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关于real estate lawyer里面的细则问题# Law -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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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 1952 年 10 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
校之一。经过 60 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基本形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管、理、经
、文、法、哲、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学科体
系,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重点大学之一。现有教职工 3000余人,院士及双聘
院士 10人,“长江学者” 11人。
近年来,我国航空航天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一些重要领域已经跻
身于世界先进行列。作为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重点高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
国家航空、航天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先后参与了“神舟”载人航天、“嫦娥”探月
等工程的研制工作。同时,我国航空、航天和民航的快速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取得的巨
大成就,也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促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入了蓬
勃发展的新阶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隶属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
代化建设的主力军,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专家学者和青年学子报效祖国、投身祖国的航
空航天事业,为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贡献力量。南航也将致力于为每一位
加盟南航的教学科研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施展才华的舞台,我们期待您的加盟
,并与我们共同携手共创南航光辉灿烂的明天!
一、招聘学科
1.力学 2.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3.机械工程 4.仪器科学与技术 5.信息与通信
工程 6.控制科学与工程 7.交通运输工程 8.光学工程 9.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 软件工程 13.管理科学与工程
14. 数学 15.电气工程 16.核科学与技术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千人计划”岗位
1.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招聘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正教
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
,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
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
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应聘者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待遇:
(1)由中央财政提供一次性补助100万(免税);
(2)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3)全职来校人员可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或自购商品房由学校给予一定额度的
购房补贴;非全职来校人员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公寓住房;
(4)结合学校的学科建设,经专家评审立项后学校提供一定的科研配套经费,并提供
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
(5)根据需要配备工作助手;
(6)根据本人需要,妥善安排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事宜。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招聘条件:
(1)申请短期项目的申请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
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招聘条件第(1)条有关要求;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
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待遇:
(1)由中央财政提供一次性补助50万(免税);
(2)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3)薪酬及其他相关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3. “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招聘条件: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
,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
究工作5年以上;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
位;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
力;
(2)引进后应全职回国工作。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
间应在一年内;
(3)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
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
30日。
待遇:
(1)由中央财政提供一次性补助50万(免税);
(2)根据“青年千人计划”评审标准给予引进人才100万-300万元的科研补助经费,科
研经费一次核定,按进度拨款;
(3)薪酬及其他相关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4.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招聘条件:
申报人是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
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
、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
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待遇:
一事一议。
(二) 江苏特聘教授岗位
招聘条件:
1. 海外应聘者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 具有博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
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 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
、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达到江苏省正教授任职资格要求。
(4) 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
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
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
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须全职全时来校工作。
2. 国内应聘者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
康。
(2)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1971年
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 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
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② 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③ 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
④ 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
(4) 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且为选聘当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人才。
3. 已入选“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和江苏省“双
创人才”的人员,不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待遇:
学校向引进的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以下待遇:
1.聘期内,省和学校累计向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不低
于200万元人民币/人(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部属高校排前5名)为400万元人民币
/人)、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其中省资助1/4。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中省资助1/2。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3.学校为全职来校的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一次性安家费;可申购人才引进留用房,或自
购商品房由学校给予一定数额的购房补贴;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妥善解决居
留和出入境、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4.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优先配备研究生,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
5.学校积极推荐江苏特聘教授申报各级人才计划,有关待遇按照实际人才计划项目的
规定执行。
(三)其他岗位
我校还设有“长江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岗位
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双创计划”),“钱伟长讲座教授”岗位、南京航空航
天大学特聘教授岗位等学科、学术带头人引进岗位,具体招聘条件及待遇等有关情况详
见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uaa.edu.cn/article.asp?id=1121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含受教育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科研和获奖情况等)发送至
z********[email protected]或z*****[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中注明应聘岗位。我们在
收到应聘申请后将回复邮件确认,若在三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请和我们联系。
2013年“千人计划”岗位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31日,江苏特聘教授岗位申请截止日期为6
月15日,此日期之后应聘者将作为明年招聘候选人。
四、联系方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 邮编:210016
联系人: 赵海燕 付亮
电话:+86-25-84892461
传真:+86-25-84895923
E-mail:z********[email protected];z*****[email protected]
南航人才招聘网http://zp.nuaa.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nuaa.edu.cn/nuaanew
校之一。经过 60 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基本形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管、理、经
、文、法、哲、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学科体
系,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重点大学之一。现有教职工 3000余人,院士及双聘
院士 10人,“长江学者” 11人。
近年来,我国航空航天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一些重要领域已经跻
身于世界先进行列。作为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重点高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
国家航空、航天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先后参与了“神舟”载人航天、“嫦娥”探月
等工程的研制工作。同时,我国航空、航天和民航的快速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取得的巨
大成就,也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促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入了蓬
勃发展的新阶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隶属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
代化建设的主力军,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专家学者和青年学子报效祖国、投身祖国的航
空航天事业,为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贡献力量。南航也将致力于为每一位
加盟南航的教学科研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施展才华的舞台,我们期待您的加盟
,并与我们共同携手共创南航光辉灿烂的明天!
一、招聘学科
1.力学 2.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3.机械工程 4.仪器科学与技术 5.信息与通信
工程 6.控制科学与工程 7.交通运输工程 8.光学工程 9.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 软件工程 13.管理科学与工程
14. 数学 15.电气工程 16.核科学与技术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千人计划”岗位
1.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招聘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正教
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
,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
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
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应聘者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待遇:
(1)由中央财政提供一次性补助100万(免税);
(2)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3)全职来校人员可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或自购商品房由学校给予一定额度的
购房补贴;非全职来校人员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公寓住房;
(4)结合学校的学科建设,经专家评审立项后学校提供一定的科研配套经费,并提供
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
(5)根据需要配备工作助手;
(6)根据本人需要,妥善安排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事宜。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招聘条件:
(1)申请短期项目的申请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
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招聘条件第(1)条有关要求;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
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待遇:
(1)由中央财政提供一次性补助50万(免税);
(2)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3)薪酬及其他相关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3. “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招聘条件: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
,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
究工作5年以上;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
位;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
力;
(2)引进后应全职回国工作。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
间应在一年内;
(3)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
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
30日。
待遇:
(1)由中央财政提供一次性补助50万(免税);
(2)根据“青年千人计划”评审标准给予引进人才100万-300万元的科研补助经费,科
研经费一次核定,按进度拨款;
(3)薪酬及其他相关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4.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招聘条件:
申报人是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
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
、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
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待遇:
一事一议。
(二) 江苏特聘教授岗位
招聘条件:
1. 海外应聘者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 具有博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
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 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
、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达到江苏省正教授任职资格要求。
(4) 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
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
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
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须全职全时来校工作。
2. 国内应聘者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
康。
(2)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1971年
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 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
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② 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③ 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
④ 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
(4) 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且为选聘当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人才。
3. 已入选“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和江苏省“双
创人才”的人员,不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待遇:
学校向引进的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以下待遇:
1.聘期内,省和学校累计向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不低
于200万元人民币/人(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部属高校排前5名)为400万元人民币
/人)、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其中省资助1/4。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中省资助1/2。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3.学校为全职来校的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一次性安家费;可申购人才引进留用房,或自
购商品房由学校给予一定数额的购房补贴;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妥善解决居
留和出入境、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4.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优先配备研究生,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
5.学校积极推荐江苏特聘教授申报各级人才计划,有关待遇按照实际人才计划项目的
规定执行。
(三)其他岗位
我校还设有“长江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岗位
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双创计划”),“钱伟长讲座教授”岗位、南京航空航
天大学特聘教授岗位等学科、学术带头人引进岗位,具体招聘条件及待遇等有关情况详
见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uaa.edu.cn/article.asp?id=1121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含受教育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科研和获奖情况等)发送至
z********[email protected]或z*****[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中注明应聘岗位。我们在
收到应聘申请后将回复邮件确认,若在三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请和我们联系。
2013年“千人计划”岗位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31日,江苏特聘教授岗位申请截止日期为6
月15日,此日期之后应聘者将作为明年招聘候选人。
四、联系方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 邮编:210016
联系人: 赵海燕 付亮
电话:+86-25-84892461
传真:+86-25-84895923
E-mail:z********[email protected];z*****[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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