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判断规则和董事的责任# Law -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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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做一个总结。
董事对于公司的股东负有义务。义务的性质是受托人的义务。因为传统的理论上面,董
事是受托于股东-所有者管理和经营公司的代理人。这个概括的义务通常被描述为两个
方面的义务:忠诚义务,审慎义务。忠诚义务是说,董事在个人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发
生冲突的时候,必须服从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审慎义务是说,在监管和指导公司
运作的决策过程中,必须使用应有的谨慎。
但是另外一方面,作为公司的经营者,他们的职权也是不能被侵犯和打扰的,否则代理
人的任何决策都可以随时被“本人”否定,随时听从“本人”的调派,股东操纵一切。
这种状况是不符合现代公司复杂的结构和运作的效率目标的。这样,公司董事又有了一
种法律上的保护,也可以认为是一种权利。至少,在就任何公司经营的事项,在股东和
董事之间发生争议的时候,法律总是首先倾向董事,保护他们的决定而不去打扰。这就
是“商业判断规则”,含义是公司董事的决策是商业专家们的判断,应当受到尊重,没
有特殊的理由,不应该受到股东-原告的挑战和法院的质疑。
所以,在董事身上,有着相互矛盾的义务和特权:受托义务和按照“商业判断规则”享
受的保护。法律就是要在这二者之间
董事对于公司的股东负有义务。义务的性质是受托人的义务。因为传统的理论上面,董
事是受托于股东-所有者管理和经营公司的代理人。这个概括的义务通常被描述为两个
方面的义务:忠诚义务,审慎义务。忠诚义务是说,董事在个人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发
生冲突的时候,必须服从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审慎义务是说,在监管和指导公司
运作的决策过程中,必须使用应有的谨慎。
但是另外一方面,作为公司的经营者,他们的职权也是不能被侵犯和打扰的,否则代理
人的任何决策都可以随时被“本人”否定,随时听从“本人”的调派,股东操纵一切。
这种状况是不符合现代公司复杂的结构和运作的效率目标的。这样,公司董事又有了一
种法律上的保护,也可以认为是一种权利。至少,在就任何公司经营的事项,在股东和
董事之间发生争议的时候,法律总是首先倾向董事,保护他们的决定而不去打扰。这就
是“商业判断规则”,含义是公司董事的决策是商业专家们的判断,应当受到尊重,没
有特殊的理由,不应该受到股东-原告的挑战和法院的质疑。
所以,在董事身上,有着相互矛盾的义务和特权:受托义务和按照“商业判断规则”享
受的保护。法律就是要在这二者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