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税收:环境税初露雏形 专家提出三种方案, 来源:经济参考报# Environmental - 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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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直备受关注的环境税征收方案在11月29日闭幕的东亚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
研讨会上初露雏形。
一份由中国环境规划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和中国
社会科学研究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4家科研机构的环境和财税专家合作而成的环境税征
收实施方案一出现在研讨会上,立即引起各界关注。它提出了独立型环境税方案、融入
型环境税方案和环境税费方案这三种环境税征收方案。据悉,将来在我国实施的环境税
有可能采用其中某种方案,或采用由三种方案重新组合而成的新方案。
独立环境税方案包括一般环境税、直接污染税和污染产品税。其中,一般环境税是
基于收入的环境税,其目的是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它根据“受益者付费原则”对所有环
境保护的受益者进行征税,即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这“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都是一般环境税的纳税人。税率初步确定为“三税”的1%至4%。直接污染税则以“污
染者付费”为征收原则,计税依据是污染物排放量。由于目前主要排放污染物都实行了
排污收费制度,因此考虑将排污费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收费改为征税。以“使用
者付费”为原则的污染产品税征收对象是煤炭、
研讨会上初露雏形。
一份由中国环境规划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和中国
社会科学研究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4家科研机构的环境和财税专家合作而成的环境税征
收实施方案一出现在研讨会上,立即引起各界关注。它提出了独立型环境税方案、融入
型环境税方案和环境税费方案这三种环境税征收方案。据悉,将来在我国实施的环境税
有可能采用其中某种方案,或采用由三种方案重新组合而成的新方案。
独立环境税方案包括一般环境税、直接污染税和污染产品税。其中,一般环境税是
基于收入的环境税,其目的是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它根据“受益者付费原则”对所有环
境保护的受益者进行征税,即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这“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都是一般环境税的纳税人。税率初步确定为“三税”的1%至4%。直接污染税则以“污
染者付费”为征收原则,计税依据是污染物排放量。由于目前主要排放污染物都实行了
排污收费制度,因此考虑将排污费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收费改为征税。以“使用
者付费”为原则的污染产品税征收对象是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