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美国大选中作弊
今年11月底和12月初,佛罗里达州奥兰多西北部一个退休社区的三名居民,63岁的杰伊·凯奇克(Jay Ketcik),72岁的琼·霍尔斯特德(Joan Halstead)和61岁的约翰·莱德(John Rider),分别因被指控在2020年大选中多次投票而被捕。
根据法庭材料,霍尔斯特德和莱德都在佛罗里达州投了不止一票。然后他们俩又都在纽约通过缺席投票投了额外的票。凯奇克则是在佛罗里达州投了邮寄票的同时,又在密歇根州投了第二张缺席选票。
美国人在两地或多地注册选民的情况很常见。有的是有多处房产,到处住住,有的是搬家后旧的注册记录没有去注销。多地注册选民不是罪,一次选举中投票超过一次就是罪了。一人一票是民主选举的基本条件。
这三个人被抓住,是因为2019年佛罗里达州加入了一个非营利组织的电子注册信息中心,该中心的目的是帮助各州提高选民名单准确性。通过加入该系统,州官员可以交叉检查选民登记数据,以发现重复登记和过时的记录。当然,也可以发现有谁重复投票。
法庭记录没有说明这三人在2020年大选中为谁投票(应该也不知道,除非他们自己说出来,因为选举记录是无法追踪选民投票给谁的),也没有说明他们是否在其他选举中多次投票。选民登记显示,凯奇克和霍尔斯特德是注册的共和党人。莱德没有党派的记录。目前不清楚他们三个人是否相互认识。
他们面临的指控是三级重罪,最高可判五年监禁。
这三个案子最后会怎样,他们到底会不会被定罪,还必须等走完正常的法律程序才知道。只是,现在可是2021年年底了,今年的选举日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怎么居然还在逮捕2020年的选举舞弊呢?而且奇怪的是,共和党多少次大规模地抓选举舞弊都几乎一无所获,包括2020年60+官司一个也没赢,但是几乎每次选举都会真的有选举舞弊个例被发现,只是不是被共和党的“特别行动”发现的。这是怎么回事?
我以前写过不少有关选举程序和防止舞弊的文章。这个选举舞弊的新闻出来后,应朋友之邀再次来炒冷饭,做个总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选举不是一个限制于投票日的事情。虽然美国选举法是州法,负责选举的最小单位却是郡(county)。从郡开始就有专职的选举官和工作人员。
美国每个州有自己的选举法,每个州的投票要求和程序虽然大同小异,细节上还是有一些区别,比如是否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等。只要不违背宪法,选举法由州立法机构做主。
选票由郡设计,这是因为一次选举有很多内容,比如大选年除了总统,还有联邦议员和州议员,有郡和镇的官职等。另外,经常会有地方性的公投。郡正好处于不高不低的位置:足够大,有能力负责一个选举;又足够小,照顾地方的不同选举不至于太过于繁琐。
了解了这些就知道,一个州内选票都不同,所谓同时涉及几个州的大规模舞弊就更不可能。所以2020年选举后我一看见那个所谓某机构用选票上做水印的方式发现假选票的说法就笑了,而且这个打假还跨州了,神通广大到不可能的地步。
既然有了专职的选举人员,这些人就是一年四季在做选举工作。我们选民看见的往往只是投票日那天的繁忙,其实幕后的工作才是真正保证自由、公平选举的关键。选举日的工作并不是完成了计票就算结束了。
我们郡的情况是,等到选举的尘埃落定后,还会有专人再次核对选民的签名,看是不是有仿冒。前文提到的佛罗里达州抓出来的这三个舞弊案,也是事后的工作。所以,现在还在抓2020年大选舞弊的人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我觉得,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来形容选举程序非常合适,因为整个选举程序的设计就是达到了这样的效果。
选举程序自带监督功能,系统性舞弊或错误都会及时发现
我以前在不少文章里反复强调,选举是一个在共和党和民主党共同监督下进行的程序。是的,美国人的思维不是设法去寻找“中立”和“公正”的人,而是就让有党派意识的人来做,但同时必须有对立面存在。
首先,选票的设计必须两党都认可。然后,投票和计票的每一个过程都在两党共同设计,然后在共同监督下进行,警车送投票资料时,也必须是一个共和党人和一个民主党人同时跟车。
最好玩的是,投票站的工作人员不可以单独与选民交谈。如果哪个选民有问题,需要工作人员进到布帘子遮住的投票机里面去指导的话,必须民主党和共和党两个人同时进去。
投票过程的监督还包括核对签名等项目。但要说一点作弊的可能都没有也不现实。但是,大规模的舞弊实在是不可能,不仅是操作不易,更因为每个关键步骤都有“熟手”把关。这还不仅仅指看得见的“动作”,还包括各种数据检验。
有没有看见电视上一个郡一个郡,甚至更小单位地分析选情?分析员知道各个地方的大概政治偏向。同样,两个党都有经验丰富的人“读”数字,一旦发现违背常规的现象就会深究。事实上2000年佛罗里达州的问题就是这样发现的。
那次的情况是,投票机是个打孔的机器,而那个郡的选票设计不合理,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高尔名字的位置不容易打准打好,结果投给高尔的票机器大多读不出作为废票处理。那又是一个偏民主党的郡,选举结果一看就不对。
另一个例子是2018年北卡第9选区的选举舞弊案。那年该选区的共和党众议员候选人马克·哈里斯(Mark Harris)雇佣了一个专门替人助选的操作人员莱斯利·麦克莱·道勒斯(Leslie McCrae Dowless),而道勒斯的运作手段就是冒名大量申请缺席选票,然后非法收集缺席选票。他甚至用付费的方式贿赂选民参与非法收集选票。此案最后导致至少5人被起诉。
该舞弊案就是因为数字不对被发现的。当时疑点有多个,包括某郡申请缺席选票的人数不同寻常地高,同时偏向民主党的部分地区选民大量投票给了共和党。鉴于多项疑点,州选举委员会举行了长达多日的听证,并拒绝认证选举结果。后来的调查发现,连初选也有作弊,最后初选和大选全部重新来过。
尽管共和党成天在叫喊选民舞弊,事实上美国选民舞弊的案子少到几乎没有。上面说的2018年北卡第9选区的舞弊案是美国在大约近80年中的唯一一个选举舞弊案。
美国选举不是线上操作
个案不可怕,选举最怕的就是会大规模影响选举结果的问题,所以在程序和方法的设计上都要避免有大规模舞弊的机会。选举不做线上操作就是方法之一。
虽然绝大多数地方都是电子投票,但原始数据的处理没听说有任何线上操作。投票数据都是以投票机为单位储存,相当于一个投票机就是一个U盘。这是最原始数据。如果有差错,永远可以回到U盘这一步来检查。我已经在投票站工作了差不多十年,我所服务的投票站的情形是,一个投票机差不多分摊到三百多个注册选民。依我们镇的投票情况,一个U盘大选年也就大约200-300张选票。
这意味着,如果要改原始数据,必须一个U盘一个U盘地改,而一个U盘能够影响的数量非常有限。要改一个U盘都不容易,更不要说大量操作了。
也因为原始数据非常重要,我们每次送投票资料去郡计票总部,都是警车接送。而且在送去之前,镇政府工作人员会先把U盘读数记录下来,等于是保存一个数字备份,多一道保险。
所以那种说骇客改数据的谣言都是很可笑的。2020年大选川普明明自己输了却造谣说有舞弊,害得他的很多支持者从此疑神疑鬼。今年初选时我们镇就有选民一进门就绕着投票机看有没有什么不该有的线连在机器上。拜托!真的有骇客还会依靠这样的物理连线吗?
共和党抓舞弊抓了几十年,只抓出几十个案例
共和党多少次大规模地抓选举舞弊都一无所获,包括2020年60+官司一个也没赢,为什么呢?
因为没有大规模舞弊啊!其实“没有大规模舞弊”这句话还是有一点误导,因为给人一种有小规模舞弊的感觉。准确的说法是,只有几个个例,没有任何可称为“规模”的东西。
这里还需要说明一下犯错误与作弊的区别,严格地说,选民舞弊是指有政治目的、明知故犯的错误投票。因为不知情做错事不属于舞弊范围。如果再这样区分一下的话,真正的舞弊,更是少之又少。但共和党为了杀一儆百,明明知道有些人是犯了错误,却也要起诉。
事实上有不少法官在法庭上对这类案子提出异议,认为检察官根本就不该在这类事情上花费资源。看几个例子就知道没有选举舞弊了。
1)共和党全国律师协会2011年的一项研究发现,2000年至2010年期间,在他们研究的21个州内,因选民舞弊或其他类型的投票违规行为而被定罪的事例,不是1就是0。
2)2017年5月,特朗普签署了一个总统令:成立一个委员会调查选民舞弊。结果呢?该调查委员会一无所获,2018年1月,又是一个总统令,解散了。
3)从2000年到2014年,在超过10亿的投票中,仅有31起假冒欺诈事件。而这还是包括了一些明显是工作错误的案子,所以这个数字远高于最后被起诉的数字。
4)2014年的一个研究得出结论:“在美国的近期选举中,非公民可能参与投票的百分比是零”。
可以影响选举结果的其他因素,却可能造成真正的危害
上面说的整个投票过程是两党共同监督,不容易有漏洞。但是很多州政府负责的其他与选举有关的操作,就有可能出现党派偏向。如果州长和州议会都控制在同一个党派手里,就更容易出现不公平的操作。其实这也是一种选举舞弊,因为不公平的操作会影响选举结果。比较常见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划分产生议员的选区时让人口分配有利于某个党派。这还有一个专门的词Gerrymander(杰利蝾螈),比喻把一个选区划分得从地图上看像是个蜥蜴,源于1812年马塞诸塞州选区划分造成的视觉效果。
尽管两党都利用杰利蝾螈为政治服务,但共和党将其利用到了极致。特别是共和党人2010年推出的一个REDMAP项目,以肮脏的手段在州一级选举中大胜,然后利用州立法优势,大搞杰利蝾螈,获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2012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赢了宾夕法尼亚州,民主党州议员候选人在宾州共赢得51%的选票,但他们只获得州议会中28%的席位;俄亥俄州议员选举,民主党与共和党得票率差不多是对半开,但共和党获得了16个州议员席位中的12个。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也是那一年,共和党一下子在众议院增加了64个席位,成了多数党。
(2)控制选民薄名单。民主党比较赞成鼓励投票的方式,比如申请驾照时打个勾就自动登记选票,也赞成给服刑出狱的人比较宽松的恢复投票条件。而共和党则倾向于严苛的选民资格核查。这样的不同倾向,一般都被看成是为了自己党的利益。民主党的“松绑”是不是合适,见仁见智。数据表明的是,共和党指控的选民舞弊不存在,何况大型松绑一般都是通过全民公投决定,是民意的选择,哪个党都阻止不了。而共和党的做法很可能压制了投票。
比如,共和党控制的乔治亚州某年推出严苛的选民资格核查,一次性就将选民薄上5万3千人删除或列入另册,其中大约80%是少数族裔,被认为是民主党的基本盘。值得一提的是,威斯康星州也曾考虑推出类似法律,但在初步调查阶段,6个负责评估的退休法官中,居然有4个发现自己会因为这样的法律而不符合投票资格。可见直接删除这些选民所造成的潜在危害非常大。
(3)故意让某些选区的选民投票排长队。故意在某个选区设置极少几个投票站,选民就不得不排长队。出于工作、健康或任何其他原因无法承担这样长时间排队的选民就只能放弃投票了。排长队投票的现象只在共和党控制的州的民主党选民为主的投票站出现过,而且不仅不改善,还继续减少投票站。每一次选举都会有这样的现象。可见,这是共和党一贯的手段。
凡是有损选举的行为都应该追究
选举是一件神圣的事情。我们必须严肃对待每一张选票,保证每一次选举都是公平、自由的。这不仅是指严肃对待任何舞弊的案子,也包括必须严肃对待关于选举舞弊的造谣。
川普2020年输了选举后造谣说有选举舞弊就有极坏的影响。尤其荒唐的是,最近的民调表明,30%共和党选民,26%无党派选民和13%民主党选民至今仍然相信川普会在今年结束前成为总统。这说明有很多人不相信一个两党相关人员都承认的选举结果。所以,领导人的言语是有严重后果的。
这几天又传来消息:福克斯新闻(Fox News)当初诽谤多米尼克(Dominion)投票系统公司删除了投给川普的票,或者是把投给川普的票“转换”成给拜登,“窃取”了本该川普赢的大选,被多米尼克告上法庭后,福克斯新闻试图以该起诉威胁到新闻媒体第一修正案权利为由要求驳回,声称福克斯只是中立地报道当时总统顾问的言论,属于“观点”性质的言论,受宪法保护。现福克斯的动议被特拉华州高等法院的埃里克·M·戴维斯法官驳回,说该案应继续审理。
戴维斯法官的理由是“多米尼克说被诽谤了看上去是一个合理的诉求”。他说他没有被福克斯的“中立报道”和“观点”论点所说服。他补充说,该公司“要么知道,要么高度意识到其关于多米尼克公司在选举欺诈中的作用的声明是虚假的”。而且多米尼克公司曾以书面形式反对福克斯的报道,但没有任何成效。福克斯就是只对其观众提供一方之词。言下之意这不是“中立报道”。
多米尼克的发言人说:“很高兴看到这一进程的推进,以追究福克斯公司的责任”。
如果福克斯上诉又失败,则多米尼克有权迫使福克斯提供与诉讼中提出的问题有关的内部文件,并让其雇员在取证时出庭作证。这时候,福克斯只有通过和解才能避免暴露内部信息。只是,多米尼克未必会愿意和解。
福克斯还面临着另一场关于其选举报道的高风险法律战,就是今年2月Smartmatic公司提起的诽谤诉讼。
真的很希望这两个官司都走完法律程序。肮脏的东西需要拿到阳光下晒一晒。刻意污蔑诽谤的,就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更何况是有损选举公正的行为呢。
参考资料:
https://www.nytimes.com/2021/12/17/business/fox-news-dominion-lawsuit.html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59896/202105/7913.html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59896/202010/5590.html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59896/202011/31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