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Retention of Priority Date# Immigration - 落地生根
i*s
1 楼
LD前几个月DIY了EB1A成功拿下140,我们六月份一起递交了485,上个月做了FP。因为
我自己已经有EB2的140,现在以EB1A配偶身份递485的。收到485receipt notice的时候
发现我的Priority Date还是我两年多以前EB2的PD,LD的PD就是她今年EB1A拿到140的
时间,在网上找了下其他人的帖子,都是楼主自己以前是EB2然后又申EB1A的案子。他
们的case就是用之前的PD(这种条件被称之为Retention of Priority Date)。像我这
样有自己EB2的140,然后作为EB1A配偶申请的情况,PD也写成之前EB2的PD是不是正常
的呢?今天下午问了下公司帮我申请EB2的律师所,他们居然不清楚。想看看版上很多
大牛有什么见解啊。我自己觉得可能是我多虑了,但他们不会真的还把我按EB2来算吧
,毕竟我的EB2还没有到能递485的时候了。谢谢大家先!
我自己已经有EB2的140,现在以EB1A配偶身份递485的。收到485receipt notice的时候
发现我的Priority Date还是我两年多以前EB2的PD,LD的PD就是她今年EB1A拿到140的
时间,在网上找了下其他人的帖子,都是楼主自己以前是EB2然后又申EB1A的案子。他
们的case就是用之前的PD(这种条件被称之为Retention of Priority Date)。像我这
样有自己EB2的140,然后作为EB1A配偶申请的情况,PD也写成之前EB2的PD是不是正常
的呢?今天下午问了下公司帮我申请EB2的律师所,他们居然不清楚。想看看版上很多
大牛有什么见解啊。我自己觉得可能是我多虑了,但他们不会真的还把我按EB2来算吧
,毕竟我的EB2还没有到能递485的时候了。谢谢大家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