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EB2-Eb3, 因为害怕现有的排期倒退, 和律师签合同让他保证在03/31/14 之前办
理,
我的理解是:移民局的RECEPIT TIME STAMP 要是03/31/14,
结果律师怒了,说他只能写FILING DATE no late than 03/31/14.
跟我说FILING DATE的意思就是移民局收到的日期。
如果律师03/31/14 用SAME DAY DELIVERY寄出, FEDEX/UPS TRACKING 显示03/31/14
晚上 寄到了移民局,那RD会是03/31/14 吗?
不知道大家有什么建议?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