啰嗦的报个PD 2014年10月EB23,领事处理(CP)绿 (转载)# Livings*n2019-02-13 08:021 楼请问如果持有AP处境,但是loss job了。在没有employment的情况下,能持AP入境么?本人EB1A.
p*e2019-02-13 08:022 楼【 以下文字转载自 EB23 讨论区 】发信人: ziwang (ziwang), 信区: EB23标 题: 啰嗦的报个PD 2014年10月EB23,领事处理(CP)绿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Feb 13 09:38:44 2019, 美东)本人的绿卡经历有一定曲折性,感觉这样经历一遍人生也算完整了。2014年10月中旬的PD本来就是个坑爹的PD,如果当时雇主和律师手脚能快一些,获得早3个星期的PD的话,也许可以早一年半绿。从开始念叨雇主办绿卡开始,我就经常提醒他们几天的PD差距可以导致拿卡时间差几年,不料在相当程度上被言中。如今拿到卡,我仍然在此工作,而当初雇主方为给我尽快办卡造成最大阻力的一个人去年丢了工作(虽然似乎已经找到新的工作),不禁呵呵呵,当然此处跑题了按下不表。版上似乎有个误解是人在境内只能485 AOS,只有人在境外才能CP。事实是只有人在境内有合法身份的才能485 AOS,但所有人都可以选择CP。另一个误解似乎是485 AOS优于CP,其实不尽然,下面会再分析一下。CP的流程说一下: USCIS将I140 (对于FB则是I130) 批准转往位于NH的隶属于StateDepartment (DS) 的National Visa Center (NVC),NVC建档 -> (表B current) NVC通知缴费填表 (DS-260移民签证申请表) 提交civil documents复印件 (出生证及18岁后在美国以外居住过超过半年的每个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结婚证也包括结婚证)(如果是FB移民,还要提交affidavit of support相关文件复印件) -> 申请者缴费填表提交相关文件复印件 (缴费填表都在网上进行,CP程序正在现代化过程中,现在某些领事馆的FB case提交文件复印件已经转为email或网站上传完成,但EB case目前为止仍然以邮寄纸质复印件到NVC在NH的地址的方式进行) -> NVC初审申请表和相关文件并order background check,此步完成后俗称case complete (CC),并会email通知申请人 -> (表A current) NVC安排领事馆面谈日期时间 -> 申请人前往领事馆面谈 -> 获发移民签证 -> 使用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入境当时起成为美国的LPR。然后再说一下CP相对于485 AOS的优缺点,缺点先说:1. 没有AP/EAD,没有AC21 180-day portability,对于对这些benefits有迫切需要的申请者来说,CP可以不用考虑了。2. 需要提交18岁后在美国以外居住过超过半年的每个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485 AOS是没有这个要求的。在此不得不吐槽一下中国落后的公共服务水平。我个人办理过美澳中三国的此项证明,美澳都是全程网络/邮寄办理的,跨国也可办。中国则需要有人亲身前往被证明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此处似乎也不是全国一致的,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先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交道),如果委托办理,还需要委托书。本人是委托亲属办理。为了保证成功办理,我没有使用自己写的委托书,而是先去中国领事馆开了委托书公证,为此还涉及了和中国领事馆打交道,算了,此贴主题不是吐槽。3. 如果申请人实际是在美国的话,会涉及国际旅行费用。如果拖家带口或者需要多次旅行(见下),可能会产生可观的费用。CP的缺点说了,再说优点,这些也是我选择CP的原因:1. CP整个流程的pipeline很清晰,每一步都遵循先来后到FIFO,且有相对明确的处理时间,所以整个CP流程走完的时间是相对确定的。比如对于同一个领事馆面试的申请人,NVC会按照CC日期的先后安排面试;再比如NVC预审,我经历过2次(见下),2017年时承诺是收到所有费用和文件后9周CC,2018年时承诺是3周CC,实际都在这个时间之内就完成了。对于绝大多数申请者,如果自己积极主动,不考虑排期导致的延迟的话,整个CP流程可以在4-8个月内走完,这相对于某些年份的485处理时间是大大加速了。485的处理时间跟分配到的field office似乎也有很大相关性,这个问题在CP上不存在。当然最近看到大量485 AOS申请者485 RD后6个月左右报绿的,不知道这些是幸运者还是普遍现象(有具体了解的可以来说说)。如果485 RD后6个月后绿成为常态的话,CP的这个优势就不明显了。2. 按照上面对流程的介绍里说的,只要表B current,NVC就可以处理这个case直到CC(安排领事馆面试时间之前的最后一步)。所以对于有排期的人,相对于USCIS在绝大多数时间对EB只按表A收485的操作来说,NVC的操作方式实际上是在表A不current的情况下front-load大量处理,给申请者相对485来说一个很显著的head start。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见下),使用CP的有排期的申请人在表A首次current的当月或2个月内就拿到移民签证的几率是很高的,而485 AOS申请人里面这样的好运气大概是绝无仅有。接着再说一下可以使用的领事馆,相对于非移民签证 (NIV) 的灵活的申请地点来说,移民签证CP申请可以使用的领事馆是高度受限的。DS的规定是限制于位于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出生国、国籍国,或最终长居国(解释为在该国持有当前有效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国家)的美国领事馆处理此人的移民签证。当然如果某一领事馆愿意处理你的申请,他们的决定是最重要的。比如驻悉尼领事馆愿意处理所有在澳洲尚有6个月以上居留期限者的申请。本人有澳加的永久居留权,所以可以选择在广州,悉尼,或蒙特利尔的美国领事馆处理。最终本人是选择在美国驻悉尼领事馆处理的,因为觉得此处的移民签证处理工作较不繁忙,所以能较快的在CC后获得面试时间。广州的移民签证申请量很大就不必说了,蒙特利尔据我所知也较繁忙,因为有大量美加跨国婚姻产生的FB申请在此处理。当然繁忙程度和等待时间并不是线性关系,DS在繁忙的领事馆也会安排更高的处理能力,比如驻广州领事馆似乎是有专门的和NIV申请分开的场地每天处理移民签证面谈,而悉尼则是共用一个大厅,每周保留一天(周二)为移民签证专场专门进行移民签证面试而已。另一个没有选择广州的原因是CP的体检要在领事馆所在国的领事馆指定的医生或机构处进行,而不能在美国进行。据说在中国指定的体检机构的服务态度相当不好,另外体检可能涉及疫苗注射,而本人担心在中国可能会被注射中国国产疫苗。在此提醒一下,485 AOS和CP的选择在I140上就要做出,在理想情况下此时就需要考虑好自己想要以何种方式处理。如果选了CP,后来又想走485 AOS,那485 AOS仍然可以照交,但是485处理时间可能会有所加长,因为USCIS需要把批准的I140从NVC处要回去才能处理485。如果选了485 AOS,后来又想走AP,那就需要向USCIS提交I824表格,让USCIS把批准的I140转交给NVC处理,此表格的处理时间据说长达一年,所以如果排期将近,而I140上当初已经选择了485 AOS的话,那还是485 AOS走到底算了。下面来具体说说本人的绿卡历程:02/12/2016 EB2 I140 Approval (中间有过一次RFE) (此I140没有选CP)03/14/2017 EB3 I140 Approval (废了半天口舌才让雇主同意在排期不当前的情况下又交了份EB3 I140) (此I140选了在驻悉尼领事馆CP)04/04/2017 NVC电邮告知收到EB3 I140批准,但因为排期无法继续处理 (此时表B都不current) (此时 EB3 表A 15AUG14 表B 01MAY14)04/14/2017 (是的,仅10天后,也就是17年5月排期出来后) NVC 电邮告知可以开始CP处理 (EB3),要求缴费填表交材料 (17年5月 EB3 表A 01OCT14 表B 01SEP15)接下来交了第一份费,填了第一份DS260表,交了第一套civil documents复印件 (4页出生公证、中国无犯罪记录公证、澳洲police certificate,本人虽然没有在澳洲住满半年,但是驻悉尼领事馆要求所有在此申请者都要提交澳洲police certificate)。因为反正表A排期到不了,所以并不是所有事情都是第一时间完成的。09/27/2017 NVC电邮告知CC (EB3),但由于表A不current,无法安排面试,需等待表Acurrent (此时EB3 表A 01JAN12 表B 01SEP15)接下来便是命运开了个玩笑,2017年11月时得知雇主将在18年1月或4月被收购/合并,已经等了3年多的曙光似乎就在眼前的移民申请陷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当时跟直接合作的上级以及HR都进行了抱怨,表示收购/合并将对我造成极大的不便,但是人微言轻,他们虽然表示同情,但是收购/合并是两个机构partners们都已经决定的事,不会为了我的移民申请这种小事停下来。直接上级只是表示合并后我会得到最好的representation,我只是呵呵。收购/合并在2018年1月2日正式生效,我立即找新的部门主管和新的HR主管讲我的移民申请的事,他们都很nice的表示会尽力帮助我。新的雇主自带移民律师,把我的所有文件从我原来律师那里转了过去。新的雇主自带移民律师表示两个I140只需要做successor-in-interest (SII) amendment即可。同时新雇主又有点土豪气质,主动表示两份I140 amendment和H1B amendment共三份petition都可以PP处理,虽然我本人并不关心H1B amendment (SII情况下H1B amendment并不是必须的,我当时的H1B有效期直到2019年9月)。02/14/2018 NVC电邮告知安排了03/20/2018在悉尼领事馆的面试 (EB3) (2018年3月EB3 表A 15NOV14 表B 01JAN16 注意2018年3月是我这个PD表A首次current的第一个月份)当时律师仍然在慢吞吞准备SII amendment的材料,我把面试安排告知律师后,律师表示会立即PP EB3 I140的SII amendment,还很自信的说PP结果2个星期就下来,我3月20日拿着新的I140 approval notice原件和SII amendment材料的certified复印件一起去悉尼面试就行(她似乎还电邮了悉尼领事馆确认此操作可行)。可是…这份SII amendment只被当作regular 申请接受,PP部分被退回,因为没有PERM原件。PP被退回后立即再交… 又被退… 再交… 再被退… 3月20日came and went。我联系驻悉尼领事馆换了个5月下旬的面试日期,在此期间我让律师主动向劳工部OFLC要求给USCIS发一份duplicate PERM,并且律师团队每2周帮我交一次PP,每次都被退… 到了5月份眼看又没法去面试,我又让领事馆给我个后面的面试日期,结果这次领事馆说你这个情况我们无法帮你安排面试日期,请有了批准的petition后再联系我们。如此这般直到2018年6月,当月EB3 表A 01JUN15 表B 01JAN16,但下面一个月排期就要倒退 2018年7月 EB3 表A 01JAN13 表B 01JAN16。同时我又看到EB2的排期追了上来:2018年6月 EB2 表A 01SEP14 表B 01FEB15, 2018年7月 EB2 表A 01JAN15 表B01APR15。于是我赶紧让律师把EB2 SII amendment交上去,因为接下来EB2的排期有可能优于EB3。06/22/2018 EB2 SII amendment I140 RD w/PP (表格上要求在悉尼CP,但是国外地址留了个中国的地址)06/29/2018 EB2 SII amendment I140 approval我将这份I140批准件扫描件电邮给了驻悉尼领事馆移民签证处,要求在他们那里转换一下签证类别 (EB3到EB2),并尽快安排面试。等来的回复却是之前的那份EB3移民签证申请材料原件已经在2018年2月退回美国本土(这应该是交上EB3 SII amendment导致的),因此无法处理我的要求,请耐心进行标准的NVC处理。我现在在想,我如果这份EB2 SII amendment选择485 AOS,并且在2018年7月交上485,是会绿得快/慢,还是差不多?08/28/2018 NVC电邮告知收到EB2 SII amendment I140批准,通知缴费填表交文件 (此时EB2 表A 01MAR15 表B 01APR15),但是却分配了给驻广州领事馆 (NVC编号以GUZ而不是SYD开头),这应该是I140上外国地址留了中国地址,再加中国护照惹的祸(第一份EB3 I140上外国地址留了个澳洲地址,然后NVC直接分配到驻悉尼领事馆并没有什么问题)。于是开始与NVC的电邮交涉 (电话agent无法讨论处理这个问题),要求转换到悉尼领事馆。NVC电邮一个来回要一周多,而且NVC不认可我提交的澳洲永居签证证据,坚持说我不符合资格在悉尼领事馆处理,要求我提交澳洲永居卡 (实际上澳洲永居既没有卡,也没有贴在护照里的证据,只有网上电子系统记录,并且以电子系统查询结果为证据),就这样浪费了大半个月。最后我不得不又直接联系驻悉尼领事馆,让他们要求NVC把申请转分配给他们处理,驻悉尼领事馆开始还想踢皮球让我直接联系NVC,我就把NVC表现他们 have no clue的电邮也转发了过去,于是驻悉尼领事馆终于替我要求NVC把我的申请转交给他们。好在和领事馆电邮联系的回复速度较快,通常2天甚至当天就有回复。在此期间我1) 试图让NVC跳过预审直接将资料转到驻悉尼领事馆,但是失败了,这种加速处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被接受的(有个专门的电邮地址处理此类要求),但是驻悉尼领事馆判定我不满足要求。2) 又让亲属重办了一份中国的无犯罪记录公证 (无犯罪证明理论上一年有效,但如果开出后本人没有再到过此国家,则不会失效,但是为了避免扯皮还是重开一份)。10/11/2018 NVC电邮告知CC (EB2) (此时EB2 表A 01APR15 表B 15JUN15)11/05/2018 NVC电邮通知面试安排在12月4日 (2018年12月 EB2 表A 01JUL 15 表B08SEP15)11/13/2018 悉尼领事馆自动电邮,告知材料已到达领事馆,通知面试注意事项和面试时要带的文件的checklist。CP面试需要一封一个月内签发的雇主信原件确认PERM上描述的job offer仍然存在,相当于485的EVL。我11月时正在英国旅游,收到面试通知后只能缩短英国行程,返回美国拿到雇主信,及带上civil documents原件(面试需要),然后前往澳洲。另外说一下那个pending的EB3 I140 SII amendment,律师团队在18年8月又交了一次PP,这次被接受了,大概是因为从劳工部要来的duplicate PERM终于和申请对上了,并很快招来了一个RFE。这个USCIS官员似乎没注意到这是个amendment,而不是newpetition,RFE要求在相关人员在duplicate PERM上签字,同时要求各种我的学历工作经验以及雇主从PD开始的ability to pay的证明。我当时跟律师聊了聊这个RFE,律师说会以respectful的方式回复USCIS官员:你丫就是个idiot。但最后因为RFE回复截止期前NVC就安排我面试了,律师直接withdraw了这个EB3 SII amendment。这份PP的钱就这么打了水漂 (我说了这个新雇主自带一些土豪气质吗?)。11/28/2018 在布里斯班做移民签证体检。体检医生是个态度很好的中老年澳洲白人医生。谈了话,东摸摸西摸摸,撒了尿抽了血照了X光。由于没有免疫记录,面试又在一个礼拜后,来不及再做抗体血液检查,于是以注射3针疫苗为满足免疫要求的方式。此时澳洲是夏天,不是flu season,因此不需要流感疫苗。医生处只有3种疫苗中的两种,因此还给我开了个处方,让我去药房买了第3种回去替我接种。每针疫苗平均30-40澳元,价格合理,且都为大厂原装正货,不存在中国产疫苗之虞。12/04/2018 驻悉尼领事馆移民签证面试。美国驻悉尼领事馆位于CBD的一幢高楼MLCCentre之中。先到10楼进行安检,手机可以免费寄存在安检处,和美国位于第三世界国家的领事馆有那么点不一样。通过安检后坐内部电梯到59楼,就是面试大厅了。一进大厅走廊看到墙上挂了特朗普彭思和蓬佩奥三张大头照片,不禁菊花一紧。按键拿号后就是等了,第一次被叫到号是在左边一个专门打指纹收材料的窗口,于是上去打了10指指纹,交了材料(填好的checklist、护照、2张照片、雇主信原件、出生公证无犯罪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用于回邮的事先购买的3公斤澳洲express post信封)。这里比较有意思的一点是照片输入电脑是通过一个固定在桌面上镜头向下的数码相机翻拍完成的,而不是扫描的。然后就是坐着继续等正式面试。那个厅其实没什么隐私,签证官和申请者之间的问答坐在等候区的人都能听到大半。大厅另一边是American Citizen Service窗口,也有些人在那边进出办事。在我之前的2个申请人的面试我听了大半,跟我自己后面的经历对比一下,也挺有意思。第一申请人是个新西兰澳洲双国籍白人妹子。新西兰出生的,10来岁跟着父母移民到了澳洲,后来入了澳洲籍。澳洲本科毕业后在麦肯锡悉尼办公室工作了几年,然后去哈佛商学院 (HBS) 读了MBA,然后在纽约的银行工作,也是雇主支持办的EB23移民。面试官主要就问了她的学习工作履历,其中比较有意思的一点是她说去了HBS (缩写),面试官不懂,还问她什么是HBS,呵呵。面试官还问她丈夫是不是美国人,她说是的,但是雇主支持移民本来已经办得差不多了,所以干脆EB移民办到底算了(有美籍配偶,但却是EB23移民办到完更方便,此种任性奢华本版的China-born们都是没有机会体验的了)。面试完签证官就说你在2-3周之内就会收到签证了。第二个申请人是个在澳洲读分子生物学PhD的伊朗妹子,是在美国的亲属sponsor的FB移民。签证官问了她在澳洲读什么,问了在美国的亲戚,然后问她有没有在伊朗工作过,有没有为伊朗政府工作过。她说为伊朗一个做照相器材生意的公司工作过,没有为伊朗政府工作过。最后签证官说: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也就是俗称的Muslim ban了)现正生效,根据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因为你是伊朗国民,所以你不符合获得移民签证的资格。你有可能可以获得一个waiver,我们会试着帮你申请一个waiver,如果waiver申请有什么结果,我们会再通知你。签证官还给了伊朗妹子一个条子,上面应该就是写着同样的内容。伊朗妹子悻悻地说,好吧,然后就走了。接下来就叫到我了,签证官是个美女 (就是面试伊朗妹子的那个)。她读了一下雇主信,然后让我大致描述一下雇主,再描述一下工作内容,问了我毕业的学校,然后又让我列举了几个客户的名字。接下来的就比较有意思了。问我客户里有没有国防承包商 (没有)。问我是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是如何获得的,然后让我再三确认至今为止没有在加拿大居住超过半年 (因为没有提交加拿大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再接下来问我直系亲属 (也就是父母了) 是否已经移民到美国或加拿大了,还是仍然在中国 (应该是留在中国的直系亲属可能会被中国政府作为人质要挟的意思,呵呵),但我只能如实回答他们仍然在中国。签证官在电脑上敲了不少字,也不知道是啥,大概把她的想法和我的回答都输进去了。她又核对了所有civil documents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盖了章 (应该是确认和原件相符的章),然后把所有原件退还了给我。面试的差不多了,签证官跟我说,还需要一些additional processing,并把护照还给了我。看这架势就是要AP了 (AP是对公众使用的官方套话, 华人圈俗称check, DS内部称SAO (Security Advisory Opinion))。AP应该是面试前就决定了的,因为我看AP (也就是缺材料的一种)那张橘色的单子一上来就在我的那摞资料上。签证官拿起那张单子在三个格子里打了勾,表示缺三项材料 (体检结果:因为还没有从医生那里收到,护照:因为退还给我了,还有一格就是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体检结果那两天差不多就该寄到领事馆了,护照则是要在AP结束后再交回领事馆贴签,所以其实就是要等AP结束。我就随口问了一句,这个处理时间跟NIV的AP比起来是长是短?签证官说大概差不多长吧。我也知道问不出什么了,于是thank you走人。我一共签过5次NIV,1次F1 (广州),4次H1B (欧洲一次,墨西哥2次,加拿大一次),其中只有欧洲签的第一个H1B被check过,后面3次H1B都是直接批准没有check,本来我还以为check已经离我而去,如今看来临了了还是得再来那么一次。12/05/2018 驻悉尼领事馆电邮,要求提供额外信息,进行administrativeprocessing,要求提供的信息包括过去15年去过的国家,过去15年的所有住址,过往的美国出入境记录,身体特征 (tattoo 身高体重),兵役记录,配偶(如有)子女(如有)父母的姓名出生日期,所有持有过的护照资料,以及CV。这些信息要求很像另一种签证检查extreme vetting所要求的资料,除了没有要提供社交媒体账号。我当天就把要求的资料电邮了回去。12/06/2018 驻悉尼领事馆电邮确认收到所需全部资料,并要求耐心等待AP结果。我其实可以在澳洲等到SAO clear的,但是雇主在12月中旬有个Christmas party,我觉得不去可能不太好,于是在澳洲又玩了几天后就买机票回美国了,由于仍然有有效的H1B和H1B签证,就像之前一样以H1B身份回了美国,并没有什么特别。在此期间我几乎每天都会上CEAC网站查一下签证申请状态更新,状态自然是停留在了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主要是看看case last updated的日期有没有变动。我注意到12月5-7日连续都有update,然后12月27日左右又update 了一次,接下来进入2019年,1月5日左右开始平均每2-3天都会update一次,12月7日之后一共应该update了有六七次,看来不幸之中的万幸是政府关门没有影响到AP背后的一系列机构,直到:01/22/2019 驻悉尼领事馆电邮,通知签证申请可以proceed了,让我把护照寄回去,并说为我要求了一个1月份的visa number,所以他们需要在1月29日之前收到我的护照。我立即买了去悉尼的机票,1月25日周五早上到达了悉尼。由于1月28日是澳洲公众假期,邮局不投递,领事馆也不开门,所以我试着直接跑到MLC Centre 10楼,想把护照亲自交进去。但是美领馆的保安说不能接受这样直接送来的资料,只能通过邮局寄送。我只好去邮局用express post把护照寄出。同时我电邮了领事馆,告诉他们我已经把护照寄过去了,但由于28日是假期,他们会在29日收到,然后我收到了个回复Thanks。01/29/2019 澳洲邮局网站确认护照已经投递到领事馆。01/30/2019 CEAC的case last updated日期又变动了一次。01/31/2019 早上从CEAC系统查到移民签证申请的状态变成了Issued,几小时后又收到了悉尼领事馆的自动电邮,祝贺移民签证已经获批,说了一些注意事项,提示要确认签证上没有错误等等。02/01/2019 澳洲邮局网站显示包裹在邮局ready for pickup。由于我当日不在悉尼,所以需要等到下周一才能去取。02/04/2019 早上从邮局取回了签证包裹。打开护照看到了新贴进去的移民签证,类别E21,有效期截止日为体检日期后半年 (19年5月底)。我注意到有点奇怪的一点是移民签证上印的A-number (移民签证上写的是registration number)和之前USCIS在所有批准件上给我的A-number都不一样,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拿到实际绿卡后会再来报告一下到底是以哪个号码为准。最后那个仍然有效的H1B签证被盖了黑色的cancelled withoutprejudice的章。另外有个密封的visa packet,胶带封口,上面盖了悉尼领事馆的章并有领事官员签字,并有个纸条说不能打开,必须带到美国边境,由美国移民官打开。这个packet得有2厘米厚,里面应该是整份immigrant petition及辅助材料,体检结果,以及我交上去的civil documents复印件。Packet信封上另订了一张immigrant visasummary,上面有我的基本资料,照片,职业,最后居住地 (澳洲 ^_^),父母的姓名等,还有个空格是用来盖admission stamp的。我上USCIS新网站交了immigrant fee (和CP交给DS的移民签证申请费是不同的费用,但两者加起来仍然比485的费用低),这是USCIS对CP申请者收的文件处理费和绿卡工本费,因为USCIS没在这些人身上收到485表格的filing fee,所以要另收这项费用cover这些成本。这个缴费系统需要用A-number和NVC号码一起,并且要移民签证批准后才能进入。交费后会得到一个收据号码,可以用来在USCIS新旧两个系统查询绿卡制作进度。另外通过CP获得移民签证者,可以在USCIS的新网站上核实身份,然后可以在同一网站修改绿卡投递地址等等。这个核实身份程序很像申请信用卡时的核实身份程序,同样都是从数据库里产生一些只有本人才知道答案的问题。而USCIS这个程序产生的问题都是从移民申请资料中提取产生的。我注意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有一问是关于父母的名字的,而干扰选项同样也都是legitimate的中国大陆拼音名字,而不是非大陆人名字。可以想见编这个程序的在这里动了点心思,干扰选项大概是从同祖籍国的申请人的资料中提取出来的。02/07/2019 飞机抵达JFK机场T1入境。我仍然如往常一样使用global entry kiosk (我有通过加拿大永居身份办的Nexus会员身份,可在机场使用global entry入境便利)。Global entry系统里仍然只有我的H1B签证的资料,所以让我选择入境身份的时候仍然是两个选项:H1B或Other。这是意料之中的。我人生第一次选择了Other。机器让我确认后吐出了global entry纸条,上面不是像以往那样只有字或有个圆圈,而是打了个大叉: Report to Passport Control,这也是意料之中的。现场指挥的官员指示我去了机组人员和外交签证的优先通道,没有人排队。那里的CBP官员看我中国护照又有globalentry略有些诧异,然后我主动说了这次签证不同了,所以得了个大叉。他问我这次拿什么签证,我说移民签证,他说so you are migrating today,你是电子visa packet还是纸visa packet (如上所说,CP在现代化过程中,某些FB的移民签证的packet现在是存在数据库里了,然后在签证上标注packet在数据库里,而不需要移民本人亲自携带packet了,EB的packet尚未电子化)?我说纸packet。他说在哪呢?我说在背包里呢。他说怎么不拿出来,我说难道你不要送我去secondary?他说不用。我把packet递给他,他就随手把packet拆开,把里面的文件拿出来掂了掂,说从没见过这么重的packet。我看到那些文件里第一张是我面试时交的雇主信,最后几张应该是civil documents的复印件,中间一大摞看不清,但应该就是我的immigrant petition和体检结果了,还得加上SII amendment的资料。他问我等这个等了多久?“十年?”我说14年开始的程序,他说那也就5年,还好不太久。(我… [email protected]#$%^&*) 他让我拍了照核对了指纹,就跟一般签证入境一样,然后在packet外面的summary上的空格里盖了admitted的章,又在我护照移民签证旁边的一页盖了admitted章,但是这次手写的内容则不同,Class是E21,Admit Until不是日期,而是照抄了一遍移民签证上的那个A-number,这意味着我在美国的停留没有时间限制了。然后他示意我好了,我说可不可以去机场现场global entry办公室更新一下系统资料,这样下次global entry kiosk就知道我是LPR了。他说你得等拿到绿卡之后给他们打电话。我指着护照说盖了张的移民签证不就是一年绿卡吗 (移民签证上有句话upon endorsement serves as temporary i-551 evidencingpermanent residence for 1 year)?他说是的,但是global entry系统不接受那个,我知道, one step at a time,你回家等绿卡吧。我说好吧,thank you,然后就拿起护照离开了CBP区域。此时距离我下飞机不超过20分钟,而我的身份已经截然不同了。此时距离我第一次作为学生踏上美国国土已经过去了接近10年半,心情确实有些感慨。我上I94网站看了看,I94网站显示的最近I94仍然是上次入境时的H1B的I94,可见此次以移民签证入境不再产生I94。但是同一网站travel history仍然可以看到此次入境。我又上CEAC网站看了看,我的移民签证申请case last updated又最后更新了一次,显示了入境的日期。后面几天我用my e-verify的self check功能确认了一下自己的身份,选择LPR,输入两个A-number中的任何一个,然后选择护照上的临时I-551作为证明文件,同时输入中国护照号码,都可以得到确认employment eligibility的结果。有趣的是用之前的H1B的资料,仍然可以得到employment eligibility确认,看来他们那个数据库里没有把H1B相关资料自动注销。而同时选择LPR,然后使用SSN作为证明文件,却无法得到employment eligibility确认,应该是SSA那边的数据还没有更新。我应该会在未来几周内收到新的无限制的社安卡,以及10年的绿卡 (USCIS给出的处理期限是入境后120天,但按照网上别人报的经验,几周到1个月应该就能收到了)。收到绿卡后我会再来更新一下。后记:我知道这个版上的主流意见不爱听,但我还是要说,我支持印度人推动的取消EB移民国别歧视,同时broadly支持打分移民 (leaving out是否支持川普)。现在的制度strongly favor中印以外出生的人,给中国出生的人造成一些麻烦,然后给印度出生的人造成极大的麻烦。这样的制度公平何在?当你自己都不是最被优待的群体,你却支持系统最不公义的部分,你如何在社会中立足以要求自己被公正对待?印度人推的法案首先是3年内对中国出生者是利好,后面会把全世界一起拖慢不假,但那显然不是真的endgame,只是真的endgame现在还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讨论。这个国会只有当欧洲加拿大试图移民美国的白人EB移民也怨声载道的时候,才会真正行动,解决本质问题(EB总数量问题)。另外现在的制度在中印出生的人中,strongly favor水车over PERM,但普遍来说后者才更是能融入美国,对美国有用的人。我相信水车海龟的比例比PERM高,不服来辩,为什么要浪费这么多绿卡名额在这些水车身上?注意水车和真正有杰出科研成就的科学家要分开,后者可以给予优待我毫无意见。比如各分支学科的世界级高级别成就奖获得者,如果想移民美国,如果一般的EB移民有不能accommodate他们的地方,那我绝对支持应该给他们提供更便捷的移民安排。但是绝大多数EB1和NIW移民的水车和这些人根本不是一回事。我之前查看统计数据的时候,注意到有大量的中国EB CP cases在广州处理,这些人应该都是中国土水车,让他们来美国对提高在美华人形象毫无益处,只有反效果,更糟的是他们挤占的是中国PERM的名额。移民制度应该rebalance,把浪费在这些土水车身上的绿卡转给PERM(不是说PERM制度本身要保留,而是说对应的两个populations之间的取舍问题,打分制度就是优待后面这个群体的方法)。好了,没想到讲了这么多,就先这样吧,祝所有PERM尽快拿卡。
S*52019-02-13 08:023 楼if you are not primary applicant, that shout be fine. Only need to presentAP,passport and 485 receipt to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