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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朱令投毒事件的回忆和看法--破破的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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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朱令投毒事件的回忆和看法--破破的桥#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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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没有看到谁推荐此文,原贴在这里:
http://m.blog.sina.com.cn/s/blog_56fc0caa0101a56c.html?tj=1
昨日因复旦投毒事件,大家提起朱令案,重要当事人之一贝志城师兄,即@一毛不拔大
师,贴出了当时的信件,做了一些说明。我发表了对她们宿舍其它人的看法,有网友问
我,是不是违背了《忽悠的原理与技巧》中的态度,还有人指责这些猜测是有罪推定。
我做简短说明:
    无罪推定是法庭上的原则,为什么?大家都清楚,我就不讲了。但是在
查凶、报道、探讨,这类认知行为上,无罪推定的意义有变化,它不是说没有铁的证据
大家就不讨论了,而是不采用有罪前提下的循环论证。当然,讨论时也应该克制一些,
不纠缠、不反复、尊重更强的证据、论述点明为止、不作具体和肯定性的指证。像复旦
投毒这件事,媒体定罪得就确实有些太早了,我们讨论得也有点过头。
    什么是“有罪前提下的循环论证”。比如我指责甲杀人了。结果甲拉出
乙来证明,说人被杀时他和乙在一起打牌,所以不可能杀人。我说:“那么乙是同谋”
,否定了甲的证人。这是认知上的有罪推定。即“乙同谋”是从“甲杀人”这个我想证
明的结论中推断出来的。但是由于这个结论本身是我要证明的。于是形成了循环论证,
属于无根据的指责。
    至于论据,我认为证据(事实材料+证明过程)大于证人,证人大于推
理(事实材料+推理过程)。对证人来说,认真状态的证言大过随口而出的说法。这些
原则我并没有改变过。
    而朱令这件事,大量材料指向其同宿舍的同学,很多人提出所谓推论中
的“疑点”。我作简单解释。
1.为什么是投毒而不是意外中毒(比如鼠药)?
    因为朱令是两次铊中毒,一次在年底,出现铊中毒的所有症状,但那次
剂量较小,后来寒假回家休养后好转(铊能被人体每天少量地排出体外)。但回校后,
凶手见她无事,再一次投毒,这次剂量非常大,超出了致死剂量。后来的事情大家应该
都知道了,在医院束手无策后,贝志城通过网络联系海外各家大学与医院,接到了2000
-3000封回信,其中过半专家认为是典型的铊中毒(还有另一说法是1500封和30%)。后
来用普鲁士兰解毒救回一命,但人的相貌、智力、视力都已经毁了。朱令本人在第二次
入院时也否认了有铊接触史。
    几十年前,铊曾经用于鼠药中。但很快便因为危险而逐步减少生产,那
时候已经很少见了,报纸上能看见的鼠药铊中毒往往发生在偏远地区,而且一般是儿童
无知误食,在北京被成人误服的几率很小。而且这类鼠药中铊的含量甚微,要这么多的
致死剂量的铊,鼠药用量很大,并不适合投毒。
2.铊的来源为什么是实验室?(嫌疑犯锁定她班里人)
    有人说,网络上现在很容易找到铊,为什么警察会怀疑到她班上。因为
94年根本没有什么网络,不像现在的大学生,要投毒上网搜索,问答,甚至购买,一条
龙,想要什么知识就能搜索到。当时能接触到“铊”的生理毒性这种知识的人,是很少
的。包括很多医生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97年北大学生投毒案也用到“铊”。这种没
有创意的做法说明了当时获取知识渠道的贫乏。(94-95年网络上基本没什么网站,论
坛只有中科院的“恩兮爱兮”,北大的“阳光创意”等少数几家,而且是telnet的。全
中国整个网络上,活跃的网民只有几百个。)
    朱令是大三本科学生,社会关系也是非常简单的,接触到实施高知识犯
罪的外部人员,可能性极小。而正好,她们班是化学系,部分学生能够接触到铊,且有
人课题就和铊有关。
    实际上,公安侦破时是将整个北京其它二十多家可能有铊来源的单位一
一排除的,最终锁定到清华的实验室,但清华当时对有毒物品的管理没有那么严格,谁
拿的,大家都怀疑某人,但没证据。
3.为什么锁定到她的宿舍?
    医院发现是铊中毒后,很快打电话报警,家长则打电话给清华保卫处,
告诉对方有人投毒害朱令。结果清华的保安们做出了一项极其愚蠢的举动,就是打电话
给朱令的宿舍,告诉她们有人投毒谋杀朱令,让她们保管好朱令的个人物品。于是十几
天后警察来搜查时,那些东西(最重要的是朱令的洗漱用品)已经在五一期间“失窃”
了。
4.公安的结论
    有人说公安解除了孙维的嫌疑。这是一个误导,实际上是法律规定侦查
到一定时间后嫌疑自动解除。但警方的意见很明显,接受媒体采访时,负责此案的李警
官很明确的说,警方已经有初步结论了。只是因为敏感和外部压力,无法明说。
5.我的结论
    我不敢保证是孙维干的(所以我很少说。其实贝志城也很少提。我觉得
不排除她是被栽赃的。)。但我个人认为与她们宿舍中的某个人甚至某几个人肯定有关
(即便投毒者是宿舍外的人)。尤其是看到后来她们集体在天涯上洗白(大家可以看贝
志城贴出的信,那封信是真实的)。有人负责装证人,有人负责装旁观者,有人负责装
知情人,有人负责解说。链接可见:http://www.weibo.com/1648237865/zsBwQg3Dg。她们的这些做法,可以阅读我将来出版的《忽悠的原理与技巧》一书中所述的【信息污染】和【诉诸公众】手法,属于网络水军的一套成熟范式,对网民的心理把握很好,体现出非常高的智力。她们甚至在当年把凶手嫌疑指向贝志城,企图搅乱舆论,这种做法增加了我的怀疑。
    之所以持这样的看法,因为我认为以上1,2,3三点推论,虽然是推论
,但已经接近于证明,没有什么更好的解释,也想象不出什么例外的情况。无论动机、
投毒来源、投毒方法,都能够解释的比较完美。警方恐怕掌握着我们所不知道的更多信
息,结论相仿。当然,很遗憾,没证据。所以我几年提一次,主要是让大家自省,中小
学、大学的教育给了学生什么?其它不多说。
    无论凶手是谁,我对她(们)的评价是智商高、冷静、残忍(一次投毒
害不成,来第二次,而且铊中毒的症状非常地痛苦)。至于动机,我个人相信是非常鸡
毛蒜皮的小事,一点嫉妒、一次口角、一轮怀疑。其实后来中国高校的宿舍凶杀案大多
都是因为这些小事。钱理群的对中国大部分高校学生的评价——“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是个完美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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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2013年4月19日):
对朱令投毒事件的一些补充说明。
昨天文章发出后,接到了一些信件和大量回复,其中一些问题此作简要解释,并补到上
篇博客文章末尾。此事没有新情况我就不再发言了,无证据再纠缠就过度了,变成破破
的肘子了。
1.有人说上篇文章在“投毒”的推理上有问题。
    这是因为不了解细节所致。
    为什么排除了在外面接触“铊”的可能性,而是恶意投毒。因为这是两
次中毒,相隔四个月,误服同一食物的几率很小(开包的食物谁也不会放四个月以后还
吃对吧?)
    朱令第一次中毒后,住院一个月,回家休养,返校后过了几周立刻再次
中毒。因为第一次中毒身体非常虚弱,所以她的行为模式是很固定的,就是勉强上课、
宿舍休息、在团委煎药。
    考虑到五一期间,她的洗漱用品在立案前失窃这一明目张胆销毁证据的
行为。我认为,在宿舍被人投毒已经可以视为一个“证明”。而需要准确地把毒投到她
的生活用品中,则必须对她的生活轨迹有深入了解。
    附:铊的致死剂量是12mg/kg,因此需要0.6克的铊离子,换算成化合物
大概是1克。医院最后发现她所中的毒远超致死剂量,因此使用的铊盐大于1克,这是很
大的份量,很可能是多日投毒。这说明嫌疑人范围已经很小了。
    如果是在法庭上,以上是真实可用的材料,其它的那些基本都不行。
2.为什么不能证明是孙维
    孙维是当时该校大三本科化学系里唯一能因为课题正常接触铊盐的人。
我认为这也是警方锁定她的原因。但是从证据上来说,必须“证明”只有她能够接触到
铊盐,那么就需要排除其它人非正常接触的可能性。由于清华当时对化学物品保管的问
题,这一点是做不到的。因为其它人也可能做到,也可以进入她的宿舍(虽然有些难度
)。这也是警方为什么无法定案的原因。孙维的背景可能形成了干扰和压力,但不是最
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证据。
    有些朋友从孙维的证词里面找心理因素,比如说她为什么不怀疑室友,
为什么不想找真凶,为什么说自己上刑场等等。这些说法属于有罪推定,是以她是凶手
为前提的基础上,所提出的疑点,在证明上是不能使用的,因为是捕风捉影式的循环论
证。有人提到当初清华否认本科生能接触到铊盐,而孙维为何沉默。这我认为可以理解
。至于他们班不少人包括她宿舍,对这件事很冷漠,这些都不能视为任何凶手推理的基
础,但可以视为最高学府大学生之间人际关系的观察样本。至于媒体报道里说,朱令醒
来后听到孙维的名字就显得很激动,嗬嗬大叫。这种报道的证明力等于零。
   
3.论据出处
(1).负责此案的李警官说调查已有初步结论。这句话应该出自吴虹飞的采访,见南方人
物周刊《十年未结的清华投毒案》2006年02期
(2).宿舍失窃。这个有当时的舍友(还是团委书记?)证实。应该不假。年代久远我个
人已经遗忘。
(3).两次铊中毒。这是给朱令做检测的专家得出的结论。
4.言论相关
(1).谣言
网上曾经放过两个谣言:
a.朱令她爸是做铊走私的。这个谣言很蠢,但在网上真实发生过。由于年代久远(可能
是97年?)我已经不记得了。据贝志城说,当时他从好友处听说这个谣言(比我早很多
),宁可跟好友决裂也要报警查出谣言来源,警方最后通过逐步问讯的方式,查到这个
谣言的来源是孙维。
b.是贝志城投的毒(似乎是05年的谣言)。这个其实马上也可以否定,因为没有贝志城
搅和,朱令到死也不会知道中的什么毒,只会被认为是得怪病死亡的。这就会是一场“
完美犯罪”。不会像现在这样留一个尾巴了。
(2).天涯上的集体洗白行动
    见贝志城贴的《回帖纲要》,我列入本人博客附件。
    有人问这封信的真实性。本人以个人名誉和网络经验保证这封信的真实
性。因为当时黑掉孙维信箱时,爆出的信不是这一封,而是一大堆,包括她们之间的通
信。
    这些通信大家有兴趣可以在网上搜索,应该还有打包下载,本人的硬盘
上存了一份。但因为年代久远,要去找老硬盘,而且涉及的人太多,目前我也算有少许
话语权的人,发出来等于是对很多肯定完全清白的人做攻击,这样不合适。
    有志于搞网络传播,想对中国教育成果有了解的人,或者搞媒体的人,
可以看看她们的讨论,一定会深有感触的。你会了解到中国成绩最好、最优秀的一群大
学生们的为人、处事。
    无论造谣,还是洗白行动,都不能算证据,也无法进入推理过程,因为
无论是否凶手都会想尽办法为自己辩护或者把嫌疑指向别人。但她们的手法大大地增加
了我的恶感。
(3).对贝志城的看法
    因为在这件事上的行为,我很崇拜他。就是这样。
    虽然朱令的情况未必比当时没有救治过来更好,但因为铊投毒在后十年
变成了化学系杀舍友的常规手段,几乎每几年就发生一次。他的那些工作,实际上救了
后来的很多受害者。
(4).讨论的意义
    追凶,鄙人已经不指望了。意义也不大,真的找出凶手,弥补不了任何
东西,反而毁掉一个到几个家庭。其实没什么意义,就当是唠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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