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温州乐清一中学老师对女学生言辞暧昧》的帖子很火。帖子呈现的是一名
中学老师跟女学生QQ对话,“老师想和你做个知心朋友,不想做师生关系”、“我把你
当作我妹妹,你把我当作大哥哥可以吗”等对话内容,让人觉得很不可思议。涉事的倪
老师称:只是开玩笑,并不当真。(《现代金报》11月11日)
中学老师对女学生发一些暧昧信息,显然有违师德。但是,在《教师法》中只有关于对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等行为的大而笼统的纪律约束,对于师生恋尤其是中学师生恋
,并没有明令禁止。因此,公众也只能从师德方面来对这位老师以及类似的老师进行谴
责。
笔者查阅了2005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2013年
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对于中学老师与学生
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教师的具体行为,也只是有“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
延”的笼统内容。也就是说,关于中学老师对学生发送暧昧信息的做法,至少在有关规
章中没有得到非常明确的禁止。
不过,可以参考的是,在去年10月份,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
机制的意见》,划出了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其中
明确禁止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原因很简单,高
校老师与学生并不处于一个平等的平台上,学生尤其是女学生往往成为受害者。即便民
国时期,许多知名教授与自己的女学生谈恋爱并终成眷属还被传为“佳话”,但在当下
,这种事就应该得到非常明确的禁止。
对中学老师而言,在师德的建章立制方面,应该建立比高校老师更严格的标准。一方面
,中学生都是未成年人,一旦受到伤害,可能就会比大学生受到打击与伤害更大;另一
方面,中学里老师的地位可能比大学老师更强势,更容易利用管理上的一些方便,欺骗
青少年学生。因此,既然教育部在此方面已经对高校老师的师德做出了明确规范,也应
该用更严格的标准来限制中学老师的行为与道德。而且,在国际上,禁止师生恋尤其是
禁止中学师生恋也是惯例。
保护学生权益,离不开师德尤其是职业道德的高标准制定与执行。再辅之以严格的司法
问责,才有可能真正保护学生群体的弱势权益。具体来说,中学老师一旦表现出与学生
“不想做师生关系”的暧昧想法,这样的老师就应该一票否决,不仅仅要在考核、评优
方面被严格限制,甚至应该清除出教师的队伍;如果中学教师和未成年学生发生了关系
,还应该依据刑法进行严惩。只有这样,家长们才会放心把自己的学生送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