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律师常常被美国社会看成是通过钻法律空子为自己牟利的一群人,因此无论赚多少
钱,他的社会地位都不会很高.北美有很多总统是法律出身的.肯尼迪成就在于推动黑人
民权宪法,奥巴马是芝加哥大学宪法教授,克林顿美国新教育法发起人,加拿大前总理是
建立了新的青少年犯罪法.这些人如果作商法的话,智商能力是绝对够用的。在北美高级法
律职业者通常是维护和改进社会公平的一群人(法官,教授,检查官,民权人士,公益人士),只要是钻法律空子赚钱就很难有实质的社会地位提升.比如STARR,Alan M. Dershowitz这类法学家也是围绕宪法做文章.他们的刑法基础也是来自宪法的挖掘.在宪法,刑法,人权法这些法律部门工作虽然可能无法获得巨额报酬,但他的社会影响力会非常大,对声誉和地位提升产生帮助,所以,上面这些人能成为美国法律和社会的顶级人物,对中产阶级价值观,法律职业定位和人生目标都是关联的.东西海岸虽然多元化,目前还不能代表美国.上世纪70年代的杰西·杰克逊当时几乎席卷美国黑人选票,最后还是失败.他把白人中产社会的力量看得太简单,奥巴马完全吸取了他的教训.作商业律师赚钱我相信,通过捐赠和公益在当地有些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