2)早期人工呼吸;3)早期除颤(指造成停搏的室颤); 4)早期生命维持系统。

【注2】由美国FDA批准上市的AED兼有语音和字幕提示功能。其中又分半自动和全自动两种。半自动是指人工连接电极后具有自动分析心脏电生理信号功能,但电击必须由人启动的AED。全自动AED的电击不需人为启动。

【注3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全文完)

戳这里 Claim your page
来源: 文学城-plum59
相关阅读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