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了reject notice,原因是“an outdated version of this form”,另外附送 了一封信,上面写着“invited to resubmit your application” EB1A,5月25日RD,为了赶6月1日的排期。rejection notice date是5月30日。 我发现我的485表expires date是10/31/17,但是最新的表是12/31/18,或许是这个原 因?但是表没有过期啊! 求问专家现在该怎么办?还能重新寄吗?重寄会不会因为不current又被退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