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 5,平权法案, 与华人子女升学# LeisureTime - 读书听歌看电影
R*k
1 楼
最近加州宪法修正案SCA-5在全美华人中激起巨大的反响。华人之所以群情激奋,是因
为 SCA-5 提议删除加州民权提案(209提案)中任何提到 “公共教育” 的文字。说到
这儿,不得不提一下大名鼎鼎的209提案。209提案是加州在1996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
该提案禁止州政府在公务员招募,公共服务合同签订,和公共教育中考虑种族和性别因
素。这个提案让加州成为全美第一个禁止公立大学以种族因素为录取标准的州。在209
提案通过后很多其他州跟进,掀起了公立大学以成绩为录取衡量标准的浪潮。
因为209提案,加州的公立大学在录取新生时不能考虑种族的因素,致使最近这十几年
来亚裔学生在加州大学的比例大幅上升,去年达到了36%。再加上大量的来自国内和其
他亚洲国家的留学生。去加州大学的任何一个分校参观,都会看到乌泱泱的中国人面孔
。。。
SCA-5 的目的是允许加州的公立大学在录取新生时考虑种族的因素,从而使学生的成分
更加多元化。然而,SCA-5毕竟只是修改加州的宪法。即使SCA-5 通过公投成为加州的
法律,加州的公立大学在制定录取政策是还必须考虑美国的联邦法律,避免违反美国的
联邦宪法。这其中最相关的美国联邦法律,就是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
平权法案最早是由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1961年签署的行政命令,是用来照顾少数族
裔和弱势群体的优惠措施。这个法案字面上是禁止在招工入学的时候用种族来歧视少数
民族,但事实上为了达到反种族歧视的目的,使用了种族作为招工入学的一个重要决定
因素。这个法案在当时具有很大的现实政治意义,因为当时对黑人的种族歧视非常严重
,种族矛盾空前突出,社会次序到了崩溃的边缘。这个法案有效地缓和了美国的种族矛
盾,为美国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
虽然平权法案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平权法案在实施中使用种族作为大学录取新生
的一项标准却是赤果果地违反了美国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 (Equal Protection
Clause)。所以这些年来平权法案不停地遭到起诉,质疑这个法案的宪法合法性。对于
这些诉讼,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长期以来一直装聋作哑,顾左右而言他。因为大法
官们也意识到种族歧视在美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平权法案这样的猛药来以毒攻毒。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种族歧视在美国各种社会问题中的重要性逐渐降低,最高法
院越来越无法无视平权法案的明显的违宪性质。于是在最近的十几年,最高法院开始逐
渐地通过一系列的判决来试图把平权法案这个怪物收回到瓶子里去。先是在2003年,最
高法院判决了一个叫 Grutter v. Bollinger 的案子。Grutter 是一个申请密歇根大学
法学院的白人女学生,Bollinger 是密歇根大学的校长。Grutter 控告密歇根大学,因
为她觉得自己没被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录取是因为她是白人,因而被逆向歧视了。最高法
院最后判决是密歇根大学胜诉。从表明上看,最高法院再次维护了平权法案的合法性,
但是大法官们却在判决书里埋下了伏笔,说美国在25年之内将不再需要平权法案这个政
策,为推翻平权法案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这个时间表的推进却似乎比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原先想象的要快许多。2013年,仅仅10
年以后,最高法院再次受理了一个类似的案子,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同
样是白人女生,同样是逆向歧视,只是这次告的是德州大学。地区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判
决都是对德州大学有利,最高法院却出人意料地接手了这个案子,评论家们纷纷预测平
权法案的末日已经来临。然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在最后时刻显然是缺乏做出这么大决
定的勇气,犹豫再三后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判决,只是把皮球踢回了地区法院,让他们重
新审理。不过这个案子充分暴露了最高法院对平权法案的不友好态度。可以预料在不久
的将来,最高法院将再次受理类似的案子,平权法案将会被逐渐消弱,甚至被完全摒弃。
回到加州的 SCA-5,笔者预测不管这个法案是否通过,它的命运最终都很有可能由美国
最高法院决定。即使 SCA-5 成为了加州宪法的一部分,加州大学在录取学生时也会非
常谨慎地使用种族作为一项标准。所以这项法案对华人子女升学的影响将会是有限的。
华人通过这次事件,更加意识到了参政议政的重要性,对华人在美国的长远发展会起到
积极的促进作用。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为 SCA-5 提议删除加州民权提案(209提案)中任何提到 “公共教育” 的文字。说到
这儿,不得不提一下大名鼎鼎的209提案。209提案是加州在1996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
该提案禁止州政府在公务员招募,公共服务合同签订,和公共教育中考虑种族和性别因
素。这个提案让加州成为全美第一个禁止公立大学以种族因素为录取标准的州。在209
提案通过后很多其他州跟进,掀起了公立大学以成绩为录取衡量标准的浪潮。
因为209提案,加州的公立大学在录取新生时不能考虑种族的因素,致使最近这十几年
来亚裔学生在加州大学的比例大幅上升,去年达到了36%。再加上大量的来自国内和其
他亚洲国家的留学生。去加州大学的任何一个分校参观,都会看到乌泱泱的中国人面孔
。。。
SCA-5 的目的是允许加州的公立大学在录取新生时考虑种族的因素,从而使学生的成分
更加多元化。然而,SCA-5毕竟只是修改加州的宪法。即使SCA-5 通过公投成为加州的
法律,加州的公立大学在制定录取政策是还必须考虑美国的联邦法律,避免违反美国的
联邦宪法。这其中最相关的美国联邦法律,就是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
平权法案最早是由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1961年签署的行政命令,是用来照顾少数族
裔和弱势群体的优惠措施。这个法案字面上是禁止在招工入学的时候用种族来歧视少数
民族,但事实上为了达到反种族歧视的目的,使用了种族作为招工入学的一个重要决定
因素。这个法案在当时具有很大的现实政治意义,因为当时对黑人的种族歧视非常严重
,种族矛盾空前突出,社会次序到了崩溃的边缘。这个法案有效地缓和了美国的种族矛
盾,为美国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
虽然平权法案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平权法案在实施中使用种族作为大学录取新生
的一项标准却是赤果果地违反了美国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 (Equal Protection
Clause)。所以这些年来平权法案不停地遭到起诉,质疑这个法案的宪法合法性。对于
这些诉讼,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长期以来一直装聋作哑,顾左右而言他。因为大法
官们也意识到种族歧视在美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平权法案这样的猛药来以毒攻毒。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种族歧视在美国各种社会问题中的重要性逐渐降低,最高法
院越来越无法无视平权法案的明显的违宪性质。于是在最近的十几年,最高法院开始逐
渐地通过一系列的判决来试图把平权法案这个怪物收回到瓶子里去。先是在2003年,最
高法院判决了一个叫 Grutter v. Bollinger 的案子。Grutter 是一个申请密歇根大学
法学院的白人女学生,Bollinger 是密歇根大学的校长。Grutter 控告密歇根大学,因
为她觉得自己没被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录取是因为她是白人,因而被逆向歧视了。最高法
院最后判决是密歇根大学胜诉。从表明上看,最高法院再次维护了平权法案的合法性,
但是大法官们却在判决书里埋下了伏笔,说美国在25年之内将不再需要平权法案这个政
策,为推翻平权法案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这个时间表的推进却似乎比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原先想象的要快许多。2013年,仅仅10
年以后,最高法院再次受理了一个类似的案子,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同
样是白人女生,同样是逆向歧视,只是这次告的是德州大学。地区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判
决都是对德州大学有利,最高法院却出人意料地接手了这个案子,评论家们纷纷预测平
权法案的末日已经来临。然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在最后时刻显然是缺乏做出这么大决
定的勇气,犹豫再三后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判决,只是把皮球踢回了地区法院,让他们重
新审理。不过这个案子充分暴露了最高法院对平权法案的不友好态度。可以预料在不久
的将来,最高法院将再次受理类似的案子,平权法案将会被逐渐消弱,甚至被完全摒弃。
回到加州的 SCA-5,笔者预测不管这个法案是否通过,它的命运最终都很有可能由美国
最高法院决定。即使 SCA-5 成为了加州宪法的一部分,加州大学在录取学生时也会非
常谨慎地使用种族作为一项标准。所以这项法案对华人子女升学的影响将会是有限的。
华人通过这次事件,更加意识到了参政议政的重要性,对华人在美国的长远发展会起到
积极的促进作用。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