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就根本无法定SW的罪#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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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能轻信口
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
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可以这么说吧,14处当年突审SW就是走个过场。就算SW招供,照样无法定罪,因为人证
物证一点也没有。铊家对案件施加影响了吗?这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铊家根本没必要
。
==========
看了楼下一些回帖,觉得有必要做点补充说明,同时申明自己的立场。
楼下有同学认为,如果SW认罪画押,那ZL的血样、毛发这些就是证据了,就可以给SW定
罪了。这个观点只能说部分正确。如果SW认罪画押,ZL的血样、毛发这些的确是部分的
证据,但远不足以给SW定罪。在刑事案侦办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至少必须和犯罪嫌疑
人的口供吻合,甚至多于嫌疑人口供。犯罪动机、时间、地点、过程、作案工具这些是
最基本的东西,必须有过硬的人证物证支持。特别是案发现场和作案工具,必须掌握。
比方说,警察抓了个杀人嫌疑犯,你不能用刑逼供迫使他承认杀了人,然后拍几张尸体
照片,就交给检察院说这就是罪犯。他杀人用的凶器呢?当时穿的衣服呢?你必须得说
清楚了,否则检察院肯定驳回。
具体到SW这个案件来,假设SW真的坦白认罪了,那她至少要坦白以下这些基本的犯罪事
实:(1)为什么对ZL下毒?(2)什么时候,在哪里,用什么方式下的毒?(3)铊盐
是从哪里获得的,分量是多少?下毒用了多少?有没有未用掉的、现在放在哪、或怎么
处理掉的?(4)有没有同伙,有没有人指使?
上面这些问题,公安局手里有任何证据吗?至少到现在为止我没有看到。比如现在大家
都说铊盐是从清华实验室偷的,那么到底丢了多少毫克,什么时候丢的,公安局说得清
吗?你公安局手里什么证据也没有,当然就要把人放了。我说实在的,14处敢于面对自
己的无能,老老实实放人,这还是值得称赞的。如果14处出了个聂海芬那样的“神探”
,那才是中国的不幸。
我不讳言,我特别看不惯现在这样的,同情心一泛滥,头脑一热,网络一闹,一窝蜂地
就把SW和其他舍友定为杀人犯了,还搞什么全球追杀。不要用感情代替理智,不要用道
德代替法律。暴力别人时跟人讲道德,保护自己时要求人讲法律,纯粹是逻辑混乱的糊
涂蛋!都这么搞的话,这个社会就没有准则了,法律就没有约束力了,没准哪天自己或
自己的家人也会沦为所谓道德的受害者,到时你向谁哭去?
我也要声明,我也认为SW是很大的犯罪嫌疑。如果最后能查明她就是凶手,我双手赞成
对她进行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那些可能的同案犯。我非常同情ZL的不幸。正因为这
样,我强烈支持大家一起施加压力,促成司法机关重新侦办此案,至少,公开一些之前
办案的细节,给民意一个交代。不要给我扣什么亲友团的帽子,也不要自以为你比我有
更有道德,我只认证据,不认你的道德!
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
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可以这么说吧,14处当年突审SW就是走个过场。就算SW招供,照样无法定罪,因为人证
物证一点也没有。铊家对案件施加影响了吗?这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铊家根本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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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楼下一些回帖,觉得有必要做点补充说明,同时申明自己的立场。
楼下有同学认为,如果SW认罪画押,那ZL的血样、毛发这些就是证据了,就可以给SW定
罪了。这个观点只能说部分正确。如果SW认罪画押,ZL的血样、毛发这些的确是部分的
证据,但远不足以给SW定罪。在刑事案侦办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至少必须和犯罪嫌疑
人的口供吻合,甚至多于嫌疑人口供。犯罪动机、时间、地点、过程、作案工具这些是
最基本的东西,必须有过硬的人证物证支持。特别是案发现场和作案工具,必须掌握。
比方说,警察抓了个杀人嫌疑犯,你不能用刑逼供迫使他承认杀了人,然后拍几张尸体
照片,就交给检察院说这就是罪犯。他杀人用的凶器呢?当时穿的衣服呢?你必须得说
清楚了,否则检察院肯定驳回。
具体到SW这个案件来,假设SW真的坦白认罪了,那她至少要坦白以下这些基本的犯罪事
实:(1)为什么对ZL下毒?(2)什么时候,在哪里,用什么方式下的毒?(3)铊盐
是从哪里获得的,分量是多少?下毒用了多少?有没有未用掉的、现在放在哪、或怎么
处理掉的?(4)有没有同伙,有没有人指使?
上面这些问题,公安局手里有任何证据吗?至少到现在为止我没有看到。比如现在大家
都说铊盐是从清华实验室偷的,那么到底丢了多少毫克,什么时候丢的,公安局说得清
吗?你公安局手里什么证据也没有,当然就要把人放了。我说实在的,14处敢于面对自
己的无能,老老实实放人,这还是值得称赞的。如果14处出了个聂海芬那样的“神探”
,那才是中国的不幸。
我不讳言,我特别看不惯现在这样的,同情心一泛滥,头脑一热,网络一闹,一窝蜂地
就把SW和其他舍友定为杀人犯了,还搞什么全球追杀。不要用感情代替理智,不要用道
德代替法律。暴力别人时跟人讲道德,保护自己时要求人讲法律,纯粹是逻辑混乱的糊
涂蛋!都这么搞的话,这个社会就没有准则了,法律就没有约束力了,没准哪天自己或
自己的家人也会沦为所谓道德的受害者,到时你向谁哭去?
我也要声明,我也认为SW是很大的犯罪嫌疑。如果最后能查明她就是凶手,我双手赞成
对她进行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那些可能的同案犯。我非常同情ZL的不幸。正因为这
样,我强烈支持大家一起施加压力,促成司法机关重新侦办此案,至少,公开一些之前
办案的细节,给民意一个交代。不要给我扣什么亲友团的帽子,也不要自以为你比我有
更有道德,我只认证据,不认你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