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7时40分。广州白云机场。前往济南的某航班头等舱,邓建国被法院执行
干警带下飞机,送至广州市拘留所拘留15天,原因是欠巨款不还,当上了“老赖”。“
影视大鳄”、“炒作大王”何以落到这步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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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邓建国因为拍摄《野蛮公主》第二部而向黄某借款200万元,约定期限一年
,利息25%,同时规定了违约金60万元。
2008 年7月,黄某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广州市仲裁委员会2009年6月裁
定邓建国、巨星影业十日内共同连带归还黄某本息25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 60万元。邓建
国没有理会。随后,黄某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于2009年9月开始对邓建国及
巨星影业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存款18667.56元。广州中院只能
对邓建国和巨星影业名下的南村镇、大石镇的4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巨星影业的法定
代表人也早已经变更为邓凯。
2011年6月,邓建国传出要和19岁的女友7月2日在长隆酒店摆结婚酒。法院立即向邓建
国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乘坐交通工具时,禁止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
上舱位,禁止邓建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消费、买楼、购车等高消费行为。
邓建国主动找到黄某,要求与对方和解,并保证在今年7月4日之前还10万元、12月31日
还50万元、明年底还140万元、继续还清余款等。然而7月4日过去,邓建国仍未按协议
还钱。还高调宣布投资1800万元拍摄新剧《公主出山》。
10 月14日,广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报,邓建国将于15日上午前往济南。执行干警清
晨6时到位准备对邓建国采取强制措施。然而直到值机结束,邓建国始终没有办理登机
手续。执行法官再次电话联系指挥中心,查询发现除了经济舱外,还有一个“邓建国”
以护照办理了登机手续。综合
52岁邓建国“干女儿变娇妻”,婚后三个月传家暴分手,昨日邓建国又因“赖账”被法
院强制执行拘留。“小女友”黄梓琪昨日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这个19岁女孩发出:
“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傻!”的感叹。她怀疑自己不过是邓建国某项“营销策划”中的棋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