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n新闻
>
长毛猛犸象能否起死回生
avatar
长毛猛犸象能否起死回生# Animals - 动物园
A*a
1
近日,国际上有关利用基因技术复活猛犸象的消息不断,似乎三五年内就能让这种
约4000年前就已灭绝的物种重见天日。为什么复活的是猛犸象,而不是恐龙?这种古老
的动物真能在未来活生生出现在世人面前?
为什么是猛犸象
猛犸是一种古脊椎动物,生活在约1万1千年前,属哺乳纲、真象科。最著名的种类
是真猛犸象,即长毛猛犸象,体型巨大披着长毛,一对长而粗壮的象牙向上向后弯曲并
旋卷。它们多生活在寒带冰原,灭绝原因目前还没有定论,有研究认为可能是由于气候
变化和人类猎杀。最后一批猛犸象于公元前1670年左右灭绝。
据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院长徐讯介绍,猛犸象有可能被复活实属偶然,这得益于它
们灭绝的年代离我们很近,“4000年对于地球来说是很短的一段时间”,而恐龙早在
6500万年前就已经灭绝了。
由于DNA半衰期仅约521年,即每过521年遗骸中的DNA就减少一半。在零下5摄氏度
时,DNA全部分解要680万年,而破碎到无法解读只要150万年。因此,目前恐龙的DNA早
已无迹可寻,但猛犸象仍有保存完好的遗骸,2013年俄罗斯科学家发现的一具猛犸象遗
骸出土时甚至还有血液渗出。
但要复制猛犸象,需要的除了DNA,还有细胞核。而其遗骸历经数千年,细胞核早
已受损。因此严格地说,复活的并不是完整的猛犸象个体,而只是其基因中包含的某些
性状。
复活猛犸象难点在哪
据徐讯介绍,让猛犸象复活需要三个步骤:第一步,复活猛犸象细胞;第二步,恢
复细胞的全功能性并形成胚胎细胞;第三步,找到代孕母体孕育生产出个体。
目前科学家已经实现了前两步,但第三步代孕则困难重重。由于猛犸象即便和最“
近亲”亚洲象基因组差异仍有4.7%,因此对于移植胚胎,母体的免疫排斥反应很可能导
致代孕流产。
对此,美国研究人员的解决方案是使用人造子宫培育杂交动物。哈佛大学教授乔治
·丘奇领导的一个团队正尝试利用CRISPR基因编辑工具,将从长毛猛犸象残骸上获取的
基因拼接到亚洲象的DNA上,从而培育出杂交胚胎。理论上,新一代的“混种”也能获
得长毛猛犸象的典型身体特征。
这个团队计划在一个人造子宫内培育这种杂交动物,而不是让一只雌性大象当“代
孕母亲”。但“混种”大象并不会很快就出现在我们面前。团队表示可能还要等很多年
后才会开始真正尝试培育出一只活的“混种”大象,也有观点认为这种做法未来10年内
都很难实现。
复活古代动物争议尚存
尝试以特殊形式复活古代动物的做法已在学界引起一定争议。英国《卫报》引述英
国曼彻斯特大学动物学教授马修·科布的话说,这种所谓让猛犸象复活的提法本身就有
一个很大的伦理问题--猛犸象并不是简单的一组基因,它和如今的亚洲象一样是一种群
居动物。“如果这种大象和猛犸象的混种被生出来,其它大象会怎么对待它呢?”
其他观点则认为,猛犸象对冻原生态系统有重要促进作用,重新让它们出现在这些
地区有助应对气候变化;古老的DNA中保存了许多重要“秘密”,破解它们或许有助如
今的生物学和医学发展;复活猛犸象所用到的基因技术和人工繁殖技术等有助多种动物
的保育。
avatar
I*i
2
avatar
r*z
3
只弄出来了细胞核,细胞质里的线粒体就不会是猛犸的,这样折腾出来还是猛犸象吗?
该不会是“四不象”吧。

【在 A********a 的大作中提到】
: 近日,国际上有关利用基因技术复活猛犸象的消息不断,似乎三五年内就能让这种
: 约4000年前就已灭绝的物种重见天日。为什么复活的是猛犸象,而不是恐龙?这种古老
: 的动物真能在未来活生生出现在世人面前?
: 为什么是猛犸象
: 猛犸是一种古脊椎动物,生活在约1万1千年前,属哺乳纲、真象科。最著名的种类
: 是真猛犸象,即长毛猛犸象,体型巨大披着长毛,一对长而粗壮的象牙向上向后弯曲并
: 旋卷。它们多生活在寒带冰原,灭绝原因目前还没有定论,有研究认为可能是由于气候
: 变化和人类猎杀。最后一批猛犸象于公元前1670年左右灭绝。
: 据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院长徐讯介绍,猛犸象有可能被复活实属偶然,这得益于它
: 们灭绝的年代离我们很近,“4000年对于地球来说是很短的一段时间”,而恐龙早在

avatar
A*a
4
现代大象的,应该差不多吧。好在有猛犸肉身做对比。

【在 r****z 的大作中提到】
: 只弄出来了细胞核,细胞质里的线粒体就不会是猛犸的,这样折腾出来还是猛犸象吗?
: 该不会是“四不象”吧。

相关阅读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