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overgame(jOy), 信区: bagua
标题: 徐峥打人,病的不止徐峥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Tue Aug 1 10:46:21 2017,GMT)
7月28日晚11时左右,徐峥与跟拍女记者发生肢体冲突,徐峥向女记脸上踢了三次,导
致后者左眼眶受创出血,视力模糊。7月29日话题持续发酵,徐峥发微博承认动粗并道
歉,还解释了事情原委,称当时情绪激动是由于“长期以来对类似事件的厌恶感”。(
7月30日法制晚报)
作为一个大明星,徐峥竟然往女记者的脸“连踢三脚”,如此暴力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可是,他却辩解说当时“情绪激动”是由于“长期以来对类似事件的厌恶感”,如
此振振有词,更是令我对他顿生“厌恶感”。
可是,支持徐峥“痛打狗仔”的却大有人在。在知乎上有一个“如何评价‘徐峥殴打追
拍狗仔’的新闻事件”的话题,浏览人数已超过180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上是
以支持徐峥为主。其中,排在第一、获得4000多个“赞同”的回答是这样的:“我告诉
你,狗仔就是狗仔,从名字到行为,不仅恶心而且还low的不行……我当然也知道这样
不对…我想打,可是不敢,你问我支持不支持我当然是支持的…”
也就是说,虽然“在理智上”明知“打人不对”,但还是“在感情上”觉得“狗仔恶心
”,所以他们就“活该被打”。其实,徐峥也是这么个意思。
事后,徐峥发微博长文解释,开头就说:“昨天晚上给朋友过生日,吃完饭准备去唱歌
,但在饭店门口发现有人躲在一辆白色福特车内偷拍。起初并没有在意,因为被跟踪、
被骚扰、被偷拍这已经是家常便饭。”但在结尾处却写道:“希望大家能理解,虽然我
是公众人物,但我和朋友吃饭时,并非是在一个面对公众的环境。遭遇不明来由的刻意
跟踪和偷拍,这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私人空间,这让我心生恐惧,因为我并不能确认对
方的身份到底是否真正的记者。”在同一篇文章,对于自己作为公众人物被跟踪偷拍,
徐峥先是说已成“家常便饭”,也就是习以为常,但接着又说“让我心生恐惧”,如此
“善变”,分明就是虚伪。
被打女记者回忆说:“我后来立刻在工作群里说徐峥打人了,并且报了警,当时110转
到了建外派出所。徐峥可能也和团队商量了,觉得自己主动报警比较好,他也报了警。
后来我们一起去建外派出所。”但徐峥却说:“事情发生之后,我马上主动打电话报警
,第一时间来到了派出所,向民警说明情况。”如此看来,徐峥所谓的“主动报警”并
非那么“主动”和真诚,更多的是想“化被动为主动”、争取“话语权”的“策略”。
据该女记者称,她对徐峥说:“如果你真的觉得抱歉,你本人就陪我去医院看一看。”
徐峥本人没去,派了一个朋友陪她去。后来他本人和他的团队也没再联系过她。但徐峥
在微博中说,因为自己第二天要继续拍戏,所以委托工作人员代他去了医院,做了检查
并赔偿了全部医药费,并且他也会向对方当事人后续情况保持全部的关注。明明说了要
对当事人后续情况“保持全部的关注”,事实上却“再也没有联系”,如果看来,徐峥
的“承诺”也是“说说而已”。
作为公众人物,徐峥不仅打人,而且是“朝脸连踢三脚”的暴打,自己却没有真诚认错
,反而诸多狡辩。徐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地“痛打狗仔”,其实跟“侵权”并无多
大关系,因为无论侵权与否,作为公众人物的他早已见怪不怪。如果真是侵权,就应该
诉诸法律,但他却选择诉诸武力,并且辩称是出于“长期以来对类似事件的厌恶感”,
反而让自己站到了道德的制高点。如此“无理声高”“恶人先告状”,居然赢得不少喝
彩,可见,病的不止徐峥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