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挺漂亮的姑娘告诉我,高晓松是她的“男神”,我很震惊,难道现在的女孩子
口味都这么重,喜欢这种“矮大紧”的男人了?仔细一问,才发现身边不少女孩子都对
高晓松有好感,认为他是个有趣的人。
抱着好气的心理,我去看了他的节目,才发现原因。高晓松是个既读了万卷书,又
行了万里路的胖子,说起唐宋元明清,或者某某国家某某地方的时候,总是可以滔滔不
绝。我才发现“有趣”这个品质对于一个人有多么重要。
大学那会,私底下问过班上的女孩,最讨厌班上哪个男生,答案很多指向了班上
一个总是坐在教室角落,上课就睡觉,天天打游戏的宅男。作为一个游戏宅,他几乎把
所有时间都投入到了怎么打好游戏这件事上,他打游戏很厉害,这个大家都知道,但这
样的人不受欢迎。
相反的是,当时的一个师姐,早早地签下了一个旅游杂志的专栏作家,天天飞世界
各地,巴黎、埃及、瑞士、古巴......处处留下她的身影,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实在太
特别、太有趣。
也有的人,没机会行万里路,选择了不断尝试,像跳水、骑马、欣赏不同的电影,
我发现,一个人的有趣程度往往和他的学习能力成正比,不断地学习、尝试,也让自己
有趣起来,更添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