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
2 楼
面试时,跟老外吃饭,说些啥? 感觉没话说, 再加上口语不好.
M*e
3 楼
我的耳机是朋友给的k501
主要用电脑听ape
现在有几个选择
1 ebay上有人出fiio e7+e9组合,但看soomal评测,对这两个评价都不高
2 新的e10k
3 local有人出fiio x3二代
这三者价格都差不多,x3可能要90,其余两个各都是60左右
不知道这三个哪个好(相对),或者大家是否有别的推荐,电脑的声卡直接播放ape,
高音部分毛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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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0
4 楼
太对不起ADAM了。估计ADAM要是听到,鼻子会气扁
s*s
5 楼
同学们还记得我上次8的我们lab的technician不?奏是心算巨牛的,像雨人里的
Hoffman内位。今天俺又被他impress了,人在77-95的14年间(中间有4年没跑),一
共跑了26个马拉松!!个人最好成绩是2:26:22,俺不跑马拉松,不知道这成绩牛不
,不过他说他跑进过几次前10。然后我问他,一般规模多大的场次啊有多少人啊,他说
小的也有几百人吧,不过他也不是很care跑进前几名,或者有没有跟牛人一起跑,他奏
只追求超越自己,run as fast as I can.人这境界!看bbs或周围人,有说人生目标奏
是跑个马拉松,跑过奏可以在to-do list上cross off一个聊(俺连这目标都木有//
headdown),咱这位Hoffman同学,跑了26个哇,猛的时候有过一年跑了仨。人还参加
过triathlon喔,游泳5 mile,接自行车22 mile,接跑步10 mile,游泳是在Ontario
Lake
里,而且是9月底的比赛,没被冻死奏已经是奇迹了。。。
尊是真人不露相啊,俺跟Hoffman同学说了,乃raise my bar too high, 下次还想再
impress可奏难聊,现在乃说乃爬过喜马拉雅,俺也会假装很淡定聊。。。
泡core,咱上回商量带hoffman同学去LV抢钱内事,hoffman同学这么德智体全面发展,
文武双全的,俺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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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说他跑进过几次前10。然后我问他,一般规模多大的场次啊有多少人啊,他说
小的也有几百人吧,不过他也不是很care跑进前几名,或者有没有跟牛人一起跑,他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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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core,咱上回商量带hoffman同学去LV抢钱内事,hoffman同学这么德智体全面发展,
文武双全的,俺看行!
z*e
6 楼
在北京大学的演讲
毕飞宇
我没有能力谈大的问题,今天只想和老师、同学们交流一点小事,那就是走路。大家都
会走路,可以说,走路是日常生活里最常见的一个动态。那我们就来看一看,这个最常
见的动态在小说的内部是如何被描述的,它是如何被用来塑造人物并呈现小说逻辑的。
为了把事情说清楚,我今天特地选择了我们最为熟悉的作品,一个是《水浒》的局部,
一个是《红楼梦》的局部,我们就联系这两部作品来谈。
我们先来谈林冲。用金圣叹的说法,“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
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金圣叹也评价过“上上人物”李逵,说“
李逵一片天真烂漫到底。”“一片天真烂漫到底”,这句话道出了李逵的先天气质,他
是不会被外部的世界所左右的,他要做他自己。在小说的内部,李逵一路纵横,他大步
流星,酣畅淋漓。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李逵“天真烂漫”,他是天生的英雄、天然的豪
杰、天才的土匪。林冲却不是,林冲属于日常,他的业务突出,他的心却是普通人的,
这颗普通的心只想靠自己的业务在体制里头混得体面一些,再加上一个美满的家庭,齐
了。
林冲和李逵是两个极端,李逵体现的是自然性,林冲体现的则是社会性。和李逵相反,
林冲一直没能也不敢做他自己,他始终处在两难之中。因为纠结,他的心中积压了太多
的负能量,所以,林冲是黑色的、畸形的、变态的,金圣叹说他“都使人怕”,是真的
。我个人一点都不喜欢林冲。但是,作为一个职业作家,我要说,林冲这个人物写得实
在是好。李逵和林冲这两个人物的写作难度是极高的,在《水浒》当中,最难写的其实
就是这两个人。——写李逵考验的是一个作家的单纯、天真、旷放和力必多,它考验的
是放;写林冲考验的则是一个作家的积累、社会认知、内心的深度和复杂性,它考验的
是收。施耐庵能在一部小说当中同时完成这两个人物,我敢说,哪怕施耐庵算不上伟大
,最起码也是一流。
林冲在本质上是一个怕事的人,作为一个出色的技术干部,他后来的一切都是被社会环
境所逼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那个“逼上梁山”。我所关心的问题是,从一个技术干部
变成一个土匪骨干,他一路是怎么“走”的?施耐庵又是如何去描写他的这个“走”的
?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施耐庵在林冲的身上体现出了一位一流小说家强大的逻辑能力。
这个逻辑能力就是生活的必然性。如果说,在林冲的落草之路上有一样东西是偶然的,
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宣布,林冲这个人被写坏了。
林冲的噩运从他太太一出场实际上就已经降临了,这个噩运就是社会性,就是权贵,就
是利益集团——高太尉、高衙内、富安、陆虞候。应当说,在经历了误入白虎堂、刺配
沧州道等一系列的欺压之后,林冲的人生已彻底崩溃,这个在座的每个人都知道。我要
指出的是,即使林冲的人生崩溃了,这个怕事的男人依然没有落草的打算。他唯一的愿
望是什么?是做一个好囚犯,积极改造,重新回到主流社会。可林冲怎么就“走”上梁
山了呢?两样东西出现了,一个是风,一个是雪。
我们先来说雪。从逻辑上说,雪的作用有两个,第一,正因为有雪,林冲才会烤火,林
冲才会生火,林冲在离开房间之前才会仔细地处理火。施耐庵在这个地方的描写是细致
入微的,这样细致的描写给我们证明了两件事:A,林冲早就接受了他的噩运,他是一
个好犯人,一直在积极地、配合地改造他自己;B,这同时也证明了另一件事情,草料
场的大火和林冲一点关系都没有,有人想陷害林冲,严格地说,不是陷害他,是一定要
他死。第二,正因为有雪,雪把房子压塌了,林冲才无处藏身,林冲才能离开草料场。
某种意义上说,雪在刁难林冲,雪也在挽救林冲,没有雪,林冲的故事将戛然而止。这
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再来谈风。风的作用要更大一些。第一,如果没有风,草料场的大火也许就有救,
只要大火被扑灭了,林冲也许就还有生路。但是,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第二,如果没
有风,林冲在山神庙里关门的动作就不一样了。对林冲来说,如何关门才是重中之重。
我们先来看小说里头是如何描写林冲关门的:
入得庙门,(林冲)再把门掩上,旁边有一块大石头,掇将过来,靠了门。
林冲其实已经将门掩上了,但是,不行,风太大了,关不严实。怎么办?正好旁边有一
块大石头,林冲的力气又大,几乎都不用思索,林冲就把那块大石头搬过来了,靠在了
门后。不要小看了这一“靠”,这一靠,小说精彩了,一块大石头突然将小说引向了高
潮。为什么?因为陆虞候、富安是不可以和林冲见面的,如果见了,陆虞候他们就不会
说那样的话,林冲就不可能了解到真相。换句话说,小说顿时就会失去它的张力,更会
失去它的爆发力。是什么阻挡他们见面的呢?毫无疑问,是门。门为什么打不开呢?门
后有一块大石头。门后面为什么要有一块大石头呢?因为有风。你看看,其实是风把陆
虞候与林冲隔离开来了。
现在,这块大石头不再是石头,它是麦克风,它向林冲现场直播了陆虞候和富安的惊天
阴谋。这块大石头不只是将庙外的世界和庙内的世界阻挡开来了,同时,这块大石头也
将庙外的世界和庙内的世界联系起来了。它让林冲真正了解了自己的处境,他其实是死
无葬身之地的。我们来看一看这里头的逻辑关系:林冲杀人——为什么杀人?林冲知道
了真相,暴怒——为什么暴怒?陆虞候、富安肆无忌惮地实话实说——为什么实话实说
?陆虞候、富安没能与林冲见面——为什么不能见面?门打不开——为什么打不开?门
后有块大石头——为什么需要大石头?风太大。这里的逻辑无限地缜密,密不透风。
有没有人举手要问问题?没有。那我就自己问自己一个问题,你刚才不是说,林冲的噩
运是社会性的么?林冲在他的落草之路上没有一件是偶然的么?那好,问题来了,雪和
风并没有社会性,它们是纯天然、纯自然的,自然性难道不是偶然的么?
这个问题虽然是我自己提出来的,我还是要说,这是一个好问题。我想说,在这里,雪
和风都不是自然的,更不是偶然的。
即将证明这个观点的不是我,是小说里的一个人物,他叫李小二,也就是在东京偷了东
西被林冲搭救的那个小京漂。因为开酒馆,小京漂在他的小酒馆里看见了两个鬼鬼祟祟
的“尴尬人”,因为“尴尬”,李小二在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报告了林冲,林冲一听就
知道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就是陆虞候,为此,林冲还特地到街上去买了一把尖刀,街前
街后找了三五日。
问题出在第六日,施耐庵明确地告诉我们,是第六日。第六日,林冲的工作突然被调动
了,他被上级部门由牢城营内调到了草料场。林冲刚刚抵达草料场,作者施耐庵几乎是
急不可耐地交代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气象,作者写道:
“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下了一天大雪来。”
在小说里头,我们把这样的文字叫做环境描写。现在我反过来要问你们一个问题了,作
者在这个地方为什么要来一段环境描写?对,通过这样的环境描写,联系到上下文,我
们知道了一件事,在过去的六天里头,被李小二发现的那两个“尴尬人”其实一直都藏
在暗处,他们在做一件大事,那就是等待。等什么?等风和雪。他们不傻,大风不来,
他们是不会放火的,没有大风,草料场就不会被烧光,他们就不能将林冲置于死地。你
说说,两个心怀鬼胎、周密策划、等了六天才等来的大风雪是自然的么?是偶然的么?
当然不是。风来了,雪来了,林冲的工作被调动了,一切都是按计划走的,一切都是必
然。
别林斯基说:“偶然性在悲剧中是没有一席之地的。”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
草料场被烧了,林冲知道真相了,林冲也把陆虞候和富安都杀了。事到如此,除了自我
了断,林冲其实只剩下上梁山这一条道可以走了。如果是我来写,我会在林冲酣畅淋漓
地杀了陆虞候、富安、差拨之后,立马描写林冲的行走动态,立马安排林冲去寻找革命
队伍。这样写是很好的,这样写小说会更紧凑,小说的气韵也会更加生动。但是,施耐
庵没这么写,他是这么写的——
(林冲)将尖刀插了,将三个人的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
,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胳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
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头去。
这一段写得好极了,动感十足,豪气冲天,却又不失冷静,是林冲特有的、令人窒息的
冷静。这段文字好就好在对林冲步行动态的具体交代: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去。我想说
,这句话很容易被我们的眼睛滑落过去,一个不会读小说的人是体会不到这句话的妙处
的。
林冲为什么要向东走?道理很简单,草料场在城东。如果向西走,等于进城,等于自投
罗网。这句话反过来告诉我们一件事,林冲这个人太“可怕”了,简直就是变态,太变
态了。虽然处在激情之中,一连杀了三个人,林冲却不是激情杀人。他的内心一点都没
有乱,按部就班的:先用仇人的脑袋做了祭司,再换衣服,再把酒葫芦扔了,在他扔掉
酒葫芦之前,他甚至还没有遗忘那点残余的冷酒。“可怕”吧?一个如此变态、如此冷
静的人会怎么“走”呢?当然是向东“走”,必然是向东“走”。小说到了这样的地步
,即使是施耐庵也改变不了林冲向东走的行为。小说写到作者都无法改变的地步,作者
会很舒服的。
在这里,林冲这个人物形象就是靠“东”这个词支撑起来的。所谓“算得到、熬得住、
把得牢、做得彻”,这四点在这个“东”字上全都有所体现。我们常说文学是有分类的
,一种叫纯文学,一种叫通俗文学。这里的差异固然可以通过题材去区分,但是,最大
的区分还是小说的语言。《水浒》是一部打打杀杀的小说,但是,它不是通俗小说和类
型小说,它是真正的文学。只有文学的语言才能带来文学的小说。那种一门心思只顾了
编制小说情节的小说,都不能抵达文学的高度。没有语言上的修养、训练和天分,哪怕
你把“纯文学作家”这五个字刻在你的脑门上,那也是白搭。
小说语言第一需要的是准确。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准确是美的,它可以唤起审美。关
于审美,我们都听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句话是对的,也是
错的。如果说这句话的是一个卖萝卜青菜的大妈,这句话简直就是真理,但是,一个在
北京大学读书的大学生也这么说,这句话就是错的。我们不能知其然,我们要知道所以
然。
审美的心理机制不是凭空产生的,无论是黑格尔还是康德,包括马克思,他们的美学思
想里头有两个基本概念我们千万不该忽略,那就是合目的、合规律。说白了,审美的心
理机制来自于我们现实生存,它首先是符合生命目的的。比方说,力量,生存离不开生
命的力量,所以,力量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审美对象。举一个例子吧,在农业文明产生
之前,前面有一头野猪,它离我们有五十米那么远,可你的力量只能把标枪扔出去三十
米,那你就不可能打到野猪,你只能饿肚子,所以,力量构成了美。
如果你的力量可以保证你扔出去六十米,可你手上没准头,你还是打不到野猪。这一来
我们需要的其实不只是力量,而是有效的、可以控制的、可以抵达对象的力量。这个“
可以抵达对象”就叫准确,它不只是关乎身理,也关乎心理与意志。准确是如何获得的
呢?你就必须把握力量的规律。这就叫合规律。想想吧,我们一边吃着野猪肉、一边对
力量、对准确就有了十分愉悦的认知,这个愉悦就是最初的审美。的确,准确是一种特
殊的美,它能震撼我们的心灵。神秘的狙击手可以成为我们的英雄,道理就在这里。我
想提醒大家注意,英雄不只是道德意义上的概念,也是美学上的一个概念。我们谈恋爱
也是这样,你写了二十首情诗,分别发给了二十个姑娘,最后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得到
,你一定会成为笑柄,这证明了你的精确度不够。精确度不够会使你成为一只癞蛤蟆,
还成天想吃天鹅肉。
大家都还记得宋丹丹女士对赵本山先生说过的一句话吧,“别人唱歌是要钱,大哥唱歌
是要命。”大哥的歌声为什么会“要命”?我想大家都懂了。是的,艺术一旦失去了它
的准确性,它就会走向反面,也就是错位。错位可以带来滑稽,那是另一个美学上的话
题了。
回到小说吧。向东走,这个动作清楚地告诉我们,即使到了如此这般的地步,林冲依然
没有打算上山。“向东”清楚地告诉我们,这是一个疑似的方向,林冲其实没有方向,
他只是选择了流亡,他能做的只是规避追捕。到了这里我们这些读者彻底知道了,林冲
这个人哪,他和造反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身上没有半点革命性。这才叫“逼上梁山”。
我们说,现实主义作品往往都离不开它的批判性,如果我们在这个地方来审视一下所谓
的“批判性”的话,施耐庵在林冲这个人物的身上几乎完成了“批判性”的最大化,—
—天底下还有比林冲更不想造反的人么?没有了,就是林冲这样的一个怂人,大宋王朝
也容不下他,他只能造反,只能“走”到梁山上去,大宋王朝都坏到什么地步了。这句
话也可以这样说,林冲越怂,社会越坏。林冲的怂就是批判性。
说到这里我想做一个小结,我们都喜欢文学作品的思想性,我想说的是,思想性这个东
西时常靠不住。思想性的传递需要作家的思想,其实更需要作家的艺术才能。没有艺术
才能,一切都是空话。在美学上,说空话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叫“席勒化”,把思想性
落实到艺术性上,也有一个专业名词,叫“莎士比亚化”,这个在座的都知道。联系到
林冲这个人物来说,如果施耐庵只是拍案而起、满腔热诚地“安排”林冲“走”上梁山
,我们说,这就叫“席勒化”,“席勒化”有一个标志,那就是这样的作家都可以去组
织部。相反,由白虎堂、野猪林、牢城营、草料场、雪、风、石头、逃亡的失败、再到
柴进指路,林冲一步一步地、按照小说的内部逻辑、自己“走”到梁山上去了。这才叫
“莎士比亚化”。在“莎士比亚化”的进程当中,作家有时候都说不上话。
但写作就是这样,作家的能力越小,他的权力就越大,反过来,他的能力越强,他的权
力就越小。
梨园行当里头有一句话,叫“男怕《夜奔》,女怕《思凡》,”这句话说尽了林冲这个
人物形象的复杂性,林冲在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却一步步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他“走”
出去的每一步都是他自己不想“走”的,然而,又不得不走。在行动与内心之间,永远
存在着一种对抗的、对立的力量。如此巨大的内心张力,没有一个男演员不害怕。
施耐庵的小说很实,他依仗的是逻辑。但是,我们一定要知道,小说比逻辑要广阔得多
,小说可以是逻辑的,可以是不逻辑的,甚至于,可以是反逻辑的。曹雪芹就是这样,
在许多地方,《红楼梦》就非常反逻辑。因为反逻辑,曹雪芹的描写往往很虚。有时候
,你从具体的描写对象上反而看不到作者想表达的真实内容,你要从“飞白”——也就
是没有写到的地方去看。所谓“真事隐去、假语存焉”就是这个道理。好,我们还是来
谈“走”路,看看曹雪芹老先生在描写“走”的时候是如何反逻辑的。
焦大说,贾府里头“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这句话很粗俗,但这句粗俗
的话却很有用,这句话一下子就给《红楼梦》挖了两个黑洞,它们暗示了两组不伦的关
系:贾珍和秦可卿,贾蓉和王熙凤。因为贾蓉和秦可卿是夫妻,所以,这两个黑洞之间
又有两个通道,那就是秦可卿。
我对“爬灰”没兴趣,今天不讨论“爬灰”。可我对“偷小叔子”却有点兴趣。说到底
,是我对王熙凤这个小说人物感兴趣,往深里说,我对王熙凤与秦可卿这一对小说人物
的关系感兴趣。如果有人问我,在《红楼梦》里头,哪一组小说人物的关系写得最好,
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我的大拇指献给王熙凤和秦可卿这对组合,她们是出彩中国人。
王熙凤和贾蓉之间到底有没有“偷小叔子”,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头其实并没写。作
为一个读者,我想说,就小说的文本而言,王熙凤和贾蓉的妻子秦可卿关系非同一般,
太非同一般了。请注意,我并没有说她们的关系非常好,我只是说,她们的关系“非同
一般”。怎么个“非同一般”?我们往下说。
在小说里头,王熙凤和秦可卿第一次“面对面”是在第七章里头。这一段写得很棒。看
似很平静,一点事情都没有,其实很火爆。在场的总共有五个人,王熙凤、贾宝玉、贾
蓉,尤氏,秦可卿。这五个人之间的关系复杂了:王熙凤和贾蓉之间是黑洞,贾蓉和秦
可卿是夫妻,秦可卿是贾宝玉的性启蒙老师,尤氏是贾蓉的母亲,尤氏是秦可卿的婆婆
,尤氏还是王熙凤的嫂子。这么多的关系是很不好写的。一见面,曹雪芹写到:“那尤
氏一见了凤姐,必先笑嘲一阵,”这句话很怪异,有些空穴来风。尤氏见到凤姐为什么
总是要“笑嘲一阵”呢?曹雪芹也没有交代,这是一个问题,我们先放在这里。而王熙
凤的做派更怪异,她在嫂子面前摆足了架子,高高在上了,盛气凌人了,她对尤氏和秦
可卿说:“你们请我来做什么?有什么好东西孝敬我,就快供上来,我还有事呢。”当
然了,这是王熙凤一贯的做派,她在亲人之间这样说话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秦可
卿要带宝玉去见秦钟,尤氏不知趣了,她借着秦钟挖苦了一番王熙凤,说王熙凤是“破
落户”,要被人笑话的。王熙凤的回答显然出格了,超出了玩笑的范畴,她当场反唇相
讥:“普天下的人,我不笑话也就罢了。”这句话重了,最让人不能理解的事情发生了
,贾蓉刚说了几句阻拦的话,王熙凤对贾蓉说:“凭他(秦钟)什么样儿,我也要见一
见!别放你娘的屁了。再不带我看看,给你一顿好嘴巴。”
“别放你娘的屁了,”“给你一顿好嘴巴,”这番话的腔调完全是一个流氓,很无赖,
几乎就是骂街。这番话是小题大做的,让我们这些做读者的很摸不着头脑,反过来,我
们这些做读者的自然要形成这样几个问题,第一,王熙凤对贾蓉是肆无忌惮的,她为什
么如此肆无忌惮?她的怒火究竟是从哪里来的?第二,王熙凤是不是真的愤怒?她对贾
蓉到底是严厉的呵斥,还是男女之间特殊的亲昵?这个很不好判断。第三,这才是最关
键的,王熙凤当着秦可卿的面对秦可卿的丈夫这样,以王熙凤的情商,她为什么一点也
不顾及一个妻子的具体感受?简单地说,我们反而可以把王熙凤和贾蓉的关系放在一边
,首先面对王熙凤和秦可卿的关系,这两个女人之间到底怎么样?
曹雪芹厉害。曹雪芹其实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了,王熙凤和秦可卿是闺蜜,她们很
亲密。我这样说有证据么?有。同样是在第七章,也就是王熙凤和秦可卿第一次见面前
,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细节,——周瑞家的给王熙凤送宫花去了。王
熙凤正和贾琏“午睡”呢,周瑞家的只能把宫花交给平儿,请注意,平儿拿了四朵,却
拿出了两朵,让彩明送到“那边府里”,干什么呢?“给小蓉大奶奶戴去。”这个细节
向我们证明了一件事,在平儿的眼里,王熙凤和秦可卿是亲密的,也许在整个贾府的眼
里,她们都是亲密的。一切都是明摆着的。
然而,当我们读到第十一章的时候,我们很快又会发现,这个“明摆着”的关系远不如
我们预料的那样简单。这一章也就是《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见熙凤贾瑞起淫心》。这一章
主要写了王熙凤对病人秦可卿的探望。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我们对《红楼梦》有了
一个结构性的了解,这个第十一章其实是可以从小说当中脱离开来的,我们可以把第十
一章当成一个精彩的短篇小说来读。生活是多么地复杂,人性是多么地深邃,这一章里
头全有。这一章写得好极了。
我刚才说了,《水浒》依仗的是逻辑,曹雪芹依仗的却是反逻辑。生活逻辑明明是这样
的,曹雪芹偏偏不按照生活逻辑去出牌。因为失去了逻辑,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给我
们留下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飞白”。这些“飞白”构成了一种惊悚的、浩瀚的美,也给
我们构成了极大的阅读障碍。就在我演讲之前,我刚刚给北京大学的十大读书明星颁发
了奖品,我注意到,读书最多的同学一年借阅了381本书,在此,我要向这些阅读狂人
致敬,你们很了不起。可我也想补充一点,有时候,我们用一年的时间只读一本书,这
也挺好。对我来说,《红楼梦》是可以让我读一辈子的书。
回到《红楼梦》的第十一章。第十一章是从贾敬的寿辰写起的,也就是一个很大的派对
。在小说里头,描写派对永远重要。在我看来,描写派对最好的作家也许要算托尔斯泰
,他是写派对的圣手。在《战争与和平》里头,在《安娜卡列尼娜》里头,如果我们把
那些派对都删除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小说的魅力是失去一半。作为一个写作者,我
想说,派对其实很不好写,场面越大的派对越不好写,这里的头绪多,关系多,很容易
流于散漫,很容易支离破碎。但是,如果你写好了,小说内部的空间一下子就被拓展了
,并使小说趋于饱满。
我想说的是,曹雪芹的这个派对写得极其精彩,完全可以和托尔斯泰相媲美。
贾敬做寿,这是宁国府的头等大事,如此重要的一个派对,一个都不能少。孙媳妇秦可
卿却没有出席。这是反逻辑的。
秦可卿原来是病了,所以她没来。当王熙凤知道秦可卿生病之后,说,“我说他不是十
分支持不住,今日这样的日子,再也不肯不扎挣着上来。”很难说为什么,这句话在我
的眼里有些不对劲。对劲不对劲我们先不管,作为秦可卿的闺蜜,以王熙凤的情商,她
为什么不问一问秦可卿的病情呢?这是反逻辑的。
贾蓉出现了,王熙凤也想起来了,她该向贾蓉询问一下秦可卿的病情了,贾蓉的回答很
不乐观。如果是依照逻辑的话,曹雪芹这个时候去交代王熙凤的反应才对。然而,曹雪
芹没有交代,相反,却写了王熙凤和太太们的说笑。在王熙凤说了一通笑话之后,曹雪
芹写道:“一句话说的满屋子的人都笑了起来。”这是反逻辑的。
接下来是王熙凤对秦可卿的探望,一同前往的有贾宝玉、贾蓉。因为是进了自己的家门
,贾蓉当然要让下人给客人到茶,贾蓉说:“快到茶来,婶子(王熙凤)和二叔在上房
还未喝茶呢。”这句话非常有意思,你想想,爷爷的生日派对上那么多的人,场面如此
地庞杂、如此地混乱,贾蓉却能准确的说出“婶子”“在上房还未喝茶”。我想问问大
家,贾蓉的注意力都放在哪里了?请注意,此时此刻,他的太太还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呢
。贾蓉的注意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婶子”,要不然他说不出这样的话来。这不是一句
普通的客套话,它很黑,绝对是从黑洞里冒出来的。这是反逻辑的。
两个女人的私房话也许没什么可说的,然而,在两个女人对话的过程中,王熙凤做了一
件事,把贾宝玉打发走了,附带着把贾蓉也打发走了。一个女人去看望另一个生病的女
人,却把人家的丈夫打发走,这是符合逻辑还是反逻辑的?作为一个读者,老实说,我
不能确定。既然不确定,那我就先把这个问题放下来,这是我放下的第二个问题,第一
个问题是尤氏一见到凤姐就要“笑嘲一阵”,我们把这些问题都放在后面说。
探望结束了,因为悲伤,王熙凤眼睛红红的,她离开病人秦可卿。生活常识和生活逻辑
告诉我们,一个人去探望一个临死的病人,尤其是闺蜜,在她离开病房之后,她的心情
一定无比地沉痛。好吧,说到这里,小说该怎么写,我想我们都知道了,曹雪芹也许要
这样描写王熙凤了:她一手扶着墙,一手掏出手绢,好好地哭了一会儿,心里头也许还
会说:“我可怜的可卿!”——是的,当着病人的面不好痛哭,你得控制住自己,现在
好了,都离开病人了,那你也就别忍着了。然而,对不起了,我们都不是曹雪芹。王熙
凤刚刚离开秦可卿的病床,曹雪芹突然抽风了,这个小说家一下子发起了臆症,几乎就
是神经病。他诗兴大发,浓墨重彩,用极其奢华的语言将园子里美好的景致描绘了一通
。突然,笔锋一转,他写到:
凤姐儿正自看院中的景致,一步步行来赞赏。
上帝啊,这句话实在是太吓人了,它完全不符合一个人正常的心理秩序。我想告诉你们
的是,这句话我不知道读过多少遍了,在我四十岁之后,有一天夜里,我半躺在床上再
一次读到这句话,我被这句话吓得坐了起来。我必须在此承认,我被那个叫王熙凤的女
人吓住了。这个世界上最起码有两个王熙凤,一个是面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一个是背
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和林冲一样,王熙凤这个女人“使人怕”。把我吓着了的,正是
那个背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一步步行来赞赏”,这句话可以让读者的后背发凉,寒
飕飕的。它太反逻辑了。
没完,就在王熙凤“一步步行来赞赏”的时候,另一个人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是的
,他就是下流坯子贾瑞。写一个色鬼和美女调情,老实说,百分之九十的作家都会写。
但是,我依然要说,把一个色鬼和女人的调情放在这个地方来写,放在这个时候来写,
除了曹雪芹,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到。刚刚探视了一个临死的病人,回过头来就调情,这
是反逻辑的。
在决定收拾那个下流的色鬼之后,曹雪芹再一次描绘起王熙凤的走路来了,
于是凤姐儿方移步前来。
你看看,多么轻松,多么潇洒,多么从容。接下来是看戏,上楼,到了这里,曹雪芹第
三次写到了王熙凤的步行动态。
凤姐儿听了,款步提衣上了楼。
这个动作是多么地妖娆,可以说美不胜收了。
我们来看哈,第一次,王熙凤离开秦可卿,她是这么“走”的,“一步步行来赞赏,”
从字面上看,她的心情不错,怡然自得,心里头并没有别人,包括秦可卿。第二次,王
熙凤离开贾瑞,她是这么“走”的,“方移步前来”,她的心情依然不错,心里头也没
有别人,包括贾瑞。第三次,“款步提衣上了楼”,这一次,凤姐的心里头有人么?字
面上我看不出来,但是,我们往下看。
上了楼,看完戏,曹雪芹写了王熙凤在楼上的一个动作,那就是她在楼上往楼下看,同
时还说了一句话,“爷们都往哪里去了?”这句话突兀了,很不着边际。王熙凤嘴里的
“爷们”是谁?曹雪芹没有写,我们不可能知道。但是,我记得我刚才留下过一个问题
,是第二个问题,那就是王熙凤在和秦可卿聊天的时候为什么要把贾蓉支走?——王熙
凤嘴里的“爷们”是不是贾蓉呢?曹雪芹没有明说。当一个婆子告诉王熙凤“爷们吃酒
去了”之后,王熙凤的一句话就更突兀、更不着边际了。她说:“在这里不便宜,背地
里又不知干什么去了?”这句话很哀怨,作为读者,我能够感受到王熙凤的失望。但她
为什么失望,老实说,我们依然是不清晰的。但是,贾蓉的母亲、秦可卿的婆婆,尤氏
,这个时候却突然冒出了一句话,她对王熙凤说:“哪里都像你这么正经的人呢。”曹
雪芹厉害吧,不早不晚,他偏偏在这个时候安排尤氏出场了,还说了这么一句不着四六
的话。这句话特别有意思,它太意味深长了。你们还记得吧,我留下过一个问题,是第
一个问题,那就是——尤氏每一次见到凤姐都要“笑嘲一阵”,这句话在这里派上了用
场,尤氏哪里是夸凤姐“正经”?几乎就是指着鼻子说王熙凤“不正经”。为什么是尤
氏来说这句话呢?道理很简单,王熙凤的“小叔子”贾蓉,他不是别人,正是尤氏的儿
子。看起来,知道“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这个秘密的,不只有焦大,还
有尤氏。尤氏当然不爽了,她见到王熙凤不会有好脸的。“尤氏知情”这个判断可靠不
可靠?我们把它作为第三个问题,还是先放下来。
无论是“一步步行来赞赏”、“方移步前来”,还是“款步提衣上楼”,我们看到的是
这样几点,第一,王熙凤这个女人是贵族,姿态优雅,心很深。她养尊处优,自我感觉
良好。第二,王熙凤这个女人有两个不同的侧面,在公众面前,也就是“当面”,她的
心中“装满了所有的人”,她对每一个人都是无微不至的;到了私低下,也就是“背面
”,她的心中空无一人,无论是闺蜜还是和她调情的下流鬼,她都没有放在心上。她唯
一放在心上的,其实只是欲望,她惦记的是“便宜”,是“背地里”,是“不知道干什
么去。”这让这个贵妇人的内心稍稍有那么一点点的着急,所以,她要“款步提衣上楼
”。虽然有那么一点点的着急,可是,一点也不失身份。正如尤氏所说的那样,凤姐是
个“正经的人”,她走路的样子在那里,高贵,优雅,从容,淡定。
话说到这里我突然就不自信了,我很担心同学们站起来质疑我:什么反逻辑?是你想多
了,是你解读过度了,是你分析过度了。但是,曹雪芹终究是伟大的,是他的伟大帮助
我恢复了自信。曹雪芹用他第十三章帮我证明了一件事,我的解读与分析一点也没有过
渡。
在第十三章之前,曹雪芹用整整第十二章的篇幅描写了王熙凤的一次谋杀。接下来,第
十三章来了,《红楼梦》终于写到了秦可卿的死,当然,还有秦可卿的葬礼。
秦可卿死了,最为痛苦的人是谁呢?第一就是贾蓉,他是秦可卿的丈夫,他的伤心不可
避免;第二必须是王熙凤,她是秦可卿的闺蜜,她的伤心也不可避免。那么,我们往下
看吧,看看曹雪芹是怎么去描写痛不欲生的贾蓉和痛不欲生的王熙凤的。
可是,问题来了,摊上大事儿了,曹雪芹不仅没有交代贾蓉和王熙凤的情绪反应,甚至
都没有去描写这两个人。这两个人在小说里突然失踪了。这是反逻辑的。
做出强烈情绪反应的是这样的两个人,第一,秦可卿的叔叔,贾宝玉,他“哇的一声,
直奔出一口血来。”第二,秦可卿的公公,贾珍,他哭得“泪人一般”,都失态了,一
边哭还一边拍手,也就是呼天抢地,完全不顾了自己的身份和体面。贾宝玉天生就怜惜
女性,秦可卿还是他的指导老师,他的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贾珍为什么这样痛苦,我不
知道。我可以肯定的只有一点,这是反逻辑的。
也许我们不该忘记另一个人,秦可卿的婆婆,尤氏。我们刚才把她作为第三个问题放下
来了,现在,我们来看看尤氏都做了些什么。无论是祭奠还是葬礼,尤氏都没有出席,
为什么呢?她胃疼了。祭奠的时候,尤氏的胃疼了一次;到了秦可卿的葬礼,尤氏的胃
又疼了一次。我们且不论尤氏的胃病到底有多严重,我想说的是,哪里来的那么巧?秦
可卿死了,你胃疼了,秦可卿出殡了,你的胃又疼了。天底下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在
这个地方,我们马上可以得出一个判断,尤氏在回避。可是,她为什么要回避儿媳妇的
祭奠与葬礼呢?这与她丈夫——贾珍——的态度反差也太大了。范伟一定要问,同样是
生活在一起的两口子,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的呢?这是反逻辑的。
王熙凤到了什么时候才出现?在宁国府需要办公室主任的时候。到了这个时候,王熙凤
终于在第十三章里出现了,她顺利地当上了宁国府的办公室主任。王熙凤过去是荣国府
的办公室主任,秦可卿呢,是宁国府的办公室主任。现在,两边的办公室主任她都当上
了。到了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知道了一件事,王熙凤的欲望是综合的、庞杂的,这里头
自然也包含了权力的欲望。王熙凤的步行动态和她办公室主任的身份是高度吻合的。是
的,王主任的心里头没人,只有她的事业与工作。我想这样借用金圣叹的一句话:“王
熙凤自然是上上人物,只是写得太狠,看她算得到,熬得主,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
害怕。”
我们在阅读《红楼梦》的时候其实要做两件事,第一,看看曹雪芹都写了什么,第二,
看看曹雪芹都没写什么。
曹雪芹为什么就那么不通人情、不通世故呢?他为什么总是不按照生活的逻辑去发展小
说呢?不是,是曹雪芹太通人情、太通世故了,所以,他能反逻辑;他不只是自己通,
他还相信读者,他相信我们这些读者也是通的,所以,他敢反逻辑。因为反逻辑,曹雪
芹在不停地给我们读者挖坑,不停地给我们读者制造“飞白”。然而,请注意我下面的
这句话,——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想象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记忆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
阅读才华,我们就可以将曹雪芹所制造的那些“飞白”串联起来的,这一串联,了不得
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红楼梦》这本书比我们所读到的还要厚,还要长,还要深,
还要大。可以这样说,有另外的一部《红楼梦》就藏在《红楼梦》这本书里头。另一本
《红楼梦》正是用“不写之写”的方式去完成的。另一本《红楼梦》是由“飞白”构成
的,是由“不写”构成的,是将“真事”隐去的。它反逻辑。《红楼梦》是真正的大史
诗,是人类小说史上的巅峰。
《红楼梦》是无法续写的,不要遗憾。你也许可以续写《红楼梦》写实的那个部分,但
是,你无论如何也无法续写《红楼梦》“飞白”的那个部分。即使是曹雪芹自己也未必
能做得到。《红楼梦》注定了是残缺的,——那又怎么样?
现在的问题是,“飞白”,或者说,反逻辑,再或者说,“不写之写”真的就由那么神
奇么?我说是的,这里头其实有一个美学上的距离问题。
1912年,英国教授瑞士人布洛发表了一篇重要的论文,《作为艺术因素和审美原则的“
心理距离”说》,在这篇论文当中,布洛第一次提出了审美的“距离”问题。我们也不
要把这个理论上的说辞僵硬地往我们的问题上套,但是,距离的问题始终是艺术内部的
一个大问题,这个是无法回避的。我想强调的只有一点,在“距离”这个问题上,由于
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我们在认识上有比较大的差异,西方人更习惯于“物”——“物
”的距离,也就是“实”――“实”的距离,我们东方人更倾向于“物”——“意”,
也就是“实”――“虚”的距离。就像中国画,在我们的画面上,经常就“不画”了,
不要小看了那些“飞白”,它们太讲究了,它们是距离,那可是“上下五千年、纵横八
千里”的。我们的“距离”就在这一黑一白之间。
我的问题是,这怎么就成了我们的审美方式的呢,它怎么就变成我们的趣味的呢?简单
地说,我们是怎么好上这一口的呢?其实,这不是凭空而来的。如果一定要挖掘一下它
的由来,那我们就必须要提到《诗经》所建立起来的、伟大的审美传统。钟嵘在他的《
诗品》里对《诗经》做过简略的、相对理性的分析,他说:“诗有三义,一曰兴,二曰
比,三曰赋。”这个大家都知道,“兴”是什么呢?钟嵘自己回答说:“文已尽而意有
馀。”这句话我们太熟悉了,不动脑子都能明白。但是,我们仔细想过没有,这句话里
头其实有一个次序上的问题,有一个距离上的问题,——就一般的审美感受而言,“文
”就是“意”,“意”就是“文”,可是,“兴”所强调的恰恰不是这样,而是文“尽
”了之后所产生的意,这就很不一样了。这才是我们东方的。“意”在“文”的后头,
它构成了一种浩大的动势,一种浩大的惯性。我们东方诗歌所谓的“韵味”就在这里,
这一点,我们在阅读古诗的时候都能够体会得到。
当然,把“兴”这个问题说得更加明白的还是500年之后的朱熹。我们都知道,朱老夫
子给“兴”所下过一个定义,这个定义很直白,那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
朱熹把次序问题,或者说距离问题说的简单多了,你必须“先”言他物,你才可以“引
起”所咏之词。——你想说“这个”,是吧?对不起,那你要先说“那个”。说过来说
过去,“那个”越说越“实”;而“这个”呢,反而越说越虚,虚到可以“不着一字”
的地步,你反而可以“飞白”,你反而可以“不写”。的确,我们中国人就是喜欢这个
“意在言‘外’”。
我敢说,如果没有《诗经》,尤其是,没有魏晋南北朝的艺术批评和理论探索,我们的
唐诗就不会是这样,我们的宋词就不会是这样,我们的《红楼梦》就更不会是这样,可
以说,是中国诗人曹雪芹写成了中国小说《红楼梦》。如果曹雪芹没有博大的中国诗歌
修养和中国诗歌能力,《红楼梦》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是的,《水浒》这本书你让一
个英国人来写,可以的,让一个法国人来写,也可以的,但是,《红楼梦》的作者只能
是一个中国人,一个中国的诗人。如果没有《诗经》和唐诗为我们这个民族预备好审美
的集体无意识,曹雪芹绝对不敢写王熙凤“一步步行来赞赏”,打死他他也不敢这样写
,那样写太诡异了。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点,是关于文本的。我不是“红学家”,有关“红学”我几近无知,
我只是知道一点,因为复杂的历史原因,《红楼梦》经历过特殊的增删,尤其是删。我
们今天所能读到的这个《红楼梦》文本,是被处理过的。即便如此,我依然要强调,作
为一个一天到晚“增删”小说的人,我想说,删其实也是有原则的,——既有历史现实
的原则,也有小说美学的原则。它不可能是胡来,更不可能是乱删。某种程度上说,“
删”比“写”更能体现美学的原则。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这么一个人,他删过《红
楼梦》,我只能说,他能把《红楼梦》删成这样,他也是伟大的小说家。
由于能力的局限,我只是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看法,谬误之处请老师同学们指正。
2015年4月24日于北京大学图书馆
选自《钟山》2015年第4期
毕飞宇
我没有能力谈大的问题,今天只想和老师、同学们交流一点小事,那就是走路。大家都
会走路,可以说,走路是日常生活里最常见的一个动态。那我们就来看一看,这个最常
见的动态在小说的内部是如何被描述的,它是如何被用来塑造人物并呈现小说逻辑的。
为了把事情说清楚,我今天特地选择了我们最为熟悉的作品,一个是《水浒》的局部,
一个是《红楼梦》的局部,我们就联系这两部作品来谈。
我们先来谈林冲。用金圣叹的说法,“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
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金圣叹也评价过“上上人物”李逵,说“
李逵一片天真烂漫到底。”“一片天真烂漫到底”,这句话道出了李逵的先天气质,他
是不会被外部的世界所左右的,他要做他自己。在小说的内部,李逵一路纵横,他大步
流星,酣畅淋漓。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李逵“天真烂漫”,他是天生的英雄、天然的豪
杰、天才的土匪。林冲却不是,林冲属于日常,他的业务突出,他的心却是普通人的,
这颗普通的心只想靠自己的业务在体制里头混得体面一些,再加上一个美满的家庭,齐
了。
林冲和李逵是两个极端,李逵体现的是自然性,林冲体现的则是社会性。和李逵相反,
林冲一直没能也不敢做他自己,他始终处在两难之中。因为纠结,他的心中积压了太多
的负能量,所以,林冲是黑色的、畸形的、变态的,金圣叹说他“都使人怕”,是真的
。我个人一点都不喜欢林冲。但是,作为一个职业作家,我要说,林冲这个人物写得实
在是好。李逵和林冲这两个人物的写作难度是极高的,在《水浒》当中,最难写的其实
就是这两个人。——写李逵考验的是一个作家的单纯、天真、旷放和力必多,它考验的
是放;写林冲考验的则是一个作家的积累、社会认知、内心的深度和复杂性,它考验的
是收。施耐庵能在一部小说当中同时完成这两个人物,我敢说,哪怕施耐庵算不上伟大
,最起码也是一流。
林冲在本质上是一个怕事的人,作为一个出色的技术干部,他后来的一切都是被社会环
境所逼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那个“逼上梁山”。我所关心的问题是,从一个技术干部
变成一个土匪骨干,他一路是怎么“走”的?施耐庵又是如何去描写他的这个“走”的
?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施耐庵在林冲的身上体现出了一位一流小说家强大的逻辑能力。
这个逻辑能力就是生活的必然性。如果说,在林冲的落草之路上有一样东西是偶然的,
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宣布,林冲这个人被写坏了。
林冲的噩运从他太太一出场实际上就已经降临了,这个噩运就是社会性,就是权贵,就
是利益集团——高太尉、高衙内、富安、陆虞候。应当说,在经历了误入白虎堂、刺配
沧州道等一系列的欺压之后,林冲的人生已彻底崩溃,这个在座的每个人都知道。我要
指出的是,即使林冲的人生崩溃了,这个怕事的男人依然没有落草的打算。他唯一的愿
望是什么?是做一个好囚犯,积极改造,重新回到主流社会。可林冲怎么就“走”上梁
山了呢?两样东西出现了,一个是风,一个是雪。
我们先来说雪。从逻辑上说,雪的作用有两个,第一,正因为有雪,林冲才会烤火,林
冲才会生火,林冲在离开房间之前才会仔细地处理火。施耐庵在这个地方的描写是细致
入微的,这样细致的描写给我们证明了两件事:A,林冲早就接受了他的噩运,他是一
个好犯人,一直在积极地、配合地改造他自己;B,这同时也证明了另一件事情,草料
场的大火和林冲一点关系都没有,有人想陷害林冲,严格地说,不是陷害他,是一定要
他死。第二,正因为有雪,雪把房子压塌了,林冲才无处藏身,林冲才能离开草料场。
某种意义上说,雪在刁难林冲,雪也在挽救林冲,没有雪,林冲的故事将戛然而止。这
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再来谈风。风的作用要更大一些。第一,如果没有风,草料场的大火也许就有救,
只要大火被扑灭了,林冲也许就还有生路。但是,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第二,如果没
有风,林冲在山神庙里关门的动作就不一样了。对林冲来说,如何关门才是重中之重。
我们先来看小说里头是如何描写林冲关门的:
入得庙门,(林冲)再把门掩上,旁边有一块大石头,掇将过来,靠了门。
林冲其实已经将门掩上了,但是,不行,风太大了,关不严实。怎么办?正好旁边有一
块大石头,林冲的力气又大,几乎都不用思索,林冲就把那块大石头搬过来了,靠在了
门后。不要小看了这一“靠”,这一靠,小说精彩了,一块大石头突然将小说引向了高
潮。为什么?因为陆虞候、富安是不可以和林冲见面的,如果见了,陆虞候他们就不会
说那样的话,林冲就不可能了解到真相。换句话说,小说顿时就会失去它的张力,更会
失去它的爆发力。是什么阻挡他们见面的呢?毫无疑问,是门。门为什么打不开呢?门
后有一块大石头。门后面为什么要有一块大石头呢?因为有风。你看看,其实是风把陆
虞候与林冲隔离开来了。
现在,这块大石头不再是石头,它是麦克风,它向林冲现场直播了陆虞候和富安的惊天
阴谋。这块大石头不只是将庙外的世界和庙内的世界阻挡开来了,同时,这块大石头也
将庙外的世界和庙内的世界联系起来了。它让林冲真正了解了自己的处境,他其实是死
无葬身之地的。我们来看一看这里头的逻辑关系:林冲杀人——为什么杀人?林冲知道
了真相,暴怒——为什么暴怒?陆虞候、富安肆无忌惮地实话实说——为什么实话实说
?陆虞候、富安没能与林冲见面——为什么不能见面?门打不开——为什么打不开?门
后有块大石头——为什么需要大石头?风太大。这里的逻辑无限地缜密,密不透风。
有没有人举手要问问题?没有。那我就自己问自己一个问题,你刚才不是说,林冲的噩
运是社会性的么?林冲在他的落草之路上没有一件是偶然的么?那好,问题来了,雪和
风并没有社会性,它们是纯天然、纯自然的,自然性难道不是偶然的么?
这个问题虽然是我自己提出来的,我还是要说,这是一个好问题。我想说,在这里,雪
和风都不是自然的,更不是偶然的。
即将证明这个观点的不是我,是小说里的一个人物,他叫李小二,也就是在东京偷了东
西被林冲搭救的那个小京漂。因为开酒馆,小京漂在他的小酒馆里看见了两个鬼鬼祟祟
的“尴尬人”,因为“尴尬”,李小二在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报告了林冲,林冲一听就
知道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就是陆虞候,为此,林冲还特地到街上去买了一把尖刀,街前
街后找了三五日。
问题出在第六日,施耐庵明确地告诉我们,是第六日。第六日,林冲的工作突然被调动
了,他被上级部门由牢城营内调到了草料场。林冲刚刚抵达草料场,作者施耐庵几乎是
急不可耐地交代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气象,作者写道:
“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下了一天大雪来。”
在小说里头,我们把这样的文字叫做环境描写。现在我反过来要问你们一个问题了,作
者在这个地方为什么要来一段环境描写?对,通过这样的环境描写,联系到上下文,我
们知道了一件事,在过去的六天里头,被李小二发现的那两个“尴尬人”其实一直都藏
在暗处,他们在做一件大事,那就是等待。等什么?等风和雪。他们不傻,大风不来,
他们是不会放火的,没有大风,草料场就不会被烧光,他们就不能将林冲置于死地。你
说说,两个心怀鬼胎、周密策划、等了六天才等来的大风雪是自然的么?是偶然的么?
当然不是。风来了,雪来了,林冲的工作被调动了,一切都是按计划走的,一切都是必
然。
别林斯基说:“偶然性在悲剧中是没有一席之地的。”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
草料场被烧了,林冲知道真相了,林冲也把陆虞候和富安都杀了。事到如此,除了自我
了断,林冲其实只剩下上梁山这一条道可以走了。如果是我来写,我会在林冲酣畅淋漓
地杀了陆虞候、富安、差拨之后,立马描写林冲的行走动态,立马安排林冲去寻找革命
队伍。这样写是很好的,这样写小说会更紧凑,小说的气韵也会更加生动。但是,施耐
庵没这么写,他是这么写的——
(林冲)将尖刀插了,将三个人的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
,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胳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
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头去。
这一段写得好极了,动感十足,豪气冲天,却又不失冷静,是林冲特有的、令人窒息的
冷静。这段文字好就好在对林冲步行动态的具体交代: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去。我想说
,这句话很容易被我们的眼睛滑落过去,一个不会读小说的人是体会不到这句话的妙处
的。
林冲为什么要向东走?道理很简单,草料场在城东。如果向西走,等于进城,等于自投
罗网。这句话反过来告诉我们一件事,林冲这个人太“可怕”了,简直就是变态,太变
态了。虽然处在激情之中,一连杀了三个人,林冲却不是激情杀人。他的内心一点都没
有乱,按部就班的:先用仇人的脑袋做了祭司,再换衣服,再把酒葫芦扔了,在他扔掉
酒葫芦之前,他甚至还没有遗忘那点残余的冷酒。“可怕”吧?一个如此变态、如此冷
静的人会怎么“走”呢?当然是向东“走”,必然是向东“走”。小说到了这样的地步
,即使是施耐庵也改变不了林冲向东走的行为。小说写到作者都无法改变的地步,作者
会很舒服的。
在这里,林冲这个人物形象就是靠“东”这个词支撑起来的。所谓“算得到、熬得住、
把得牢、做得彻”,这四点在这个“东”字上全都有所体现。我们常说文学是有分类的
,一种叫纯文学,一种叫通俗文学。这里的差异固然可以通过题材去区分,但是,最大
的区分还是小说的语言。《水浒》是一部打打杀杀的小说,但是,它不是通俗小说和类
型小说,它是真正的文学。只有文学的语言才能带来文学的小说。那种一门心思只顾了
编制小说情节的小说,都不能抵达文学的高度。没有语言上的修养、训练和天分,哪怕
你把“纯文学作家”这五个字刻在你的脑门上,那也是白搭。
小说语言第一需要的是准确。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准确是美的,它可以唤起审美。关
于审美,我们都听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句话是对的,也是
错的。如果说这句话的是一个卖萝卜青菜的大妈,这句话简直就是真理,但是,一个在
北京大学读书的大学生也这么说,这句话就是错的。我们不能知其然,我们要知道所以
然。
审美的心理机制不是凭空产生的,无论是黑格尔还是康德,包括马克思,他们的美学思
想里头有两个基本概念我们千万不该忽略,那就是合目的、合规律。说白了,审美的心
理机制来自于我们现实生存,它首先是符合生命目的的。比方说,力量,生存离不开生
命的力量,所以,力量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审美对象。举一个例子吧,在农业文明产生
之前,前面有一头野猪,它离我们有五十米那么远,可你的力量只能把标枪扔出去三十
米,那你就不可能打到野猪,你只能饿肚子,所以,力量构成了美。
如果你的力量可以保证你扔出去六十米,可你手上没准头,你还是打不到野猪。这一来
我们需要的其实不只是力量,而是有效的、可以控制的、可以抵达对象的力量。这个“
可以抵达对象”就叫准确,它不只是关乎身理,也关乎心理与意志。准确是如何获得的
呢?你就必须把握力量的规律。这就叫合规律。想想吧,我们一边吃着野猪肉、一边对
力量、对准确就有了十分愉悦的认知,这个愉悦就是最初的审美。的确,准确是一种特
殊的美,它能震撼我们的心灵。神秘的狙击手可以成为我们的英雄,道理就在这里。我
想提醒大家注意,英雄不只是道德意义上的概念,也是美学上的一个概念。我们谈恋爱
也是这样,你写了二十首情诗,分别发给了二十个姑娘,最后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得到
,你一定会成为笑柄,这证明了你的精确度不够。精确度不够会使你成为一只癞蛤蟆,
还成天想吃天鹅肉。
大家都还记得宋丹丹女士对赵本山先生说过的一句话吧,“别人唱歌是要钱,大哥唱歌
是要命。”大哥的歌声为什么会“要命”?我想大家都懂了。是的,艺术一旦失去了它
的准确性,它就会走向反面,也就是错位。错位可以带来滑稽,那是另一个美学上的话
题了。
回到小说吧。向东走,这个动作清楚地告诉我们,即使到了如此这般的地步,林冲依然
没有打算上山。“向东”清楚地告诉我们,这是一个疑似的方向,林冲其实没有方向,
他只是选择了流亡,他能做的只是规避追捕。到了这里我们这些读者彻底知道了,林冲
这个人哪,他和造反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身上没有半点革命性。这才叫“逼上梁山”。
我们说,现实主义作品往往都离不开它的批判性,如果我们在这个地方来审视一下所谓
的“批判性”的话,施耐庵在林冲这个人物的身上几乎完成了“批判性”的最大化,—
—天底下还有比林冲更不想造反的人么?没有了,就是林冲这样的一个怂人,大宋王朝
也容不下他,他只能造反,只能“走”到梁山上去,大宋王朝都坏到什么地步了。这句
话也可以这样说,林冲越怂,社会越坏。林冲的怂就是批判性。
说到这里我想做一个小结,我们都喜欢文学作品的思想性,我想说的是,思想性这个东
西时常靠不住。思想性的传递需要作家的思想,其实更需要作家的艺术才能。没有艺术
才能,一切都是空话。在美学上,说空话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叫“席勒化”,把思想性
落实到艺术性上,也有一个专业名词,叫“莎士比亚化”,这个在座的都知道。联系到
林冲这个人物来说,如果施耐庵只是拍案而起、满腔热诚地“安排”林冲“走”上梁山
,我们说,这就叫“席勒化”,“席勒化”有一个标志,那就是这样的作家都可以去组
织部。相反,由白虎堂、野猪林、牢城营、草料场、雪、风、石头、逃亡的失败、再到
柴进指路,林冲一步一步地、按照小说的内部逻辑、自己“走”到梁山上去了。这才叫
“莎士比亚化”。在“莎士比亚化”的进程当中,作家有时候都说不上话。
但写作就是这样,作家的能力越小,他的权力就越大,反过来,他的能力越强,他的权
力就越小。
梨园行当里头有一句话,叫“男怕《夜奔》,女怕《思凡》,”这句话说尽了林冲这个
人物形象的复杂性,林冲在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却一步步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他“走”
出去的每一步都是他自己不想“走”的,然而,又不得不走。在行动与内心之间,永远
存在着一种对抗的、对立的力量。如此巨大的内心张力,没有一个男演员不害怕。
施耐庵的小说很实,他依仗的是逻辑。但是,我们一定要知道,小说比逻辑要广阔得多
,小说可以是逻辑的,可以是不逻辑的,甚至于,可以是反逻辑的。曹雪芹就是这样,
在许多地方,《红楼梦》就非常反逻辑。因为反逻辑,曹雪芹的描写往往很虚。有时候
,你从具体的描写对象上反而看不到作者想表达的真实内容,你要从“飞白”——也就
是没有写到的地方去看。所谓“真事隐去、假语存焉”就是这个道理。好,我们还是来
谈“走”路,看看曹雪芹老先生在描写“走”的时候是如何反逻辑的。
焦大说,贾府里头“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这句话很粗俗,但这句粗俗
的话却很有用,这句话一下子就给《红楼梦》挖了两个黑洞,它们暗示了两组不伦的关
系:贾珍和秦可卿,贾蓉和王熙凤。因为贾蓉和秦可卿是夫妻,所以,这两个黑洞之间
又有两个通道,那就是秦可卿。
我对“爬灰”没兴趣,今天不讨论“爬灰”。可我对“偷小叔子”却有点兴趣。说到底
,是我对王熙凤这个小说人物感兴趣,往深里说,我对王熙凤与秦可卿这一对小说人物
的关系感兴趣。如果有人问我,在《红楼梦》里头,哪一组小说人物的关系写得最好,
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我的大拇指献给王熙凤和秦可卿这对组合,她们是出彩中国人。
王熙凤和贾蓉之间到底有没有“偷小叔子”,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头其实并没写。作
为一个读者,我想说,就小说的文本而言,王熙凤和贾蓉的妻子秦可卿关系非同一般,
太非同一般了。请注意,我并没有说她们的关系非常好,我只是说,她们的关系“非同
一般”。怎么个“非同一般”?我们往下说。
在小说里头,王熙凤和秦可卿第一次“面对面”是在第七章里头。这一段写得很棒。看
似很平静,一点事情都没有,其实很火爆。在场的总共有五个人,王熙凤、贾宝玉、贾
蓉,尤氏,秦可卿。这五个人之间的关系复杂了:王熙凤和贾蓉之间是黑洞,贾蓉和秦
可卿是夫妻,秦可卿是贾宝玉的性启蒙老师,尤氏是贾蓉的母亲,尤氏是秦可卿的婆婆
,尤氏还是王熙凤的嫂子。这么多的关系是很不好写的。一见面,曹雪芹写到:“那尤
氏一见了凤姐,必先笑嘲一阵,”这句话很怪异,有些空穴来风。尤氏见到凤姐为什么
总是要“笑嘲一阵”呢?曹雪芹也没有交代,这是一个问题,我们先放在这里。而王熙
凤的做派更怪异,她在嫂子面前摆足了架子,高高在上了,盛气凌人了,她对尤氏和秦
可卿说:“你们请我来做什么?有什么好东西孝敬我,就快供上来,我还有事呢。”当
然了,这是王熙凤一贯的做派,她在亲人之间这样说话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秦可
卿要带宝玉去见秦钟,尤氏不知趣了,她借着秦钟挖苦了一番王熙凤,说王熙凤是“破
落户”,要被人笑话的。王熙凤的回答显然出格了,超出了玩笑的范畴,她当场反唇相
讥:“普天下的人,我不笑话也就罢了。”这句话重了,最让人不能理解的事情发生了
,贾蓉刚说了几句阻拦的话,王熙凤对贾蓉说:“凭他(秦钟)什么样儿,我也要见一
见!别放你娘的屁了。再不带我看看,给你一顿好嘴巴。”
“别放你娘的屁了,”“给你一顿好嘴巴,”这番话的腔调完全是一个流氓,很无赖,
几乎就是骂街。这番话是小题大做的,让我们这些做读者的很摸不着头脑,反过来,我
们这些做读者的自然要形成这样几个问题,第一,王熙凤对贾蓉是肆无忌惮的,她为什
么如此肆无忌惮?她的怒火究竟是从哪里来的?第二,王熙凤是不是真的愤怒?她对贾
蓉到底是严厉的呵斥,还是男女之间特殊的亲昵?这个很不好判断。第三,这才是最关
键的,王熙凤当着秦可卿的面对秦可卿的丈夫这样,以王熙凤的情商,她为什么一点也
不顾及一个妻子的具体感受?简单地说,我们反而可以把王熙凤和贾蓉的关系放在一边
,首先面对王熙凤和秦可卿的关系,这两个女人之间到底怎么样?
曹雪芹厉害。曹雪芹其实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了,王熙凤和秦可卿是闺蜜,她们很
亲密。我这样说有证据么?有。同样是在第七章,也就是王熙凤和秦可卿第一次见面前
,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细节,——周瑞家的给王熙凤送宫花去了。王
熙凤正和贾琏“午睡”呢,周瑞家的只能把宫花交给平儿,请注意,平儿拿了四朵,却
拿出了两朵,让彩明送到“那边府里”,干什么呢?“给小蓉大奶奶戴去。”这个细节
向我们证明了一件事,在平儿的眼里,王熙凤和秦可卿是亲密的,也许在整个贾府的眼
里,她们都是亲密的。一切都是明摆着的。
然而,当我们读到第十一章的时候,我们很快又会发现,这个“明摆着”的关系远不如
我们预料的那样简单。这一章也就是《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见熙凤贾瑞起淫心》。这一章
主要写了王熙凤对病人秦可卿的探望。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我们对《红楼梦》有了
一个结构性的了解,这个第十一章其实是可以从小说当中脱离开来的,我们可以把第十
一章当成一个精彩的短篇小说来读。生活是多么地复杂,人性是多么地深邃,这一章里
头全有。这一章写得好极了。
我刚才说了,《水浒》依仗的是逻辑,曹雪芹依仗的却是反逻辑。生活逻辑明明是这样
的,曹雪芹偏偏不按照生活逻辑去出牌。因为失去了逻辑,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给我
们留下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飞白”。这些“飞白”构成了一种惊悚的、浩瀚的美,也给
我们构成了极大的阅读障碍。就在我演讲之前,我刚刚给北京大学的十大读书明星颁发
了奖品,我注意到,读书最多的同学一年借阅了381本书,在此,我要向这些阅读狂人
致敬,你们很了不起。可我也想补充一点,有时候,我们用一年的时间只读一本书,这
也挺好。对我来说,《红楼梦》是可以让我读一辈子的书。
回到《红楼梦》的第十一章。第十一章是从贾敬的寿辰写起的,也就是一个很大的派对
。在小说里头,描写派对永远重要。在我看来,描写派对最好的作家也许要算托尔斯泰
,他是写派对的圣手。在《战争与和平》里头,在《安娜卡列尼娜》里头,如果我们把
那些派对都删除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小说的魅力是失去一半。作为一个写作者,我
想说,派对其实很不好写,场面越大的派对越不好写,这里的头绪多,关系多,很容易
流于散漫,很容易支离破碎。但是,如果你写好了,小说内部的空间一下子就被拓展了
,并使小说趋于饱满。
我想说的是,曹雪芹的这个派对写得极其精彩,完全可以和托尔斯泰相媲美。
贾敬做寿,这是宁国府的头等大事,如此重要的一个派对,一个都不能少。孙媳妇秦可
卿却没有出席。这是反逻辑的。
秦可卿原来是病了,所以她没来。当王熙凤知道秦可卿生病之后,说,“我说他不是十
分支持不住,今日这样的日子,再也不肯不扎挣着上来。”很难说为什么,这句话在我
的眼里有些不对劲。对劲不对劲我们先不管,作为秦可卿的闺蜜,以王熙凤的情商,她
为什么不问一问秦可卿的病情呢?这是反逻辑的。
贾蓉出现了,王熙凤也想起来了,她该向贾蓉询问一下秦可卿的病情了,贾蓉的回答很
不乐观。如果是依照逻辑的话,曹雪芹这个时候去交代王熙凤的反应才对。然而,曹雪
芹没有交代,相反,却写了王熙凤和太太们的说笑。在王熙凤说了一通笑话之后,曹雪
芹写道:“一句话说的满屋子的人都笑了起来。”这是反逻辑的。
接下来是王熙凤对秦可卿的探望,一同前往的有贾宝玉、贾蓉。因为是进了自己的家门
,贾蓉当然要让下人给客人到茶,贾蓉说:“快到茶来,婶子(王熙凤)和二叔在上房
还未喝茶呢。”这句话非常有意思,你想想,爷爷的生日派对上那么多的人,场面如此
地庞杂、如此地混乱,贾蓉却能准确的说出“婶子”“在上房还未喝茶”。我想问问大
家,贾蓉的注意力都放在哪里了?请注意,此时此刻,他的太太还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呢
。贾蓉的注意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婶子”,要不然他说不出这样的话来。这不是一句
普通的客套话,它很黑,绝对是从黑洞里冒出来的。这是反逻辑的。
两个女人的私房话也许没什么可说的,然而,在两个女人对话的过程中,王熙凤做了一
件事,把贾宝玉打发走了,附带着把贾蓉也打发走了。一个女人去看望另一个生病的女
人,却把人家的丈夫打发走,这是符合逻辑还是反逻辑的?作为一个读者,老实说,我
不能确定。既然不确定,那我就先把这个问题放下来,这是我放下的第二个问题,第一
个问题是尤氏一见到凤姐就要“笑嘲一阵”,我们把这些问题都放在后面说。
探望结束了,因为悲伤,王熙凤眼睛红红的,她离开病人秦可卿。生活常识和生活逻辑
告诉我们,一个人去探望一个临死的病人,尤其是闺蜜,在她离开病房之后,她的心情
一定无比地沉痛。好吧,说到这里,小说该怎么写,我想我们都知道了,曹雪芹也许要
这样描写王熙凤了:她一手扶着墙,一手掏出手绢,好好地哭了一会儿,心里头也许还
会说:“我可怜的可卿!”——是的,当着病人的面不好痛哭,你得控制住自己,现在
好了,都离开病人了,那你也就别忍着了。然而,对不起了,我们都不是曹雪芹。王熙
凤刚刚离开秦可卿的病床,曹雪芹突然抽风了,这个小说家一下子发起了臆症,几乎就
是神经病。他诗兴大发,浓墨重彩,用极其奢华的语言将园子里美好的景致描绘了一通
。突然,笔锋一转,他写到:
凤姐儿正自看院中的景致,一步步行来赞赏。
上帝啊,这句话实在是太吓人了,它完全不符合一个人正常的心理秩序。我想告诉你们
的是,这句话我不知道读过多少遍了,在我四十岁之后,有一天夜里,我半躺在床上再
一次读到这句话,我被这句话吓得坐了起来。我必须在此承认,我被那个叫王熙凤的女
人吓住了。这个世界上最起码有两个王熙凤,一个是面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一个是背
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和林冲一样,王熙凤这个女人“使人怕”。把我吓着了的,正是
那个背对着秦可卿的王熙凤。“一步步行来赞赏”,这句话可以让读者的后背发凉,寒
飕飕的。它太反逻辑了。
没完,就在王熙凤“一步步行来赞赏”的时候,另一个人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是的
,他就是下流坯子贾瑞。写一个色鬼和美女调情,老实说,百分之九十的作家都会写。
但是,我依然要说,把一个色鬼和女人的调情放在这个地方来写,放在这个时候来写,
除了曹雪芹,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到。刚刚探视了一个临死的病人,回过头来就调情,这
是反逻辑的。
在决定收拾那个下流的色鬼之后,曹雪芹再一次描绘起王熙凤的走路来了,
于是凤姐儿方移步前来。
你看看,多么轻松,多么潇洒,多么从容。接下来是看戏,上楼,到了这里,曹雪芹第
三次写到了王熙凤的步行动态。
凤姐儿听了,款步提衣上了楼。
这个动作是多么地妖娆,可以说美不胜收了。
我们来看哈,第一次,王熙凤离开秦可卿,她是这么“走”的,“一步步行来赞赏,”
从字面上看,她的心情不错,怡然自得,心里头并没有别人,包括秦可卿。第二次,王
熙凤离开贾瑞,她是这么“走”的,“方移步前来”,她的心情依然不错,心里头也没
有别人,包括贾瑞。第三次,“款步提衣上了楼”,这一次,凤姐的心里头有人么?字
面上我看不出来,但是,我们往下看。
上了楼,看完戏,曹雪芹写了王熙凤在楼上的一个动作,那就是她在楼上往楼下看,同
时还说了一句话,“爷们都往哪里去了?”这句话突兀了,很不着边际。王熙凤嘴里的
“爷们”是谁?曹雪芹没有写,我们不可能知道。但是,我记得我刚才留下过一个问题
,是第二个问题,那就是王熙凤在和秦可卿聊天的时候为什么要把贾蓉支走?——王熙
凤嘴里的“爷们”是不是贾蓉呢?曹雪芹没有明说。当一个婆子告诉王熙凤“爷们吃酒
去了”之后,王熙凤的一句话就更突兀、更不着边际了。她说:“在这里不便宜,背地
里又不知干什么去了?”这句话很哀怨,作为读者,我能够感受到王熙凤的失望。但她
为什么失望,老实说,我们依然是不清晰的。但是,贾蓉的母亲、秦可卿的婆婆,尤氏
,这个时候却突然冒出了一句话,她对王熙凤说:“哪里都像你这么正经的人呢。”曹
雪芹厉害吧,不早不晚,他偏偏在这个时候安排尤氏出场了,还说了这么一句不着四六
的话。这句话特别有意思,它太意味深长了。你们还记得吧,我留下过一个问题,是第
一个问题,那就是——尤氏每一次见到凤姐都要“笑嘲一阵”,这句话在这里派上了用
场,尤氏哪里是夸凤姐“正经”?几乎就是指着鼻子说王熙凤“不正经”。为什么是尤
氏来说这句话呢?道理很简单,王熙凤的“小叔子”贾蓉,他不是别人,正是尤氏的儿
子。看起来,知道“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这个秘密的,不只有焦大,还
有尤氏。尤氏当然不爽了,她见到王熙凤不会有好脸的。“尤氏知情”这个判断可靠不
可靠?我们把它作为第三个问题,还是先放下来。
无论是“一步步行来赞赏”、“方移步前来”,还是“款步提衣上楼”,我们看到的是
这样几点,第一,王熙凤这个女人是贵族,姿态优雅,心很深。她养尊处优,自我感觉
良好。第二,王熙凤这个女人有两个不同的侧面,在公众面前,也就是“当面”,她的
心中“装满了所有的人”,她对每一个人都是无微不至的;到了私低下,也就是“背面
”,她的心中空无一人,无论是闺蜜还是和她调情的下流鬼,她都没有放在心上。她唯
一放在心上的,其实只是欲望,她惦记的是“便宜”,是“背地里”,是“不知道干什
么去。”这让这个贵妇人的内心稍稍有那么一点点的着急,所以,她要“款步提衣上楼
”。虽然有那么一点点的着急,可是,一点也不失身份。正如尤氏所说的那样,凤姐是
个“正经的人”,她走路的样子在那里,高贵,优雅,从容,淡定。
话说到这里我突然就不自信了,我很担心同学们站起来质疑我:什么反逻辑?是你想多
了,是你解读过度了,是你分析过度了。但是,曹雪芹终究是伟大的,是他的伟大帮助
我恢复了自信。曹雪芹用他第十三章帮我证明了一件事,我的解读与分析一点也没有过
渡。
在第十三章之前,曹雪芹用整整第十二章的篇幅描写了王熙凤的一次谋杀。接下来,第
十三章来了,《红楼梦》终于写到了秦可卿的死,当然,还有秦可卿的葬礼。
秦可卿死了,最为痛苦的人是谁呢?第一就是贾蓉,他是秦可卿的丈夫,他的伤心不可
避免;第二必须是王熙凤,她是秦可卿的闺蜜,她的伤心也不可避免。那么,我们往下
看吧,看看曹雪芹是怎么去描写痛不欲生的贾蓉和痛不欲生的王熙凤的。
可是,问题来了,摊上大事儿了,曹雪芹不仅没有交代贾蓉和王熙凤的情绪反应,甚至
都没有去描写这两个人。这两个人在小说里突然失踪了。这是反逻辑的。
做出强烈情绪反应的是这样的两个人,第一,秦可卿的叔叔,贾宝玉,他“哇的一声,
直奔出一口血来。”第二,秦可卿的公公,贾珍,他哭得“泪人一般”,都失态了,一
边哭还一边拍手,也就是呼天抢地,完全不顾了自己的身份和体面。贾宝玉天生就怜惜
女性,秦可卿还是他的指导老师,他的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贾珍为什么这样痛苦,我不
知道。我可以肯定的只有一点,这是反逻辑的。
也许我们不该忘记另一个人,秦可卿的婆婆,尤氏。我们刚才把她作为第三个问题放下
来了,现在,我们来看看尤氏都做了些什么。无论是祭奠还是葬礼,尤氏都没有出席,
为什么呢?她胃疼了。祭奠的时候,尤氏的胃疼了一次;到了秦可卿的葬礼,尤氏的胃
又疼了一次。我们且不论尤氏的胃病到底有多严重,我想说的是,哪里来的那么巧?秦
可卿死了,你胃疼了,秦可卿出殡了,你的胃又疼了。天底下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在
这个地方,我们马上可以得出一个判断,尤氏在回避。可是,她为什么要回避儿媳妇的
祭奠与葬礼呢?这与她丈夫——贾珍——的态度反差也太大了。范伟一定要问,同样是
生活在一起的两口子,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的呢?这是反逻辑的。
王熙凤到了什么时候才出现?在宁国府需要办公室主任的时候。到了这个时候,王熙凤
终于在第十三章里出现了,她顺利地当上了宁国府的办公室主任。王熙凤过去是荣国府
的办公室主任,秦可卿呢,是宁国府的办公室主任。现在,两边的办公室主任她都当上
了。到了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知道了一件事,王熙凤的欲望是综合的、庞杂的,这里头
自然也包含了权力的欲望。王熙凤的步行动态和她办公室主任的身份是高度吻合的。是
的,王主任的心里头没人,只有她的事业与工作。我想这样借用金圣叹的一句话:“王
熙凤自然是上上人物,只是写得太狠,看她算得到,熬得主,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
害怕。”
我们在阅读《红楼梦》的时候其实要做两件事,第一,看看曹雪芹都写了什么,第二,
看看曹雪芹都没写什么。
曹雪芹为什么就那么不通人情、不通世故呢?他为什么总是不按照生活的逻辑去发展小
说呢?不是,是曹雪芹太通人情、太通世故了,所以,他能反逻辑;他不只是自己通,
他还相信读者,他相信我们这些读者也是通的,所以,他敢反逻辑。因为反逻辑,曹雪
芹在不停地给我们读者挖坑,不停地给我们读者制造“飞白”。然而,请注意我下面的
这句话,——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想象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记忆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
阅读才华,我们就可以将曹雪芹所制造的那些“飞白”串联起来的,这一串联,了不得
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红楼梦》这本书比我们所读到的还要厚,还要长,还要深,
还要大。可以这样说,有另外的一部《红楼梦》就藏在《红楼梦》这本书里头。另一本
《红楼梦》正是用“不写之写”的方式去完成的。另一本《红楼梦》是由“飞白”构成
的,是由“不写”构成的,是将“真事”隐去的。它反逻辑。《红楼梦》是真正的大史
诗,是人类小说史上的巅峰。
《红楼梦》是无法续写的,不要遗憾。你也许可以续写《红楼梦》写实的那个部分,但
是,你无论如何也无法续写《红楼梦》“飞白”的那个部分。即使是曹雪芹自己也未必
能做得到。《红楼梦》注定了是残缺的,——那又怎么样?
现在的问题是,“飞白”,或者说,反逻辑,再或者说,“不写之写”真的就由那么神
奇么?我说是的,这里头其实有一个美学上的距离问题。
1912年,英国教授瑞士人布洛发表了一篇重要的论文,《作为艺术因素和审美原则的“
心理距离”说》,在这篇论文当中,布洛第一次提出了审美的“距离”问题。我们也不
要把这个理论上的说辞僵硬地往我们的问题上套,但是,距离的问题始终是艺术内部的
一个大问题,这个是无法回避的。我想强调的只有一点,在“距离”这个问题上,由于
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我们在认识上有比较大的差异,西方人更习惯于“物”——“物
”的距离,也就是“实”――“实”的距离,我们东方人更倾向于“物”——“意”,
也就是“实”――“虚”的距离。就像中国画,在我们的画面上,经常就“不画”了,
不要小看了那些“飞白”,它们太讲究了,它们是距离,那可是“上下五千年、纵横八
千里”的。我们的“距离”就在这一黑一白之间。
我的问题是,这怎么就成了我们的审美方式的呢,它怎么就变成我们的趣味的呢?简单
地说,我们是怎么好上这一口的呢?其实,这不是凭空而来的。如果一定要挖掘一下它
的由来,那我们就必须要提到《诗经》所建立起来的、伟大的审美传统。钟嵘在他的《
诗品》里对《诗经》做过简略的、相对理性的分析,他说:“诗有三义,一曰兴,二曰
比,三曰赋。”这个大家都知道,“兴”是什么呢?钟嵘自己回答说:“文已尽而意有
馀。”这句话我们太熟悉了,不动脑子都能明白。但是,我们仔细想过没有,这句话里
头其实有一个次序上的问题,有一个距离上的问题,——就一般的审美感受而言,“文
”就是“意”,“意”就是“文”,可是,“兴”所强调的恰恰不是这样,而是文“尽
”了之后所产生的意,这就很不一样了。这才是我们东方的。“意”在“文”的后头,
它构成了一种浩大的动势,一种浩大的惯性。我们东方诗歌所谓的“韵味”就在这里,
这一点,我们在阅读古诗的时候都能够体会得到。
当然,把“兴”这个问题说得更加明白的还是500年之后的朱熹。我们都知道,朱老夫
子给“兴”所下过一个定义,这个定义很直白,那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
朱熹把次序问题,或者说距离问题说的简单多了,你必须“先”言他物,你才可以“引
起”所咏之词。——你想说“这个”,是吧?对不起,那你要先说“那个”。说过来说
过去,“那个”越说越“实”;而“这个”呢,反而越说越虚,虚到可以“不着一字”
的地步,你反而可以“飞白”,你反而可以“不写”。的确,我们中国人就是喜欢这个
“意在言‘外’”。
我敢说,如果没有《诗经》,尤其是,没有魏晋南北朝的艺术批评和理论探索,我们的
唐诗就不会是这样,我们的宋词就不会是这样,我们的《红楼梦》就更不会是这样,可
以说,是中国诗人曹雪芹写成了中国小说《红楼梦》。如果曹雪芹没有博大的中国诗歌
修养和中国诗歌能力,《红楼梦》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是的,《水浒》这本书你让一
个英国人来写,可以的,让一个法国人来写,也可以的,但是,《红楼梦》的作者只能
是一个中国人,一个中国的诗人。如果没有《诗经》和唐诗为我们这个民族预备好审美
的集体无意识,曹雪芹绝对不敢写王熙凤“一步步行来赞赏”,打死他他也不敢这样写
,那样写太诡异了。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点,是关于文本的。我不是“红学家”,有关“红学”我几近无知,
我只是知道一点,因为复杂的历史原因,《红楼梦》经历过特殊的增删,尤其是删。我
们今天所能读到的这个《红楼梦》文本,是被处理过的。即便如此,我依然要强调,作
为一个一天到晚“增删”小说的人,我想说,删其实也是有原则的,——既有历史现实
的原则,也有小说美学的原则。它不可能是胡来,更不可能是乱删。某种程度上说,“
删”比“写”更能体现美学的原则。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这么一个人,他删过《红
楼梦》,我只能说,他能把《红楼梦》删成这样,他也是伟大的小说家。
由于能力的局限,我只是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看法,谬误之处请老师同学们指正。
2015年4月24日于北京大学图书馆
选自《钟山》2015年第4期
s*o
7 楼
有没有免费的?之前带来的ghost找不到了,也不敢在网上乱下
F*r
8 楼
Remember it is still the part of interview, just informally
s*l
9 楼
没错,现场的观众根本就没有被感动。
不过这首歌咱也没听过,但是杨坤是这是最近最流行的歌曲,不知道是不是。
不过这首歌咱也没听过,但是杨坤是这是最近最流行的歌曲,不知道是不是。
a*y
10 楼
哞~~~~~~
w*0
12 楼
这首歌,是最近最最最最流行的歌曲!
去年的流行金曲的最佳歌曲的提名,没选上,NND
你去听听原唱,
或者听这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qxbd-mGCyM
没错,现场的观众根本就没有被感动。
不过这首歌咱也没听过,但是杨坤是这是最近最流行的歌曲,不知道是不是。
【在 s**l 的大作中提到】
: 没错,现场的观众根本就没有被感动。
: 不过这首歌咱也没听过,但是杨坤是这是最近最流行的歌曲,不知道是不是。
去年的流行金曲的最佳歌曲的提名,没选上,NND
你去听听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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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s**l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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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首歌咱也没听过,但是杨坤是这是最近最流行的歌曲,不知道是不是。
n*y
21 楼
这个歌对他们两个的声音来说太big了,驾驭不了。
s*n
22 楼
Lake
【在 s*******s 的大作中提到】
: 同学们还记得我上次8的我们lab的technician不?奏是心算巨牛的,像雨人里的
: Hoffman内位。今天俺又被他impress了,人在77-95的14年间(中间有4年没跑),一
: 共跑了26个马拉松!!个人最好成绩是2:26:22,俺不跑马拉松,不知道这成绩牛不
: ,不过他说他跑进过几次前10。然后我问他,一般规模多大的场次啊有多少人啊,他说
: 小的也有几百人吧,不过他也不是很care跑进前几名,或者有没有跟牛人一起跑,他奏
: 只追求超越自己,run as fast as I can.人这境界!看bbs或周围人,有说人生目标奏
: 是跑个马拉松,跑过奏可以在to-do list上cross off一个聊(俺连这目标都木有//
: headdown),咱这位Hoffman同学,跑了26个哇,猛的时候有过一年跑了仨。人还参加
: 过triathlon喔,游泳5 mile,接自行车22 mile,接跑步10 mile,游泳是在Ontario
: Lake
s*o
26 楼
多谢大神们!刚谷歌了一下,发现这个clonezilla是湾湾做的啊
l*e
30 楼
一键备份,更快
c*g
51 楼
keng wang!
【在 s*******s 的大作中提到】
: 同学们还记得我上次8的我们lab的technician不?奏是心算巨牛的,像雨人里的
: Hoffman内位。今天俺又被他impress了,人在77-95的14年间(中间有4年没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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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ke
【在 s*******s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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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的也有几百人吧,不过他也不是很care跑进前几名,或者有没有跟牛人一起跑,他奏
: 只追求超越自己,run as fast as I can.人这境界!看bbs或周围人,有说人生目标奏
: 是跑个马拉松,跑过奏可以在to-do list上cross off一个聊(俺连这目标都木有//
: headdown),咱这位Hoffman同学,跑了26个哇,猛的时候有过一年跑了仨。人还参加
: 过triathlon喔,游泳5 mile,接自行车22 mile,接跑步10 mile,游泳是在Ontario
: Lake
n*y
52 楼
xp时代还可以备份,毕竟系统盘不大也就几个G
现在备份系统盘太费劲了,干脆不备份了
现在备份系统盘太费劲了,干脆不备份了
m*o
57 楼
到时一定表忘了我!
【在 s*******s 的大作中提到】
: 同学们还记得我上次8的我们lab的technician不?奏是心算巨牛的,像雨人里的
: Hoffman内位。今天俺又被他impress了,人在77-95的14年间(中间有4年没跑),一
: 共跑了26个马拉松!!个人最好成绩是2:26:22,俺不跑马拉松,不知道这成绩牛不
: ,不过他说他跑进过几次前10。然后我问他,一般规模多大的场次啊有多少人啊,他说
: 小的也有几百人吧,不过他也不是很care跑进前几名,或者有没有跟牛人一起跑,他奏
: 只追求超越自己,run as fast as I can.人这境界!看bbs或周围人,有说人生目标奏
: 是跑个马拉松,跑过奏可以在to-do list上cross off一个聊(俺连这目标都木有//
: headdown),咱这位Hoffman同学,跑了26个哇,猛的时候有过一年跑了仨。人还参加
: 过triathlon喔,游泳5 mile,接自行车22 mile,接跑步10 mile,游泳是在Ontario
: Lake
【在 s*******s 的大作中提到】
: 同学们还记得我上次8的我们lab的technician不?奏是心算巨牛的,像雨人里的
: Hoffman内位。今天俺又被他impress了,人在77-95的14年间(中间有4年没跑),一
: 共跑了26个马拉松!!个人最好成绩是2:26:22,俺不跑马拉松,不知道这成绩牛不
: ,不过他说他跑进过几次前10。然后我问他,一般规模多大的场次啊有多少人啊,他说
: 小的也有几百人吧,不过他也不是很care跑进前几名,或者有没有跟牛人一起跑,他奏
: 只追求超越自己,run as fast as I can.人这境界!看bbs或周围人,有说人生目标奏
: 是跑个马拉松,跑过奏可以在to-do list上cross off一个聊(俺连这目标都木有//
: headdown),咱这位Hoffman同学,跑了26个哇,猛的时候有过一年跑了仨。人还参加
: 过triathlon喔,游泳5 mile,接自行车22 mile,接跑步10 mile,游泳是在Ontario
: Lake
A*T
67 楼
都很牛。
【在 s*******s 的大作中提到】
: 同学们还记得我上次8的我们lab的technician不?奏是心算巨牛的,像雨人里的
: Hoffman内位。今天俺又被他impress了,人在77-95的14年间(中间有4年没跑),一
: 共跑了26个马拉松!!个人最好成绩是2:26:22,俺不跑马拉松,不知道这成绩牛不
: ,不过他说他跑进过几次前10。然后我问他,一般规模多大的场次啊有多少人啊,他说
: 小的也有几百人吧,不过他也不是很care跑进前几名,或者有没有跟牛人一起跑,他奏
: 只追求超越自己,run as fast as I can.人这境界!看bbs或周围人,有说人生目标奏
: 是跑个马拉松,跑过奏可以在to-do list上cross off一个聊(俺连这目标都木有//
: headdown),咱这位Hoffman同学,跑了26个哇,猛的时候有过一年跑了仨。人还参加
: 过triathlon喔,游泳5 mile,接自行车22 mile,接跑步10 mile,游泳是在Ontario
: Lake
【在 s*******s 的大作中提到】
: 同学们还记得我上次8的我们lab的technician不?奏是心算巨牛的,像雨人里的
: Hoffman内位。今天俺又被他impress了,人在77-95的14年间(中间有4年没跑),一
: 共跑了26个马拉松!!个人最好成绩是2:26:22,俺不跑马拉松,不知道这成绩牛不
: ,不过他说他跑进过几次前10。然后我问他,一般规模多大的场次啊有多少人啊,他说
: 小的也有几百人吧,不过他也不是很care跑进前几名,或者有没有跟牛人一起跑,他奏
: 只追求超越自己,run as fast as I can.人这境界!看bbs或周围人,有说人生目标奏
: 是跑个马拉松,跑过奏可以在to-do list上cross off一个聊(俺连这目标都木有//
: headdown),咱这位Hoffman同学,跑了26个哇,猛的时候有过一年跑了仨。人还参加
: 过triathlon喔,游泳5 mile,接自行车22 mile,接跑步10 mile,游泳是在Ontario
: Lake
N*f
69 楼
有这两条,绝对够格列入《神仙列传》。orz
【在 s*******s 的大作中提到】
: 同学们还记得我上次8的我们lab的technician不?奏是心算巨牛的,像雨人里的
: Hoffman内位。今天俺又被他impress了,人在77-95的14年间(中间有4年没跑),一
: 共跑了26个马拉松!!个人最好成绩是2:26:22,俺不跑马拉松,不知道这成绩牛不
: ,不过他说他跑进过几次前10。然后我问他,一般规模多大的场次啊有多少人啊,他说
: 小的也有几百人吧,不过他也不是很care跑进前几名,或者有没有跟牛人一起跑,他奏
: 只追求超越自己,run as fast as I can.人这境界!看bbs或周围人,有说人生目标奏
: 是跑个马拉松,跑过奏可以在to-do list上cross off一个聊(俺连这目标都木有//
: headdown),咱这位Hoffman同学,跑了26个哇,猛的时候有过一年跑了仨。人还参加
: 过triathlon喔,游泳5 mile,接自行车22 mile,接跑步10 mile,游泳是在Ontario
: Lake
【在 s*******s 的大作中提到】
: 同学们还记得我上次8的我们lab的technician不?奏是心算巨牛的,像雨人里的
: Hoffman内位。今天俺又被他impress了,人在77-95的14年间(中间有4年没跑),一
: 共跑了26个马拉松!!个人最好成绩是2:26:22,俺不跑马拉松,不知道这成绩牛不
: ,不过他说他跑进过几次前10。然后我问他,一般规模多大的场次啊有多少人啊,他说
: 小的也有几百人吧,不过他也不是很care跑进前几名,或者有没有跟牛人一起跑,他奏
: 只追求超越自己,run as fast as I can.人这境界!看bbs或周围人,有说人生目标奏
: 是跑个马拉松,跑过奏可以在to-do list上cross off一个聊(俺连这目标都木有//
: headdown),咱这位Hoffman同学,跑了26个哇,猛的时候有过一年跑了仨。人还参加
: 过triathlon喔,游泳5 mile,接自行车22 mile,接跑步10 mile,游泳是在Ontario
: Lake
y*e
92 楼
Windows AIK: ImageX
这个软件最好。可以生成WinPE起动盘,然后用ImageX选择性的挑出要保留的目录,当
然包括C盘的大多数系统目录。这样,生成的映像很小,也很快。而且,pagefile和
hibernation文件和一些临时文件都被排除在外。
挥复很容易,用WinPE盘起动,用ImageX恢复。可以做成cmd文件,作到自动恢复。
这个软件最好。可以生成WinPE起动盘,然后用ImageX选择性的挑出要保留的目录,当
然包括C盘的大多数系统目录。这样,生成的映像很小,也很快。而且,pagefile和
hibernation文件和一些临时文件都被排除在外。
挥复很容易,用WinPE盘起动,用ImageX恢复。可以做成cmd文件,作到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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