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侠,
我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小弟在国内读博的第二学期(2009年2月)以访问学者身份到
美国,一年以后(2010年春季)申请并开始读美国这边的博士。国内学籍保留。现在想
申请J1豁免。
我的问题是在做访问学者期间,我的ds-2019表上第5项:
personal funds: $14,665(自己负担);
the exchange visitor's goverment: $12,000(国内实验室(不是国家留学基金委项
目)$1000/month for 1 year);
total: $26,665.
国内学院和实验室我都谈过了,他们同意出一份文件,不追究对于我在访问学者期间的
资助。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有资格申请豁免? 如果可以,国内部分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国内学籍保留还是放弃,把人事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请有经验的大侠赐教,不胜
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