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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VMz(帝都), 信区: CivilSociety
标题: 微博辱骂法院该拘,为啥骂也应查一下嘛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Fri Sep 15 11:12:50 2017,GMT)
据来源于“淅川公安”的消息显示,因不服法院裁定,微博发贴辱骂法院。9月11
日,淅川县公安局决定依法对当事人石某以寻衅滋事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据了解,当事人石某因不满意市县两级法院和市检察院对其提起诉讼一案依法做出
的决定,而在其个人微博中发贴辱骂淅川法院,其中附图片九张,转发上百余条。淅川
县公安局在接到报警后,经调查后认为:当事人石某网络发贴辱骂法院,抵毁了法院和
法官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干扰了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
为。鉴于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淅川
县公安局做出对当事人石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决定。
石某怎么辱骂了?石某骂法院都晒证据“附图片九张”,公安抓人怎么没晒出证据
?比如其微博截图什么的。在这条新闻里,我们只知道石某辱骂法院被拘留,不知为什
么,却没有看到石某具体辱骂了什么,也不晓得石某到底属于辱骂还是批评。如果属于
批评,哪怕是刺耳的批评,这就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公安是无权拘留的。因为自媒体社
会,一方面网上不能随意辱骂他人,恶意攻击某个部门;另一方面权力部门也要学会正
确面对网上负面信息,不能过度使用强制手段嘛!
当然了,人民公安为人民,警察天天与违法犯罪分子打交道,岂是一般的人物?况
且破案第一靠的是证据说话,第二靠的还是证据说话,这是一个连三岁孩子都知道的常
识,我相信淅川公安不会连这点问题都搞不清楚就随意抓人的。因此,这个我们尽管放
心,至于石某微博发贴辱骂法院的证据即使没有及时晒出,但肯定有,这一点毋庸置疑。
既然微博发贴辱骂法院的铁证如山。正如警方提醒的那样:司法机关的正当执法行
为受法律保护。网上发帖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网络只是将现实生活转移到了虚拟空间,
在网络上侮辱甚至比在现实中危害更大,范围更广。作为当事人,如若对司法机关的处
理有异议,可通过正当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切不可在网上发帖辱骂,否则将会触犯法
律——公安拘留石某当然无可非议。
公安拘留微博发贴辱骂法院的石某虽然无可非议,可拘留了石某就完了吗?
骆宾王檄讨武则天,弥衡击鼓骂曹,诸葛亮骂死王朗,那是敌我双方沙场上你死我
活的斗争,不得不如此。现在中国早已解放,人民已当家做主,一切问题都是人民内部
矛盾。石某为什么寻衅滋事要选择这样的方式? 为何胆敢“抵毁法院和法官的形象,
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呢?
众所周知,任何怨恨和谩骂都不是无缘无故的。相对而言,石某是弱势,法院是强
势的一方,为什么竟敢在网上公开辱骂堂堂人民法院,和司法机关公然作对?新闻中称
石某是“因不服法院裁定,微博发贴辱骂法院”,那么石某到底是因为什么“不服法院
裁定”?法院的裁定到底有没有问题?若法院判决客观公正,石某发贴故意找茬辱骂法
院确实不对。若法院判决欠公正,石某发发牢骚骂法院非但可以理解的,而且还必须追
究法院的责任。
手握公权力,司法须谨慎。微博发贴辱骂法院该拘留,我觉得为啥骂也应该查一下
。因为无论是谁,无故辱骂司法机关肯定是不行的。可是,只追究辱骂者,不追究骂的
原因;只抓骂人者,而不追查公权力为何“被骂”,很容易导致公众不敢批评权力部门
,公权力则成了老虎的屁股,那麻烦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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