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LD有一个共同银行账户,我们打算用这个账户申请贷款。另外我有一个个人账户,
和共同账户在同一个银行。
前几天共同账户的支票本我LD不小心弄丢了,我们一紧张,就把共同账户所有的
钱(8万左右)转到我的个人账户上了,第二天支票本挂失后,又全部转回了共同账户。
问题:像这样大规模的转账要紧吗?转来转去都是同一个银行(BANK OF AMERICA)。
如果贷款银行看到这笔钱转到我个人账户,要求出具我个人账户的statement。这个
statement里面正好2个月前,有一笔一万块钱的国内汇入,不是我直系亲属的名字,这
会不会导致整个账户都有问题了?
第一次买房没经验,早知道不转账到我的个人账户了。(转了以后才想起来贷款这事,
所以第二天赶紧转回去)现在比较担心,贷款会不会批准,没其他钱可以筹集了,现在
共同账户里面的钱刚好够首付。房子比较满意,要是贷款因为这转账的事批不下来,我
要伤心死了。