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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条件绿卡中分居# Immigration - 落地生根
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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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之前办理的婚姻绿卡,目前和美籍丈夫共同提交了2转10的申请。
我们的婚姻出现了问题,已于2017年3月分居,我的丈夫已经有了心仪的女友,并且拒
绝与我一起过各种节日,我自身也开始出现了焦虑,抑郁症的状况,尝试过自杀。并于
2017年7月回国进行心理咨询辅导。我现在并未参加工作。
现在我2转10的材料已经提交,里面包括我们恋爱至今至少3年的资料,报税,保险,租
房等一系列资料,丈夫愿意帮助我完成2转10,在材料中有注明我们分居,因为工作原
因(也是当初我们分居的第一原因,上班每日来回需3小时),并未提及我们感情破裂
。现在他执意要与我离婚。
虽然丈夫与我共同提交了申请,但我们婚姻出现了问题,我无法再修复它,所以很想知
道,目前的情况下,是否该重新提出单独申请
谢谢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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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
2
分居或甚至开始了离婚程序仍然可以批共同提交的2转10,只要是婚姻是真实的,而且
双方愿意去面试,如果有面试的话。看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
USCIS/Laws/Memoranda/Static_Files_Memoranda/2009/i-751_Filed_%20Prior_
Termination_3apr09.pdf 第二页“Jointly Filed Petitions”
你也可以开始离婚程序,跟着改成你自己根据离婚来申请2转10。但是如果现在才开始
离婚,可能会有麻烦,因为要离婚完成之后他们才可以批根据离婚来申请2转10。离婚
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他们会给RFE要求你提供离婚完成的法庭命令;如果还是不够时间
离婚就要上移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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