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果仁遇害三十周年!凶手30年未赔付一分一毫未坐一天牢 (转载# LeisureTime - 读书听歌看电影
wh
1 楼
附原报道链接:
http://lt.cjdby.net/thread-1404329-1-1.html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WLion (受伤的狮子),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陈果仁遇害三十周年!凶手30年未赔付一分一毫未坐一天牢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Feb 20 10:19:53 2016, 美东)
今天是陈果仁遇害三十周年!凶手30年未赔付一分一毫未坐一天牢 [复制链接]
本帖最后由 ecgz88 于 2012-6-24 01:29 编辑
令我一直难忘的是他那看上去慈祥中国母亲,87年离开霉国伤心地返回广州,01年估计
因医保原因返美02年病逝
http://en.wikipedia.org/wiki/Death_of_Vincent_Chin
在这可以看到那个毫无羞耻感的凶手,亚裔黑帮应该把他就地正法,30年未赔付一分一毫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mt8Pgk31mk&feature=related
在1982年6月的一個夜晚,年僅27歲的華裔工程師陳果仁,在結婚前兩天,與兩個朋友
到酒吧喝酒。酒後,與一名舞女爭執起來,繼而又與羅納德艾賓施(一名在佳士拿車廠
工作的工頭)和邁克爾尼茲(艾賓施的繼子)爭吵起來。當舞女從陳果仁他們那桌,移到
艾賓施那邊時,艾賓施說﹕見到正野都不識貨,是嗎?臭小子!
這時,陳果仁有所反應說﹕我不是一個小孩。雙方進一步口角,「他媽的!就是你令我
們無工開。」然後,根據陳果仁其中一位朋友說: 聽見艾賓施說﹕我就是不太肯定你
一個小笨蛋,還是一個大笨蛋。這時,陳果仁就站了起來,並繞過我和吉米附近,走向
艾賓施,艾賓施便站起來,陳果仁向他的胸口推了一下,艾賓施也推了陳果仁,他們開
始毆鬥。(據艾賓施指稱,陳果仁首先動手。)
跟著便拳毆。然後,艾賓施拿起椅子,開始向陳果仁揮動。陳果仁也拿起椅子擋開艾賓
施。意外地,椅子打中尼茲的臉,引致尼茲流血。尼茲便加入混戰。未幾,艾賓施及尼
茲均躺在地板上,而陳果仁還站著。
酒吧老板把大家都扔出去。他們在停車場再發生口角。尼茲從他的汽車中,取出一根路
易斯維爾重擊手棒球棍(紐約時代週刊,1989)。
當尼茲(或艾賓施)從汽車行李箱取出棒球棍後,陳果仁說﹕若你們放下棒球棍,我會奉
陪到底。他們當然沒有放下,陳果仁和他的朋友便跑掉了。
艾賓施和尼茲在鄰區兜截 [據消息來源說,大約兜截了30分鐘],他們駕駛著普利茅斯
房車,終於在附近的麥當勞找到了陳果仁。陳果仁設法逃跑,但被尼茲捉住。尼茲捉住
陳果仁,艾賓施用棒球棍連續打陳果仁(紐約時代週刊,1989)。
根據影片中一個證人(休班警察)在被訪時表示:已有足够時間讓他們冷靜下來。艾賓施
是喝過一點,但我不認為他是喝醉了。他確實知道他在做什麼,並且,他是做了。
艾賓施至少打了陳果仁的頭部四次。另一個目擊者亦是休班警察說﹕艾賓施揮動球棒,
就好像棒球邉訂T打出一個全壘打一樣,是全身、全力進行的。
陳果仁被送往醫院,很快便進入腦死亡狀態,在昏迷了四天便死去。
在1983年,韋恩郡查爾斯考夫曼法官,判了艾賓施和他的繼子邁克爾尼茲過失殺人罪、
罰款及監守行為。法官判兩被告監守行為三年,並罰款$3000。考夫曼法官解釋說﹕艾
賓施和尼茲的做法是想懲戒一下陳果仁。如果是一項殘殺行為,這些人會是被判入獄的
(紐約時報,1989)。
亞太美社區對這輕率的處罰,認為是一種侵犯,於是訴諸聯邦法庭,說這是違反陳果仁
的民權。美國聯邦司法部向艾賓施和尼茲提出控訴。
在1984年,艾賓施被判侵犯陳果仁的民權,罪名成立,判入獄25年,尼茲則無罪釋放,
並指示尼茲要接受戒酒治療,簽保$20,000後獲釋。艾賓施和他的繼子尼茲沒有在監獄
渡過一天。不久,因法律上的技術問題,判罪被推翻,判令重審。
在1987年,在辛辛那提一陪審團徹銷了對艾賓施的控罪,指出襲擊無種族動機。在年底
,在對艾賓施的民事訴訟中,法庭批准了一項協議,艾賓施同意續年賠陳果仁家屬1百
50萬元。這個47歲的被解僱工人艾賓施是無固定職業,要他支付巨額罰款,似乎是絕不
可能的事情。
最後一次艾賓施(或陳果仁) 在報紙上出現是在1987年。在那個決定後,除了陳果仁的
母親搬返中國廣東外,我是十分肯定,這已沒多大意義。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 ... %9B%AA?instance=m1b
30年前在底特律市組織發起陳果仁聲援运动的作家谢漢蘭22日在舊金山說,30年後的今
天,陳果仁及他的母親余瓊芳仍未爭回公道。兇手之一的艾賓斯(Ronald Ebens)沒有按
法庭規定對余瓊芳賠償,逃到內華達。謝漢蘭期盼居於內華達州的華裔幫忙注意艾賓斯
的動向,就算有一天他離世,亞裔社區仍要追討這筆舊債。
謝漢蘭比陳果仁大三歲,可以說兩人是同一年代、背景相似的美國土生土長華裔。1982
年6月23日陳果仁被殺當時,謝漢蘭由紐約搬到底特律居住沒多久。謝漢蘭從當地的英
文報章知道陳果仁被殺事件,開始關注案件發展,最後發起聲援陳果仁的表威及抗議运
动。
「美國公民正義會」(簡稱ACJ,American Citizens for Justice)是謝漢蘭等聲援陳果
仁案者創立的團體。謝漢蘭說,這個團體至今仍然存在,沒有因為30年的過去而忘記,
也沒有解散,依然在运作中,为争取公道而努力。
謝漢蘭憶述30年前的聲援运动时說,雖然在刑事案上,亞裔社區為陳果仁討回公道的努
力都失敗,無法迫使殺死陳果仁的白人父子艾賓斯和尼茲(Michael Nitz)坐牢,但在民
事訴訟方面可爭取到一點點的勝利。
民事訴訟在1987年3月23日審結,法院下令艾賓斯和尼茲作出賠償。艾賓斯親手以球棒
打死陳果仁,被判賠償150萬元,規定前兩年要每月付200元和薪水的25%。繼子尼茲以
雙手握著陳果仁使他無法動彈被打死,要賠償5萬元,每周付款30元,十年還清。
謝漢蘭說,尼茲在訴訟結束後已繳付賠償金,但繼父艾賓斯再逃避責任,逃到法律比較
寬鬆的內華達州。據了解,至今艾賓斯仍住在內華達州的韓德森(Henderson)市,購有
房子和汽車。
為了不想留下有工作、有收入的紀錄,艾賓斯在內華達州多年,要求雇主以現金發薪,
逃避為陳家賠償的法律責任。
謝漢蘭強調,她和「美國公民正義會」一生都不會放棄追討賠償。如果有一天艾賓斯死
亡,他們就可以向法院提交文件,接手他留下的所有財產,連本金和20多年來拖欠的利
息,可追回的總金額已達到470萬元。
陳果仁遇害滿30年,謝漢蘭感嘆地說,全美亞裔面對的仇恨犯罪問題依舊存在,沒有改
善。30年前大家站起來大聲抗議,舉牌子表威,目的是希望全美關心亞裔面對的仇恨問
題。
時至今日,謝漢蘭說,全美各地仍然出現無數的反亞裔仇恨事件,外界不認同亞裔受到
攻擊是基於仇恨,亞裔社區仍有一條遙遠的路要走,30年來沒有改變。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陳果仁遇害30年 沉冤猶待雪
今年是華裔男子陳果仁(Vincent Chin)遇害30周年,包括紐約市立大學亞裔研究所等在
內的全美數十個機構團體,將於23日通過Google視訊聚會的方式,舉辦「陳果仁事件30
周年:亞裔維權的過去和現在」(Vincent Chin 30: Standing Up Then and Now)紀念
活動,邀民權人士一起討論仇恨犯罪、霸凌等問題。
1982年6月,年僅27歲、還有四天就要結婚的陳果仁,在底特律被兩名失業的白人用棒
球棒毆打致死。讓人憤怒的是,兇手所面臨的懲罰僅是3000元賠款及三年緩刑,一天的
牢都不用坐。判決結果令整個亞裔社區憤怒不已:「如果被殺的是白人,肯定不會只罰
3000元!」誓為陳果仁伸張正義,被視為亞裔人權發展的里程碑。
一晃30年過去,「亞裔促進會」(APA for Progress)此次特別組織、聯合數十個城市的
機構團體,召開為時一個小時的全國性視訊討論會。「憤怒亞裔男」(Angry Asian Man
)網站的Phil Yu將擔任主持人,聯邦眾議員趙美心(Judy Chu)、美國MSL委員會灣區分
會執行主任比羅(Zahra Billoo)、美華協會(OCA)執行主任早矢士(Tom Hayashi)、亞裔
正義中心(Asian American Justice Center)執行主任摩亞(Mee Moua)等皆將發言。
記者蔡明容舊金山報導
為紀念陳果仁事件引起的亞裔民權运动,旧金山市議員馬兆光於19日提案,訂6月23日為
舊金山「陳果仁日」,並向當時任舊金山亞美正義組織(AAJ)財務的方小龍頒發榮譽狀
。提案獲得市議會全票通過。
1982年底特律汽車工業受到日本車衝擊。當時年僅27歲的陳果仁於6月19日被兩名失業
的白人汽車工人誤認為日裔,以球棒毆打成重傷,6月23日宣告死亡。
雖然兩名兇手認罪,但法官考夫曼卻只判3000元罰款與緩刑三個月,激起全美亞裔串聯
遊行與抗爭,被視為亞裔人權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方小龍回憶起當時的情況說:「亞裔展現前所未有的團結,在舊金山華埠發起遊行,為
陳果仁爭取正義並呼籲停止對亞裔的仇恨犯罪。人潮擠滿大街小巷的景象,我這輩子都
無法忘記」。
馬兆光表示,陳果仁案對當時讀大學的他造成極大震撼,也啟發他投入民權與社會运动
。在陳果仁遇害30年之際,他希望舊金山以陳果仁日紀念他短暫的一生,以及隨
之展
開的亞裔民權运动。
方小龍表示,法官對兩名兇手從輕量刑後,全美亞裔快速的串聯,他被要求籌組亞美正
義組織並擔任財務,現任舊金山市長李孟賢也是成員之一,現任屋崙市長關麗珍則擔任
他的秘書。方小龍負責邀請陳果仁的母親陳余瓊芳參加遊行。他說,陳余瓊芳是傳統的
華裔母親,溫柔沉默不善於說話,但為了枉死的兒子,特別飛到舊金山參加遊行。
方小龍說,當時華埠幾乎所有商家都主動掏腰包,要幫忙支付費用,一下午就募集了2
萬元,這種盛況他再也沒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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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一直难忘的是他那看上去慈祥中国母亲,87年离开霉国伤心地返回广州,01年估计
因医保原因返美02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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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可以看到那个毫无羞耻感的凶手,亚裔黑帮应该把他就地正法,30年未赔付一分一毫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mt8Pgk31mk&feature=related
在1982年6月的一個夜晚,年僅27歲的華裔工程師陳果仁,在結婚前兩天,與兩個朋友
到酒吧喝酒。酒後,與一名舞女爭執起來,繼而又與羅納德艾賓施(一名在佳士拿車廠
工作的工頭)和邁克爾尼茲(艾賓施的繼子)爭吵起來。當舞女從陳果仁他們那桌,移到
艾賓施那邊時,艾賓施說﹕見到正野都不識貨,是嗎?臭小子!
這時,陳果仁有所反應說﹕我不是一個小孩。雙方進一步口角,「他媽的!就是你令我
們無工開。」然後,根據陳果仁其中一位朋友說: 聽見艾賓施說﹕我就是不太肯定你
一個小笨蛋,還是一個大笨蛋。這時,陳果仁就站了起來,並繞過我和吉米附近,走向
艾賓施,艾賓施便站起來,陳果仁向他的胸口推了一下,艾賓施也推了陳果仁,他們開
始毆鬥。(據艾賓施指稱,陳果仁首先動手。)
跟著便拳毆。然後,艾賓施拿起椅子,開始向陳果仁揮動。陳果仁也拿起椅子擋開艾賓
施。意外地,椅子打中尼茲的臉,引致尼茲流血。尼茲便加入混戰。未幾,艾賓施及尼
茲均躺在地板上,而陳果仁還站著。
酒吧老板把大家都扔出去。他們在停車場再發生口角。尼茲從他的汽車中,取出一根路
易斯維爾重擊手棒球棍(紐約時代週刊,1989)。
當尼茲(或艾賓施)從汽車行李箱取出棒球棍後,陳果仁說﹕若你們放下棒球棍,我會奉
陪到底。他們當然沒有放下,陳果仁和他的朋友便跑掉了。
艾賓施和尼茲在鄰區兜截 [據消息來源說,大約兜截了30分鐘],他們駕駛著普利茅斯
房車,終於在附近的麥當勞找到了陳果仁。陳果仁設法逃跑,但被尼茲捉住。尼茲捉住
陳果仁,艾賓施用棒球棍連續打陳果仁(紐約時代週刊,1989)。
根據影片中一個證人(休班警察)在被訪時表示:已有足够時間讓他們冷靜下來。艾賓施
是喝過一點,但我不認為他是喝醉了。他確實知道他在做什麼,並且,他是做了。
艾賓施至少打了陳果仁的頭部四次。另一個目擊者亦是休班警察說﹕艾賓施揮動球棒,
就好像棒球邉訂T打出一個全壘打一樣,是全身、全力進行的。
陳果仁被送往醫院,很快便進入腦死亡狀態,在昏迷了四天便死去。
在1983年,韋恩郡查爾斯考夫曼法官,判了艾賓施和他的繼子邁克爾尼茲過失殺人罪、
罰款及監守行為。法官判兩被告監守行為三年,並罰款$3000。考夫曼法官解釋說﹕艾
賓施和尼茲的做法是想懲戒一下陳果仁。如果是一項殘殺行為,這些人會是被判入獄的
(紐約時報,1989)。
亞太美社區對這輕率的處罰,認為是一種侵犯,於是訴諸聯邦法庭,說這是違反陳果仁
的民權。美國聯邦司法部向艾賓施和尼茲提出控訴。
在1984年,艾賓施被判侵犯陳果仁的民權,罪名成立,判入獄25年,尼茲則無罪釋放,
並指示尼茲要接受戒酒治療,簽保$20,000後獲釋。艾賓施和他的繼子尼茲沒有在監獄
渡過一天。不久,因法律上的技術問題,判罪被推翻,判令重審。
在1987年,在辛辛那提一陪審團徹銷了對艾賓施的控罪,指出襲擊無種族動機。在年底
,在對艾賓施的民事訴訟中,法庭批准了一項協議,艾賓施同意續年賠陳果仁家屬1百
50萬元。這個47歲的被解僱工人艾賓施是無固定職業,要他支付巨額罰款,似乎是絕不
可能的事情。
最後一次艾賓施(或陳果仁) 在報紙上出現是在1987年。在那個決定後,除了陳果仁的
母親搬返中國廣東外,我是十分肯定,這已沒多大意義。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 ... %9B%AA?instance=m1b
30年前在底特律市組織發起陳果仁聲援运动的作家谢漢蘭22日在舊金山說,30年後的今
天,陳果仁及他的母親余瓊芳仍未爭回公道。兇手之一的艾賓斯(Ronald Ebens)沒有按
法庭規定對余瓊芳賠償,逃到內華達。謝漢蘭期盼居於內華達州的華裔幫忙注意艾賓斯
的動向,就算有一天他離世,亞裔社區仍要追討這筆舊債。
謝漢蘭比陳果仁大三歲,可以說兩人是同一年代、背景相似的美國土生土長華裔。1982
年6月23日陳果仁被殺當時,謝漢蘭由紐約搬到底特律居住沒多久。謝漢蘭從當地的英
文報章知道陳果仁被殺事件,開始關注案件發展,最後發起聲援陳果仁的表威及抗議运
动。
「美國公民正義會」(簡稱ACJ,American Citizens for Justice)是謝漢蘭等聲援陳果
仁案者創立的團體。謝漢蘭說,這個團體至今仍然存在,沒有因為30年的過去而忘記,
也沒有解散,依然在运作中,为争取公道而努力。
謝漢蘭憶述30年前的聲援运动时說,雖然在刑事案上,亞裔社區為陳果仁討回公道的努
力都失敗,無法迫使殺死陳果仁的白人父子艾賓斯和尼茲(Michael Nitz)坐牢,但在民
事訴訟方面可爭取到一點點的勝利。
民事訴訟在1987年3月23日審結,法院下令艾賓斯和尼茲作出賠償。艾賓斯親手以球棒
打死陳果仁,被判賠償150萬元,規定前兩年要每月付200元和薪水的25%。繼子尼茲以
雙手握著陳果仁使他無法動彈被打死,要賠償5萬元,每周付款30元,十年還清。
謝漢蘭說,尼茲在訴訟結束後已繳付賠償金,但繼父艾賓斯再逃避責任,逃到法律比較
寬鬆的內華達州。據了解,至今艾賓斯仍住在內華達州的韓德森(Henderson)市,購有
房子和汽車。
為了不想留下有工作、有收入的紀錄,艾賓斯在內華達州多年,要求雇主以現金發薪,
逃避為陳家賠償的法律責任。
謝漢蘭強調,她和「美國公民正義會」一生都不會放棄追討賠償。如果有一天艾賓斯死
亡,他們就可以向法院提交文件,接手他留下的所有財產,連本金和20多年來拖欠的利
息,可追回的總金額已達到470萬元。
陳果仁遇害滿30年,謝漢蘭感嘆地說,全美亞裔面對的仇恨犯罪問題依舊存在,沒有改
善。30年前大家站起來大聲抗議,舉牌子表威,目的是希望全美關心亞裔面對的仇恨問
題。
時至今日,謝漢蘭說,全美各地仍然出現無數的反亞裔仇恨事件,外界不認同亞裔受到
攻擊是基於仇恨,亞裔社區仍有一條遙遠的路要走,30年來沒有改變。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陳果仁遇害30年 沉冤猶待雪
今年是華裔男子陳果仁(Vincent Chin)遇害30周年,包括紐約市立大學亞裔研究所等在
內的全美數十個機構團體,將於23日通過Google視訊聚會的方式,舉辦「陳果仁事件30
周年:亞裔維權的過去和現在」(Vincent Chin 30: Standing Up Then and Now)紀念
活動,邀民權人士一起討論仇恨犯罪、霸凌等問題。
1982年6月,年僅27歲、還有四天就要結婚的陳果仁,在底特律被兩名失業的白人用棒
球棒毆打致死。讓人憤怒的是,兇手所面臨的懲罰僅是3000元賠款及三年緩刑,一天的
牢都不用坐。判決結果令整個亞裔社區憤怒不已:「如果被殺的是白人,肯定不會只罰
3000元!」誓為陳果仁伸張正義,被視為亞裔人權發展的里程碑。
一晃30年過去,「亞裔促進會」(APA for Progress)此次特別組織、聯合數十個城市的
機構團體,召開為時一個小時的全國性視訊討論會。「憤怒亞裔男」(Angry Asian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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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執行主任比羅(Zahra Billoo)、美華協會(OCA)執行主任早矢士(Tom Hayashi)、亞裔
正義中心(Asian American Justice Center)執行主任摩亞(Mee Moua)等皆將發言。
記者蔡明容舊金山報導
為紀念陳果仁事件引起的亞裔民權运动,旧金山市議員馬兆光於19日提案,訂6月23日為
舊金山「陳果仁日」,並向當時任舊金山亞美正義組織(AAJ)財務的方小龍頒發榮譽狀
。提案獲得市議會全票通過。
1982年底特律汽車工業受到日本車衝擊。當時年僅27歲的陳果仁於6月19日被兩名失業
的白人汽車工人誤認為日裔,以球棒毆打成重傷,6月23日宣告死亡。
雖然兩名兇手認罪,但法官考夫曼卻只判3000元罰款與緩刑三個月,激起全美亞裔串聯
遊行與抗爭,被視為亞裔人權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方小龍回憶起當時的情況說:「亞裔展現前所未有的團結,在舊金山華埠發起遊行,為
陳果仁爭取正義並呼籲停止對亞裔的仇恨犯罪。人潮擠滿大街小巷的景象,我這輩子都
無法忘記」。
馬兆光表示,陳果仁案對當時讀大學的他造成極大震撼,也啟發他投入民權與社會运动
。在陳果仁遇害30年之際,他希望舊金山以陳果仁日紀念他短暫的一生,以及隨
之展
開的亞裔民權运动。
方小龍表示,法官對兩名兇手從輕量刑後,全美亞裔快速的串聯,他被要求籌組亞美正
義組織並擔任財務,現任舊金山市長李孟賢也是成員之一,現任屋崙市長關麗珍則擔任
他的秘書。方小龍負責邀請陳果仁的母親陳余瓊芳參加遊行。他說,陳余瓊芳是傳統的
華裔母親,溫柔沉默不善於說話,但為了枉死的兒子,特別飛到舊金山參加遊行。
方小龍說,當時華埠幾乎所有商家都主動掏腰包,要幫忙支付費用,一下午就募集了2
萬元,這種盛況他再也沒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