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case还是比较扯淡的, 一般来说, 追究监护人责任是指责任不具备完整的行为判
断力, 但是不是连基本的判断力都不具备的年龄或者精神状态, 或者监护人对意外发生没有应有的
预期。
这个case两个小孩是在public area玩耍, 两个mom没有责任, 有责任的是管理机构没
有贴示相关的警告或者明令禁止该行为在该处。
典型的比较case是, 5,6岁的小孩玩耍中把2岁的小孩从窗口推下, 只能是accident,
没有法律责任, 这种case经常见, 上次MA有两个成年人接住一个窗口落下的2岁女婴
。 还有ariza的一个兄弟就是被他6岁的哥哥从窗口推下摔死的。
如果一定要究责, 只能究房主没有装防护栏的疏失, 是不能公诉任何一个的。
这个case扯淡的地方是认为4岁以上的儿童具有行为判断力, 不知道楼上几个是有小孩
的, 4-5岁的小P孩懂啥的, 自己把自己锁起来连个button旋钮都不会开的,
穿衣服都要别人帮忙, 吃饭也只能半独立。 智力发育慢点的连整句还说不了。
法官如果要判, 可以判父母监护人和社区的连带责任, 而不能直接判两个小孩有罪,
这个case肯定要上诉或者扩大化讨论。 太离谱了。
以后精神病也不要免责了, 肯定大于4 yrs, 追究其和亲属的责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