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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1 楼
我新华社香港分社关于赵连海案的通稿遭驳斥zz
from 政府丑闻 by poster who
原始来源:http://xuzhiyong.fyfz.cn/art/818318.htm
作者:许志永
在赵连海案上诉期最后一天之际,今天新华社香港分社突然播发了一篇报道,大意是说
赵连海自己家的孩子早就治好了,政府还曾答应给他们家安排工作,但他仍然不依不饶
,"組織、煽動、糾集一些人"闹事,还"借其他事由组织煽动一些人"到北京市公安局滋
事,对于这样的刁民,还讲什么法治啊。
可是,新华社香港分社自始至终没敢提赵连海组织煽动纠结了些什么人,也不敢提赵连
海借什么"其他事由"滋事。作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维权的代理人之一,我有必要替新
华社解释一下。
赵连海组织煽动纠结的"一些人"是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是结石患儿家长中勇敢的代表
,是为3000万受害者、30万结石宝宝的公义而呐喊。2008年9月 11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爆发后,赵连海先生倡议部分家长走上了漫漫维权路。他们起诉到最高法院、石家庄中
院以及全国各地数以百计的基层法院,至今没有一个正常走完诉讼程序,只有极个别立
了案,也没有判决结果。直到两年之后的今天,还有众多受害者没有得到公正赔偿,他
们中有的患儿至今体内有结石,有的动手术花费八九万元而赔偿只有两千元。不得已家
长们采取中国特色的维权方式——上访乃至哀求哭诉,这些无辜的受害者仅仅想表达自
己的声音,就被认定非法甚至犯罪。
赵连海被定罪的"其他事由"是为北京黑监狱里的一起强奸案的受害者报案。就是那个叫
"聚源宾馆"的专门非法拘禁上访者的黑监狱,强奸案发生之前的两年多时间里,曾经发
生过数起上访者被殴打致伤的事件,就在2009年3月12日,河南新乡16岁的高二学生姚
博在聚源宾馆被殴打致脑震荡,家人无数次拨打北京的110,到处奔走上访,而持续存
在的犯罪行为并没有受到任何追究。2009年8月强奸案发生后,受害人到当地派出所报
案,派出所仍然不理会,正是有了赵连海等人"寻衅滋事",凶犯最后才被定罪,黑监狱
才有所收敛。
然而在新华社香港分社的逻辑里面,没有法治。赵连海被定罪的所有行为都是行使公民
正当权利,也都是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之下,根本没造成任何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依照
大陆的刑法根本不构成犯罪。退一万步讲,即使赵连海犯了罪,他的诉权也不应当被剥
夺,为什么司法局要求律师不要上诉?在上诉期的最后三天里,为什么两位律师都被限
制人身自由?上周五下午将近五点,我和彭剑律师通过电话商定,鉴于两天都已经没法
向法院递交诉状,为防止律师失去人身自由耽误上诉,需要立即寄出上诉状,然而随后
彭剑律师就失去人身自由,连邮局都不能去了,然后被带到昌平某地软禁48小时,还好
我们在彭剑律师的办公室找到了上诉状并已经寄出,否则我们真的担心会耽误上诉,也
怀疑彭剑律师周一之前能否回来。
新华社香港分社的逻辑里面,更没有良心。"报道"大意是说,赵连海自己没吃什么亏,
还闹腾不止。他们不知道,有些人站出来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大家。赵连海帮助弱
者,举报犯罪,本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如果这叫寻衅滋事,那些围观非法
暴力拆迁、抗议城管打人、揪出官二代交通肇事等等所有路见不平行侠仗义的公民岂不
都是寻衅滋事了?如果这样的公民被定罪,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见义勇为"?还有什么
天理?人不能只为自己活着,不能太自私太贪婪,请新华社说话时问问自己的良心。
附:新华社报道:
新華社香港11月21日電趙連海一案在香港引起關注,記者21日從北京市大興區人
民法院獲悉趙連海一案的相關情況。
2010年11月10日,被告人趙連海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一審
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據介紹,趙連海之子趙鵬瑞,2005年2月6日出生,於2008年9月20日在北
京市大興區人民醫院篩查出左腎有2mm小結石,大興區人民醫院、北京兒童醫院對其
進行了免費診治。2008年10月28日,大興區人民醫院復查時,趙鵬瑞B超檢查
報告顯示"泌尿係掃查未見結石徵像",尿常規檢查"未見異常"。
趙鵬瑞所患結石係"問題奶粉"生產公司所致,經醫院免費診治後已痊癒。有關部門在2
008年10月對"問題奶粉"患兒篩查中,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本著對患兒負責的態
度,仍將趙鵬瑞列入"輕症患兒"的賠償範圍,按有關規定賠償。同時,大興區還對趙連
海開展幫扶解困工作。
據介紹,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間,趙連海在其子已治愈結石的情況下,
仍利用這一問題,先後組織、煽動、糾集一些人在北京市大興區、豐台區、東城區及河
北省石家莊市,採取呼喊口號、非法聚集等方式起鬨鬧事,嚴重擾亂上述地區的社會秩
序。2009年8月4日,趙連海借其他事由組織、煽動一些人到北京市公安機關門前
進行滋事,致使交通堵塞。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趙連海無視國法,糾集多人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
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之規定,尋釁滋事罪最高量刑為5年有期徒刑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根據趙連海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
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另據介紹,趙連海曾於1990年4月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行政拘留10日;於19
95年6月因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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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来源:http://xuzhiyong.fyfz.cn/art/818318.htm
作者:许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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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海组织煽动纠结的"一些人"是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是结石患儿家长中勇敢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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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海被定罪的"其他事由"是为北京黑监狱里的一起强奸案的受害者报案。就是那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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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0日,被告人趙連海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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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趙連海之子趙鵬瑞,2005年2月6日出生,於2008年9月20日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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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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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根據趙連海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
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另據介紹,趙連海曾於1990年4月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行政拘留10日;於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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