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
2 楼
最近班上说什么的都有,主要还是散布恐慌的,比如体检表没交就要卡在美国十年什么
也不能干。理性分析一下:
第一:毫无疑问,两个Memo让合法移民申请路上的障碍增加了,这个不需要否认。
第二:NTA新政。有几个重要的概念需要理解:
1. Unlawful presence。这是特指I94失效之后的情况,H1 仅仅被layoff,那是out of
status,不是unlawful presence, 不需要慌张。所以H1 换工作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延期的话,尽早提交用加快申请。对于F 签证,这个政策打击比较大,大大压缩了弹性
空间。因为F签证的I94是 Duration of Status,没有一个具体的失效日期。以前,这
是优势,因为没有具体失效日期,所以F签证可以一直赖在美国不会有unlawful
presence的问题(直到移民局主动发出NTA,但是以前几乎没有这种情况)。现在F签证
的DOS变成了劣势,因为它的失效期变成了毕业的那天。
2. 收到NTA是不是就是所谓的5-10年的等待不能出境不能做任何事。这是不对的。首先
,假如移民局还没有发出NTA,可以尽快离境,在你离境之后,即使移民局发出NTA,也
可以证明你之前已经出境。假如已经收到NTA,可以跟移民法庭说你不打算fight,选择
voluntary departure。移民法庭一般会给你一个expedite hearing,短期内就可以上
庭,然后移民法官一般都会批准,因为你并没有什么犯罪情况,移民法官批准之后的
voluntary departure不会对你今后签证申请绿卡有任何影响。假如你决定上庭fight,
也不是5-10年的等待,可以看看司法部的新guideline,要求移民法庭每个案子的等待
不能太久,而且为了快速处理案件,可以按照后进先出的原则。所以几年前等上庭的人
比较倒霉,新人反而会快。
3. 我认为移民应该团结起来找代表跟移民局交涉,对这种NTA和Denial同时发的情况说
清楚。移民局是不会像以前那样不发的,这是政治大气候,但是可以有一个自动的十天
wait period,这样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动离境,如果十天一过没有离境,自动trigger
NTA。这种情况不会影响移民局的大政策,但是对双方都有好处。
第三:不发RFE/NOID 就直接拒绝。
1. 以前的政策其实是不现实的,它规定只有‘no possibility to approve'才能直接
拒绝。然后你再看Memo的解释,所谓的no possibility是指申请法律规定里面根本没有
的移民福利。比如一个H1 直接申请公民,一个人替一个陌生人办理亲属移民,才可以
直接拒绝。这是很荒谬的限制。造成了大量的placeholder application,先把坑占住
,再慢慢准备材料。造成了大量的人力浪费,也耽误了所有申请人的时间。我们都是老
老实实读书过来的,做什么都守规矩。但是美国 每年发一百万绿卡,加上各种非移民
签证申请,还有没批的,恐怕几百万都有,里面鱼龙混杂乱搞的不在少数,移民局这么
干显然也是因为有第一手的资料。
2. 新Memo显然给了移民局更大的权力,但是如果你看新Memo里举的例子,比如一个人
亲属移民,但是没有附上Affidavit of Support的官方表格,可以直接拒绝。这个并没
有不合理的地方。任何一个人都知道没有I864,肯定不会批准,那么你file这个申请的
唯一目的就是buy time,等着后来补上。这种做法,在以前是一种策略,以后就不好用
了。新Memo也明确说了是为了deter frivolors application, 不是为了惩罚innocent
mistake。你申请表有个typo,体检因为等待超过一年,显然不是恶意占位的行为,不
需要担心。
也不能干。理性分析一下:
第一:毫无疑问,两个Memo让合法移民申请路上的障碍增加了,这个不需要否认。
第二:NTA新政。有几个重要的概念需要理解:
1. Unlawful presence。这是特指I94失效之后的情况,H1 仅仅被layoff,那是out of
status,不是unlawful presence, 不需要慌张。所以H1 换工作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延期的话,尽早提交用加快申请。对于F 签证,这个政策打击比较大,大大压缩了弹性
空间。因为F签证的I94是 Duration of Status,没有一个具体的失效日期。以前,这
是优势,因为没有具体失效日期,所以F签证可以一直赖在美国不会有unlawful
presence的问题(直到移民局主动发出NTA,但是以前几乎没有这种情况)。现在F签证
的DOS变成了劣势,因为它的失效期变成了毕业的那天。
2. 收到NTA是不是就是所谓的5-10年的等待不能出境不能做任何事。这是不对的。首先
,假如移民局还没有发出NTA,可以尽快离境,在你离境之后,即使移民局发出NTA,也
可以证明你之前已经出境。假如已经收到NTA,可以跟移民法庭说你不打算fight,选择
voluntary departure。移民法庭一般会给你一个expedite hearing,短期内就可以上
庭,然后移民法官一般都会批准,因为你并没有什么犯罪情况,移民法官批准之后的
voluntary departure不会对你今后签证申请绿卡有任何影响。假如你决定上庭fight,
也不是5-10年的等待,可以看看司法部的新guideline,要求移民法庭每个案子的等待
不能太久,而且为了快速处理案件,可以按照后进先出的原则。所以几年前等上庭的人
比较倒霉,新人反而会快。
3. 我认为移民应该团结起来找代表跟移民局交涉,对这种NTA和Denial同时发的情况说
清楚。移民局是不会像以前那样不发的,这是政治大气候,但是可以有一个自动的十天
wait period,这样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动离境,如果十天一过没有离境,自动trigger
NTA。这种情况不会影响移民局的大政策,但是对双方都有好处。
第三:不发RFE/NOID 就直接拒绝。
1. 以前的政策其实是不现实的,它规定只有‘no possibility to approve'才能直接
拒绝。然后你再看Memo的解释,所谓的no possibility是指申请法律规定里面根本没有
的移民福利。比如一个H1 直接申请公民,一个人替一个陌生人办理亲属移民,才可以
直接拒绝。这是很荒谬的限制。造成了大量的placeholder application,先把坑占住
,再慢慢准备材料。造成了大量的人力浪费,也耽误了所有申请人的时间。我们都是老
老实实读书过来的,做什么都守规矩。但是美国 每年发一百万绿卡,加上各种非移民
签证申请,还有没批的,恐怕几百万都有,里面鱼龙混杂乱搞的不在少数,移民局这么
干显然也是因为有第一手的资料。
2. 新Memo显然给了移民局更大的权力,但是如果你看新Memo里举的例子,比如一个人
亲属移民,但是没有附上Affidavit of Support的官方表格,可以直接拒绝。这个并没
有不合理的地方。任何一个人都知道没有I864,肯定不会批准,那么你file这个申请的
唯一目的就是buy time,等着后来补上。这种做法,在以前是一种策略,以后就不好用
了。新Memo也明确说了是为了deter frivolors application, 不是为了惩罚innocent
mistake。你申请表有个typo,体检因为等待超过一年,显然不是恶意占位的行为,不
需要担心。
D*1
4 楼
还有J1一边交485一边等豁免估计也会悲催
j*o
5 楼
所以说这些政策其实还是有两面性的?有利于老老实实按规矩办事的申请者?
s*0
7 楼
不管怎么说,赞一下楼主的专业精神
a*t
8 楼
觉得这个说得靠谱
那个散布恐慌的 除了恐慌没有什么意义 难道是十年哥转世了
那个散布恐慌的 除了恐慌没有什么意义 难道是十年哥转世了
s*3
9 楼
谢谢楼主分析。觉得挺有道理
y*g
10 楼
楼主这一定名校博士,透彻清晰,谢谢分享
X*e
11 楼
那么如何知道移民局是否已经发了NTA呢?会不会一离境结果NTA第二天就到了呢?
w*s
12 楼
这个是真的理性分析,没私货!点赞。确实难了。
of
【在 c*m 的大作中提到】
: 最近班上说什么的都有,主要还是散布恐慌的,比如体检表没交就要卡在美国十年什么
: 也不能干。理性分析一下:
: 第一:毫无疑问,两个Memo让合法移民申请路上的障碍增加了,这个不需要否认。
: 第二:NTA新政。有几个重要的概念需要理解:
: 1. Unlawful presence。这是特指I94失效之后的情况,H1 仅仅被layoff,那是out of
: status,不是unlawful presence, 不需要慌张。所以H1 换工作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 延期的话,尽早提交用加快申请。对于F 签证,这个政策打击比较大,大大压缩了弹性
: 空间。因为F签证的I94是 Duration of Status,没有一个具体的失效日期。以前,这
: 是优势,因为没有具体失效日期,所以F签证可以一直赖在美国不会有unlawful
: presence的问题(直到移民局主动发出NTA,但是以前几乎没有这种情况)。现在F签证
of
【在 c*m 的大作中提到】
: 最近班上说什么的都有,主要还是散布恐慌的,比如体检表没交就要卡在美国十年什么
: 也不能干。理性分析一下:
: 第一:毫无疑问,两个Memo让合法移民申请路上的障碍增加了,这个不需要否认。
: 第二:NTA新政。有几个重要的概念需要理解:
: 1. Unlawful presence。这是特指I94失效之后的情况,H1 仅仅被layoff,那是out of
: status,不是unlawful presence, 不需要慌张。所以H1 换工作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 延期的话,尽早提交用加快申请。对于F 签证,这个政策打击比较大,大大压缩了弹性
: 空间。因为F签证的I94是 Duration of Status,没有一个具体的失效日期。以前,这
: 是优势,因为没有具体失效日期,所以F签证可以一直赖在美国不会有unlawful
: presence的问题(直到移民局主动发出NTA,但是以前几乎没有这种情况)。现在F签证
w*e
13 楼
如果是法庭传票,需要送达才算吧?不知道NTA和普通的传票是不是一样。
[在 Xiaodaye () 的大作中提到:]
:那么如何知道移民局是否已经发了NTA呢?会不会一离境结果NTA第二天就到了呢?
[在 Xiaodaye () 的大作中提到:]
:那么如何知道移民局是否已经发了NTA呢?会不会一离境结果NTA第二天就到了呢?
B*s
14 楼
基本同意楼主的观点, 影响最大的是一些边缘案例,或者有明显flaw的案例,对正规
走流程的人影响不大。
走流程的人影响不大。
s*9
15 楼
只能说诸位都是读书读傻了的人。
还纷纷相信守规矩影响不大。
这种情商,先回国去被社会虐几年再出来吧。
还纷纷相信守规矩影响不大。
这种情商,先回国去被社会虐几年再出来吧。
a*u
16 楼
赞楼主专业理性的分析。
o*h
17 楼
就问一句,
"485体检过期直接拒"这是不是已成既定事实了?
"485体检过期直接拒"这是不是已成既定事实了?
d*o
18 楼
那是无端的夸张和误导。我们周五收到了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关于这个USCIS Memo的信息
,里面明确提到: “This policy is intended to discourage frivolous or
substantially incomplete filings used as “placeholder” filings and
encourage applicants, petitioners, and requestors to be diligent in
collecting and submitting required evidence. It is not intended to penalize
filers for innocent mistakes or misunderstandings of evidentiary
requirements.”
【在 o*******h 的大作中提到】
: 就问一句,
: "485体检过期直接拒"这是不是已成既定事实了?
s*x
22 楼
第三个Memo将会是什么?
t*g
24 楼
赞理性
大家没看到楼主提出了团结起来跟移民局斗争吗?既然已成事实,不如行动起来做点实
事,比在网上散播谣言的有用
大家没看到楼主提出了团结起来跟移民局斗争吗?既然已成事实,不如行动起来做点实
事,比在网上散播谣言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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