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1第一年保税问题(Dual Status)# TAX - 交税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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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LD今年7月底从加拿大到美国来,现在要报08年的税,看了好多联邦的和州(
California)的表格和说明,但是还是有很多疑问之处。希望有相关经验的人指教。
联邦税:
我们不满足183天的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但是根据Publication 519(US Tax
Guide for Aliens), 我们08年是Dual Status,可以用First-Year Choice,在09年住够
183天以后,按08年全年的resident来报。这样主要是考虑可以用Standard Deduction.
按照08年全年resident来报的话,我之前在加拿大的收入可以通过Foreign Income
Exclusion免税,最高数额是八万(Form 2555/2555EZ).
州税:
我们在加州。加州的税法和联邦税法有一些不同。体现在加州不承认联邦的foreign
income exclusion。具体规定在California 540NR的说明里。
我们的问题是联邦税用1040,可不可以州税用540NR? 不清楚这样是不是合理的。
如果州税我们按全球收入
California)的表格和说明,但是还是有很多疑问之处。希望有相关经验的人指教。
联邦税:
我们不满足183天的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但是根据Publication 519(US Tax
Guide for Aliens), 我们08年是Dual Status,可以用First-Year Choice,在09年住够
183天以后,按08年全年的resident来报。这样主要是考虑可以用Standard Deduction.
按照08年全年resident来报的话,我之前在加拿大的收入可以通过Foreign Income
Exclusion免税,最高数额是八万(Form 2555/2555EZ).
州税:
我们在加州。加州的税法和联邦税法有一些不同。体现在加州不承认联邦的foreign
income exclusion。具体规定在California 540NR的说明里。
我们的问题是联邦税用1040,可不可以州税用540NR? 不清楚这样是不是合理的。
如果州税我们按全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