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40新政的一些问题# EB23 - 劳工卡
t*t
1 楼
就目前的解读,请教如下的两个问题
1. 按这个新政,是不是如果有了140且过了180天,那么如果被当前的雇主layoff,可
以60天内找工作延续H1,而且更重要的是,下一个工作只要给办H1(而不给办绿卡),
这个H1就可以无限延期(因为有140),而不必担心原来的6年的限制?意思就是可以骑
驴找马,而不必强求下一个工作必须同时办H1和绿卡?
2. 所谓的H1一直有效还是针对雇主的employment仍然valid,也就是说如果被下岗了那
这个H1也就终止了吧?因为H1还是per employment,不是跟着雇员的。
3. 目前看来似乎每个140持有人有两个选择:按新政走和按老办法走。但不明白的是,
如果按新政,所谓的140EAD且只能用一次,跟老办法到底有何区别?没感到任何的
benefit啊
1. 按这个新政,是不是如果有了140且过了180天,那么如果被当前的雇主layoff,可
以60天内找工作延续H1,而且更重要的是,下一个工作只要给办H1(而不给办绿卡),
这个H1就可以无限延期(因为有140),而不必担心原来的6年的限制?意思就是可以骑
驴找马,而不必强求下一个工作必须同时办H1和绿卡?
2. 所谓的H1一直有效还是针对雇主的employment仍然valid,也就是说如果被下岗了那
这个H1也就终止了吧?因为H1还是per employment,不是跟着雇员的。
3. 目前看来似乎每个140持有人有两个选择:按新政走和按老办法走。但不明白的是,
如果按新政,所谓的140EAD且只能用一次,跟老办法到底有何区别?没感到任何的
benefit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