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看看这个案例吧。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判死刑的案例
[1][2]1999年在日本山口县光市,一名刚满18岁的少年杀害了一对母女,并且进行
奸尸的严重罪案。尽管人权律师大声疾呼枪下留人,但日本舆论却强烈支持被害人家属
,经过缠讼9年,少年终于被判死刑,这是日本第一个刚满18岁(日本20岁才成年)判
死刑的桉例;也在近年最有名的死刑案例。2008年4月22日,广岛高等裁判所更审判处
被告死刑,辩护团即日提出上诉。2012年2月20日,最高裁判所否决二审上诉,维持判
处被告人大月孝行(原名为福田孝行,后改姓大月)死刑。
编辑本段案件细节
案件发生
[被害人本村弥生与宝宝]
被害人本村弥生与宝宝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洋先
生于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现大门没有锁。进了家门之后,四处不见妻子【本村弥
生】 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家里一片凌乱,不安的本村洋先生开始在不
算大的家里找寻妻女的踪迹。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
僵硬的尸体。本村洋先生马上报警,警察抵达之后,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发现用塑
料袋包着,当时才11个月大的本村夕夏的尸体。
缠讼历程
[当时的新闻图片]
当时的新闻图片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
14日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目的
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
反抗。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
胶带将被害人双手捆绑,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对死去
的被害人进行尸奸。当时11的月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少年将婴
儿抛往别处,可是婴儿还是挣扎哭着,往
[曾经幸福的一家人]
曾经幸福的一家人
已死去的母亲遗体处爬去。兽性大发的少年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而坏了他的好
事,于是将哭闹不止的【夕夏】从母亲遗体旁边拉开,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毙。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
议将全案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第一次开审议庭时,【本村洋】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
庭,却被法官阻止。法官的考虑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家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是
的,你没有看错,当时主审的法官确实是这么说的。因为,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者
的心理情绪。)开庭时,犯人【福田孝行】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
意,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
的事。」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杀了两个人
,只要事后表现出"我很抱歉"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
[曾经幸福的一家人]
曾经幸福的一家人
【本村洋】先生不断的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
黑布将照片盖住才可以。当时一审下的判决是——无期徒刑。跟台湾类似的是,日本并
没有真的无期徒刑。尤其当时的少年身上有着少年法保护,顶多关个七、八年(表现良
好的话)就可以出狱。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在法官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 对
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本村洋】先生在判决之后招开记者会
,他是这么说的:
「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
。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
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记者会结束之后,本村先生走进担任本命案的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吉田】先生
戴着银框眼镜, 个性沉稳内敛。平时给人一种酷酷的感觉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愤怒颤
抖的声音对着本村先生说出自己的想法,这突然的举动让本村先生屏息。吉田检察官说:
「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象有人可以狠心到,将一个还不会走路却拼命
的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抓起来往地面重击然后残忍杀害。如果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
出严重的惩戒,那还要司法做什么?我绝对不认同这样的审判结果!一但你屈服于这样
的审判结果,以后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基准。我绝对不容许!就算是我的上司
持反对意见,我也要控诉到底。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试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洋】,
让我们一起为推动司法改革而奋战吧!」
吉田检察官的这番话,让本村先生的脑海里第一次浮出"使命"这两个字。为了不让
妻女宝贵的生命就这样白白的牺牲,本村先生决定,今后他要扛起改变司法的这个使命。
走出吉田检察官的办公室之后,【本村洋】从宇部机场搭飞机前往东京羽田机场,
参加日本朝日电台的热门新闻节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现场演出。自从"使命"
这两个字浮现在脑海之后,【本村洋】决定透过电视传播媒体,向一般社会大众表达自
己的主张,让社会大众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 受到的
不平等待遇。
当天晚上十点半,本村先生准时的出现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节目上。脸
上的表情已经没有中午开记者会时的激动,或许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所以他
冷静客观的对着全国观众作诉求。他说:
「在现今的刑事诉讼法中,就我知道的范围之内,关于被害家属权利的部分,什么
都没有。不但没有权利这两个字,就连被害家属可以做什么也完全没有提及。现状是这
样的:“ 国家独占了刑罚权,居于强势位置的国家(政府)裁决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
人民),所以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着许多法规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权
利。可是在这样的体系之中,完全将受害者及其家属屏除在外。”所以,今天我带妻女
的遗照出庭,也被阻止。 」
【本村洋】的诉求,很快就 得到正面的响应。当时的总理,【小渕恵三】,回答
记者的提问时说:
「法 律对于无辜受害者的救济跟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身为政治家 的我们,对【
本村洋】的情境跟诉求不容忽视!」
在响应的11天后,小渕总理因为脑梗塞紧急送医、不幸于5月14日逝世。可是 在他
过世前两天,「犯罪被害者保护法」、「改正刑事诉讼法」、「改正検察审査会法」这
三个法案在国会全数通过。本来只能在旁听席上旁听的罪被害者及其家 属,以后可以
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像本村先生一样的犯罪被害者的声音,开始被司法正视。
检察官不服第一审无期徒刑的审判,决定继续上告广岛高等裁判所(法院)。2002年
3月14日,广岛高等裁判所将检察官对被告求处极邢的控诉驳回。理由是:“犯人当时
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思想尚未成熟,顾及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对于将来,不
能 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二审虽然又被法院驳回,可是检察官还是不屈不挠,决定继续上诉最高法院。检察
官得知被告在狱中曾经寄出几封信件给外面的友人。于是挨家挨户的查访,终于探访到
差出信件的收件人,并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亲笔书写的信件。让
人震惊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写道: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 自然而然的就骑
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信中甚至充满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言论,其中还
有藐视司法的部分,他写着:
「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
party欢迎我啊!」
[帮福田孝行辩护的律师团]
帮福田孝行辩护的律师团
官司从一审打到叁审,缠讼9年,被告【福田孝行】因为法律的保障,国家有义务提供
替他辩护的律师,费用由国家全数支出。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这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师
并非由国家提供,而是民间的律师团体自愿出任。本案上诉到最高法院时,被告【福田
孝行】的辩护律师由原来的两人(自愿担任)增加为二十一位,规模之大,堪称世纪辩护
律师团。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
及任务。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
们当成表演舞台,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第一、二审时,被告福田对于犯行的经过以及对受害人的杀意完全没有否认也没有
争论的地方。可是到三审,由最高法院开庭公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师从原本的两人改
成二十一位辩护律师团之后,突然全盘否定之前的供述。辩护团的主任律师——安田
好弘指出,在他接见被告时,被告向他宣称当时他对受害人【本村弥生】以及【本村夕
夏】并无杀意。之所以没有在一、二审的时候提出,是因为被告当时的主张并没有被采
纳。世纪辩护团提出以下的主张: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
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
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至于被害人死后还对被害人尸奸的
行为,世纪辩护团的律师是这样辩解的: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
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
生的仪式。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
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
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
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
告已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与福田被告差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
[本村洋先生拿著妻女遗照准备出庭的情景]
本村洋先生拿著妻女遗照准备出庭的情景
【本村洋】虽没有庞大律师团助阵,却不是孤军奋战,2008年4月22日高院开庭,4千位
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 同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
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福田终于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诉最高法院。但【本村
洋】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
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打从
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 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
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可是,国家社会却
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
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
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
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本村洋]
本村洋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张,现在在福田身上应验。一、二审判无期徒刑时,福田本身也很
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后就可以假释出狱。在写给友人的信件当中,充满了侮辱被害人
以及其家属的言论,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
「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 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
party欢迎我啊~」。这句话完全没有感受到犯人的悔意。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
,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开始写信给遗族表达自己的忏悔。
网友认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
没有亲人、好友被凌虐杀害,你不懂那种痛!社会要和平本该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
重他人者没资格谈人权!法律保护人,但不该保护加害者。」在「强烈反对台湾『废除
死刑』」 Facebook上留有这么几句话。
依日本司法体系,二审宣判之后仍然可以提起上诉,世纪辩护团。2012年2月20日
,日本最高裁判所否决二审上诉,维持判处被告人大月孝行(原名为福田孝行,后改姓
大月)死刑。判决书用“冷酷、残虐、非人道“来形容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