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为什么不担心医疗事故?# Biology - 生物学
P*R
1 楼
作者:李长青
来源:科学猫头鹰
2016年有一则女海归服用中药导致肝衰竭致死的报道,最近又看到有人转发
其代理律师写的文章。其实在所有中药导致的不良反应所造成的医疗事故,包括
严重致死致残事件中,真正诉诸法律的几乎没有。而且就算提起诉讼,受害者胜
诉的可能性也几乎没有。
首先,人们对中药导致不良反应的知晓率甚低。拜中国社会上上下下全都迷
信传统中医的氛围所赐,人们普遍认为中药是纯天然药物,比化学药更加安全,
认为其没有副作用或者副作用很少的大有人在。这其中不乏一些医护专业人士,
有些医生护士自己生病了也吃中药,面瘫了也去针灸,孩子发烧了也去推拿,还
有的托关系走后门,插队给孩子做三伏贴。仅有的一些关于中药不良反应的报道
限于少数专业人员内部,走不出学术期刊的封面和学术会议的会场。主流媒体不
报道,还要掩盖;很多出版社拒绝出版揭露中医负面内容的书稿;官方监管机构
站在中药相关利益者的立场上说话;教育部门还正在把中医迷信灌输给中小学生。
其次,中药相关损害诊断困难。在中国,尽管中药使用量巨大,各种程度不
同的不良反应数以万计,但只有很少人意识到可能会和中药有关。如果碰到中医
粉医生,就更加不会诊断中药相关损害事件。即便一开始诊断出来了,一旦牵扯
到诉讼也会矢口否认。在前述女海归病历中,有医生已经明确在病案中诊断了是
中药相关性肝炎,但在诉讼过程中却又改口,硬扯到在病案中原已否认了的自身
免疫性肝病上。不过这种前后矛盾的做法一般不会是具体医生能够决定的,很有
可能是科室主任甚至医院领导的授意。
最后,中药医疗事故认定困难。要认定医疗事故,就得有一定的标准,也就
是用正确的诊疗措施来衡量。中国的医疗事故鉴定未必全部公平,但是基于现代
医学基础的实际操作是有很多理论和规范需要遵循的,如果有太过明显和低级的
错误,就算专家想帮当事医生遮掩也不可能,毕竟专家也要顾及自己的名声。而
给病人吃中药,本身就不符合现代医学规范,中医中药存在于国家医疗体制之内,
并且由全民医保买单本就是一个大笑话。
中医内部也没有什么正确标准,甚至连一个可靠的死亡标准都没有。法治社
会赋予医生宣布死亡和开具死亡证明的权力,所依据的也都是现代医学的标准。
同一个中医典籍里,对一种药物一会说没毒一会说有毒。《黄帝内经》里对人体
的正常结构都有前后矛盾的描述。对中医专家的认定也相当混杂,有些病人口口
相传的神医,在自己同事眼中就是老糊涂,开的方子经常把人惊一个跟头这种事
我会告诉你吗?这样的群体,你能指望做出什么样的科学鉴定吗?
国家既然把一整套不合理的东西硬变为合法的,就不可能再认定里面的具体
药物非法。当权者为了维护中医中药,可算煞费苦心。对某些厂家生产的中药,
哪怕认定是生产过程和工艺瑕疵导致的严重问题,甚至让药厂停工,也不会承认
药本身有问题。个体中医造成的错误,往往怪罪到病人自己身上。比如有位怀孕
的女性被中医号脉诊断成月经不调,法院就认为身为育龄期妇女,应该自己知道
是不是怀孕,没号出喜脉不能怪医生。最讽刺的当属用现代医学为中医开脱。还
是女海归的案子,医院最后的救命稻草居然是靠两个化验指标,把病人牵强附会
诊断为自身免疫性肝病。有了这些奇葩案例,以后就算有不相信中医中药的法官,
也不可能做出不利于中医的判决。
这种种的怪象,都有一个显而易见却被众人忽视的前提,就是中医药无效。
并没有哪一个疾病必须要用中药治疗,在众多中药里,被证明对疾病确实有效的,
连十万分之一都不到。中药消费唯一有好处的是利益相关者,吃药的都是受害者
或潜在受害者。再考虑到中药要由全民医保买单,即便发生损害事件也没有任何
人需要赔偿,那么每个人都可算作受害者。更令人感到惊悚的是,由中药引发的
损害事件每天都还在发生。不信的话,就去中国各大医院的急诊科、肝病科、肾
病科看看吧!
来源:科学猫头鹰
2016年有一则女海归服用中药导致肝衰竭致死的报道,最近又看到有人转发
其代理律师写的文章。其实在所有中药导致的不良反应所造成的医疗事故,包括
严重致死致残事件中,真正诉诸法律的几乎没有。而且就算提起诉讼,受害者胜
诉的可能性也几乎没有。
首先,人们对中药导致不良反应的知晓率甚低。拜中国社会上上下下全都迷
信传统中医的氛围所赐,人们普遍认为中药是纯天然药物,比化学药更加安全,
认为其没有副作用或者副作用很少的大有人在。这其中不乏一些医护专业人士,
有些医生护士自己生病了也吃中药,面瘫了也去针灸,孩子发烧了也去推拿,还
有的托关系走后门,插队给孩子做三伏贴。仅有的一些关于中药不良反应的报道
限于少数专业人员内部,走不出学术期刊的封面和学术会议的会场。主流媒体不
报道,还要掩盖;很多出版社拒绝出版揭露中医负面内容的书稿;官方监管机构
站在中药相关利益者的立场上说话;教育部门还正在把中医迷信灌输给中小学生。
其次,中药相关损害诊断困难。在中国,尽管中药使用量巨大,各种程度不
同的不良反应数以万计,但只有很少人意识到可能会和中药有关。如果碰到中医
粉医生,就更加不会诊断中药相关损害事件。即便一开始诊断出来了,一旦牵扯
到诉讼也会矢口否认。在前述女海归病历中,有医生已经明确在病案中诊断了是
中药相关性肝炎,但在诉讼过程中却又改口,硬扯到在病案中原已否认了的自身
免疫性肝病上。不过这种前后矛盾的做法一般不会是具体医生能够决定的,很有
可能是科室主任甚至医院领导的授意。
最后,中药医疗事故认定困难。要认定医疗事故,就得有一定的标准,也就
是用正确的诊疗措施来衡量。中国的医疗事故鉴定未必全部公平,但是基于现代
医学基础的实际操作是有很多理论和规范需要遵循的,如果有太过明显和低级的
错误,就算专家想帮当事医生遮掩也不可能,毕竟专家也要顾及自己的名声。而
给病人吃中药,本身就不符合现代医学规范,中医中药存在于国家医疗体制之内,
并且由全民医保买单本就是一个大笑话。
中医内部也没有什么正确标准,甚至连一个可靠的死亡标准都没有。法治社
会赋予医生宣布死亡和开具死亡证明的权力,所依据的也都是现代医学的标准。
同一个中医典籍里,对一种药物一会说没毒一会说有毒。《黄帝内经》里对人体
的正常结构都有前后矛盾的描述。对中医专家的认定也相当混杂,有些病人口口
相传的神医,在自己同事眼中就是老糊涂,开的方子经常把人惊一个跟头这种事
我会告诉你吗?这样的群体,你能指望做出什么样的科学鉴定吗?
国家既然把一整套不合理的东西硬变为合法的,就不可能再认定里面的具体
药物非法。当权者为了维护中医中药,可算煞费苦心。对某些厂家生产的中药,
哪怕认定是生产过程和工艺瑕疵导致的严重问题,甚至让药厂停工,也不会承认
药本身有问题。个体中医造成的错误,往往怪罪到病人自己身上。比如有位怀孕
的女性被中医号脉诊断成月经不调,法院就认为身为育龄期妇女,应该自己知道
是不是怀孕,没号出喜脉不能怪医生。最讽刺的当属用现代医学为中医开脱。还
是女海归的案子,医院最后的救命稻草居然是靠两个化验指标,把病人牵强附会
诊断为自身免疫性肝病。有了这些奇葩案例,以后就算有不相信中医中药的法官,
也不可能做出不利于中医的判决。
这种种的怪象,都有一个显而易见却被众人忽视的前提,就是中医药无效。
并没有哪一个疾病必须要用中药治疗,在众多中药里,被证明对疾病确实有效的,
连十万分之一都不到。中药消费唯一有好处的是利益相关者,吃药的都是受害者
或潜在受害者。再考虑到中药要由全民医保买单,即便发生损害事件也没有任何
人需要赔偿,那么每个人都可算作受害者。更令人感到惊悚的是,由中药引发的
损害事件每天都还在发生。不信的话,就去中国各大医院的急诊科、肝病科、肾
病科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