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辽宁省沈阳市市长陈海波的一封信#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g*v
1 楼
致辽宁省沈阳市市长陈海波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叫 郑伟,1956年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大东区辽沈二街55号.关于大东区政府辽沈街
道办事处在拆迁过程中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我如实的向市长反映情况如
下:
1997年,由于我所在的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我失业下岗在家,于是我利用自己家门市房
经营了一家饭店。一直到2005年8月,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对辽沈街道地区棚户区改造进
行拆迁,我家也在棚户区改造拆迁范围内,该地区的拆迁工作由大东区政府辽沈街道办
事处负责。负责拆迁的总负责人是辽沈街道办事处的高淑娟。我与辽沈街道办事处就拆
迁事宜多次协商,双方对拆迁安置补偿条件存在争议,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05
年12月18日凌晨,我和我的家人还在睡梦中,辽沈街道办事处的高淑娟带着十几个社会
闲散人员及带有黑社会性质违法犯罪的人,砸坏我家的大门,冲了进来,什么都没有说就
将我和我的家人强行拉出房子, 然后开动铲车,把我的合法私有房屋强行拆除,还将我
及家人打伤。刚开始他们上来2、3个人打我,后来一下涌上来十多人,对我一顿拳打脚
踢。我的头部、腰部、腿部都被打了不知道多少下.顿时,我就觉得天旋地转,人一下
子就失去了知觉。我的爱人也被施暴.没想到这些没有人性的人渣,在打完人之后竟然
若无其事的扬长而去。我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根本没有力气动弹,直到有好心人拨了
110和120把我和我的家人送到医院。经检查,我的牙齿被打掉了5颗,腿部静脉血管受损
;我的家人脸部被打的紫黑,腰部严重受创,等等.大约一周以后我才能下床,勉强的行走
。至今我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动辄就心悸、心慌.这些事情都已经在辽沈街道和辽沈派
出所备案。
因房子被强行拆除,致使我无家可归。无奈,我自己出钱购买建筑材料雇人施工,在原
来被拆除房子的基地上,重新建起了住房。2007年10月7日,一伙人从卡车上下来,又
是不由分说的将我住房内的家具等生活用品强行扔到卡车上,并再一次用铲车将我的住
房拆毁,而且,没给我任何说法,到今时今日,我的房屋内的家具等生活用品仍旧没有归还
给我.我为此事多次走访上告直到现在无任何回音!!作为一个社会弱势群体,我连一个
可以休憩心灵,可以为我和家人遮风挡雨的家都不能拥有吗? 作为一个社会弱势群体,我
的合法权益始要由谁来保护呢?
大东区政府辽沈街道办事处强行拆除我的合法房屋的事,我多次找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要求协调解决,均没有得到答复,还被辽沈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把我送到沈阳市棋盘山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1天。一个人被拘禁在20平米的房间里,只有吃饭的时间会有人来打
开房间的门,其他的时间,不允许我走动.房间的窗户都有粗粗的护栏,手机都被强行没收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深深的让我体会到了是怎样的无助和无奈.
做为一个老百姓,我伸冤无门,基层官员官官相互,置老百利益于不顾.综上所述,我
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想到市长,我恳求市领导对此事给予解决,并要求相关的赔偿,具体
要求如下:
一、依法追究拆迁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对于房屋和其他损失依法赔偿。
三、依法追究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人员的刑事责任。
请市领导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秉公办案,还老百姓一个公平,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个平凡无助的老百姓:郑伟
2011年 6 月 22 日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叫 郑伟,1956年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大东区辽沈二街55号.关于大东区政府辽沈街
道办事处在拆迁过程中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我如实的向市长反映情况如
下:
1997年,由于我所在的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我失业下岗在家,于是我利用自己家门市房
经营了一家饭店。一直到2005年8月,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对辽沈街道地区棚户区改造进
行拆迁,我家也在棚户区改造拆迁范围内,该地区的拆迁工作由大东区政府辽沈街道办
事处负责。负责拆迁的总负责人是辽沈街道办事处的高淑娟。我与辽沈街道办事处就拆
迁事宜多次协商,双方对拆迁安置补偿条件存在争议,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05
年12月18日凌晨,我和我的家人还在睡梦中,辽沈街道办事处的高淑娟带着十几个社会
闲散人员及带有黑社会性质违法犯罪的人,砸坏我家的大门,冲了进来,什么都没有说就
将我和我的家人强行拉出房子, 然后开动铲车,把我的合法私有房屋强行拆除,还将我
及家人打伤。刚开始他们上来2、3个人打我,后来一下涌上来十多人,对我一顿拳打脚
踢。我的头部、腰部、腿部都被打了不知道多少下.顿时,我就觉得天旋地转,人一下
子就失去了知觉。我的爱人也被施暴.没想到这些没有人性的人渣,在打完人之后竟然
若无其事的扬长而去。我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根本没有力气动弹,直到有好心人拨了
110和120把我和我的家人送到医院。经检查,我的牙齿被打掉了5颗,腿部静脉血管受损
;我的家人脸部被打的紫黑,腰部严重受创,等等.大约一周以后我才能下床,勉强的行走
。至今我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动辄就心悸、心慌.这些事情都已经在辽沈街道和辽沈派
出所备案。
因房子被强行拆除,致使我无家可归。无奈,我自己出钱购买建筑材料雇人施工,在原
来被拆除房子的基地上,重新建起了住房。2007年10月7日,一伙人从卡车上下来,又
是不由分说的将我住房内的家具等生活用品强行扔到卡车上,并再一次用铲车将我的住
房拆毁,而且,没给我任何说法,到今时今日,我的房屋内的家具等生活用品仍旧没有归还
给我.我为此事多次走访上告直到现在无任何回音!!作为一个社会弱势群体,我连一个
可以休憩心灵,可以为我和家人遮风挡雨的家都不能拥有吗? 作为一个社会弱势群体,我
的合法权益始要由谁来保护呢?
大东区政府辽沈街道办事处强行拆除我的合法房屋的事,我多次找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要求协调解决,均没有得到答复,还被辽沈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把我送到沈阳市棋盘山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1天。一个人被拘禁在20平米的房间里,只有吃饭的时间会有人来打
开房间的门,其他的时间,不允许我走动.房间的窗户都有粗粗的护栏,手机都被强行没收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深深的让我体会到了是怎样的无助和无奈.
做为一个老百姓,我伸冤无门,基层官员官官相互,置老百利益于不顾.综上所述,我
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想到市长,我恳求市领导对此事给予解决,并要求相关的赔偿,具体
要求如下:
一、依法追究拆迁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对于房屋和其他损失依法赔偿。
三、依法追究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人员的刑事责任。
请市领导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秉公办案,还老百姓一个公平,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个平凡无助的老百姓:郑伟
2011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