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根原来老板商量好做他的research volunteer, title是visiting scholar,
unpaid position,所以我应该算是unpaid employment吧?
现在系里小蜜要给我准备offer letter,请问这种情况工作时间要求多少才能维持OPT
身份?
我们学校OIA的网页上什么说明也没有。我google了一下,看到很多学校说at least 20
hours/week, 那么到底是20hours就可以了呢?还是一定要大于20hours,比如21hours ?
先谢谢各位解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