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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ktop shuts down by itself, is it too hot ?# Hardware - 计算机硬件
a*2
1
问:捡到钱以后自己花了,算偷到吗?
达真堪布仁波切解答:这要看当时的心态。若是你没有想偷的这种想法,觉得自己
是捡的应该是归我的,这就不算偷盗。若是觉得这本来是不归我的,有这个想偷的心,
那就算偷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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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2
i never turn off this lenovo thinkcenter M58p,
recently it shuts down by itself,
what could be the iss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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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
3
有点好笑,能不能不要胡言乱语 ? 如果觉得自己是捡的应该是归我的,这就不算偷盗这
样的自由心証。那麼上街抢劫,抢完后自我感觉良好,认為别人财物应属五家共有,那是
不是不犯罪 ???
===
盗是偷盗,不与而取的行為,便称為偷盗。
盗戒的毁犯,也有轻重之别,具备六个条件,便成不可悔罪:
一、他物——他人的财物。
二、他物想——明知是他物而非自己之物。
三、盗心——起偷盗的念头,亦即存有偷盗的预谋在先。
四、兴方便取——假借种种方法,达成偷盗目的。
五、值五钱——所盗之物,价值五个钱。这是佛陀比照当时印度摩羯陀国的国法而
制。国法偷盗五钱以上,即犯死罪,所以佛也制定佛子偷盗五钱以上,亦成重罪不可悔
。五钱究有多少价值,殊难衡定,唯据明末读体大师考核,相当於三分一厘二毫银子;
又据藕益大师研究,则為八分银子。
六、离本处——将所盗的财物,带离原来的位置。但此中包括移动位置、变动形状
、变更顏色等等,凡是以盗心使物主生起损失财物之想者,皆称离本处。
===
依戒律, 捡到钱不还基本上就己违犯以上一,二条了,而且在民法上已构成侵占罪, 再者
,如果这捡到的钱是人家看医生或者什麼救命的钱, 捡到了不还间接导致其他悲剧, 那
造的业可就比偷盗大了, 那里会是达真堪布说的:"觉得自己是捡的应该是归我的,这就
不算偷盗" ???
真是所谓 :
戒律都不识
妄称能指路
一盲引眾盲
相偕入火坑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问:捡到钱以后自己花了,算偷到吗?
: 达真堪布仁波切解答:这要看当时的心态。若是你没有想偷的这种想法,觉得自己
: 是捡的应该是归我的,这就不算偷盗。若是觉得这本来是不归我的,有这个想偷的心,
: 那就算偷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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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
4
堪布在檯面上开示话法要很小心,
大家可能常听到“野狐禪”一词,这个词发展到现在主要有两种意思,一是对歪门邪道
的泛称;二是说话人谦称自己的学问没有师承,基本靠自学而来的,属於野路子之类。
第二种的意思这里就不说了,单单说说第一种。
野狐禪这个词大家常听,有些人可能不知其来源,它来自一个禪宗公案,故事如下:
『百丈禪师每日上堂。常有一老人听法并随眾散去。有一日这老人却站著不去。百丈
禪师便问他:“站立者何人?”, 老人回答:“我於迦叶佛时曾住在此山。那时候有学
人问我:「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我答说不落因果。结果堕在野狐身到现在己经五百世
了。今请和尚代一转语 (也就是修正我所说的错说之处, 令我脱离野狐身”)」.
百丈禪师便说:“你问吧,你的问题在那裹”
老人便问:“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
百丈禪师答:“不昧因果。”
老人听完答案后大悟。告辞百丈禪师时说:“我现在巳脱离野狐身。住在山后。乞求禪
师依照死亡僧人的礼轨将我烧送。”
次日百丈禪师叫大家到后山找这位亡僧,眾人不明白要干什麼,禪师便带眾人在山后大
盘石上找到一只已死的黑毛大狐狸。斋后按送亡僧礼轨火化。』
.....
关於这个禪宗公案通常说的比较多的是嘲笑、斥责、批判野狐的妄言邪说,也就是现今
“野狐禪”一词的主要含义。
野狐说“不落因果”,确是乱说,他自己这麼想,放在自己心里也就是了,没人追究
,但他将错误的观点传授给他人就是误人子弟了,犯了佛家所说的“大妄语”和“口孽
”,影响比较糟糕,因此受了因果,堕生为野狐身。
批判邪见妄说这一层意思应该广传,千百年来也基本达到了这个目的。但这个故事的
另一层含义,提的人却不多,在解释这个禪宗公案时,大多都没有解释。我觉得这是个
遗憾,错误的思想和观点固然应该批判,但若仅止於批判而不给人指出正确的道路,就
有些不完美了。所谓“送人送到家,帮人帮到底”。因此,我倒觉得这个“野狐禪”的
词语更应该强调什麼是正确的方法,指明正道,以免误事。
正见和邪见仅一字之差,一个是“不落因果”,一个是“不昧因果”。
此公案原文如下 :
(记在《无门关》:
【百丈和尚凡参次,有一老人,常随眾听法。眾人退,老人亦退。忽一日不退,师遂问
,“面前立者復是何人?”老人云:“某甲非人也,於过去迦叶佛时,曾住此山。因学
人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某甲对云:‘不落因果!’五百生堕野狐身。今请
和尚代一转语,贵脱野狐。遂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师云:“不昧因果
!”老人於言下大悟。作礼云:“某甲已脱野狐身,住在山后。敢告和尚,乞依亡僧事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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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
5
算偷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问:捡到钱以后自己花了,算偷到吗?
: 达真堪布仁波切解答:这要看当时的心态。若是你没有想偷的这种想法,觉得自己
: 是捡的应该是归我的,这就不算偷盗。若是觉得这本来是不归我的,有这个想偷的心,
: 那就算偷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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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6
我觉得杀人放火的那些人,杀人放火的时候都不会觉得不应该干~ 废话啊,觉得不应
该干的肯定不干啊
是不是这些人都不犯戒啊?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问:捡到钱以后自己花了,算偷到吗?
: 达真堪布仁波切解答:这要看当时的心态。若是你没有想偷的这种想法,觉得自己
: 是捡的应该是归我的,这就不算偷盗。若是觉得这本来是不归我的,有这个想偷的心,
: 那就算偷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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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7
纯讨论
如果捡的不是钱,是砖头,自己拿去盖房子算不算偷?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问:捡到钱以后自己花了,算偷到吗?
: 达真堪布仁波切解答:这要看当时的心态。若是你没有想偷的这种想法,觉得自己
: 是捡的应该是归我的,这就不算偷盗。若是觉得这本来是不归我的,有这个想偷的心,
: 那就算偷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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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8
嗯。我的理解 不要偷盗这个戒条, 是针对 ‘没有明确给我的东西’, 不是只针对
’明确的他人的东西‘。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杀人放火的那些人,杀人放火的时候都不会觉得不应该干~ 废话啊,觉得不应
: 该干的肯定不干啊
: 是不是这些人都不犯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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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
9
大师,打劫!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问:捡到钱以后自己花了,算偷到吗?
: 达真堪布仁波切解答:这要看当时的心态。若是你没有想偷的这种想法,觉得自己
: 是捡的应该是归我的,这就不算偷盗。若是觉得这本来是不归我的,有这个想偷的心,
: 那就算偷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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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10

这里讲的是心态,如果上街去抢,行为之前就有可能就已经动了盗心。。。

【在 G**W 的大作中提到】
: 有点好笑,能不能不要胡言乱语 ? 如果觉得自己是捡的应该是归我的,这就不算偷盗这
: 样的自由心証。那麼上街抢劫,抢完后自我感觉良好,认為别人财物应属五家共有,那是
: 不是不犯罪 ???
: ===
: 盗是偷盗,不与而取的行為,便称為偷盗。
: 盗戒的毁犯,也有轻重之别,具备六个条件,便成不可悔罪:
: 一、他物——他人的财物。
: 二、他物想——明知是他物而非自己之物。
: 三、盗心——起偷盗的念头,亦即存有偷盗的预谋在先。
: 四、兴方便取——假借种种方法,达成偷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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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11

这里讲的是心态,如果上街去抢,行为之前就有可能就已经动了盗心。。。

【在 G**W 的大作中提到】
: 有点好笑,能不能不要胡言乱语 ? 如果觉得自己是捡的应该是归我的,这就不算偷盗这
: 样的自由心証。那麼上街抢劫,抢完后自我感觉良好,认為别人财物应属五家共有,那是
: 不是不犯罪 ???
: ===
: 盗是偷盗,不与而取的行為,便称為偷盗。
: 盗戒的毁犯,也有轻重之别,具备六个条件,便成不可悔罪:
: 一、他物——他人的财物。
: 二、他物想——明知是他物而非自己之物。
: 三、盗心——起偷盗的念头,亦即存有偷盗的预谋在先。
: 四、兴方便取——假借种种方法,达成偷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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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12

这里讲的是心态,如果上街去抢,行为之前就有可能就已经动了盗心。。。

【在 G**W 的大作中提到】
: 有点好笑,能不能不要胡言乱语 ? 如果觉得自己是捡的应该是归我的,这就不算偷盗这
: 样的自由心証。那麼上街抢劫,抢完后自我感觉良好,认為别人财物应属五家共有,那是
: 不是不犯罪 ???
: ===
: 盗是偷盗,不与而取的行為,便称為偷盗。
: 盗戒的毁犯,也有轻重之别,具备六个条件,便成不可悔罪:
: 一、他物——他人的财物。
: 二、他物想——明知是他物而非自己之物。
: 三、盗心——起偷盗的念头,亦即存有偷盗的预谋在先。
: 四、兴方便取——假借种种方法,达成偷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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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13
心态
捡的钱肯定是有主的,钱又不是地里长出来的。跟挖草药不是一个概念啊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里讲的是心态,如果上街去抢,行为之前就有可能就已经动了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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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14
这里捡到的钱,其实不能明确就界定为他人之物。所以对境上来说并不完全具备偷盗条
件之一:他人之物。
如果失主寻来,这篇开示并未提及这种情况。所以不再讨论范围之内。
另外补充一些上师开示有关偷盗戒律的内容:
偷盗(不予取)的三种情况略说
偷盗,也就是不予取。将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他人的东西,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
情况下,通过某种手段将它占为己有,这就是偷盗。偷盗可以分三种:强权不予取,盗
窃不予取,欺诳不予取。
第一、强权不予取。通过自己的势力权力,用强硬的手段夺占别人的东西。比如君
主不依靠合法税收,而是通过权势非法获取,或凭借暴力手段掠夺别人的财物;掌握权
力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
第二、盗窃不予取。在暗地里偷偷摸摸地窃取别人的东西,别人看不见,就赶紧拿。
第三、欺诳不予取。通过欺诳、诈骗的手段占有别人的东西。做生意的人很容易犯
这个戒。
现在做生意的人很多。我们不要为了自己的一点点利益而去做生意,而应该发心为
众生提供方便。有付出就有回报,有利润是自然的、正常的,但是你不能特意去求回报
,更不能为了回报欺骗他人。
完整的偷盗也要具备四个因素:对境、动机、行为、结果。
偷盗的对境:是指属于他人的受用,自己没有权利拥有和使用的。“他人的受用”
不仅指财物,也包括如名气、地位、机缘等。若是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据为己有,就属于
偷盗。
偷盗的动机:心里想偷盗、骗取、占有别人的东西。有这种想法,这种念头,就是
动机。动机有三种:有因贪心而偷盗的,比如贪别人的财物而去偷盗。也有因嗔恨心而
偷盗的,因想报仇、伤害他人而去偷盗。还有因愚痴而偷盗的,不知道偷盗是一种罪业。
偷盗的行为:不管是自己亲自去抢、偷、骗,还是让别人这样做,都一样,采取某
种行动、方法、手段,最后自己确实得到了,这就是偷盗的行为。前面所讲的三种不予
取,都是偷盗的行为。
偷盗的结果:自己得到了,心里也把这些东西视为己有了。当相续中有这样的想法
时,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偷盗恶业。
一般来说,偷盗的果报是转生为饿鬼,在饿鬼道中感受痛苦,很难出来。好不容易
出来了,转生为人了,那个时候还要感受贫困的果报,自己拥有的财物也容易丢失,容
易被别人偷盗。
如果这样的恶果在我们身上成熟了,就不要再怨恨。你再怨恨,就又结恶缘了,将
来还要感受恶果。应该把自己修行的功德回向给他,这样我们才能了缘了债,才能不再
造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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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15
偷税漏税归类为强权不予取非常不合适。交税的人哪里有什么强权,交多少全是别人说
了算。
您上师所说的,您们作为已经依止的弟子,毫无怀疑全盘接受是完全正确的。
但拿出来在公众面前宣传,就要能经得住大家的质疑。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这里捡到的钱,其实不能明确就界定为他人之物。所以对境上来说并不完全具备偷盗条
: 件之一:他人之物。
: 如果失主寻来,这篇开示并未提及这种情况。所以不再讨论范围之内。
: 另外补充一些上师开示有关偷盗戒律的内容:
: 偷盗(不予取)的三种情况略说
: 偷盗,也就是不予取。将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他人的东西,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
: 情况下,通过某种手段将它占为己有,这就是偷盗。偷盗可以分三种:强权不予取,盗
: 窃不予取,欺诳不予取。
: 第一、强权不予取。通过自己的势力权力,用强硬的手段夺占别人的东西。比如君
: 主不依靠合法税收,而是通过权势非法获取,或凭借暴力手段掠夺别人的财物;掌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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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16
什么都转,以为总是真理,以为人人听得皆有益处,其实是转的人的问题。。
其实,无有情景,佛陀不会发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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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17
擦,捡到的钱,还不是他人的?你自己开造币厂?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这里捡到的钱,其实不能明确就界定为他人之物。所以对境上来说并不完全具备偷盗条
: 件之一:他人之物。
: 如果失主寻来,这篇开示并未提及这种情况。所以不再讨论范围之内。
: 另外补充一些上师开示有关偷盗戒律的内容:
: 偷盗(不予取)的三种情况略说
: 偷盗,也就是不予取。将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他人的东西,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
: 情况下,通过某种手段将它占为己有,这就是偷盗。偷盗可以分三种:强权不予取,盗
: 窃不予取,欺诳不予取。
: 第一、强权不予取。通过自己的势力权力,用强硬的手段夺占别人的东西。比如君
: 主不依靠合法税收,而是通过权势非法获取,或凭借暴力手段掠夺别人的财物;掌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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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18

掌握权力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
这个戒律犯戒的支分之一,是掌握权力的人,如果没有丝毫权力,被强迫交税,不再这
条戒律的支分条件之一
大家可以展开讨论,这个没什么的。。。
只是在讨论的过程中,找到问题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很好。不要随意起嗔恨心和措
辞激烈,进行互相攻击,谩骂就好了。这样也有违我们学修佛法的初衷

【在 P****S 的大作中提到】
: 偷税漏税归类为强权不予取非常不合适。交税的人哪里有什么强权,交多少全是别人说
: 了算。
: 您上师所说的,您们作为已经依止的弟子,毫无怀疑全盘接受是完全正确的。
: 但拿出来在公众面前宣传,就要能经得住大家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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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19
好,你来说说,大马路上看见地上有钱,你怎么能想着这个钱不是别人的,然后特别好
意思地纳为己有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 掌握权力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
: 这个戒律犯戒的支分之一,是掌握权力的人,如果没有丝毫权力,被强迫交税,不再这
: 条戒律的支分条件之一
: 大家可以展开讨论,这个没什么的。。。
: 只是在讨论的过程中,找到问题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很好。不要随意起嗔恨心和措
: 辞激烈,进行互相攻击,谩骂就好了。这样也有违我们学修佛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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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
20
这也要看情况,看失主有没有舍心,如果失主自认损失,不再寻找,
从心里舍弃了该丢失物,那么这个算是无主的东西,应该不算偷了。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心态
: 捡的钱肯定是有主的,钱又不是地里长出来的。跟挖草药不是一个概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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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21
看来pali canon 跟 mahayana 的戒条有些不同 -
pali 的文摘翻译是这样的:
2. I undertake the training rule to abstain from taking what is not given.
很明确的就是没有主人的, 不该动。
mahayana 说的是‘不偷盗’。 没有明确说明对‘无主之物’的意见。
因为这个是重要的戒条, 所以我等俗人还是小心为妙, 无主之物能不动最好不动。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好,你来说说,大马路上看见地上有钱,你怎么能想着这个钱不是别人的,然后特别好
: 意思地纳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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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22
你说说你捡东西的时候怎么想的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也要看情况,看失主有没有舍心,如果失主自认损失,不再寻找,
: 从心里舍弃了该丢失物,那么这个算是无主的东西,应该不算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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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23
很能是我的中文不太好我觉得按照您的意思应该改成
“掌握权力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帮助别人偷税漏税等”
非常同意您有关辩论的观点。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 掌握权力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
: 这个戒律犯戒的支分之一,是掌握权力的人,如果没有丝毫权力,被强迫交税,不再这
: 条戒律的支分条件之一
: 大家可以展开讨论,这个没什么的。。。
: 只是在讨论的过程中,找到问题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很好。不要随意起嗔恨心和措
: 辞激烈,进行互相攻击,谩骂就好了。这样也有违我们学修佛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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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24
失主怎么想应该没啥影响吧。应该是捡的人认为是有主物还是无主物。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也要看情况,看失主有没有舍心,如果失主自认损失,不再寻找,
: 从心里舍弃了该丢失物,那么这个算是无主的东西,应该不算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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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5
堪布因该是说关键在发心。这个例子容易引起误解,隔壁那个帖子说“杀一人救一船人
” 就是说如发心是好的,结果使绝大多数人受益,就不犯杀戒而且有功德。
——————————————————————————————————————
————————————
“ 假使热铁轮,在我顶上旋,
终不为此苦,而发于恶言。
假使热铁轮,在我顶上旋,
终不为此苦,毁圣及善人。”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 掌握权力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
: 这个戒律犯戒的支分之一,是掌握权力的人,如果没有丝毫权力,被强迫交税,不再这
: 条戒律的支分条件之一
: 大家可以展开讨论,这个没什么的。。。
: 只是在讨论的过程中,找到问题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很好。不要随意起嗔恨心和措
: 辞激烈,进行互相攻击,谩骂就好了。这样也有违我们学修佛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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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26
mahayana 是大乘?
律藏和 经, 论 统称三藏, 当然是重要的
问问你, 你说戒的目的是什么?操作上的重要点?
我想听听你没有听到我的答案的时候是如何解释的

given.

【在 l****u 的大作中提到】
: 看来pali canon 跟 mahayana 的戒条有些不同 -
: pali 的文摘翻译是这样的:
: 2. I undertake the training rule to abstain from taking what is not given.
: 很明确的就是没有主人的, 不该动。
: mahayana 说的是‘不偷盗’。 没有明确说明对‘无主之物’的意见。
: 因为这个是重要的戒条, 所以我等俗人还是小心为妙, 无主之物能不动最好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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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27
precepts 戒条是保护自己, 是我们的保险。 同时他是礼物, 对同修们对我们的礼物。
操作的要点,我个人认为就是守住心门, 时刻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想什么, 说什么。
我记得有一些‘心态决定’的态度和观点, 我基本觉得对于kammar 这个是正确的。
不过对于precepts戒条看心态, 就属于不严格了。
五戒条 跟其他的行为有不同, 因为它影响深远。所以从众多的kammar 中分列出来单
独说。
看心态而行, 有些危险性。因为心态除了贪嗔,还有痴(ignorance). 这个痴就是不明
白,被自我意识误导的意思。
比如说, 有些人习惯性的打蚊子苍蝇, 其实心里没有什么贪婪, 也没有什么嗔怒,
就是好干净,保护健康,然后多年养成的习惯而已。 打的时候,心里波澜不起。这个
就是痴。痴是在我们的自动的行为或者思维习惯里。
不过戒条也是suggestions, 破了戒也不必自责,明白破了戒,然后嘱咐以后小心。

【在 t******g 的大作中提到】
: mahayana 是大乘?
: 律藏和 经, 论 统称三藏, 当然是重要的
: 问问你, 你说戒的目的是什么?操作上的重要点?
: 我想听听你没有听到我的答案的时候是如何解释的
:
: gi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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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28
首先随喜, 个人觉得这些是朝向好的善思维
Sila 和 precepts 之间的关系, 我就不说了。。。
戒定慧三者相依相存, 此长彼长, 此消彼消。。。
你说戒是保险, 是礼物, 版主说过有戒就没有 怕-不怕
Sekon说我总是在找明确清晰的东西, 我觉得我找到了,
这就是 戒, 戒就是一个明确的清晰的能否follow的修行的切入点!!
你说的
”我记得有一些‘心态决定’的态度和观点" 是非常重要的
我有事, 回来再说
------------------------------------------------------

precepts 戒条是保护自己, 是我们的保险。 同时他是礼物, 对同修们对我们的礼物。
操作的要点,我个人认为就是守住心门, 时刻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想什么, 说什么。
我记得有一些‘心态决定’的态度和观点, 我基本觉得对于kammar 这个是正确的。
不过对于precepts戒条看心态, 就属于不严格了。
五戒条 跟其他的行为有不同, 因为它影响深远。所以从众多的kammar 中分列出来单
独说。
看心态而行, 有些危险性。因为心态除了贪嗔,还有痴(ignorance). 这个痴就是不明
白,被自我意识误导的意思。
比如说, 有些人习惯性的打蚊子苍蝇, 其实心里没有什么贪婪, 也没有什么嗔怒,
就是好干净,保护健康,然后多年养成的习惯而已。 打的时候,心里波澜不起。这个
就是痴。痴是在我们的自动的行为或者思维习惯里。
不过戒条也是suggestions, 破了戒也不必自责,明白破了戒,然后嘱咐以后小心。.

【在 l****u 的大作中提到】
: precepts 戒条是保护自己, 是我们的保险。 同时他是礼物, 对同修们对我们的礼物。
: 操作的要点,我个人认为就是守住心门, 时刻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想什么, 说什么。
: 我记得有一些‘心态决定’的态度和观点, 我基本觉得对于kammar 这个是正确的。
: 不过对于precepts戒条看心态, 就属于不严格了。
: 五戒条 跟其他的行为有不同, 因为它影响深远。所以从众多的kammar 中分列出来单
: 独说。
: 看心态而行, 有些危险性。因为心态除了贪嗔,还有痴(ignorance). 这个痴就是不明
: 白,被自我意识误导的意思。
: 比如说, 有些人习惯性的打蚊子苍蝇, 其实心里没有什么贪婪, 也没有什么嗔怒,
: 就是好干净,保护健康,然后多年养成的习惯而已。 打的时候,心里波澜不起。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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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29
无意识是痴吗?

物。
么。

【在 l****u 的大作中提到】
: precepts 戒条是保护自己, 是我们的保险。 同时他是礼物, 对同修们对我们的礼物。
: 操作的要点,我个人认为就是守住心门, 时刻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想什么, 说什么。
: 我记得有一些‘心态决定’的态度和观点, 我基本觉得对于kammar 这个是正确的。
: 不过对于precepts戒条看心态, 就属于不严格了。
: 五戒条 跟其他的行为有不同, 因为它影响深远。所以从众多的kammar 中分列出来单
: 独说。
: 看心态而行, 有些危险性。因为心态除了贪嗔,还有痴(ignorance). 这个痴就是不明
: 白,被自我意识误导的意思。
: 比如说, 有些人习惯性的打蚊子苍蝇, 其实心里没有什么贪婪, 也没有什么嗔怒,
: 就是好干净,保护健康,然后多年养成的习惯而已。 打的时候,心里波澜不起。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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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30
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但是要明白戒条是保护自己的, 所以老师或者他人判断破不破戒不是大事儿,但是自
己的防护盔甲有裂缝,对自己不好。
一般来说,为了保护慧命,佛教要求大家远离让自己意识混乱或者失去意识的酒,药,
化学品(第五戒),所以说如何变的无意识需要先分析一下。

【在 n********n 的大作中提到】
: 无意识是痴吗?
:
: 物。
: 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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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31
接著說,都记不清楚想说什么了
想到什么说什么吧, 戒学, 戒, 僧伽的戒律, 有相通, 却也不是完全一样的
举个例子
僧伽的戒律不是“天然”而是佛陀或者后世的尊者对治当时僧团问题而“看到不对的事
发生多次后列出戒条而行”,所以第一个犯戒条的人算 “无犯”, 虽然非常严格,
但是好像有陪审团制度的。
如果佛陀在现代, 戒律应该和过去的是不同的, 虽然根本大条不变,小的估计会有一
天玩手机超过1个小时的就算犯戒了。。。开玩笑的
所以戒的一方面的功效是对治习性, 这个东西比较坚硬的
而戒的主要的效能是导向不悔, 无作恶想, 然后导向更高
这就是如何算是善思维, 也就是 心態決定的態度和觀點
这可以从“不思经” 经书中看出
北傳:中阿含43經 南傳:增支部10集2經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曰:
「阿難!持戒者不應思:『令我不悔。』阿難!但法自然,持戒者便得不悔。阿難
!有不悔者不應思:『令我歡悅。』阿難!但法自然,有不悔者便得歡悅。阿難!有歡
悅者不應思:『令我喜。』阿難!但法自然,有歡悅者便得喜。阿難!有喜者不應思:
『令我止。』阿難!但法自然,有喜者便得止身。
北傳:中阿含15經, 雜阿含1047經 南傳:增支部10集217, 219經
思经,就是如何利用戒来忏悔, 而后有不悔, 才有欢跃
有人说以欲断欲, 思想不会有繁殖吗? 用戒的思维就不会, 因为就是 是 或者 否,
不会有繁殖
戒是一切的开始, 是可以明确化的, 所以有人形容高僧用戒行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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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32
下面是佛缘网某牛人对不思经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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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友,戒是有意图的。
如果一个人,他有意图要成就定,那么,如果他的戒不能住立,他的定就不能住立。
因此,戒的增上,是为了定的增上。
在这里,有一个人,他这样想——让我不恶作吧(不活在追悔与不安之中),
然而,他不持戒,那么,他即使如此意图,他的意图也无法达成。
在这里,有一个人,他这样想——让我不恶作吧(不活在追悔与不安之中),
然而,他努力持戒,这个时候,他不必一直想【让我不恶作吧】,他不必乞求大师与同
修说【让我不恶作吧】,
当他的戒确立,他以此确立的戒为近因,而不恶作。
就好像水不必一直意图说,让我流吧,让我流吧,但当农夫做了渠道后,它就流。
在这里,有一些人,是意图不恶作者,然而他不持戒,他的意图是难料的,他空有意图。
在这里,有一些人,是意图不恶作者,他持戒,然后,不必一直仅仅意图,他得到该意
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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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是很到位的, 但是我不是很同意 第一句和最后一句
最后一句把不应 翻译成了 不必一直仅仅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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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33
欲和思维有事两回事
四神足是这么说的
欲神足,为欲望成就。又称欲如神足,其由希望所产生的意愿之力,产生修行禅定
的意志和行为。
勤神足,为精进无间。又称精进如意足。欲为精进的一句,有了修行之愿,才能努
力精进修行。对所修之法,无间断地专注一心,不断增长而起的禅定力。
心神足,为一心正念。又称心如意足、念如意足。为心念之力而生的禅定,修行佛
法忆念不忘,而且能够不断增长。
观神足,为心不驰散。又称观如意足,慧如意足、思维如意足等,由观察思维佛教
教义而有所成就的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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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34

这个就又回到本篇博文了。看当事人的心态,如果说怀着强烈的自私心就想据为己有,
并且捡起来,据为己有。那么对于偷盗戒律的四个支分:对境,动机,行为,结果。完
全满足的是三个支分。只有对境这一个支分需要斟酌,因为是别人丢的,没有失主找来
,就不好说是否究竟是他人之物了。
这种情况总结下来,就是没有完全犯偷盗戒,但是犯了偷盗的支分戒律。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好,你来说说,大马路上看见地上有钱,你怎么能想着这个钱不是别人的,然后特别好
: 意思地纳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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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35
不是别人的,地上的钱能是你变出来的?你捡钱自己花不是据为己有是什么

【在 a*******2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就又回到本篇博文了。看当事人的心态,如果说怀着强烈的自私心就想据为己有,
: 并且捡起来,据为己有。那么对于偷盗戒律的四个支分:对境,动机,行为,结果。完
: 全满足的是三个支分。只有对境这一个支分需要斟酌,因为是别人丢的,没有失主找来
: ,就不好说是否究竟是他人之物了。
: 这种情况总结下来,就是没有完全犯偷盗戒,但是犯了偷盗的支分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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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36
一个5岁小孩路边捡到1块钱买了娃娃头雪糕, 你冲过去把娃娃头雪糕打到地上
跟他说 “地上的钱能是你变出来的?你捡钱自己花不是据为己有是什么”
累不累啊?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别人的,地上的钱能是你变出来的?你捡钱自己花不是据为己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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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37
戒不是自己给自己戴枷锁, 让自己越变越sad
俗人其实也没有真正的戒, 以为自己hold 住了, 做梦
到寺院和和尚们待个半个月, 跟着他们的作息走
那个时候沉在下面的渣滓才会上来
等你像乞丐一样一无所有, 饿肚子的时候, (寺院一带闹饥荒, 僧侣得不到应用的
供养的时候), 那个时候你才能对什么是偷盗有真正的体悟
古语盗是偷的意思, 偷有骗的意思, 当时寺院一带闹饥荒, 僧侣得不到应用的供养
, 没有证果的僧侣就互相哄抬, 以骗取食物
戒不是丰衣足食的时候去评判别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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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38
你会让你家5岁的娃去捡钱买雪糕
可见人品

【在 t******g 的大作中提到】
: 一个5岁小孩路边捡到1块钱买了娃娃头雪糕, 你冲过去把娃娃头雪糕打到地上
: 跟他说 “地上的钱能是你变出来的?你捡钱自己花不是据为己有是什么”
: 累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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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39
或许你应该对自己的逻辑思维担忧, 而不是我的人品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你会让你家5岁的娃去捡钱买雪糕
: 可见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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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40
如果是我家的娃,我会给他一块钱,让他放回原处。别人家的娃,我肯定不管的。

【在 t******g 的大作中提到】
: 一个5岁小孩路边捡到1块钱买了娃娃头雪糕, 你冲过去把娃娃头雪糕打到地上
: 跟他说 “地上的钱能是你变出来的?你捡钱自己花不是据为己有是什么”
: 累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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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41
唉, 如果饿肚子了, 不管你家娃, 他家娃, 5岁?你要是不跟着, 基本会再去买个
熊猫头雪糕。。。这就是现实
如果家里很穷,没余钱, 一块钱能吃顿饭了,你还会给吗?
你不用说给或者不给, 我的意思就是我们可以有很多假设,
而现实永远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所有的假设都是毫无意义的
这就是站在道德的云端去看现实的定式, 个人觉得是非常

【在 P****S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是我家的娃,我会给他一块钱,让他放回原处。别人家的娃,我肯定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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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
42
我没有神通来判断失主是不是已经起了舍心,
但是民法有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程序。
作为个人,对自己,善自护持戒律当然谨慎点好,
议论别人是不是违反了戒律也一样要谨慎点好。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说说你捡东西的时候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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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43
5岁的娃我要不跟着,警察立刻就来找我的。您在美国没养过娃吧?^_^
我觉得您说的这种吃不上饭的情况我小的时候可能还有,虽然我从来没见过。当时的冰
棍2,3或者5分一根,最好吃的奶油雪糕也就一角多。您说的这种吃不上饭的情况在中
国发展了这么多年后的城市里已经见不到了吧。您作这种假设没有意义啊。
现在的情况是别人开着prosche,但我开着dfbb就很满足。有闲钱的话,能供养和布施
的地方太多了。

【在 t******g 的大作中提到】
: 唉, 如果饿肚子了, 不管你家娃, 他家娃, 5岁?你要是不跟着, 基本会再去买个
: 熊猫头雪糕。。。这就是现实
: 如果家里很穷,没余钱, 一块钱能吃顿饭了,你还会给吗?
: 你不用说给或者不给, 我的意思就是我们可以有很多假设,
: 而现实永远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所有的假设都是毫无意义的
: 这就是站在道德的云端去看现实的定式, 个人觉得是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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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44
如果我觉得我的假设有意义的话, 我就叫你回答我的假设的问题了
我就是用我的假设来说明, 假设是毫无意义的
你说的
现在的情况是别人开着prosche,但我开着dfbb就很满足。有闲钱的话,能供养和布施
的地方太多了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的意思的话, 就是如果你有买prosche的钱, 就会去买dfbb, 剩下的
是闲钱就回去做供养和布施?
你还是站在道德的云端在假设着。。。。

【在 P****S 的大作中提到】
: 5岁的娃我要不跟着,警察立刻就来找我的。您在美国没养过娃吧?^_^
: 我觉得您说的这种吃不上饭的情况我小的时候可能还有,虽然我从来没见过。当时的冰
: 棍2,3或者5分一根,最好吃的奶油雪糕也就一角多。您说的这种吃不上饭的情况在中
: 国发展了这么多年后的城市里已经见不到了吧。您作这种假设没有意义啊。
: 现在的情况是别人开着prosche,但我开着dfbb就很满足。有闲钱的话,能供养和布施
: 的地方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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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45
舍心的修习
舍(upekkha)是平等、平衡、寂静、恬淡、无贪.无瞋、漠视苦.乐(类似中性感受)
。舍并不含有舍弃的意思,但在舍的修习过程中,有掺入舍弃,如舍弃执取,而趣向平
等、平衡。
在舍的实修中,依厌离欲、远离欲,而达到心境不起波浪,住于中性、平等、寂静
的心态。于可意、可爱、可乐的人事物,因离欲、离执取、放下,不再受影响,或受影
响而经由不带好恶的注视、观察,而达到不起好恶的分别,而淡然处之;于不可意、不
可爱、不可乐的人事物,同样作观,而不再起好恶的分别。恬淡的态度,就是在身口意
表现寂静、安然、祥和、调伏,没有强烈情绪变化,当然也不可能有夸张性的动作、表
情、话语。《法句经》(Dhp.v.362& DhpA.)世尊期许比库的恬淡的态度︰「手已被完全
调伏(不玩弄手或用手拍打别人等),脚已被完全调伏(不玩弄脚等),及言语已被完全调
伏(不说谎等)。」
舍的修习,可以针对于某人、某事、某物、某话有爱瞋时来作观修练,也可以历境
练心,即六根触境时,在有爱瞋的境上即刻修习。舍的过程及目标在于摆平贪瞋、好恶
,而得到中性心、平等心,而在无干扰下,进取涅槃。
(原载:〈嘉义新雨杂志〉第21期,1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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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46
捡到钱以后自己花了,照汉传与南传的戒律都算犯偷盗戒。
http://www.gaya.org.tw/magazine/article.php?aid=165
「偷盗戒」∶盗,不与取;别人没给你,你就拿走了。偷盗是侵夺他人的资产,资产包
括∶动产、不动产,或无形的智慧财产权等。
要防范偷盗戒,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分辨什么是有主物、无主物,也就是物品的所有
者。
地上的果实可能是无主物。地上的钱当然是有主物。有主物主人没有给你,你拿了,就
犯偷盗戒。
盗戒也有开缘,参看上面link。
藏传戒律是有部律,与汉传的四分律等应该没有重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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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47
你也知道美国5岁娃不跟着不行?
娃捡钱就是大人的盗心

【在 P****S 的大作中提到】
: 5岁的娃我要不跟着,警察立刻就来找我的。您在美国没养过娃吧?^_^
: 我觉得您说的这种吃不上饭的情况我小的时候可能还有,虽然我从来没见过。当时的冰
: 棍2,3或者5分一根,最好吃的奶油雪糕也就一角多。您说的这种吃不上饭的情况在中
: 国发展了这么多年后的城市里已经见不到了吧。您作这种假设没有意义啊。
: 现在的情况是别人开着prosche,但我开着dfbb就很满足。有闲钱的话,能供养和布施
: 的地方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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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48
如果你家已经穷到5分钱都没有,捡到钱去买雪糕而不是大米什么的,那就不止是人品
,而是智商了

【在 P****S 的大作中提到】
: 5岁的娃我要不跟着,警察立刻就来找我的。您在美国没养过娃吧?^_^
: 我觉得您说的这种吃不上饭的情况我小的时候可能还有,虽然我从来没见过。当时的冰
: 棍2,3或者5分一根,最好吃的奶油雪糕也就一角多。您说的这种吃不上饭的情况在中
: 国发展了这么多年后的城市里已经见不到了吧。您作这种假设没有意义啊。
: 现在的情况是别人开着prosche,但我开着dfbb就很满足。有闲钱的话,能供养和布施
: 的地方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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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
49
这个捡东西的问题,尤其凭感觉不如看看经论,里面有很多例子。
以何心取之很重要。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
“有一人在祇洹间耕垦。脱衣着田一面。时有居士四望无人。便持衣去。
时耕者遥见语居士言。勿取我衣。居士不闻。犹谓无主。故持衣去。
耕人即随后捉之。语居士言。汝法应不与取耶。居士答言。我谓无主故取之耳。
岂法宜然。耕人言。此是我衣。居士言曰。是汝衣者便可持去。
居士生疑。我将无犯不可悔耶。即往佛所咨质此事。
佛知故问。汝以何心取之。居士白言。谓言无主。佛言无犯。
自今而后取物者。善加筹量。或自有物。虽无人守而实有主者也。若发心欲偷未取者。
犯不可悔。取而不满五钱者。犯中可悔。取而满五钱。犯不可悔”
《十诵律》卷第五十八 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有居士脱衣着道边便利。有纳衣比丘。见四向顾视不见人。便取持去。
居士言。比丘莫持我衣去。比丘不闻故去不止。居士走逐夺取。语言。
比丘法。应不与强取耶。比丘答言。我谓是衣无所属。居士言。
是我衣非无所属。比丘言。若是汝衣持去。
是比丘生疑。我将无得波罗夷耶。是事白佛。
佛知故问。汝以何心取。比丘言。我谓无所属故取。
佛言无罪。从今日见物应好思量已取。”
“浣衣人持诸衣。浸着水中忘去。到余聚落。还忆念言。我不失是衣耶。
尔时纳衣比丘。求弊纳衣故到是处。见是衣四顾不见人。便持去。
浣衣人来见比丘持去。语言。莫持我衣去。比丘不闻故去不止。
浣衣人走逐捉夺取语言。比丘之法。应不与取耶。比丘答言。我谓是衣无所属。
浣衣人言。是我衣非无所属。比丘言。若是持去。
是比丘生疑。我将无得波罗夷耶。是事白佛。
知故问。汝以何心取。比丘言。我谓是无所属故取。
佛言。无罪。从今日若见物。应好思量已取。有物实有所属。似无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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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
50
另外一个角度而已。失主如果已经有舍心,捡的人不管怎么想,大概已经不犯戒了。

【在 P****S 的大作中提到】
: 失主怎么想应该没啥影响吧。应该是捡的人认为是有主物还是无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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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51
是。其实啥事情都是应该看经论而不是凭感觉。
发现你转的《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有个错别字:应该是”下“字而不是”不“字,否
则就不符合常规逻辑了。
“虽无人守而实有主者也。若发心欲偷未取者。犯下可悔。取而不满五钱者。犯中可悔
。取而满五钱。犯不可悔”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捡东西的问题,尤其凭感觉不如看看经论,里面有很多例子。
: 以何心取之很重要。
: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
: “有一人在祇洹间耕垦。脱衣着田一面。时有居士四望无人。便持衣去。
: 时耕者遥见语居士言。勿取我衣。居士不闻。犹谓无主。故持衣去。
: 耕人即随后捉之。语居士言。汝法应不与取耶。居士答言。我谓无主故取之耳。
: 岂法宜然。耕人言。此是我衣。居士言曰。是汝衣者便可持去。
: 居士生疑。我将无犯不可悔耶。即往佛所咨质此事。
: 佛知故问。汝以何心取之。居士白言。谓言无主。佛言无犯。
: 自今而后取物者。善加筹量。或自有物。虽无人守而实有主者也。若发心欲偷未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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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52
你前面转的经文里列了“下可悔”,“中可悔”和“不可悔”三种情况。现在通常的说
法是“根本罪“和”分支罪”的区别。失主如果已经有舍心,应该没有犯“根本罪“。
但”分支罪”上面好像确实有点小争论。类似的情况比如“电子游戏里杀怪算不算杀生
“。可以肯定没犯杀生的“根本罪“;但有些认为犯杀生的“分支罪“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
: 另外一个角度而已。失主如果已经有舍心,捡的人不管怎么想,大概已经不犯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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