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HDTV做monitor用,合适不?# Hardware - 计算机硬件
c*e
1 楼
如果不是刘强东,我想百度在9月应该是最热的关注点之一。但刘强东事件,显然让
不少热点事件退后了,包括百度。
但这两件事情,还是让百度非常尴尬。
一件事是作家六六对百度的质问:“你是做搜索引擎还是做骗子首领?”言辞之激
烈,前所未有。
因为,六六用百度搜索上海美国领事馆官网地址时,出来的好几条都是广告链接。
另一件事,就是“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医院”与“复大医院”的“李鬼”事件。
短短几天,就出了同一性质的两件事,这应该并非偶然。
当然,不可否认,百度对这两件事情的处理非常快速。两件事情发生后,百度方面
都非常快速的进行了道歉,并且对广告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可应对速度不能掩盖问题。
这时候,我想起了2011年的“百度文库侵权门”。
犹记得当年,贾平凹、韩寒等50位各领域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
斥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那一场
官司,是费了好一番周折才有了结果。
与当年相比,这一次百度的应对显然进步了太多。
但是,面对百度,不是每个人人都是韩寒、六六!有时我就想,要不是六六,而是
另一个普通人,会有这样的结果吗?
还有,这种连“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都算不上的措施,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的。如
果仅仅靠名人的斥责、媒体的报道甚至“人命关天”来改正、弥补,那这就显得民众的
利益太过于渺小了。这,显然不是我们需要的格局。
未来,不应该是别人要求百度怎么做、做什么,而是它自己应该选择去怎么做。
可百度究竟怎么做了呢?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因为百度在人工智能方面的努力,尤其是无人驾驶方面的成果
,我一度以为百度已经是一家纯粹的技术型公司了,与之前的那些争议渐行渐远。但在
今天看来,这种乐观的想法显然为时过早。
魏则西事件过去没有几年,百度的竞价排名又卷土重来,虽未酿成太大的事端,可
看这两件事情,也足以让人后怕。
按照百度的声明看,百度已经对上海复旦大学相关附属医院进行了搜索结果保护。
这说明,“复大医院”这样的“李鬼”是可以避免的。而既然可以下线那些广告链接,
自然就可以不让他们上线。这实在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为什么会这样?
我想,有果必有因。这样的局面,肯定有其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我认为,财报的巨大压力,让竞价排名不得不发挥主要力量。
百度今年第二季度的财报发布时,叫好声一片。
但实际上,如果我们回溯其2017年的业绩就会发现,2018年第二季度净利润64亿元
,与2017年第三季度的净利润79亿元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当然,2017年的因素很
多,可是还得承认差距。另外,移动端收入占比77%,还略低于2018年第一季度的78%。
再看其收入比例,我们会发现,在2018年第二季度收入中,网络营销收入仍然占很
大的比重。2018年第二季度,百度网络营销营收为人民币211亿元,同比增长25%;第二
季度活跃网络营销客户数量约为51.1万家,同比增长9%;第二季度来自每家网络营销客
户的平均营收约为人民币4.12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16%。
因为,人工智能在短期内尚不能成为营收的主角。所以,广告收入必须要支撑百度
前行。
这种情况下,如果为了维系财报的向好,广告这一块,是必须要看重的。而竞价排
名,也不得不发挥主要力量。
其次,陆奇的离开究竟有没有影响是个问号。
毫无疑问,陆奇从百度的离开,让不少人惋惜。
之前,关于百度高层人员的传言太多,不一定可信。所以,我们不去八卦。
但是,有一则报道却不得不考虑一下。
有媒体报道说,“陆奇曾表示,为了百度的名声应该坚定干掉某些垂直行业的竞价
排名广告,‘这不会有什么太大问题,只会有收入上的影响’”。但是,这种决心并没
有得到支持。
在当初,陆奇离开的时候,有人就担忧百度未来的方向。我在新浪专栏文章《失去
了陆奇,百度的未来会怎样》中也提到过:“对于百度而言,搜索和广告是财报的基础
;人工智能,很难在当下对利润的增长提供力量。今天的百度,需要的是营收增长,需
要的是利润的增加,李彦宏的Feed流业务最为重要,那个遥远的人工智能什么时候才能
发挥作用,谁也不清楚。”
现在看来,当初的担忧不无道理。
第三,对手的羸弱,对百度形成不了有效的竞争压力。
倘若,国内的对手能够对百度形成有效的竞争压力,让百度时刻都能有危机感,那
么结果可想而知。
但是,国内的360和搜狗,多年来的经营并无太大的起色。
魏则西事件时,搜狗CEO王小川发布了题为《搜狗的答卷:提供真实、权威的医疗
信息》的公开信,声称“从今天起,当用户发起与医疗相关的搜索请求时,搜狗搜索将
优先展示非商业的、真实、权威的医疗信息。”而360,则更是放言要放弃一切消费者
医疗商业广告推广业务。
可是,结果如何呢?后来的发展我们都很清楚。我甚至认为,某搜索引擎声称要每
年从百度手中抢夺两个百分点市场名额的豪言简直就是个笑话。
没有咄咄逼人的竞争对手,这恐怕是百度的最大优势了。
第四,法律的约束力还略显不够。
法律的约束力非常大的话,我想很多问题都会得到有效地避免。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
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处罚的标准,对于财大气粗的互联网企业来说就有些“九牛一毛”了。
比如,《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
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
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如今,一个必须要承认的事实是:传统媒体的广告业务逐年下降。所以我认为,与
广告相关的法规,应该逐渐适应新的广告市场。
专门针对互联网广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一条,那就是第四十四
条:“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
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而这一条规定的目的仅
仅是“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约束力还远远不够。
我想,正是因为有了以上这几点原因,才有了百度再次被质疑的局面吧!
而质疑,却并非易事,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难上加难。从当年的韩寒等人,到后来的
魏则西,再到今天的六六,如果不是名人,那普通人就得附上很沉重的代价,可这种代
价谁能担负得起?
不少热点事件退后了,包括百度。
但这两件事情,还是让百度非常尴尬。
一件事是作家六六对百度的质问:“你是做搜索引擎还是做骗子首领?”言辞之激
烈,前所未有。
因为,六六用百度搜索上海美国领事馆官网地址时,出来的好几条都是广告链接。
另一件事,就是“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医院”与“复大医院”的“李鬼”事件。
短短几天,就出了同一性质的两件事,这应该并非偶然。
当然,不可否认,百度对这两件事情的处理非常快速。两件事情发生后,百度方面
都非常快速的进行了道歉,并且对广告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可应对速度不能掩盖问题。
这时候,我想起了2011年的“百度文库侵权门”。
犹记得当年,贾平凹、韩寒等50位各领域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
斥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那一场
官司,是费了好一番周折才有了结果。
与当年相比,这一次百度的应对显然进步了太多。
但是,面对百度,不是每个人人都是韩寒、六六!有时我就想,要不是六六,而是
另一个普通人,会有这样的结果吗?
还有,这种连“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都算不上的措施,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的。如
果仅仅靠名人的斥责、媒体的报道甚至“人命关天”来改正、弥补,那这就显得民众的
利益太过于渺小了。这,显然不是我们需要的格局。
未来,不应该是别人要求百度怎么做、做什么,而是它自己应该选择去怎么做。
可百度究竟怎么做了呢?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因为百度在人工智能方面的努力,尤其是无人驾驶方面的成果
,我一度以为百度已经是一家纯粹的技术型公司了,与之前的那些争议渐行渐远。但在
今天看来,这种乐观的想法显然为时过早。
魏则西事件过去没有几年,百度的竞价排名又卷土重来,虽未酿成太大的事端,可
看这两件事情,也足以让人后怕。
按照百度的声明看,百度已经对上海复旦大学相关附属医院进行了搜索结果保护。
这说明,“复大医院”这样的“李鬼”是可以避免的。而既然可以下线那些广告链接,
自然就可以不让他们上线。这实在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为什么会这样?
我想,有果必有因。这样的局面,肯定有其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我认为,财报的巨大压力,让竞价排名不得不发挥主要力量。
百度今年第二季度的财报发布时,叫好声一片。
但实际上,如果我们回溯其2017年的业绩就会发现,2018年第二季度净利润64亿元
,与2017年第三季度的净利润79亿元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当然,2017年的因素很
多,可是还得承认差距。另外,移动端收入占比77%,还略低于2018年第一季度的78%。
再看其收入比例,我们会发现,在2018年第二季度收入中,网络营销收入仍然占很
大的比重。2018年第二季度,百度网络营销营收为人民币211亿元,同比增长25%;第二
季度活跃网络营销客户数量约为51.1万家,同比增长9%;第二季度来自每家网络营销客
户的平均营收约为人民币4.12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16%。
因为,人工智能在短期内尚不能成为营收的主角。所以,广告收入必须要支撑百度
前行。
这种情况下,如果为了维系财报的向好,广告这一块,是必须要看重的。而竞价排
名,也不得不发挥主要力量。
其次,陆奇的离开究竟有没有影响是个问号。
毫无疑问,陆奇从百度的离开,让不少人惋惜。
之前,关于百度高层人员的传言太多,不一定可信。所以,我们不去八卦。
但是,有一则报道却不得不考虑一下。
有媒体报道说,“陆奇曾表示,为了百度的名声应该坚定干掉某些垂直行业的竞价
排名广告,‘这不会有什么太大问题,只会有收入上的影响’”。但是,这种决心并没
有得到支持。
在当初,陆奇离开的时候,有人就担忧百度未来的方向。我在新浪专栏文章《失去
了陆奇,百度的未来会怎样》中也提到过:“对于百度而言,搜索和广告是财报的基础
;人工智能,很难在当下对利润的增长提供力量。今天的百度,需要的是营收增长,需
要的是利润的增加,李彦宏的Feed流业务最为重要,那个遥远的人工智能什么时候才能
发挥作用,谁也不清楚。”
现在看来,当初的担忧不无道理。
第三,对手的羸弱,对百度形成不了有效的竞争压力。
倘若,国内的对手能够对百度形成有效的竞争压力,让百度时刻都能有危机感,那
么结果可想而知。
但是,国内的360和搜狗,多年来的经营并无太大的起色。
魏则西事件时,搜狗CEO王小川发布了题为《搜狗的答卷:提供真实、权威的医疗
信息》的公开信,声称“从今天起,当用户发起与医疗相关的搜索请求时,搜狗搜索将
优先展示非商业的、真实、权威的医疗信息。”而360,则更是放言要放弃一切消费者
医疗商业广告推广业务。
可是,结果如何呢?后来的发展我们都很清楚。我甚至认为,某搜索引擎声称要每
年从百度手中抢夺两个百分点市场名额的豪言简直就是个笑话。
没有咄咄逼人的竞争对手,这恐怕是百度的最大优势了。
第四,法律的约束力还略显不够。
法律的约束力非常大的话,我想很多问题都会得到有效地避免。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
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处罚的标准,对于财大气粗的互联网企业来说就有些“九牛一毛”了。
比如,《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
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
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如今,一个必须要承认的事实是:传统媒体的广告业务逐年下降。所以我认为,与
广告相关的法规,应该逐渐适应新的广告市场。
专门针对互联网广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一条,那就是第四十四
条:“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
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而这一条规定的目的仅
仅是“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约束力还远远不够。
我想,正是因为有了以上这几点原因,才有了百度再次被质疑的局面吧!
而质疑,却并非易事,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难上加难。从当年的韩寒等人,到后来的
魏则西,再到今天的六六,如果不是名人,那普通人就得附上很沉重的代价,可这种代
价谁能担负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