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
2 楼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powershadow (鲍鱼○英语好好玩),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旧闻: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Feb 13 00:38:17 2011, 美东)
旧闻: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zz
[导读]会议强调,在收治精神病人中要特别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对象的把关,没有公安
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
本报武汉5月27日电 记者秦千桥报道:5月26日至27日,公安部在湖北武汉召开全国安
康医院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有条件的安康医院可以围绕“事前干预、事中处置、事后
收治、后续照管”开展工作。
据了解,1998年至今,全国安康医院累计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4万余人次,其中严重
肇事肇祸的占30%。一些安康医院深入社区和企事业单位,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社区防治
、监控和收治工作,达到了“收治一个安宁一家,收治一个造福一方”的社会效果。会
议提出,安康医院要在社会管控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要密切配合好治安、派出所、刑
侦等部门的工作,有条件的安康医院可以围绕“事前干预、事中处置、事后收治、后续
照管”开展工作。
据介绍,“事前干预”主要是指导社区掌握重症精神病人信息,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家
属履行监护职责,防止发生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事中处置”主要是协助指导办案部门
利用精神疾病专业知识,对正在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处置和制服;“事后收治”是
安康医院的主要任务,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收治;“后续照管”要求安
康医院要对出院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照管,指导家属和社区的监护、管控工作,切实防止
精神疾病的复发和再次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
会议强调,安康医院内要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司法鉴定中的徇私舞弊行为,在收治
精神病人中要特别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对象的把关,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
,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
发信人: powershadow (鲍鱼○英语好好玩),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旧闻: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Feb 13 00:38:17 2011, 美东)
旧闻: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zz
[导读]会议强调,在收治精神病人中要特别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对象的把关,没有公安
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
本报武汉5月27日电 记者秦千桥报道:5月26日至27日,公安部在湖北武汉召开全国安
康医院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有条件的安康医院可以围绕“事前干预、事中处置、事后
收治、后续照管”开展工作。
据了解,1998年至今,全国安康医院累计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4万余人次,其中严重
肇事肇祸的占30%。一些安康医院深入社区和企事业单位,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社区防治
、监控和收治工作,达到了“收治一个安宁一家,收治一个造福一方”的社会效果。会
议提出,安康医院要在社会管控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要密切配合好治安、派出所、刑
侦等部门的工作,有条件的安康医院可以围绕“事前干预、事中处置、事后收治、后续
照管”开展工作。
据介绍,“事前干预”主要是指导社区掌握重症精神病人信息,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家
属履行监护职责,防止发生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事中处置”主要是协助指导办案部门
利用精神疾病专业知识,对正在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处置和制服;“事后收治”是
安康医院的主要任务,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收治;“后续照管”要求安
康医院要对出院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照管,指导家属和社区的监护、管控工作,切实防止
精神疾病的复发和再次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
会议强调,安康医院内要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司法鉴定中的徇私舞弊行为,在收治
精神病人中要特别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对象的把关,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
,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
相关阅读
鼻孔发电 (转载)徒手爬山诗一首川普慷慨提供一百万美元让warren去做DNA TEST (转载)我遇到的一个本科女生太搞笑了,川粉试图用左派的逻辑证明哈佛歧视亚裔! (转载)川总承诺:上任第一天就把中国定为汇率操纵国 (转载)老伯捡鸡肠回家煮被警察找上门 得知真相吓软腿 (转载)平“语”近人今晚播出第八集:腹有诗书气自华 (转载)越想越气夫妻盖一床被子睡还是各盖各的?人类是不是唯一可以用财富来择偶的生物Re: intel的Yanyan Z请不要再勾引我老公! (转载)盗图集:杀猪佬的孩子在练功,包拯的儿子应该叫什么名字?Re: 混社会搞政治是要多读儒教,但里面无数暗门子 (转载)邻家的官太太target搞男女同厕,股价涨了30% (转载)14的文科艺术娃真的惹不起我大学同学被抓了,不知道会判几年 (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