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八路相信共产党不贿赂法院独苗孙子被枪毙# Returnee - 海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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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Communipig (共产猪),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老八路相信共产党不贿赂法院独苗孙子被枪毙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Dec 30 08:08:44 2010, 美东)
老八路相信共产党不贿赂法院独苗孙子被枪毙
【阿波罗新闻网2010-12-30讯】
“我们一家,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是老八路,40年代就入党的老党员,非常相信共产党
,爷爷是一个医院的院长,我们一家都是知识分子,我和外子都是医生。”朱静茹,在
告诉我上述的话后,接着说:“我的后半辈子就是要揭露公、检、法的黑暗,以免他们
再草菅人命。”这样的转变,源自于至痛的亲身遭遇。
虽然儿子已过世两年,但丧子之痛不是那么容易抹平的,朱静茹极力压抑内心的悲痛,
将孩子冤死的事娓娓道来。
死亡电话
2005年2月14号晚上11点多,朱静茹的儿子于海东与其女友杜微在接到朋友的电话后,
出门与朋友见面,朱静茹虽然几经阻挡,最终他们还是出门了,与刘磊、康志国、丁浩
、巩伟等人碰面。刘磊,康志国,丁浩等人不久前与人结怨,这次召集朋友,是去寻仇
报复的。当晚他们参与了一起斗殴,对方一人死亡。非主嫌的于海东被判死刑,并在
2008年执行。然而,该判决疑点太多,明显不公,同时从于海东女友杜微口中获悉其它
被告均贿赂了法院,但朱静茹与家人坚信共产党的公、检、法一定会秉公处理,因此并
没有进行贿赂。
案子在徐州中院一审时即判于海东死刑,二审江苏高院依然维持原判,其它人判得很轻
。其中刘磊,判8年,他是真正的主犯,事件当中跟踪、指挥、拦车的都是他,检察院
制造他不在现场的伪证;康志国判无期。据悉,刘磊家在徐州当地是有名的黑社会,和
检察院均有来往。其它涉案人也贿赂了有关单位,传言巩伟家找了一个公安局的纪委副
书记丁明(音),后来调任徐州司法局副局长。
相信公检法不愿行贿
朱静茹表示:当她听到于海东几个同学和女朋友都说其它人去行贿,如果不行贿于海东
可能会被当替罪羊,于是也想托人打点。但于海东的爷爷反对。朱静茹说:“我们一家
,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是老八路,40年代就入党的老党员,非常相信共产党,爷爷是一
个医院的院长,我们一家都是知识分子,我们就是太正统了,他爷爷知道孩子被抓以后
,告诉我们:不要行贿,不要去托人,不要去搞腐败,我们要相信事实,那些行贿的都
是心里有鬼的。”
我告诉孩子的爷爷:“你不知道现在的社会挺黑的,如果不搞那一套,我们孩子就会被
当替罪羊。”他说:“要是妳说这个社会黑,说这个公检法黑,妳就不要回家。”说着
要赶我们出去。
执行死刑未通知家属
于海东最终于2008年10月14日被枪决,在于海东被关押直至被杀的近四年间,于家人与
他没见过一次面,也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当二审开庭时,于海东一家人远远的看见于
海东带着脚镣手铐出庭,却无法走近前看他一眼,他八十多岁的爷爷向法院人员提出想
看看孩子时,遭到了拒绝.失去了与孩子见最后一面的机会。
于海东被执行死刑,于家人毫不知情,朱静茹:“我们作为父母,与孩子是生不见人,
死不见尸,当别人告诉我们于海东已被杀后,当天11点左右我们找到法院提出想见一见
孩子的遗体,可是法院的人只给我们一张去火葬场领取骨灰的领条,我们接着去了火葬
场,想见孩子最后一眼,可是不让,让我们第二天再去领取骨灰,这说明当时孩子的遗
体还没有火化,为什么不让我们见一眼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连尸体也不让我们见?其中
有什么黑幕?是不是孩子身上什么器官被他们挖走了?”
醒悟
朱静茹说:“儿子会被判死刑并执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一家人太相信共产党了,
太相信公、检、法了,我们认为他们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以我们没
有去送钱,没有去亵渎法律,我们不愿意去行贿,搞不正之风。没想到,没有事实他们
竟然是编造事实,他们可以伪造口供。”
“我们家最后就是因为相信法律,相信事实,最终孩子真的被当替罪羊杀掉了。”
朱静茹表示,当时的辩护律师孙国祥在辩护词中提到:没有任何事实证明于海东是致人
死亡的凶手。另一位律师刘伟在听到于海东被处决后,立刻表示:这孩子是被冤杀的。
也曾陪同朱静茹到北京上访,反应于海东的冤情。
“当时徐州一审的审判长是邱学锋,院长胡道才。江苏高院二审的时候,胡道才调任江
苏高院当副院长;一审期间负责该案的徐州公安局局长沈文祖,于二审期间调到江苏高
院当纪检书记。朱静如表示,从她侧面获得的消息,一审时是他们审的,二审时这些人
都已经升任了,怎么会承认在徐州办了冤假错案?所以等于是死不认错,官官相护,一
错再错。”
决心揭露公检法的黑暗
经历了这样的丧子之痛,朱静茹表示:“我后半生就是要为孩子讨还公道,我的孩子不
能白白被他们杀死,要揭露公检法的黑暗,以免他们再草菅人命。”
“告诉我爸爸、妈妈,不要让他们太难过了,不要让他们太伤心了。以后让我的同学胡
海宁(音)来照顾他们,给他们养老送终。”于海东最后的遗言,由一位徐州法官转述。
一直到孩子死前都没能见上一面,这也是朱家人最大的遗憾,朱静茹:“我们就这一个
孩子,他的死对我们是多大的打击,临死前孩子想爹娘,想到父母以后将伤心度日。孩
子死了,我们赶到火葬场,想要看孩子的尸体,看孩子身上的器官是不是被挖掉了,为
什么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我们就一个孩子,响应共产党的号召:晚婚、晚育,生了一
个孩子,结果竟然把他当替罪羊杀了。”
记者致电孙国祥律师,孙律师表示当时在公交车上,语多保留,他说:“当时以法院判
决的为准,从辩护的角度,我们也提出了疑问,法院肯定是综合全面的考虑,事实方面
,有些矛盾之处,这可能是存在的,但是每个案子口供每个人说得不一样,这种情况也
是存在的。”
另一位江苏建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在听到记者询问于海东案件后,说:我们有规定
,在电话里不能接受其它记者的采访,在海外就更不能向你介绍有关我们国家的一些司
法实践中的问题。这是有规定的,特别是死刑案件,我们律师事务所有专门这样的规定
。第一、不能通过电话;第二、不能向海外。
一位了解于海东案件的维权人士表示:“《九评共产党》一书说得好——谁在什么问题
上相信共产党,谁就会在什么问题上丢掉小命。朱静茹一家人相信共产党的法院会秉公
处理,结果是:儿子小命丢了。”
后记
一个两代单传的家庭,唯一的孙子在20几岁时生命划下终点,一家人的悲痛可想而知。
访谈中朱静茹压抑着丧子之痛,把事情条分缕析的向记者说明。孩子的枉死给她的家带
来巨大的悲痛,她说:“孩子的爷爷天天在家里生闷气,认为共产党的公、检、法不讲
理,去年12月过世,临死前还呼唤着孙子的名字。孩子的姥姥至今不知道孩子被杀了,
还天天问我孩子怎么样了,我只有把泪水往肚子里流,强忍悲痛,告诉她孩子还活着。”
“你看到我孩子的照片没有?1米8的个子,特别帅气。就这一个孩子,我们家两代单传
,相信共产党,给共产党卖了一辈子命,响应政府的政策,晚婚、晚育,最后让我孩子
当替罪羊,落得家破人亡。”最终这几句话,让人锥心的痛。
看中国记者杨蓉真采访报导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于海东含冤至死一案中盟义工采访朱静茹女士的采访笔录谈话:
笔录谈话地点:徐州太阳宾馆.
笔录谈话时间:2010年7月19号早上十点整.
在场人员: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发言人:陈启棠.助理:苏昌兰和受害人于海东的双亲(
朱静茹,于建军).
问:我是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义工,从网络上看到您发在猫眼看人的贴子,说您儿子含
冤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误判死刑,并已执行.对于这一悲惨事件,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全体法律工作者和义工表示极大的愤慨和对您深表同情,为了实现中央人民政府”依法
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落实和实施,纠正冤假错案的再发生,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将对
您儿子的案件进行一系列的追踪报道和相关的法律援助,并帮助您用法律的渠道为儿子
翻案,同时你所说的此案内容的真实性应负一切的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答:明白.
问:您儿子的案件是何时发生的?是怎样发生的?法官又怎样判决的?原因,疑问在哪里?
法院枉法,不公和违法的地方漏洞显现在什么地方?您对本案的判决认定认为怎么样?您
慢慢说出来.我们将视您谈话的内容的真实性再确定下一步的行动,多谢您.
答:(于海东妈妈)说:在2005年一月初,刘磊,康志国,丁浩等人在”猫女吧:玩时.
与猫女吧的服务员发生矛盾,第二天刘磊又喊了张涛,巩伟等人喝酒,说昨天晚上在猫
女吧被人欺负了,今天喝完酒后再去猫女吧找他们,结果刘磊等人到了猫女吧后与猫女
吧内看场子的马义等人打了起来,刘磊和巩伟被马义等人砍伤住院.这两次发生的斗殴
我儿子于海东毫不知情,更没有参与,只是在知道刘磊和巩伟住院后去帮助照看他们.
这事当时我也知道.
在2005年二月十四号晚上十一点多,我儿子于海东和他的女朋友杜微已经睡觉了,接了
巩伟的电话后要出门,我当时不让他们去,他们两人都说巩伟喊吃饭,我不让他们去,
他们不听,一起从家里出去了,到了夜里一点多,我看见他们俩都回来了,我才放下心
来,第二天中午我下班回来,听于海东的爸爸说于海东被抓走了,
后来徐州狮子山派出所警察给我们打电话,我们才知道于海东参与了聚众斗殴并有一人
死亡的事,我们立即去派出所,见到了办案人员,我问他们,于海东知道死人的事吗?
警察说,不知道,没告诉他们,告诉他们死人了,他们就不会说实话了,于海东,杜微
和巩伟被抓时距案发才几个小时,他们当时都不知道死人的事,而且他们三人的口供非
常一致,相互印证,杜微说,当时派出所的人告诉她,你们三个人说的都差不多.应该
说,这样最早的原始笔录是可信的,可靠的,但是徐州法院非但不采信,置之不理,竟
把外逃数月,多次进行串供的刘磊和康志国的谎言口供作为办案的依据,尤其归案最晚
的刘磊的谎言孤证竞成了法院审判的唯一依据,作为栽赃陷害于海东的黑材料,这是哪
家的王法?
2.我儿子于海东是在刘磊和巩伟,康志国等人拦截被害人,砍杀被害人以后才到达现
场的,这从于海东的口供和上诉书里,巩伟的口供和被害人扬洋,王岩和司机安保俊的
证言中完全可以看得出,尤其几个被害人,异口同声的说:是两辆出租车拦截的我们,
尤其是扬洋说,当他在跑到马路对面的时候,回头一看,是两辆出租车拦截包围了他所
乘坐的车组车,一辆是红色的捷达,一辆是绿色的桑塔纳,而于海东所乘坐的张涛的黑
色本田车由于走错了路,这时还不在现场,是最后到达现场的,可是徐州中院和江苏高
院枉法裁判,把最后到达现场又不认识任何一个被害人的于海东弄成了指挥者,法院如
此移花接木,如此栽赃诬陷,如此徇私枉法,我们是不能容忍的。
3.这次斗殴是通过手机纠集的,法院如果想确认谁是纠集人只要一查手机通话记录即
可,可是在原始卷宗里,在于海东被抓当天的笔录里,公安人员就询问了于海东这些参
与者的手机号码,问出了手机号码的公安机关肯定会去调查通话记录,可是这个重要的
证据竟一直被藏匿至今,最为荒唐的是,没有手机的于海东竟然被法院弄成了纠集者,
我们的律师多次在法庭上要求徐州公检法公布这个通话记录这一重要证据,看看于海东
到底是如何纠集人的,纠集了几个人,可是公检法置之不理,无奈之下我们的律师曾带
着我去电信公司查这个通话记录,可是电信公司的员工说,公安局沈局长说了,没有他
的命令,任何人无权来查通话记录,这样一来,查了记录的公安机关不拿出来,想去查
的律师又无权查,藏匿和隐匿证据是犯罪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公安机关为什么不
敢这个证据公布于众?
4.在致人死亡凶器这个关键问题上,徐州公检法一直在遮遮掩掩,极力回避,从尸体
检验报告上看,死者李光锦是被人用单刃尖刀戳死的,谁当晚使用的单刃尖刀昵,从卷
宗来看,康志国当晚使用的是匕首,与单刃尖刀相符,而于海东当晚拿的是一把大鱼头
刀,还是康志国统一买的,这与致人死亡的凶器不符,再说,于海东的大鱼头刀已经被
公安搜走,卷宗里有照片,经过检验,刀上没有沾过血迹,这能证明于海东就是杀人凶
手吗?真正的杀人真凶究竟是谁,为什么公检法都不去查,为什么拿于海东当替罪羊,
这里有什么黑幕?
5.在徐州中院和江苏高院的判决书里,非常一致都编造出”刘磊追扬洋,未参与对三
被害人砍杀”这一弥天大谎来包庇轻判刘磊,从卷宗里丁浩的几次笔录来看,追扬洋的
是丁浩和一个姓王的司机,可是两级法院无视原始卷宗,无视事实,共同篡改真相,更
为可怕的是这个弥天大谎竟然在最高院也一路过关,无人戳穿,是谁制造了”刘磊追扬
洋,,未参与对三被害人的砍杀”这一惊天骗局?是谁充当了刘磊的保护伞?这一弥天大
谎如果不被戳穿,案件真相就永远石沉大海!这是严重的枉法裁判,是司法机关严重的
知法犯法,必须受到上级机关的追究和严惩!
6.江苏高院二审判决书为了配合杀人主犯刘磊的谎言口供给于海东定罪。竟然伪造同
案犯巩伟的口供,在判决书第42页伪造了”看见甘姚从右后门拖出一个人戳了好几刀,
那个人又爬上车,于海东又把那个人拉下来砍有十几刀.”可是只要把这一段话与判决
书第44页王岩的证言一对照,就完全看出了江苏高院是在编造弥天大谎,王岩说到.“
其被人从车里拉到地上,几个人对其又踹又砍,后来其不省人事.”,王岩说过他又一
次爬进车上,被人又一次拉下来进行砍杀了吗?没有,完全没有,试想一下,一个不醒
人事的人怎能又一次爬进汽车里呢?再说了,他就是想跑,也是往远处跑,怎么竟会往
汽车里跑呢?江苏高院伪造的巩伟的口供还有.“巩伟还证实在车停后,其听到于海东
在问谁叫马义,鲍冬刚?车里人说没有,于海东称就是他们,让大家砍.”并凭这些编
造的情节把于海东定为指挥者,这更是离奇的谎言,因为于海东没有与巩伟同坐一辆车
,当巩伟乘坐的出租车的车首先到达现场拦截被害人的时候,于海东坐的张涛的私家车
还没到现场,这从巩伟的原始笔录里完全可以看的出j甚至当被害人扬洋从车里逃跑的
时候,于海东都不在现场,这个也可以从判决书第44页扬洋的证词看得出来.再说,于
海东根本不认识车里的任何人,如何能在漆黑的雨夜一口说出”就是他们,砍!”这样
漏洞百出的话来呢?这些情节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都是江苏高院为了维持原判而杜撰
的谎言,然后再用这些谎言和虚假事实给于海东定罪,维持死刑的判决,如此骇人听闻
的司法造假和死刑案里的黑幕在我们看来是震惊的,也许在江苏高院法官和院长们看来
是习以为常的,是司空见惯的,因为他们用这种方法不知冤杀了多少无辜的生命1
7.在我儿子被关押直至被杀的近四年间,我们没有与孩子见过一次面,更没有和孩子
说过一句话,当二审开庭时,我们一家人远远的看见于海东带着脚镣手铐出庭,我们无
法走近前看孩子一眼,当于海东八十多岁的爷爷向法院人员提出想看看孩子时,遭到了
拒绝.失去了与孩子见最后一眼的机会.到孩子被执行死刑时,我们一家人毫不知情,
我们作为父母,与孩子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当别人告诉我们于海东已被杀后,当天
11点左右我们找到法院提出想见一见孩子的遗体,可是法院的人只给我们一张去火葬场
领取骨灰的领条,我们接着去了火葬场,想见孩子最后一眼,可是不让,让我们第二天
再去领取骨灰,这说明当时孩子的遗体还没有火化,为什么不让我们见一眼自己的孩子
,为什么连尸体也不让我们见?其中有什么黑幕?是不是孩子身上什么器官被他们挖走了?
我们就于海东一个孩子,他犯了罪,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可是,这个惩处应该以事实
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用超出事实以外的伪造和虚构的情节来给我的孩子定罪量
刑,我们是绝不会容忍的,尽管我们的孩子已经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已经秘密杀害,
尽管我们每天肝肠寸短,悲痛欲绝,但是我们绝不会停止追寻案件真相,我们会坚持到
到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问:好了,对于您孩子的冤情,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视日后我们义工的调查结果,将对您
孩子冤死一案给您一个相关的法律意见,同时不排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和您一起,将这
个案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个案,帮您向有关方面进行申诉.要求重审等法律行动.您也不
用太伤心,我们相信,中央人民政府在胡温”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国策的指导下,有
错是必纠的.您要相信政府和国家的法律会还您一个公道的.多谢您.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天理
受害人于海东的母亲:
在场证明人:
2010年7月20日下午15时
发信人: Communipig (共产猪),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老八路相信共产党不贿赂法院独苗孙子被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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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八路相信共产党不贿赂法院独苗孙子被枪毙
【阿波罗新闻网2010-12-30讯】
“我们一家,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是老八路,40年代就入党的老党员,非常相信共产党
,爷爷是一个医院的院长,我们一家都是知识分子,我和外子都是医生。”朱静茹,在
告诉我上述的话后,接着说:“我的后半辈子就是要揭露公、检、法的黑暗,以免他们
再草菅人命。”这样的转变,源自于至痛的亲身遭遇。
虽然儿子已过世两年,但丧子之痛不是那么容易抹平的,朱静茹极力压抑内心的悲痛,
将孩子冤死的事娓娓道来。
死亡电话
2005年2月14号晚上11点多,朱静茹的儿子于海东与其女友杜微在接到朋友的电话后,
出门与朋友见面,朱静茹虽然几经阻挡,最终他们还是出门了,与刘磊、康志国、丁浩
、巩伟等人碰面。刘磊,康志国,丁浩等人不久前与人结怨,这次召集朋友,是去寻仇
报复的。当晚他们参与了一起斗殴,对方一人死亡。非主嫌的于海东被判死刑,并在
2008年执行。然而,该判决疑点太多,明显不公,同时从于海东女友杜微口中获悉其它
被告均贿赂了法院,但朱静茹与家人坚信共产党的公、检、法一定会秉公处理,因此并
没有进行贿赂。
案子在徐州中院一审时即判于海东死刑,二审江苏高院依然维持原判,其它人判得很轻
。其中刘磊,判8年,他是真正的主犯,事件当中跟踪、指挥、拦车的都是他,检察院
制造他不在现场的伪证;康志国判无期。据悉,刘磊家在徐州当地是有名的黑社会,和
检察院均有来往。其它涉案人也贿赂了有关单位,传言巩伟家找了一个公安局的纪委副
书记丁明(音),后来调任徐州司法局副局长。
相信公检法不愿行贿
朱静茹表示:当她听到于海东几个同学和女朋友都说其它人去行贿,如果不行贿于海东
可能会被当替罪羊,于是也想托人打点。但于海东的爷爷反对。朱静茹说:“我们一家
,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是老八路,40年代就入党的老党员,非常相信共产党,爷爷是一
个医院的院长,我们一家都是知识分子,我们就是太正统了,他爷爷知道孩子被抓以后
,告诉我们:不要行贿,不要去托人,不要去搞腐败,我们要相信事实,那些行贿的都
是心里有鬼的。”
我告诉孩子的爷爷:“你不知道现在的社会挺黑的,如果不搞那一套,我们孩子就会被
当替罪羊。”他说:“要是妳说这个社会黑,说这个公检法黑,妳就不要回家。”说着
要赶我们出去。
执行死刑未通知家属
于海东最终于2008年10月14日被枪决,在于海东被关押直至被杀的近四年间,于家人与
他没见过一次面,也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当二审开庭时,于海东一家人远远的看见于
海东带着脚镣手铐出庭,却无法走近前看他一眼,他八十多岁的爷爷向法院人员提出想
看看孩子时,遭到了拒绝.失去了与孩子见最后一面的机会。
于海东被执行死刑,于家人毫不知情,朱静茹:“我们作为父母,与孩子是生不见人,
死不见尸,当别人告诉我们于海东已被杀后,当天11点左右我们找到法院提出想见一见
孩子的遗体,可是法院的人只给我们一张去火葬场领取骨灰的领条,我们接着去了火葬
场,想见孩子最后一眼,可是不让,让我们第二天再去领取骨灰,这说明当时孩子的遗
体还没有火化,为什么不让我们见一眼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连尸体也不让我们见?其中
有什么黑幕?是不是孩子身上什么器官被他们挖走了?”
醒悟
朱静茹说:“儿子会被判死刑并执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一家人太相信共产党了,
太相信公、检、法了,我们认为他们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以我们没
有去送钱,没有去亵渎法律,我们不愿意去行贿,搞不正之风。没想到,没有事实他们
竟然是编造事实,他们可以伪造口供。”
“我们家最后就是因为相信法律,相信事实,最终孩子真的被当替罪羊杀掉了。”
朱静茹表示,当时的辩护律师孙国祥在辩护词中提到:没有任何事实证明于海东是致人
死亡的凶手。另一位律师刘伟在听到于海东被处决后,立刻表示:这孩子是被冤杀的。
也曾陪同朱静茹到北京上访,反应于海东的冤情。
“当时徐州一审的审判长是邱学锋,院长胡道才。江苏高院二审的时候,胡道才调任江
苏高院当副院长;一审期间负责该案的徐州公安局局长沈文祖,于二审期间调到江苏高
院当纪检书记。朱静如表示,从她侧面获得的消息,一审时是他们审的,二审时这些人
都已经升任了,怎么会承认在徐州办了冤假错案?所以等于是死不认错,官官相护,一
错再错。”
决心揭露公检法的黑暗
经历了这样的丧子之痛,朱静茹表示:“我后半生就是要为孩子讨还公道,我的孩子不
能白白被他们杀死,要揭露公检法的黑暗,以免他们再草菅人命。”
“告诉我爸爸、妈妈,不要让他们太难过了,不要让他们太伤心了。以后让我的同学胡
海宁(音)来照顾他们,给他们养老送终。”于海东最后的遗言,由一位徐州法官转述。
一直到孩子死前都没能见上一面,这也是朱家人最大的遗憾,朱静茹:“我们就这一个
孩子,他的死对我们是多大的打击,临死前孩子想爹娘,想到父母以后将伤心度日。孩
子死了,我们赶到火葬场,想要看孩子的尸体,看孩子身上的器官是不是被挖掉了,为
什么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我们就一个孩子,响应共产党的号召:晚婚、晚育,生了一
个孩子,结果竟然把他当替罪羊杀了。”
记者致电孙国祥律师,孙律师表示当时在公交车上,语多保留,他说:“当时以法院判
决的为准,从辩护的角度,我们也提出了疑问,法院肯定是综合全面的考虑,事实方面
,有些矛盾之处,这可能是存在的,但是每个案子口供每个人说得不一样,这种情况也
是存在的。”
另一位江苏建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在听到记者询问于海东案件后,说:我们有规定
,在电话里不能接受其它记者的采访,在海外就更不能向你介绍有关我们国家的一些司
法实践中的问题。这是有规定的,特别是死刑案件,我们律师事务所有专门这样的规定
。第一、不能通过电话;第二、不能向海外。
一位了解于海东案件的维权人士表示:“《九评共产党》一书说得好——谁在什么问题
上相信共产党,谁就会在什么问题上丢掉小命。朱静茹一家人相信共产党的法院会秉公
处理,结果是:儿子小命丢了。”
后记
一个两代单传的家庭,唯一的孙子在20几岁时生命划下终点,一家人的悲痛可想而知。
访谈中朱静茹压抑着丧子之痛,把事情条分缕析的向记者说明。孩子的枉死给她的家带
来巨大的悲痛,她说:“孩子的爷爷天天在家里生闷气,认为共产党的公、检、法不讲
理,去年12月过世,临死前还呼唤着孙子的名字。孩子的姥姥至今不知道孩子被杀了,
还天天问我孩子怎么样了,我只有把泪水往肚子里流,强忍悲痛,告诉她孩子还活着。”
“你看到我孩子的照片没有?1米8的个子,特别帅气。就这一个孩子,我们家两代单传
,相信共产党,给共产党卖了一辈子命,响应政府的政策,晚婚、晚育,最后让我孩子
当替罪羊,落得家破人亡。”最终这几句话,让人锥心的痛。
看中国记者杨蓉真采访报导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于海东含冤至死一案中盟义工采访朱静茹女士的采访笔录谈话:
笔录谈话地点:徐州太阳宾馆.
笔录谈话时间:2010年7月19号早上十点整.
在场人员: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发言人:陈启棠.助理:苏昌兰和受害人于海东的双亲(
朱静茹,于建军).
问:我是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义工,从网络上看到您发在猫眼看人的贴子,说您儿子含
冤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误判死刑,并已执行.对于这一悲惨事件,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全体法律工作者和义工表示极大的愤慨和对您深表同情,为了实现中央人民政府”依法
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落实和实施,纠正冤假错案的再发生,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将对
您儿子的案件进行一系列的追踪报道和相关的法律援助,并帮助您用法律的渠道为儿子
翻案,同时你所说的此案内容的真实性应负一切的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答:明白.
问:您儿子的案件是何时发生的?是怎样发生的?法官又怎样判决的?原因,疑问在哪里?
法院枉法,不公和违法的地方漏洞显现在什么地方?您对本案的判决认定认为怎么样?您
慢慢说出来.我们将视您谈话的内容的真实性再确定下一步的行动,多谢您.
答:(于海东妈妈)说:在2005年一月初,刘磊,康志国,丁浩等人在”猫女吧:玩时.
与猫女吧的服务员发生矛盾,第二天刘磊又喊了张涛,巩伟等人喝酒,说昨天晚上在猫
女吧被人欺负了,今天喝完酒后再去猫女吧找他们,结果刘磊等人到了猫女吧后与猫女
吧内看场子的马义等人打了起来,刘磊和巩伟被马义等人砍伤住院.这两次发生的斗殴
我儿子于海东毫不知情,更没有参与,只是在知道刘磊和巩伟住院后去帮助照看他们.
这事当时我也知道.
在2005年二月十四号晚上十一点多,我儿子于海东和他的女朋友杜微已经睡觉了,接了
巩伟的电话后要出门,我当时不让他们去,他们两人都说巩伟喊吃饭,我不让他们去,
他们不听,一起从家里出去了,到了夜里一点多,我看见他们俩都回来了,我才放下心
来,第二天中午我下班回来,听于海东的爸爸说于海东被抓走了,
后来徐州狮子山派出所警察给我们打电话,我们才知道于海东参与了聚众斗殴并有一人
死亡的事,我们立即去派出所,见到了办案人员,我问他们,于海东知道死人的事吗?
警察说,不知道,没告诉他们,告诉他们死人了,他们就不会说实话了,于海东,杜微
和巩伟被抓时距案发才几个小时,他们当时都不知道死人的事,而且他们三人的口供非
常一致,相互印证,杜微说,当时派出所的人告诉她,你们三个人说的都差不多.应该
说,这样最早的原始笔录是可信的,可靠的,但是徐州法院非但不采信,置之不理,竟
把外逃数月,多次进行串供的刘磊和康志国的谎言口供作为办案的依据,尤其归案最晚
的刘磊的谎言孤证竞成了法院审判的唯一依据,作为栽赃陷害于海东的黑材料,这是哪
家的王法?
2.我儿子于海东是在刘磊和巩伟,康志国等人拦截被害人,砍杀被害人以后才到达现
场的,这从于海东的口供和上诉书里,巩伟的口供和被害人扬洋,王岩和司机安保俊的
证言中完全可以看得出,尤其几个被害人,异口同声的说:是两辆出租车拦截的我们,
尤其是扬洋说,当他在跑到马路对面的时候,回头一看,是两辆出租车拦截包围了他所
乘坐的车组车,一辆是红色的捷达,一辆是绿色的桑塔纳,而于海东所乘坐的张涛的黑
色本田车由于走错了路,这时还不在现场,是最后到达现场的,可是徐州中院和江苏高
院枉法裁判,把最后到达现场又不认识任何一个被害人的于海东弄成了指挥者,法院如
此移花接木,如此栽赃诬陷,如此徇私枉法,我们是不能容忍的。
3.这次斗殴是通过手机纠集的,法院如果想确认谁是纠集人只要一查手机通话记录即
可,可是在原始卷宗里,在于海东被抓当天的笔录里,公安人员就询问了于海东这些参
与者的手机号码,问出了手机号码的公安机关肯定会去调查通话记录,可是这个重要的
证据竟一直被藏匿至今,最为荒唐的是,没有手机的于海东竟然被法院弄成了纠集者,
我们的律师多次在法庭上要求徐州公检法公布这个通话记录这一重要证据,看看于海东
到底是如何纠集人的,纠集了几个人,可是公检法置之不理,无奈之下我们的律师曾带
着我去电信公司查这个通话记录,可是电信公司的员工说,公安局沈局长说了,没有他
的命令,任何人无权来查通话记录,这样一来,查了记录的公安机关不拿出来,想去查
的律师又无权查,藏匿和隐匿证据是犯罪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公安机关为什么不
敢这个证据公布于众?
4.在致人死亡凶器这个关键问题上,徐州公检法一直在遮遮掩掩,极力回避,从尸体
检验报告上看,死者李光锦是被人用单刃尖刀戳死的,谁当晚使用的单刃尖刀昵,从卷
宗来看,康志国当晚使用的是匕首,与单刃尖刀相符,而于海东当晚拿的是一把大鱼头
刀,还是康志国统一买的,这与致人死亡的凶器不符,再说,于海东的大鱼头刀已经被
公安搜走,卷宗里有照片,经过检验,刀上没有沾过血迹,这能证明于海东就是杀人凶
手吗?真正的杀人真凶究竟是谁,为什么公检法都不去查,为什么拿于海东当替罪羊,
这里有什么黑幕?
5.在徐州中院和江苏高院的判决书里,非常一致都编造出”刘磊追扬洋,未参与对三
被害人砍杀”这一弥天大谎来包庇轻判刘磊,从卷宗里丁浩的几次笔录来看,追扬洋的
是丁浩和一个姓王的司机,可是两级法院无视原始卷宗,无视事实,共同篡改真相,更
为可怕的是这个弥天大谎竟然在最高院也一路过关,无人戳穿,是谁制造了”刘磊追扬
洋,,未参与对三被害人的砍杀”这一惊天骗局?是谁充当了刘磊的保护伞?这一弥天大
谎如果不被戳穿,案件真相就永远石沉大海!这是严重的枉法裁判,是司法机关严重的
知法犯法,必须受到上级机关的追究和严惩!
6.江苏高院二审判决书为了配合杀人主犯刘磊的谎言口供给于海东定罪。竟然伪造同
案犯巩伟的口供,在判决书第42页伪造了”看见甘姚从右后门拖出一个人戳了好几刀,
那个人又爬上车,于海东又把那个人拉下来砍有十几刀.”可是只要把这一段话与判决
书第44页王岩的证言一对照,就完全看出了江苏高院是在编造弥天大谎,王岩说到.“
其被人从车里拉到地上,几个人对其又踹又砍,后来其不省人事.”,王岩说过他又一
次爬进车上,被人又一次拉下来进行砍杀了吗?没有,完全没有,试想一下,一个不醒
人事的人怎能又一次爬进汽车里呢?再说了,他就是想跑,也是往远处跑,怎么竟会往
汽车里跑呢?江苏高院伪造的巩伟的口供还有.“巩伟还证实在车停后,其听到于海东
在问谁叫马义,鲍冬刚?车里人说没有,于海东称就是他们,让大家砍.”并凭这些编
造的情节把于海东定为指挥者,这更是离奇的谎言,因为于海东没有与巩伟同坐一辆车
,当巩伟乘坐的出租车的车首先到达现场拦截被害人的时候,于海东坐的张涛的私家车
还没到现场,这从巩伟的原始笔录里完全可以看的出j甚至当被害人扬洋从车里逃跑的
时候,于海东都不在现场,这个也可以从判决书第44页扬洋的证词看得出来.再说,于
海东根本不认识车里的任何人,如何能在漆黑的雨夜一口说出”就是他们,砍!”这样
漏洞百出的话来呢?这些情节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都是江苏高院为了维持原判而杜撰
的谎言,然后再用这些谎言和虚假事实给于海东定罪,维持死刑的判决,如此骇人听闻
的司法造假和死刑案里的黑幕在我们看来是震惊的,也许在江苏高院法官和院长们看来
是习以为常的,是司空见惯的,因为他们用这种方法不知冤杀了多少无辜的生命1
7.在我儿子被关押直至被杀的近四年间,我们没有与孩子见过一次面,更没有和孩子
说过一句话,当二审开庭时,我们一家人远远的看见于海东带着脚镣手铐出庭,我们无
法走近前看孩子一眼,当于海东八十多岁的爷爷向法院人员提出想看看孩子时,遭到了
拒绝.失去了与孩子见最后一眼的机会.到孩子被执行死刑时,我们一家人毫不知情,
我们作为父母,与孩子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当别人告诉我们于海东已被杀后,当天
11点左右我们找到法院提出想见一见孩子的遗体,可是法院的人只给我们一张去火葬场
领取骨灰的领条,我们接着去了火葬场,想见孩子最后一眼,可是不让,让我们第二天
再去领取骨灰,这说明当时孩子的遗体还没有火化,为什么不让我们见一眼自己的孩子
,为什么连尸体也不让我们见?其中有什么黑幕?是不是孩子身上什么器官被他们挖走了?
我们就于海东一个孩子,他犯了罪,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可是,这个惩处应该以事实
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用超出事实以外的伪造和虚构的情节来给我的孩子定罪量
刑,我们是绝不会容忍的,尽管我们的孩子已经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已经秘密杀害,
尽管我们每天肝肠寸短,悲痛欲绝,但是我们绝不会停止追寻案件真相,我们会坚持到
到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问:好了,对于您孩子的冤情,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视日后我们义工的调查结果,将对您
孩子冤死一案给您一个相关的法律意见,同时不排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和您一起,将这
个案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个案,帮您向有关方面进行申诉.要求重审等法律行动.您也不
用太伤心,我们相信,中央人民政府在胡温”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国策的指导下,有
错是必纠的.您要相信政府和国家的法律会还您一个公道的.多谢您.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天理
受害人于海东的母亲:
在场证明人:
2010年7月20日下午1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